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教程文件

合集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历史沿革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这些变革旨在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同时解决土地问题和农村发展不平衡的挑战。

1978年以前的土地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主要是集体所有制。

土地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通过集体经营方式从事农业生产。

土地分配和使用是由集体组织进行管理,农民主要以劳动力的形式参与农业生产。

1978年至1990年土地承包制度的引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引入了土地承包制度。

此举旨在激励农民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根据土地承包制度,农民可以租赁土地并进行个人承包经营。

他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农作物的种植和经营方式。

这一制度的引入使农民能够从农业生产中获得更多的收益,并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1990年至今的农村土地改革自1990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新的进展。

重要的改革措施包括土地承包期限的延长、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土地政策的放宽。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农民更加自主地管理土地资源,可以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给他人,以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此外,农村土地改革还包括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完善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加强。

这些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保护,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经历了从集体所有制到土地承包制度再到土地改革的历史沿革。

这些改革旨在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随着中国农村发展的进一步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仍将是一个重要的议题,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 注意:此文档的内容旨在概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分配制度的历史沿革,并不涵盖具体的法律内容。

对于具体问题和法律事务,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农村土地承包发展历程

农村土地承包发展历程

农村土地承包发展历程农村土地承包发展历程是中国农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和变革,不仅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也为中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第一轮土地承包自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其中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的初衷是打破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大锅饭,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发展。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中,农村集体将土地按人口或劳动力比例分配给农民家庭,承包期限一般为15年。

这一制度的实施迅速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热情,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使得中国农业步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二、第二轮土地承包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的发展,第一轮土地承包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土地细碎化、承包期限过短等。

因此,1993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

与第一轮土地承包相比,第二轮土地承包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改进:1.承包期限延长至30年,给予农民更长期的使用权;2.土地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和效率,以家庭人口为主要依据,同时考虑土地肥力等因素;3.鼓励农民自愿流转土地,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

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实施进一步稳定了农村社会,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

三、第三轮土地承包进入21世纪,中国农业面临着国内外市场的挑战和机遇。

为了适应这一形势,2002年,中国开始实施第三轮土地承包。

与前两轮相比,第三轮土地承包在保持稳定的同时,更加注重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鼓励农民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2.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

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3.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减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为土地流转提供更多的空间。

四、当前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和机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作者:庞晶晶来源:《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5期庞晶晶(天津商业大学,天津 300134)摘要:耕地既关系着农村人口的生存保障,又关系着一个国家的粮食安全。

因此,每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土地政策、土地法规的制定。

从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政策的实行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开展,土地所有权经历农民私有到集体所有的改变,土地使用权则经历农民自由经营、集体经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三个阶段。

不同时期,政策、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表现出不同的态度,如禁止、限制及合理规范,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农业生产,当然其滞后性对农村经济发展也带来消极影响。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政策;土地法规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 2012 )05-0032-03回顾我国土地政策的变革,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土地革命至如今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中间历经土地农民私人所有向农村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过渡,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共三个阶段。

伴随土地所有权经营权的变革,土地的流转也经历了农民私人所有土地时期的自由流转,过渡到土地集体所有时期禁止流转、限制流转,到现在法律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阶段。

一、1949-1952土地农民私有、自由经营、自由流转阶段新中国成立以后,以《共同纲领》和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为指导方针,我国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土地分给农民私人所有,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至1952年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改革结束,农民私人所有土地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为新中国经济恢复奠定了基础,为工业化生产开辟了道路。

此阶段农民对土地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可以自由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和流转。

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与现状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与现状

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演变与现状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农民的权益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历史演变和现状两个方面来探讨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发展。

一、历史演变1. 政策出台和初步实施阶段(1950年代-1978年)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土地改革成为显著的任务。

1950年代初,中国政府实行了土地改革,将地主的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

然而,在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初期,农民仍然面临土地使用权不稳定的问题。

2. 权责明确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1978年-2003年)进入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发生了重大变革。

1978年,中国决定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明确规定每个农户以家庭为单位承包耕地,并约定了承包期限和农民的经营自主权。

这一制度确保了农民对土地的长期使用权和经营权,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经济发展和土地流转阶段(2003年至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农村面临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转移人口增加等问题。

为了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中国政府开始推动土地流转,并逐步放开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农民可以通过流转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给规模经营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实现土地规模效益的提升。

二、现状1. 承包期限的延长为了保障农民长期稳定使用土地,中国政府多次延长了土地承包期限。

目前,大多数地区的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少数地区为50年。

这一政策确保了农民的承包权益,增加了农民对土地的保护和经营的积极性。

2. 土地流转的推动中国政府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鼓励农民通过流转方式实现土地规模经营。

流转可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加,提高农村经济的效益。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主体参与土地流转。

3.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了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和增强农业发展的力量,中国政府支持农民积极组织成立专业合作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作者:秦英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一大创举,自提出至今也不过三十几年,通过不断创新、完善,现已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阶段,此阶段主要以中央文件及部门规章的调整为主。

1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无疑是以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18位农民分田到户为起点,小岗村18位农民在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创造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1979年9月28日党的^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表明对于“包产到户”,国家在政策上有所放松。

3、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也可以包干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

这是第一个肯定包产到户的中央文件,对解决“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问题的争论及推动农业体系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5、1983年1月,第二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出台,该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6、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1号文件《关于1984 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对农民向土地的投资应予合理补偿;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等。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历史沿革作者:秦英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一大创举,自提出至今也不过三十几年,通过不断创新、完善,现已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阶段,此阶段主要以中央文件及部门规章的调整为主。

1、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无疑是以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18位农民分田到户为起点,小岗村18位农民在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创造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1979年9月28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表明对于“包产到户”,国家在政策上有所放松。

3、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也可以包干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

