关于营养师行业现状的几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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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养师行业现状的几点分析
一、营养师行业产生的背景
从全球看,我国是营养不良问题比较严重和复杂的国家。从总量来说,由于人口众多,我国属于世界上营养不良人数最多的几个国家之一;从结构来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强烈的二元结构特征,我国正承受着营养摄入不足和营养结构失衡两类营养不良带来的双重负担。我国面临的既有发达国家所需着重解决的失衡型营养不良,又有发展中国家主要存在的营养素摄入绝对不足问题。
在农村和广大的西部地区,营养素摄入不足型的营养不良问题在相当范围内存在,成为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农村中贫困人口的营养不良比较严重,某些地区的营养状况并没有随着经济发展而得到改善,在一些绝对贫困的地区,营养状况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就每个家庭而言,营养不良引起残疾和疾病降低了劳动能力,直接减少了收入,为了治疗疾病增加了开支,而且为照顾病人进一步增加了支出,加重了生存压力,这对贫困家庭来说是致命的打击。营养不良长期以来仅仅被认为是贫困的结果,然而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营养不良也是贫困的原因。
在城市和东部地区营养素摄入结构失衡型的营养不良成为经济
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突出问题,与营养状况相关的慢性病如肥胖、冠心病、癌症、糖尿病、高血压、中风等发病率明显提高。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慢性、非传染病发病率不断提高,增长率甚至超过了一些发达国家,而且发病年龄也有日益年轻化的趋势。这种情况,不仅会给患病者家庭带来经济损失和不幸,而且还会给全社会造成劳动力资源的损
失,同时对我国的公费医疗、医疗保险事业都会带来巨大挑战。按照世界银行统计,发展中国家由于营养不良导致的智力低下、劳动能力丧失(部分丧失)、免疫力下降等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3%-5%。按目前我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10000亿元人民币估算,我国每年为此损失约3000-5000亿元。这个测算,不包括间接经济损失及患者、家庭、社会为此所付出的其它代价。
我国饮食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无论是食物取材、利用,还是食物加工、烹调技术都享誉世界。但是,以往我国大部分群众对食物的认识还仅仅是“为了吃饱”,提高一级的要求是“吃好”。至于什么是“吃好”很多人理解是“色、香、味、形”,缺乏营养科学理念和均衡营养的要求。除特殊情况外,无论是通过食物、饮料,还是通过营养素补充剂,营养的摄入都必须通过吃、喝等个人行为来完成。所以,主动学习和接受营养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营养理念,是改善营养的关键和入口。
多年来,我国营养知识教育非常薄弱。从小学、中学直到大学,教科书中都没有营养知识。除食品、营养、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几乎涉及不到营养的有关知识。有人说,中国的营养盲多于文盲,这话很有些根据。我国居民营养存在如此多的问题,有些同经济发展水平有关、受其制约,但是大部分是知识和观念的问题。
营养的改善对于人类体格、智力的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的文明进步很重要。一些发达国家早在几十年前就认识到营养的重要性,美国等国家从上个世纪30、40年代以来陆续立法,保证国民得到必需的营养,保证他们的身体成长和健康。当前,是我国历史发展的重要时
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反应到人们生活日常膳食上,已经开始从“温饱型”向小康时期的“营养型”转变,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讲求科学膳食、平衡营养的经济条件;反应到医学统计上,我国疾病病谱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疾病的发生从急性传染性疾病为主转为以慢性非传染病为主。多少年来我国盼望的从以治疗为主转向以预防为主(营养的改善是重要条件)的卫生工作方针有了实现的可能。中国**第十六次代表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而人自身的全面发展则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意。所以,改善城乡居民的营养状况,不断提高中华民族的健康水平是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二、有关营养师行业的国家相关政策措施
面对这种情况,国家认识到中国居民健康状况的严重性,并相续出台相关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于1997年12月5日发布了《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该条例对我国的营养改善行动提出了具体目标、方针和措施。部分目标是:
(1)加强对食品餐饮业和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逐步建立并实行营养师制度。
(2)加强培训在职营养专业人员,制定培训计划和作出相应的规定,使营养人才得到合理的使用。
(3)加强对食物生产、食品流通、食品工业、营养与健康等方面的人才培养及研究机构和科技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对各类人员的营养知识培训,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
2.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国务院办公厅与2001年11月3日印发了关于《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通知(国办发〔2001〕86号),为指导我国食物与营养持续、协调发展,要求各地区结合自身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该纲要涉及食物与营养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点领域、地区与群体,促进食物与营养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要求:
(1)提高食物与营养发展的科技水平,增加食物生产、食品工业、食物营养卫生及相关领域的前瞻性、战略性、公益性科研投入,培养和造就食品与营养科学研究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吸收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注重引进、消化(消化食品)、吸收国外有关食物与营养的先进技术。
(2)抓紧制定关于营养师、营养标识、儿童营养等方面的法规,把居民营养改善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3)提高营养师的社会地位,逐步在医院、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公共食堂及食品企业、餐饮服务业推行营养师制度。
3.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卫生部、教育部于2001年4月19日发布了《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促进学生营养宣传工作的制度化,经研究决定每年的5月20日为“中国学生营养日”。
4.2005年第三季度职业发布会上正式发布“公共营养师”为新的国家职业
2005年10月25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第四批11个新职业。公共营养师在众多营养师(营养师、营养保健师、营养管理师、国际注册营养师)中脱颖而出,作为唯一正式的职业种类和名称进入国家职业大典,是营养认证行业中唯一有《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作为法律依据的职业(参考网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制并发布的《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2007年4月1日第一版,2007年4月1日第一次印刷),其职业定义为:从事公众膳食营养状况的评价与指导、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传播,促进国民健康工作的专业人员。职业等级为:公共营养师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公共营养师的工作方向:私人营养师、学校营养师、食品营养师、减肥营养师、酒店营养师、健身营养师、运动营养师、商务营养师、保健营养师、营养讲师、临床营养师(必须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医师、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等。
5.《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实行)》颁布
2007年1月1日,《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实行)》颁布实施。全国各省劳动部门根据本地情况开始相关统一鉴定工作。
6.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