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首批44家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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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2006)-教发函[2006]115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2006)-教发函[2006]115号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2006)正文:---------------------------------------------------------------------------------------------------------------------------------------------------- 教育部关于公布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发函[2006]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0]3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备案问题的通知》(教发厅[2001]6号)有关规定,现同意将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行审批设立的31所高等职业学校和更改名称的7所高等职业学校予以备案(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教育部二○○六年五月十一日附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计38所)序号学校名称建校基础名称主管部门备注学校代码一、新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31所)1石家庄外事职业学院河北外事专修学院(资源)河北省教育厅民办140472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内蒙古科技专修学院(资源)内蒙古教育厅民办140483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医药专修学院(资源)内蒙古教育厅民办140494赤峰职业技术学院内蒙古职业技术专修学院(资源)内蒙古教育厅民办140505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内蒙古经贸外语学院(资源)内蒙古教育厅民办140516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吉林铁路运输职工大学吉林省140527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齐齐哈尔铁路运输职工大学黑龙江省民办140538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哈尔滨应用技术专修学院(资源)黑龙江省教育厅140559辽宁商贸职业学院辽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省10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机械工业职工大学南京电子工业职工大学江苏省140561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东海业余专科学校浙江省1385312芜湖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芜湖教育学院安徽省1405713民办合肥财经职业学院新建安徽省教育厅民办1405814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厦门工人业余大学厦门教育学院1397315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新建福建省教育厅民办1405916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新建福建省1397717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福建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筹)福建省1406018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筹)福建省1397519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1396920福建艺术职业学院福建艺术高等职业学院(筹)福建省1397021三峡电力职业学院葛洲坝职工大学湖北省1406122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湖南机电职工大学湖南省1407123湖南外国语职业学院浏阳外国语进修学院(资源)湖南省教育厅民办1407224郑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郑州电力专修学院(资源)河南省教育厅民办1406225广东科贸职业学院广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广东省1406326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广州大学科技贸易技术学院(资源)广东省1406527中山职业技术学院新建广东省1406628柳州城市职业学院新建广西区1406729百色职业学院新建广西区1406830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重庆市1406931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新建四川省教育厅民办14070二、更名的高等职业学校名单(7所)1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山东纺织职业学院山东省更名128192武汉工贸职业学院武汉时代职业学院湖北省教育厅更名123693黄冈科技职业学院楚天欧亚职业学院湖北省教育厅更名137994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区更名138285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重庆市更名127586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涪陵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市更名126067贵州亚泰职业学院贵州鸿源管理工程职业学院贵州省教育厅更名12850——结束——。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首批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首批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首批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3.04•【字号】沪人社专〔2024〕75号•【施行日期】2024.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首批职称考核认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以及国际职业资格和职称评价衔接机制,探索与国际接轨的人才评价体系,构建更具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关于本市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提供便利保障服务及职称比照认定的通知》(沪人社专〔2023〕310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清单项目持证人员首批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认定机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建上海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境外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本次考核认定工作。

二、考核认定范围在本市合法工作的《上海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C类项目持证人员,可申报认定相关系列(专业)相应层级职称,其境外专业经历、工作业绩、创新贡献等可作为评价依据。

其中,生物医药、信息技术、工程技术领域持证人员考核认定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金融与管理领域持证人员根据证书项目分别考核认定会计或经济专业人员副高级职称(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和结构比例内,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现有职称基础上申请参加高一级职称的考核认定。

三、考核认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上海市物价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9.12.07•【字号】沪价费[2009]015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物价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相关问题的通知(沪价费[2009]015号)各高等学校、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国家关于高等教育收费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校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3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收费及相关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考高校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收取报考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中英合作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20元(其中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为每人每科60元)。

二、主考高校组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可以收取实践性环节考试费和毕业论文指导费(含答辩)。

实践性环节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100元;毕业论文指导费(含答辩)实行分类收费,一类专业每人400元,二类专业每人600元,三类专业每人800元。

市教育考试院应加强对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规范,加强对设置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环节专业的管理,并对收费专业实行比例控制,其中,一类专业数不低于20%,二类专业数不高于65%,三类专业数不高于15%(收费分类详见附件)。

三、市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进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可以收取毕业生审定费,每人每次50元。