这是第一个肯定包产到户的中央文件,对解决“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问题的争论及推动农业体系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5、1983年1月,第二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出台,该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历史溯源及当代成就1. 引言1.1 农村土地制度历史背景中国的土地制度历史悠久,自古以来就有“土地制度就是封建制度”这一说法。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严重不对等,农民承包不足以维持生活。

在清朝时期,土地典型表现为“三农”被奴役,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

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中国逐渐走向改革开放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初期,针对土地问题,进行了土地改革运动,将土地重新归还农民,实现了“土地归农”的宏伟目标。

这一历史事件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翻天覆地的变革。

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背景,直接影响了中国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

土地制度改革不仅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也为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奠定了基础。

在这一背景下,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才有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1.2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改革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中的重要节点,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新中国成立初期,土地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土地国有制,实现土地所有制的社会化,实行土地分配制度等。

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中共中央领导人提出了“减租减息,解放农民”的口号,劳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土地改革的斗争,取得了一系列胜利。

经过土地改革,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得到了根本性的变革,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土地改革为中国农村的发展和现代化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改革,为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将继续不断改革和完善,为中国农民创造更好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2000字】2. 正文2.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演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演变始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

1949年后,中共中央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对土地问题进行了彻底改革,实现了土地革命和土地国有化。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历史演进及思考

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的历史演进及思考

续订 、鉴证、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 ,以稳
定家庭联 产承 包责任 制,并将其纳入法制 管理的轨道。1 9 9 3年 《宪法》修正案写入 “ 家庭承包经营 ” ,使其成为我国一项基本 经济 制度。1 9 年 1 月 , 94 2 农业部签署《关
内容 摘 要 : 坚持 在 现 有 土 地 制 度 基 础
也 在 政 策 层 面 上 开 始 了 土地 承 包 经 营 关 系 的法 定 化 进程 。1 8 年 《 前农 村 经 济 政 93 当
关 键词 :农 村 土地 制 度
权 制度 历 史演进
农 地承 包经 营
深化 改 革
改革 开放的 3 0多年 ,也 是我国不 断 推 进土地承 包经营权 制度发展 、 新 、 创 充 实 、完善 的 3 0多年。 1 7 9 8年 1 ,安 2月 徽 省风 阳县 小岗村首 先发起 以 “ 包干 ” 大 到组 、包产 到 户等 为主 要形 式 的农业 生 产责任 制 ,揭开 了我国 农村 经济 体制 改 革的序幕 。
19 9 7年 8月 ,中共 中央 办 公 厅 、国务
院办公厅 发出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 村土地承 包关系的通知 》指 出各地区要做 ,
策若干 问题 》指出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 是在 党的领导下 ,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 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 国实践 中的新发展” 9 4年 《 。1 8 关于 1 8 年农村 94 工作 的通知 》 规定:“ 土地承 包期限一般应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 制开始 自发地 、悄然地 在个别地区农村出现 ,并最初 以承包合同
的形 式 出 现 ” 其 主 要标 志是 “ 岗 村 事件 ” , 小
( 影 ,2 0 钱 0 81 o ( )农 地 承 包 经 营 权 制 度 的初 步 形 二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

本文解读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背景,全面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旨在总结其经验,从而探出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的土地制度。

其经验主要有: 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制度内的农民受益;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必须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经验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这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

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成功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应,它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彰显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可以说,中国农民创造了世界的奇迹: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22%还多的人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历史背景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是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而诞生的,这种土地制度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是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国情下,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农民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唯一的正确的制度选择。

其在实施的20年间, 确实比那种“个体的、分散的、落后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活力,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为了适应国家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过程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8年国家初步工业化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人民公社制已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使命,其弊端也日益暴露。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

中国农地制度变迁70年:历程与逻辑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的农地制度一直是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70年来,中国农地制度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革,从农业集体化到家庭承包责任制,再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每一步变革都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历程和逻辑两个方面,探讨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发展轨迹和内在规律,展现70年来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全貌。

一、历程1.农业集体化时期(1949-1978)建国初期,中国农村实行公有制经济,农民的土地被收归集体所有,农业生产也实行集体化管理。

在这一时期,农村实行“一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二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三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农民按劳分配,集体经济达到了全盛时期。

由于经济体制不合理,农业生产效率低下,粮食产量不足等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本解决。

2.家庭承包责任制时期(1978-2003)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家开始对农村进行了一系列的农村改革。

其中最具有标志性的改革举措之一就是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即让农民承包土地,属地管理和家庭负责,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逐渐步入了正轨。

在这一时期内,农业产量快速增长,农产品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农民收入明显增加。

3.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期(2003至今)2003年,中国开始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试点,为解决土地规模化经营问题提出了新的管理思路。

通过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民将零散的土地进行整合,形成规模化的经营,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为农村吸纳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成为农地制度发展的新方向。

二、逻辑1.农地制度变革的内在逻辑中国农地制度变革70年来的轨迹显示,农地制度变革的内在逻辑是顺应农业生产发展规律,逐步完善土地管理体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农地制度变迁逐渐从集体化向家庭承包责任制,再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向演进,以期更好地适应农村生产发展需要。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3)1.2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分期 (4)二、清朝末年土地制度改革 (5)2.1 清朝末年土地制度的特点 (6)2.2 清朝末年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7)2.3 清朝末年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 (8)三、民国时期土地制度改革 (9)3.1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的特点 (10)3.2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11)3.3 民国时期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 (12)四、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改革 (14)4.1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的特点 (15)4.2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16)4.2.1 土地改革运动 (16)4.2.2 农业合作化运动 (18)4.2.3 人民公社化运动 (18)4.3 新中国成立后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 (19)五、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改革 (20)5.1 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的特点 (22)5.2 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23)5.2.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 (25)5.2.2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探索 (25)5.3 改革开放后土地制度改革的影响 (27)六、结论 (28)6.1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成就 (29)6.2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经验与教训 (30)6.3 未来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展望 (32)一、内容概括引言:介绍土地制度改革在中国历史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本文档的研究目的和方法。

土地制度的起源与演变:分析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所有制形式,包括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等,探讨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改革:介绍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运动,实现“耕者有其田”的政策目标,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奠定基础。

集体化时期的土地制度:分析农业合作化运动及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土地制度,探讨其对农业生产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改革:阐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经历了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分析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中国改革开放后(1978~2017年)农地流转政策的演进过程及改革建议

中国改革开放后(1978~2017年)农地流转政策的演进过程及改革建议

中国改革开放后(1978~2017年)农地流转政策的演进过程及改革建议作者:鹿梅Ting-Heng Chu鹿力夫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年第03期[摘要]土地制度是一直“三农”问题的根本和核心,农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30多年前的中国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它以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首次将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农户家庭,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

1978年以后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表现为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制度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过渡、演化、形成和完善的四个历史时期的演进过程。

与此同时,农地流转经历了四个大的阶段:农地流转的萌芽阶段、农地流转缓慢发展阶段、农地流转迅速发展阶段、农地流转大规模迅速发展阶段四个演进阶段。

农地流转促进了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村经济发展,但是,在农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非粮化“、耕地抛荒严重等突出问题。

最后给出了改革建议。

[关键词]农地承包经营权;农地流转政策;制度改革[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1 农地流转的萌芽发展阶段:生产责任制到家庭承包经营(1978~1984年)农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开展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的重要途径。

农地流转,即农地(经营权)使用权流转,指拥有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当前农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转包、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1978年至1984年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个历史阶段,这一时期经历了生产责任制,联产承包制、包产到户制、大包干制等几个发展过程。

1978年在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之初,农户农地流转行为就已产生,起初仅仅是零散地块和亲戚邻里之间局域性和小规模的私下流转,而后逐步发展为转包、租赁、入股、转让、反租倒包等多种形式的大范围和有组织的流转。

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农村承包地、集体经营性土地、宅基地被称为农村“三块地”。

这“三块地”不仅关系到亿万农民的切身利益,其所能产生的粮食、产业等收益和效应也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本文梳理与回顾了中国农村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01第一轮土地承包期:1984-1999年,期限为15 年1984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1984 年农村工作的通知》,针对农地的“大稳定、小调整”政策,规定土地承包期通常需在15 年之上。

在此轮土地承包中主要存在:第一,任意缩短土地承包期。

国家有关部门于1993 年明确提出在首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不变,开发荒地荒山承包期可以更长。

但是在各地的实际操作和执行中,承包期只延长了10-15 年,甚至会收回部分承包地,借新一轮土地承包的机会,将“两田制”中部分“责任田”收归集体或留用“机动地”的办法从农户手中收回部分耕地,重新高价发包,从而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已经成为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型,保持农业稳定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1997年,中央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再次强调和指出坚持承包期延长30年不能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放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加延长。

官方叫停“两田制”、“机动地”,为进一步做好新一轮土地承包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正确认识农村现行土地承包关系的合理性,并自觉、积极、坚定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土地承包政策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

02第二轮土地承包期:1999-2029年,期限为30 年1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决定在原有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 年不变。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 年不变。

开发荒地荒山承包期可以更长。

实行荒地使用权拍卖制度,使用期限为50-100 年。

21995年国家有关部门推出《关于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意见》,规定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子女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课件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课件

4.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时代(1958-1978)

所有制性质:土地集体所有制 主要特征: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共同耕作、按劳分配
6
5.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确立和完善 (1978-)
所有制性质:土地集体(村、组)所有,农民以户为单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两权分置)
演变过程:(由共同耕作、按劳分配)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
Lorem ipsum dolor sit amet
• 1.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 2.解放后的土地改革运动(1949-1952)
• 3.互助合作运动(1952-1958) • 4.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时代(1958-1978) • 5.农村家庭承包制的确立和完善(1978-至今)
• 1.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土地制度
• 所有权性质:土地私有制 • 主要特征:两极分化严重 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80%的土地; 90%的贫下中农占有20%的土地。
2.解放后的土地改革运动(1949-1952)

所有权性质:土地私有制 主要特征:耕者有其田 3亿多农民无偿分到7亿多亩耕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土地制度改革,是从根本上摧毁中国封建制度根基的社会 大变革 中国正在进行一场社会革命。 共产党认识到了这一点,并 且抓住了这场革命的领导权。
--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包产部分统一分配,超产或减产分别奖励,剩余索
取权归集体) -- 包产到户(包括包干到户)(包产部分交集体,剩余索取权归农户) 20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农村最常见的一条标语是“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 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7
所以他认为:美国无论怎样
做,最多能推迟国民党的失 败,却不能改变其结果。 原北京大学校长蒋梦麟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的历史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
的历史沿革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和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

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此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土地使用和收益分配上进行了改革。

这一制度的出现使农民能够承包土地并经营自己的农田,实现了土地的流转和稳定的农业生产。

1982年,中国农村成立了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通过合作社形式参与土地的经营,提高了生产力和农民的收入。

随着改革的深入,1992年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得到法律保护,确保了农民的承包权益。

2008年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改革进入新的阶段,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得到鼓励和推动。

政府提出了“三权分置”政策,即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分离。

这一政策的实施,推动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并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2014年,中国农民家庭经营土地所有权改革试点正式推行,农民从原来的土地承包权转变为土地所有权。

这一改革进一步强调了农民对土地的权益保护,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使得农村土地资源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

总的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合作制度经历了由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三权分置的演进,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土地承包权和合理的收益保障。