四、上述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各执收主体应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和《项目登记和票据购印证》变更手续,严格执行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9〕40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自考助学)得到了较快发展,为促进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助学机构助学指导思想不端正,片面追求助学规模和经济效益;个别助学机构存在着宣传不实、虚假承诺和违规收费现象,内部管理比较混乱,教学辅导和学生管理缺失,助学质量难以保证。

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自学考试的质量和声誉,有的甚至已经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自考助学管理,保证自考助学活动依法、规范、有序开展,提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促进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工作通知如下:一、不断完善审查注册制度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以下简称助学机构)是配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帮助应考者学习的教育机构;自考助学活动是助学机构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并根据省考委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对社会自学者开展的助学活动。

助学机构应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学考试管理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目前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分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以下简称助学专业)和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辅导两种类型,均有全日制和业余两种形式,前者为“全日制自考助学专业”和“业余自考助学专业”,后者为“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和“业余自考助学班”。

教育部关于重新公布具有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和恢复办学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重新公布具有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和恢复办学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重新公布具有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和恢复办学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重新公布具有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和恢复办学资格审批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成[1995]7号)的规定,我委对各省市、部委上报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的评估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将审定后的具有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予以公布。

此名单今后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的根据。

自1997年9月起恢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审批、备案工作。

我委仍按《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函授、夜大学资格审批和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教成[1992]17号)的规定进行审批。