这一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创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促进了农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下的土地流转和经营管理权利。

它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较为复杂的历史过程。

本文将从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起点,逐步探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历史沿革。

一、改革开放的起点改革开放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改革的起点。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大门。

在此之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严重受限,农业生产效率低下。

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1978年至1982年,我国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得农村土地使用权从集体经济组织转移到家庭户口所在地。

农民通过承包土地实现了经济利益的自主支配,农业生产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势头。

三、承包期限的延长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一步演变为三十年的承包期限。

这一改变为农民提供了更长远的发展空间,增强了他们对土地的经营性支配权。

在承包期内,农民可以改变种植结构,提高生产效率,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

四、乡镇企业合作社试点1990年代初,乡镇企业合作社在农村兴起。

这一制度的实施,鼓励农民通过承包土地与乡镇企业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生产与经营。

乡镇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销售渠道,实现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

五、农村土地流转试点2008年,中国政府启动了农村土地流转试点。

这是为了适应我国农村经济转型的需要,发展农村现代农业。

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承包土地自由流转给土地经营主体,实现规模化管理和农业产业化发展。

六、农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为了进一步保障农民的承包权益,2017年,国家开展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

这一工作旨在明确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其合法权益。

通过确权颁证,农民可以在土地经营中更有底气,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七、加强土地管理与监管近年来,中国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土地管理与监管。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及探索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及探索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沿革及探索1. 介绍作为一个拥有着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国家,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数百年的演变和探索。

本文将讨论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沿革过程和探索,以及中国政府在土地制度改革中的作用和政策。

2. 农村土地制度沿革2.1. 封建社会时期在封建社会时期,土地归属十分分散,主要为皇室、地方贵族和宗教团体所有。

农民在土地上只能租赁或耕种,甚至需要向地主交纳一定的赋税和租金。

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民往往受到欺压和剥削。

2.2. 民国时期在民国时期,政府试图通过《土地法大纲》等一系列法律来平均分配土地,并将土地所有权划分为国家和个人所有。

然而,在战争和政治动荡的局面下,这些改革措施很快就被搁置了。

2.3. 社会主义时期进入社会主义时期后,中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1950年,新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该法规定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施土地改革,实现土地主要为国有和集体所有。

之后,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地主被收回土地进行重新分配。

与此同时,随着农业集体化的推进,土地所有权逐渐向集体化转移。

2.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渐推行了一系列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承包经营责任制的推行。

1982年,中国政府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并逐步对这一制度进行完善,给予农民土地承包权利及土地使用权,鼓励农民自主经营。

此后,农村土地的流转逐渐被允许,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试点。

3. 中国政府的角色和政策作为土地所有权的持有者,中国政府一直在调整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近年来,中国政府陆续发布了一系列政策和规定,以推进土地改革,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例如:•大力推广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鼓励自主经营,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和农民收入水平。

•支持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等新型经营模式。

•实施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政策,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而政府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果。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基于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回顾