1997年9月5日附:具有举办函授、夜大学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共中央办公厅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函授专科外交部外交学院夜大学专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民族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南民族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南民族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北民族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公安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中国人民警官大学函授专科司法部中国政法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南政法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南政法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北政法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劳动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函授专科财政部中央财经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东北财经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上海财经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江西财经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南财经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山东财政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审计署南京审计学院函授专科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湖南财经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南财经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陕西财经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保定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广州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上海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中国金融学院夜大学专科国内贸易部北京商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物资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天津商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黑龙江商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经济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杭州商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郑州粮食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武汉食品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兰州商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重庆商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农业部中国农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沈阳农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大连水产学院函授专科上海水产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南京农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华中农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华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函授专科西南农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北农业大学函授专科塔里木农垦大学函授专科石河子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林业部北京林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东北林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林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中南林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南林学院函授专科西北林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电力工业部华北电力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东北电力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上海电力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长沙电力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长春水利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郑州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水利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河海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建设部沈阳建筑工程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哈尔滨建筑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重庆建筑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北建筑工程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地质矿产部石家庄经济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长春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地质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成都理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安工程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冶金工业部北京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包头钢铁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东北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鞍山钢铁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沈阳黄金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沈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华东冶金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青岛建筑工程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本溪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长春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哈尔滨工程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重庆钢铁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武汉冶金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机械工业部燕山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沈阳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吉林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上海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江苏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洛阳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函授专科湖南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甘肃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郑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湘潭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哈尔滨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电子工业部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桂林电子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电子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煤炭工业部河北建筑科技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北煤炭医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黑龙江矿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中国矿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淮南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山东矿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焦作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湘潭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矿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华北矿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函授专科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沈阳化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化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青岛化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郑州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武汉化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铁道部北方交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石家庄铁道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大连铁道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南京铁道医学院夜大学专科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华东交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长沙铁道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南交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兰州铁道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上海铁道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交通部大连海事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上海海运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南通医学院夜大学专科武汉交通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长沙交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重庆交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安公路交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济南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邮电部北京邮电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长春邮电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南京邮电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重庆邮电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西安邮电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文化部中央音乐学院夜大学专科中国音乐学院函授专科(限招音乐教育专业)北京舞蹈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函授限招舞蹈史与舞蹈理论专业)上海音乐学院夜大学专科广播电影电视部北京广播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北京电影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国家教育委员会北京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人民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清华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外国语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试办)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大连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吉林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东北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复旦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同济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上海交通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东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东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上海外国语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试办)南京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东南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浙江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厦门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山东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青岛海洋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武汉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中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中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山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南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重庆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南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交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陕西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兰州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四川联合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国际关系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卫生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夜大学专科北京医科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函授限招预防医学专业)中国医科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白求恩医科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函授限招预防医学专业)上海医科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山东医科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函授限招药学专业)同济医科大学夜大学专科湖南医科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函授限招预防医学、图书情报学专业)中山医科大学夜大学专科华西医科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医科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北京体育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沈阳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上海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武汉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成都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安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国家统计局西安统计学院函授专科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山东建筑材料工业学院函授专科武汉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南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中国气象局北京气象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南京气象学院函授专科成都气象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国家地震局防灾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国家旅游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夜大学专科新闻出版署北京印刷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学院函授专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侨大学夜大学专科暨南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国家税务总局长春税务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国家烟草专卖局合肥经济技术学院函授专科国家医药管理局沈阳药科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中国药科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国家测绘局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北京中医药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广州中医药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针灸骨伤学院函授专科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轻工总会北京轻工业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轻工业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大连轻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无锡轻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景德镇陶瓷学院函授专科郑州轻工业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北轻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纺织总会北京服装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纺织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纺织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浙江丝绸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郑州纺织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武汉纺织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北纺织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哈尔滨投资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东船舶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抚顺石油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江苏石油化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广东石油化工高等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北方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南方冶金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中南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桂林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昆明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长春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吉林电气化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长沙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大庆石油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石油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江汉石油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南石油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西安石油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苏州医学院夜大学专科华东地质学院函授专科中南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北京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北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沈阳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理工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西安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重庆工业管理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西北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华北航天工业学院函授专科中国包装总公司株洲工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武汉汽车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山西财经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安徽财贸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市北京工业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夜大学本科北京农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首都医科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首都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北京体育师范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北京联合大学夜大学专科海淀走读大学夜大学专科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夜大学专科北京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市天津理工学院夜大学专科天津农学院函授专科天津中医学院夜大学专科天津师范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天津外国语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财经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天津音乐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美术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天津职业大学夜大学专科天津医科大学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河北省河北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河北工业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河北理工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专科河北科技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函授专科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张家口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张家口医学院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河北师范大学函授本科函授专科夜大学本科夜大学专科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函授专科张家口师范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唐山师范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廊坊师范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邢台师范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沧州师范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邯郸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函授专科邯郸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夜大学专科河北农业技术师范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夜大学专科河北体育学院函授本科函授专科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函授专科。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的公示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2010年民政部令第39号)及本市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议,现将2020年度上海市第一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名单公示如下:一、5A(13家)上海市医院协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上海奉贤区思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新世纪培训中心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卢湾教育评估事务所上海市嘉定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阳浦小学上海市杨浦区社会组织促进会上海普陀区小丫丫幼儿园二、4A(27家)上海星河湾双语学校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上海市民办协和双语尚音学校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方泰敬老院上海普陀区民办蘑菇亭幼儿园上海金山区卫夷健康管理服务中心上海两新组织党建服务中心上海嘉定区嘉定镇街道睦邻党建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区国和托儿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民办娄塘小学上海杨浦区民办波波嘟双语幼稚园上海市闵行区教育评估事务所上海市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学会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长乐养护院上海慈爱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嘉定区嘉定镇街道残疾人服务社上海杨浦区长白新村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高桥幸福敬老院上海厚天减灾救援公益促进中心上海恒峰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上海市杨浦区养老服务协会上海市闵行区春申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闵行区同一屋檐下社区服务社上海闵行区小哈佛好第坊幼儿园上海市虹口区癌症康复俱乐部上海爱好儿童康复培训中心上海杨浦区优韵社工师事务所三、3A(9家)上海聚隆生态保护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百益社区服务中心上海现代高校智慧后勤研究院上海市公益服务促进中心上海设计之都促进中心上海文飞围棋运动俱乐部上海忧道公益服务中心上海东方脑科学研究所上海双平慈善基金会四、2A(1家)上海金刚博物馆本次评估等级名单公示10天。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鄂教高[2011]1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教高〔2011〕1号)各高等院校,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各市县教育局:为加强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规范助学活动,保证助学质量,促进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我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社会助学是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切实加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自考助学”)的监督与管理,促进自考助学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自考助学是指各类高等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根据自学考试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依据自学考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要求,采取全日制、非全日制方式,通过电视、广播、函授、书刊、网络、面授等多种形式,为自学考试学习者提供学习条件、帮助和指导学习者学习的活动。

第三条自考助学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自学考试政策、规定、办法等,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保证教育质量。

第四条湖北省教育厅负责指导我省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工作,研究制定自学考试助学管理政策措施,审批自考助学机构。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自考助学机构的登记注册、招生监管、助学活动的常规教学管理、评估检查以及其他日常事务的监管。

总结项目人才培养情况

总结项目人才培养情况

总结项目人才培养情况目录一、内容概括 (2)1.1 项目背景与目标 (3)1.2 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3)二、项目概况 (4)2.1 项目简介 (5)2.2 项目参与人员构成 (6)三、人才培养方案 (7)3.1 培养目标设定 (8)3.2 培训内容与课程设置 (9)3.3 实践机会与实习安排 (10)3.4 考核评价体系 (11)四、人才培养实施过程 (12)4.1 开班仪式与入学教育 (14)4.2 日常教学活动与管理 (14)4.3 项目实践与案例分析 (15)4.4 学员反馈与改进措施 (16)五、人才培养成果展示 (18)5.1 学员学历与职业发展 (18)5.2 学员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20)5.3 学员社会服务与贡献 (21)5.4 学员满意度调查与分析 (22)六、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23)6.1 培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5)6.2 师资力量与资源限制 (26)6.3 市场需求与培养目标的对接问题 (26)七、改进建议与发展方向 (27)7.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9)7.2 拓展实践教学资源 (30)7.3 优化人才培养模式 (31)7.4 提升学员满意度与质量保障 (32)八、结语 (33)8.1 项目人才培养的总结 (35)8.2 对未来人才培养的展望 (36)一、内容概括项目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对专业人才的需求增加,我们意识到现有的团队成员需要通过系统的培训和提升来满足新的挑战。

我们启动了这个人才培养项目,旨在为团队成员提供一个学习和成长的平台。

人才培养目标: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团队成员能够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工具和技术,同时提高他们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领导力。

在此基础上,我们希望每位成员都能实现个人职业发展的同时,也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实施过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设计了一系列面向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学习计划,包括线上课程学习、现场工作坊、顶岗实习和个人发展顾问计划。

自考助学自查报告

自考助学自查报告

【篇一】自考助学自查报告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要求,为确保我院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实践考核工作的质量,我院近期对自考助学工作开展了全面清查,重点检查了是否不在审批地址办学、是否按照审批的专业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是否进行虚假宣传、是否利用中介参与招生、是否乱收费、相关合作院校是否有专门机构和人员统一归口管理自学考试工作、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当前自考助学规模需要等情况或违规行为,现将清查情况向学校汇报如下:一、严格规范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1.合作学校资质合格,制度建设完善.合作院校武汉警官职业学院是省政府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校园总面积408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0万余册,教学设备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常年聘请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学校教授和司法行政系统专家担任客座教授,并且多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和园林式学校。

该校严格执行生考办和武汉大学关于自学考试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内部工作规章制度,对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制度对学生进行公示,且没有与不具备助学资质的中介机构合作。

2.领导高度重视,政策宣传到位。

学院领导积极贯彻执行考试院和学校自考管理政策,不仅内部开展自考助学自查工作,而且深入合作院校检查工作,督促合作院校进行自查,总结2019年——2019年助学管理和实践考核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提出今后改进的措施,并形成书面报告。

在我院督促下武汉警官职业学院相关领导亲自深入院系进行自考政策宣传和讲解,在宣传过程中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学习要求,及时进行咨询服务,并督促院自考办专门组织辅导员学习自考政策,此外还通过自学考试助学服务网络平台,统一公告发布自考助学机构信息及招生宣传材料,开展自学考试助学咨询及招生服务,确保自考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3.招生资料真实,杜绝虚假招生。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合法,严格执行考试院自考管理政策,且由该院法定代表人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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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个月自考专科/18个月本科 讲座日期:6月5日周六14:00 讲座地点:云南南路180号(自 力总部淮云大厦) 预约电话:021-63110323 在线预约:
替3709,但需加考3708
3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0015
英语(二)
PETS3 笔试通过者可免考,有效期四 14学分