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基于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回顾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ꎬ2018ꎬ21(5):1-7JournalofFujianAgricultureandForestryUniversity(PhilosophyandSocialSciences)[收稿日期]㊀2018-07-04[基金项目]㊀福建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FJ2015JDZ022)ꎮ[作者简介]㊀郑兴明(1968-)ꎬ男ꎬ教授ꎬ博士ꎮ研究方向:中国 三农 问题ꎮ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基于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回顾郑兴明(福建农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ꎬ福建福州350002)[摘要]㊀纵观改革开放40年ꎬ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一直处于动态演进的过程中ꎮ从 两权分离 到 三权分置 ꎬ从 稳权 到 确权 ꎬ从 权益保护 到 还权赋能 ꎬ土地产权制度的演进深刻改变了农村经济社会结构ꎬ为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ꎮ党的十九大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ꎬ开启了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新征程ꎮ立足于新时代国情和农情ꎬ加强农地产权问题研究ꎬ对于深化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ꎮ[关键词]㊀土地产权制度ꎻ中央一号文件ꎻ历史演进[中图分类号]㊀F301.1㊀㊀㊀[文献标识码]㊀A㊀㊀㊀[文章编号]㊀1671-6922(2018)05-0001-07[DOI]㊀10.13322/j.cnki.fjsk.2018.05.001FortyyearsofreformandopeningupthehistoricalevolutionofChinaᶄsrurallandpropertyrightssystemApolicyreviewbasedonthecentralNo.1documentZHENGXing ̄ming(CollegeofMarxismꎬFujianAgricultureandForestryUniversityꎬFuzhouꎬFujian350002ꎬChina)Abstract:ThroughoutthefortyyearsofreformandopeningupꎬChinaᶄsrurallandpropertyrightssystemhasbeenintheprocessofdynamicevolution.From"tworightsseparation"to"threerightdivision"ꎬfrom"rightofstability"to"rightofconfirmation"ꎬfrom"protectionofrights"to"empowermentofrights"ꎬtheevolutionoflandpropertyrightsystemhasprofoundlychangedtheeconomicandsocialstructureofruralꎬandcreatedagoodinstitutionalenvironmentforagricultureandruralmodernization.Theruralrevital ̄izationstrategywasputforwardinthe19thNationalCongressofCPCꎬwhichhadopenedanewpathtodeepenthereformoftheruralcollectivepropertyrightssystem.Tostrengthentheresearchonthepropertyrightsofagriculturallandisofgreattheoreticalandpracticalsignificancetodeepenthereformoftherurallandpropertyrightsystembasedonthenationalconditionsandagriculturalsituationinthenewera.Keywords:landpropertyrightssystemꎻcentralNo.1Documentꎻhistoricalevolution㊀㊀一㊁引言土地制度是 三农 问题的根本ꎬ而产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核心ꎮ推动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革ꎬ是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源动力ꎮ改革开放以来ꎬ受益于土地制度变迁释放的 改革红利 ꎬ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ꎬ为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ꎮ然而ꎬ随着工业化㊁城镇化的快速发展ꎬ以土地福利赋权为特征的承包制的局限性日益显现ꎮ产权权属不清㊁权能不全等内在缺陷诱致的耕地资源配置效率下降及农民权益流失等问题ꎬ正成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主要障碍ꎮ在此背景下ꎬ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深化改革有其内在逻辑和现实需求ꎮ农村土地问题的复杂性决定了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必然是一项长期且浩大的工程ꎬ其重点及难点在于如何平衡各方利益以实现制度红利最大化和改革成本最小化ꎮ基于此ꎬ改革开放40年来ꎬ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审时度势ꎬ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ꎮ1982 2018年ꎬ聚焦 三农 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陆续发布ꎬ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的重视ꎮ有中央政策文件的支持ꎬ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得以稳步推进及深化ꎮ与改革实践同步ꎬ国内学术界对农地产权制度问题也予以密切关注ꎮ尽管国内学者们对此展开了富有成效的研究ꎬ但在改革的具体路径上尚未形成广泛共识ꎬ甚至产生了 国有化 与 私有化 2种截然不同的观点ꎬ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策制定及改革良好氛围的生成ꎮ关于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决不可就事论事ꎬ必须契合我国的基本国情ꎬ需要把研究对象放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之中ꎮ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中国化历史演进的必然产物ꎮ虽然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仍存在内在缺陷和深层矛盾ꎬ但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ꎬ其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益ꎬ保障了农村社会的基本稳定和农民的生计问题ꎮ这是马克思主义土地理论与中国实际相契合的必然结果ꎬ即在理论与实践的对话中ꎬ形成了适合我国基本国情和农情的土地制度ꎮ因此ꎬ基于社会基本制度的刚性约束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客观要求ꎬ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村改革不可逾越的底线ꎮ对于学术界而言ꎬ立足于新时代下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㊁新情况ꎬ概括梳理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脉络ꎬ科学总结农地产权制度历史演进所蕴含的内在逻辑ꎬ将有助于确保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沿着正确方向发展ꎮ纵观改革开放的历史轨迹ꎬ中央政策的支持始终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重要推动力量ꎬ历次涉及农地政策的中央文件的出台都有力地推动了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ꎮ基于此ꎬ本文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为线索ꎬ理清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农地产权制度变迁的整体脉络和演进逻辑ꎬ以期丰富与充实学术界的既有研究ꎬ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ꎮ二㊁从 两权分离 到 三权分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ꎬ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始终处于不断变迁的过程之中ꎮ特别是改革开放后ꎬ在历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ꎬ我国农地制度改革经历了从 两权分离 向三权分置 的演变ꎬ打破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束缚ꎬ释放出巨大的激励效应ꎬ促进了我国农业与农村的大发展ꎮ(一) 两权分离 :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掀起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突破口ꎬ其实质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1]ꎮ基于对传统的高度集中的农业集体经济局限性的深刻认识和反思ꎬ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决定对农业生产关系进行调整ꎬ把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着力点ꎬ稳步推行集体所有㊁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ꎬ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ꎬ破除了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制度性障碍ꎬ这是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ꎮ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发端于1978年末的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ꎮ小岗村农民创造的 大包干 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ꎮ此后ꎬ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ꎬ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ꎮ在此期间ꎬ中央政策文件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ꎮ1982年颁布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标志第一个有关农村发展的中央一号文件正式诞生ꎮ«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强调: 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ꎬ包括小段包工定额计酬ꎬ专业承包联产计酬ꎬ联产到劳ꎬ包产到户㊁到组ꎬ包干到户㊁到组ꎬ等等ꎬ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ꎮ [2]可见ꎬ该文件正式肯定了农村土地的联产承包责任制ꎬ结束了 包产到户 引发的党内争论ꎬ为推广包产到户减少阻力㊁增加助力ꎮ198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我国农村带来的深刻变化ꎬ认为它 促进农业从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着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转化ꎬ从传统农业向着现代农业转化 [2]ꎮ该文件还对稳定和完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出若干具体要求ꎮ198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ꎬ要 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ꎬ帮助农民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ꎬ提高经济效益 [2]ꎮ该文件还指出要延长承包期ꎬ规定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ꎮ198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ꎬ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户家庭经营长期不变ꎬ在政策层面肯定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合法地位ꎬ从而给广大农民吃了 定心丸 ꎮ198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肯定了农村改革的方针ꎬ并提出深入农村经济改革的要求(表1)ꎮ诱致性制度变迁和中央政策构成了良性互动ꎮ根据形势变化和实践发展ꎬ中央人民政府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对相关政策及时作出必要的调整ꎬ促使制度得到持续优化ꎮ1982 1986年ꎬ中央人民政府连续颁布了5个一号文件ꎬ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向全国ꎬ表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调整取得了重2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㊀2018年第21卷大突破ꎬ标志农地集体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两权分离 制度正式形成ꎮ通过农地产权结构调整ꎬ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ꎬ基本解决了长期困扰我国的粮食短缺问题ꎮ表1㊀1982 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 两权分离 的内容摘要Table1㊀Summaryofthecontentsofthe"tworightsseparation"inthecentralNo.1Documentfrom1982to1986年份文件名称内容摘要1982年«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目前实行的各种责任制ꎬ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ꎮ不论采取什么形式ꎬ只要群众不要求改变ꎬ就不要变动1983年«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联产承包制采取了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原则ꎬ使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发挥1984年«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实行ꎬ带来了生产力的解放和商品生产的发展ꎻ继续稳定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ꎬ土地承包期一般应在15年以上1985年«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农户家庭经营长期不变ꎻ要继续完善土地承包办法和林业㊁牧业㊁水产业ꎬ乡镇企业的责任制1986年«关于一九八六年农村工作的部署»实践证明ꎬ农村改革的方针政策是正确的ꎬ必须继续贯彻执行ꎻ落实政策ꎬ深入改革ꎬ改善农业生产条件㊀㊀资料来源:根据1982 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整理㊀㊀(二) 三权分置 :释放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进入21世纪以后ꎬ随着我国农村社会劳动力流动的加剧ꎬ原有以 两权分离 为特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逐渐产生一些与农村现实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冲突ꎬ农村土地粗放利用㊁细碎化经营等问题日益凸显ꎬ严重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ꎮ在此背景下ꎬ全国各地开始陆续出现以 保留承包权㊁转让使用权 为特征的农地流转现象ꎬ这种制度创新推动了农村土地要素市场化进程ꎮ然而ꎬ土地产权制度的内在缺陷制约着农地流转的健康发展ꎮ面对农业发展中的新问题㊁新情况ꎬ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稳步推进农村土地 三权分置 的改革构想ꎬ即在 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ꎬ落实集体所有权㊁稳定农户承包权和放活土地经营权ꎬ实行 三权分置 [3]ꎮ三权分置 的本质就是要引导和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ꎮ这是 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㊁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愿望 ꎬ是 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 [4]ꎮ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 在落实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基础上ꎬ稳定农户承包权ꎬ放活土地经营权ꎮ [4]这标志着 三权分置 改革构想在中央政策层面被正式确立ꎮ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 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㊁农户承包权㊁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 [5]ꎬ审慎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ꎮ2016年和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继续完善落实 三权分置 办法ꎮ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㊁资格权㊁使用权 三权分置 改革ꎮ可以看出ꎬ党中央关于农地 三权分置 的改革构想ꎬ经历了从萌芽㊁形成到成熟的演进过程(表2)ꎮ表2㊀2014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 三权分置 的内容摘要Table2㊀Summaryofthecontentsofthe"threerightsdivision"inthecentralNo.1Documentfrom2014to2018年份文件名称内容摘要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ꎬ稳定农户承包权㊁放活土地经营权ꎬ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实现形式ꎬ界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㊁农户承包权㊁土地经营权之间的权利关系2016年«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ꎬ落实集体所有权ꎬ稳定农户承包权ꎬ放活土地经营权ꎬ完善 三权分置 办法2017年«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㊁农户承包权㊁土地经营权 三权分置 办法ꎬ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2018年«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ꎬ探索宅基地所有权㊁资格权㊁使用权 三权分置㊀㊀资料来源:根据2014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整理3 第5期㊀㊀郑兴明: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基于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回顾㊀㊀ 三权分置 是继20世纪所有权与承包权 两权分离 后的又一次变革ꎬ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㊁承包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置ꎬ这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最新探索ꎮ实践证明ꎬ农地 三权分置 顺应了新时代的要求ꎬ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ꎬ带来了利益增量ꎻ同时ꎬ加速了土地要素的合理流转ꎬ充分发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潜力ꎬ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动能ꎮ三㊁从 稳权 到 确权稳定承包关系 和 明确土地产权 ꎬ是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和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ꎮ改革开放以来ꎬ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都予以高度重视ꎬ相关政策经历了从简单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向明确土地产权关系的演变ꎮ(一) 稳权 :稳定农民土地承包关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ꎬ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重要转折点ꎬ我国农业也因此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ꎮ然而ꎬ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ꎬ随着制度变迁的边际效益递减ꎬ以及经济体制改革重心从农村转向城市ꎬ农村经济发展面临停止㊁徘徊的迹象ꎬ特别是粮食生产出现了萎缩问题ꎬ由此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农村土地政策走向的争论ꎬ一股否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思潮产生ꎮ在上述背景下ꎬ坚持及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ꎬ成为中央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政策取向ꎮ稳定家庭承包经营ꎬ核心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6]ꎬ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土地政策的基石ꎬ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不动摇ꎮ1998年修订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开宗明义地提出要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ꎬ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ꎮ党的十六大以后ꎬ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进一步把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作为 三农 工作的重要任务ꎮ从2004年开始ꎬ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再次回归 三农 ꎬ适时提出了一系列保护耕地及稳定土地承包权的政策举措ꎮ由表3可以看出ꎬ2004 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要落实耕地保护制度ꎬ以及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关系ꎮ其中ꎬ2009年㊁2010年㊁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强调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表3)ꎮ党的十八大以来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把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作为 三农 工作的主线ꎬ提出了一系列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方针政策ꎮ2013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充分表达了对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关注ꎮ表3㊀2004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 稳权 和 确权 的内容摘要Table3㊀Summaryofthecontentsofthe"rightofstability"and"confirmationofrights"inthecentralNo.1Documentfrom2004to2012年份文件名称内容摘要2004年«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ꎻ严格遵守对非农占地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ꎬ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5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ꎻ尊重和保障农户拥有承包地和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ꎬ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2006年«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㊁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2007年«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强化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ꎬ切实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ꎬ稳定土地承包关系2008年«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ꎬ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ꎻ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09年«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ꎻ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ꎬ将权属落实到法定行使所有权的集体组织2010年«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ꎻ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㊁宅基地使用权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无涉及土地政策问题2012年«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落实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ꎻ推进包括农户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㊀㊀资料来源:根据2004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整理4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㊀2018年第21卷㊀㊀(二) 确权 :明确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稳定承包关系 具有政策的延续性ꎬ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都给予了高度重视ꎮ当然ꎬ 稳定承包关系 只是解决了农民土地承包权问题ꎬ却未能有效化解产权主体虚化㊁权属关系不清等内在缺陷对土地资源配置和农民权益保障带来的负面影响ꎮ因此ꎬ需要从简单的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向明确土地产权关系转变ꎬ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成为中央一号文件聚焦的重要议题ꎮ土地确权是指依照法律㊁政策对土地产权 权利束 的确认或确定ꎮ从2008年开始ꎬ我国农地产权改革逐步踏上了土地确权的新阶段ꎮ200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提出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ꎬ从而在中央政策层面迈出了土地确权的第一步ꎮ2009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稳步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ꎬ把承包地块的面积㊁空间位置和权属证书落实到农户ꎬ并强调要禁止和纠正违法收回农民承包土地的行为ꎬ这就避免了因土地调整而损害农民权益情况的发生ꎬ从而为农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ꎮ2010年㊁201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把 确权 工作范围扩大到宅基地使用权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方面ꎻ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规定了农地确权的时间表ꎬ指出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地块边界不清㊁面积不准等问题ꎻ从2014年开始至今ꎬ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提出了具体目标和要求ꎮ目前ꎬ我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ꎮ土地确权是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环节ꎮ一方面ꎬ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 