4
0937
政府、政策与经济学
6学分
5
0938
组织行为学
6学分
6
0896
电子商务概论
4学分
7
0939
商业伦理导论
4学分
8
0940
战略管理教程
5学分
9
0086
风险管理
5学分
10
0952
国际市场营销(二)
5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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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有本科专业122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
学(上海)、大同大学(上海)、东吴大学(苏
点2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78个,博士学位授权 州)、江南大学(无锡)等校的化工系合并组建而
点19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有一级学科国 成的全国第一所以化工特色闻名的高等学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的决定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的决定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团局•【公布日期】2011.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1.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的决定各相关社会组织:根据《上海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和相关标准,经社会组织自评、专家组实地考评、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媒体公示,现确定36家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如下:一、5A级社会组织(2家)1. 上海市大学生体育协会2. 上海市长宁科技进修学院二、4A级社会组织(15家)1. 上海锦江国际理诺士酒店管理专修学院2. 上海贝尔语言学校3. 上海德威英国国际学校4. 上海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5. 上海市登山运动协会6. 上海市中学生体育协会7. 上海市农民体育协会8. 上海市足球协会9. 上海市长宁区医学会10. 上海长宁区逸仙第二敬老院11. 上海青聪泉儿童智能训练中心12. 上海市民办新世纪中学13. 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14. 上海李琴人民调解工作室15. 上海虹桥敬老院三、3A级社会组织(11家)1. 上海市健步球协会2. 上海市蹦床、技巧协会3. 上海市体育场馆协会4. 上海市保龄球协会5. 上海市摔跤柔道协会6. 上海中华武术会7. 上海市棒球协会8. 上海市垒球协会9. 上海市残疾人体育协会10. 上海市钓鱼协会11. 上海市门球协会四、2A级社会组织(7家)1. 上海市射击运动协会2. 上海市鉴泉太极拳社3. 上海市射箭协会4. 上海市中等专业学校体育协会5. 上海市板球协会6. 上海市排球协会7. 上海市体能协会五、1A级社会组织(1家)1. 上海市曲棍球协会规范化建设评估等级是社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专业服务能力和自律诚信度的重要标志。

紧跟党的步伐 推进自考发展——天津自考40 年回顾及“十四五”发展刍议

紧跟党的步伐 推进自考发展——天津自考40 年回顾及“十四五”发展刍议

收稿日期:2021-03-25修回日期:2021-04-11基金项目:作者简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银行建设研究”(16ZD021)高川(1983—),男,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副研究员;王彤(1968—),女,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处长,副研究员。

高川王彤(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天津300387)紧跟党的步伐推进自考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

”[3]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一直在党的领导下稳步前进。

天津市自学考试也始终紧跟党的步伐,紧扣时代脉搏,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

自1981年自考制度创立以来,在教育部、全国考委、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模不断壮大,体系逐步健全,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为数以万计的考生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成为天津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天津自考40年发展历程回顾1.1肇基建制时期(1981—1999年)“文化大革命”10年浩劫结束后,国家百废待兴,各行各业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鉴于此种情况,197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我们要建立适当的考核制度,业余学习的人们经过考核,证明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同等水平的,就应该在使用上同等对待。

”[4]1980年5月,中共中央书记处在讨论教育工作问题时指出:“为了促使青年人自学上进,应该拟定一个办法,规定凡是自学有成绩,经过考试合格者,要发给证书,照样使用;而且要认真执行,使青年人不光迷信上全日制大学。

”[5]经过近1年的调研和筹备,国务院于1981年1月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并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开展——天津自考40年回顾及“十四五”发展刍议Journal of China Examinations 2021年第5期No.5,20212021年第5期试点工作。

上海高等教育分类评价

上海高等教育分类评价

上海高等教育分类评价
上海作为我国的经济、文化中心,高等教育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和提高,现已确立了较
为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包括综合大学、工科、财经,师范等各个类型的学校。

各高校的
发展水平和质量也不同,为了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和提升教育质量,就需要进行分
类评价。

上海高等教育可以分为四个等级:
- 一流高校
一流高校是指在国际、国内享有较高声誉并领跑高等教育的其它学校的高水平高等
学府。

如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等。

这些高校的
发展历史悠久、办学条件先进,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科研实力,具有重大的
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三流高校是指在高等教育中处于中游水平,如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等。

这些高校虽然在某些领域有一定的发展,但与一、二流高校相比还
有一定的差距,发展潜力和影响力相对较小。

四流高校是指在高等教育中处于低水平,如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商学院、上海立信会
计金融学院等。

这些高校虽然也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但是在整个高等教育中所占的地位
和影响力较小。