权利束 得到确认ꎬ使得产权主体虚化㊁权属关系不清等问题得到极大改善ꎬ有助于降低农地流转的交易成本ꎻ另一方面ꎬ从法律上明确农地承包经营权归属ꎬ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ꎬ从而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ꎬ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土地承包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ꎮ四㊁从 权益保护 到 还权赋能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对土地资源刚性需求的不断释放ꎬ土地增值的巨大收益成为各方利益主体争夺的对象ꎮ各方主体的行为异化与失范现象加剧了农村社会的各种矛盾与冲突ꎮ对此ꎬ中央政府将 权益保护 和 还权赋能 作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ꎬ并积极从国家政策层面加以引导和落实ꎮ(一) 权益保护 :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我国«宪法»明确规定ꎬ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且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保护ꎮ但集体经济组织内涵不清ꎬ法律地位较为模糊ꎬ实践中ꎬ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 村委会 )成为实际上管理㊁保护农地的组织ꎮ村委会是村庄公益事业建设的推动者ꎬ存在截留征地补偿和农地流转收益的潜在动机ꎬ可能会造成农民在利益分配上的权益流失ꎻ再则ꎬ作为理性的经济人ꎬ村委会干部也有自己的行动逻辑与利益诉求ꎬ现实中有些村干部存在以权谋私㊁侵吞集体财产的情况ꎮ显然ꎬ在所有权主体模糊ꎬ且农民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获得农地承包权的情形下ꎬ土地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ꎮ因此ꎬ在坚持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强化农民权益保护ꎬ成为当前深化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ꎮ党的十八大以来ꎬ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体现了 权益保护 这一理念ꎮ如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强化对农村耕地㊁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4]ꎬ认为这是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ꎻ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ꎬ要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的前提下ꎬ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的抵押㊁担保㊁转让[4]ꎬ同时还指出ꎬ对出让㊁租赁㊁入股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ꎬ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㊁同权同价ꎬ这就从中央政策层面为保障农村土地财产性权益保驾护航ꎻ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完善农业农村法律体系ꎬ希望以法治的力量解决好农村改革中的土地权益保护问题ꎻ2016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关注了农民宅基地权益保障问题ꎮ可见ꎬ 权益保护 已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延伸至宅基地使用权㊁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领域ꎬ为农民分享集体资产增值收益和增加财产性收入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依据(表4)ꎮ(二) 还权赋能 :完善农地产权权能结构 还权赋能 的实质就是通过完善农地产权的权能结构ꎬ赋予农地使用权的物权性质ꎮ2007年颁布的我国«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用益物权性质作了明确规定ꎬ从而结束了国内长期以来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还是债权的争论ꎮ以我国«物权法»为法律依据ꎬ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ꎬ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的占有㊁使用㊁收益等权利 [4]ꎮ这就在完善5第5期㊀㊀郑兴明:改革开放40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进 基于中央一号文件的政策回顾权能上迈出了关键一步ꎮ2009年的中央 一号文件 明确要求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ꎬ这是中央首次以政策文件的形式确认了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地位ꎮ为了加快建立以 还权赋能 为核心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ꎬ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推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同时ꎬ积极推动农地还权赋能改革ꎬ通过完善农地产权的权能结构ꎬ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性权利ꎮ201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在还权赋能 方面取得重大突破ꎬ明确提出要 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㊁使用㊁收益㊁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㊁担保权能 [4]ꎬ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ꎬ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租赁㊁入股ꎻ2015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ꎬ确保在改革试点中农民利益不受到侵犯ꎻ2017年㊁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着重关注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权能建设和保障问题ꎬ旨在通过对农村宅基地还权赋能ꎬ激活农村宅基地市场ꎬ增强宅基地的流动性ꎬ使农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ꎮ在土地确权的基础上推进 还权赋能 ꎬ有助于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ꎮ只有赋予农民充分的土地权能ꎬ才能保证农民以土地权利共享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成果ꎮ 还权赋能 是我国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一步ꎬ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ꎮ表4㊀2013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关 权益保护 和 还权赋能 的内容摘要Table4㊀Summaryofthecontentsofthe"protectionofrightsandinterests"and"empowerment"inthecentralNo.1Documentfrom2013to2018年份文件名称内容摘要2013年«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ꎬ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ꎻ强化对农村耕地㊁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2014年«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㊁使用㊁收益㊁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㊁担保权能ꎻ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㊁租赁㊁入股2015年«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ꎻ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ꎬ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蚀农民利益2016年«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ꎬ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ꎻ总结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经验2017年«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ꎬ维护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占有和使用权ꎬ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㊁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2018年«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ꎬ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ꎻ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㊁宅基地使用权㊁集体收益分配权㊀㊀资料来源:根据2004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整理㊀㊀五㊁研究展望纵观改革开放40年ꎬ历次涉及农地政策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都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ꎮ从 两权分离 到 三权分置 ꎬ从 稳权 到 确权 ꎬ从 权益保护 到 还权赋能 ꎬ农地产权制度的持续创新ꎬ一方面ꎬ强化了农民土地权益保护ꎬ使农民所享有的土地权利经历了从无到有㊁权利期限从短期到长期不变㊁权能内容由残缺到趋于完整的动态演化过程ꎻ另一方面ꎬ深刻改变了农村经济社会结构ꎬ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ꎮ推进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是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源动力ꎮ党的十九大提出要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ꎬ完善承包地 三权 分置制度 [7]ꎬ可见ꎬ 三权分置 将成为新时代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演进的必然趋势ꎮ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支撑和指引ꎮ深化和拓展对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研究是新时代赋予国内理论界的历史责任ꎮ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ꎬ把握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特征ꎬ契合中央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ꎬ从如下4个方面展开前瞻性研究ꎮ1.土地集体所有权有效实现问题ꎮ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农村改革不可逾越的底线ꎮ以此为前提ꎬ学术界应该围绕着理顺农民与土地关系这一改革主线ꎬ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有效实现的路径: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地位及其内部组织成员身份关系等内容展开研究ꎬ解决农村集体 主体地位虚化 土地所有权虚置 等问题ꎻ探究构建新型土地管理模式ꎬ以确保集体组织成员对土地管理的知情权㊁决策权与监督权ꎬ落实农民作为集体6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㊀2018年第21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沿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沿革
李春艳
【期刊名称】《农村经营管理》
【年(卷),期】2010(000)001
【摘要】@@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也可以包干到户."这个文件是肯定包产到户的第一个中央文件,对解决"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问题的争论,推动农业体制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
【总页数】1页(P44)
【作者】李春艳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深入贯彻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 [J], 陈晓华;
2.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沿革 [J], 陈妍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沿革及启示 [J], 张朝伟
4.全面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切实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J], 危朝安
5.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设施政策的演进特征一一基于21个一号文件的政策文本量化分析 [J], 李晓红; 晋铭铭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
历史沿革
作者:秦英羽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土地制度的一大创举,自提出至今也不过三十几年,通过不断创新、完善,现已形成一套比较系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体系。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大概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阶段,此阶段主要以中央文件及部门规章的调整为主。

1、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无疑是以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18位农民分田到户为起点,小岗村18位农民在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创造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2、1979年9月28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规定“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这表明对于“包产到户”,国家在政策上有所放松。

3、1980年9月,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中规定:“在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集体经济长期搞不好的生产队,群众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也可以包
干到户”;“已经实行包产到户的,如果群众不要求改变,就应允许继续实行”。

这是第一个肯定包产到户的中央文件,对解决“包干到户”、“包产到户”问题的争论及推动农业体系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4、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1号文件《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第一次明确包产到户的社会主义性质,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生产责任制,其不同于合作化以前的小私有的个体经济,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

5、1983年1月,第二个中共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出台,该文件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了高度评价,赞扬它是“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

6、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主要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对农民向土地的投资应予合理补偿;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等。

上述4-6点所述的三个中央1号文件从政策上、理论上将包产到户稳定化、长期化、合理化、规范化,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

因此制度在全国各地的迅速推广实施,1978年至1984年我国农业得到飞速发展,粮食产量大大提高。

二、逐步完善阶段,此阶段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法律,
而不再单由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1、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

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2、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1991年11月29日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要求对此不断充实完善;并提出“这种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是集体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决不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
3、1993年正式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宪法》修正案,使其成为一项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法律上的又一大重要支撑。

4、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是党的农村政策的核心内容,实行有统有分的双层经营体制。

这一通知使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实现了分离。

5、2001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
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流转。

规定“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要在长期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出“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6、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律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明确和规范的专门法律。

它进一步稳定了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对于保障亿万农民的根本利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深远意义。

该法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至《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标志着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真正走上了法制化轨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各个方面都作出较完整地规定。

结合相关法律、部门规章及政策文件等,我国的土地承包制度已经形成一个较为完善的系统。

但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农民外出务工等原因,在土地征收,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审批等相关各方面都产生了大量纠纷,急需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解决这些纠纷。

三、深化阶段,此阶段注重土地承包中的纠纷解决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

1、随着经济发展,土地征收、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问题日益严重,甚至多地发生土地承包纠纷的群体性事件。

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明确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自主权,
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流转承包地。

2、2007年3月16日,《物权法》颁布实施,该法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

3、2008年10月,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此决定指出,要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4、2010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标志着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它明确了调解和仲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法律渠道,有利于公正、及时地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村的社会稳定。

5、2010年1月1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发布实施,细化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规定,使仲裁更加可行有效,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提供很大帮助,规范了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活动。

6、农业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
家档案局联合下发《关于确定2013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的通知》,确定北京市平谷区等105个县(市、区)为2013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逐步展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7、2014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该意见的关键要点为: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等。

8、2015年1月27日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明确2015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2014年进行3个整省和27个整县试点的基础上,再选择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省(区)开展整省试点;并提出要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现阶段农村土地工作坚持以确权确地为主。

9、2015年8月27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向常务委员会年作《国务院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情况的报告》中提到要将延包后续完善工作扎实推进,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要有序推进,对农民承包权益的保护需进一步加强。

现下中国调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相关法律主要为2003年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在中国大地已经实施12年,12年间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期间产生了很多新的情况,现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早已难以适用。

2015年3月10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表示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经纳入立法计划,修改工作已经启动。

此次修改土地承包法的主要目的是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稳定农村土地关系保持长久不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