上海高等教育的分类评价可以帮助高校更加准确地了解自己的办学水平,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发展改进,提高学校的整体品质和社会地位,更好
地服务社会、回馈社会,为上海的经济发展和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05.02•【字号】•【施行日期】2017.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的公示各相关社会组织: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定,现将有关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示如下:一、5A(27家)上海市气体工业协会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商业企业管理协会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上海市医师协会上海党建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产业发展研究和评估中心上海市长宁区企业联合会上海梦晓心理辅导支持中心上海市崇明新华癌痛转化研究所上海黄浦区市民综合帮扶服务中心上海市黄浦区公益慈善联合会上海黄浦区五里桥街道志愿者协会上海复源社工师事务所上海嘉定区关爱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上海静安区江宁路社区生活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社会工作者协会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上海青艾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静安区拥军优属协会上海文来中学上海好帮手社区服务发展中心上海浦东现代物流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旅游业协会上海市浦东国际商会上海杨浦区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中心上海杨浦区华智进修学校二、4A(64家)上海消防工程设备行业协会上海临港产业区企业协会上海市通信制造业行业协会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上海美丽心灵社区公益基金会上海市动漫行业协会上海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上海市燃气行业协会上海市中小学德育研究协会上海惠众绿色公益发展促进中心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上海联合非常规能源研究中心上海市蟠桃研究所上海市企业信息化促进中心上海现代服务业促进中心上海知青博物馆上海驰翰美术馆上海创业力传播中心上海市宝山区焊接技术协会上海市长宁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上海颐家养老服务中心上海文杰护理院上海长宁区逸仙第二敬老院上海市崇明惠民爱心服务社上海崇明明之助老服务社上海市崇明农旅商贸战略联盟上海杨浦区时事语言进修学校上海弘益青年公益服务支持中心上海新时代教育研发与评估中心上海夕悦老年颐养服务中心上海黄浦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市瑞金二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上海市黄浦商业人才培训中心上海祥光老年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上海新世界进修学院上海华莘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上海嘉定工业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市嘉定区建筑协会上海嘉华进修学院上海市嘉定徐行镇民办少农幼儿园上海金山区张堰镇企业服务中心上海和众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上海众谷公益青年发展中心上海闵行区乐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调解协会上海闵行区吴泾拾星者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协会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上海浦东新区机场第一敬老院上海浦东新区我和你助残服务社上海星杰芭蕾舞艺术培训中心上海市青浦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上海青浦区阳光宝贝民办幼儿园上海同德青年心理咨询中心上海杨浦区创安安全管理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工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上海杨浦区民办沪东双语幼稚园上海市杨浦区就业促进会上海阳光微爱社工师事务所上海新力社会公益项目评估事务所上海百特公益发展中心上海松江妈祖文化交流中心上海松江石湖荡镇恬润新苑民生服务站三、3A(14家)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上海东方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东方青少年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上海华韵中欧文化交流中心上海市申童青少年棋类俱乐部上海桃研究所上海农业物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现代文化旅游促进中心上海张江中科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上海市中小企业技术人才引进服务中心上海市百灵鸟少儿艺术团上海市滨水区开发建设服务中心上海市曹燕华乒乓球俱乐部上海产业转型发展研究院四、2A(1家)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发展中心本次评估等级结果公示10天。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沪人社职〔2024〕36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22〕14号)、《关于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20〕1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下简称社评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为,促进社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征集工作的通知》(沪人社职〔2020〕439号)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开展本市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运作期满3年的社评组织,纳入备案期满评估范围。

二、评估内容备案期满评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社评组织。

包括社评组织主体资质和备案情况、场地和设施设备、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相关制度建设、评价业务服务等。

(二)评价项目。

包括评价项目具体考核方案、题库建设、专家队伍建设、考核点建设及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等。

(三)评价实施。

包括社评组织在备案有效期内开展评价的总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报条件审核、考务安排、试卷管理、现场管理、成绩管理、证书管理、档案管理等过程管理情况等。

(四)质量控制。

包括社评组织内部质量督导体系建设、内部质量督导员队伍建设、质量督导反馈情况的记录和处理等。

具体评估标准,届时将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要求另行研究制定。

三、评估安排备案期满评估工作由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1.25•【字号】沪教委学[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1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得者名单的通知(沪教委学〔2013〕63号)各高等学校:为激励本市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教〔2008〕7号)精神,本市开展了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

经各高校初评、公示,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复旦大学张鹏等998名同学获得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现将获奖学生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各高校积极宣传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号召广大学生向获奖学生学习,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坚定信念、志存高远,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努力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2013年11月25日附件2012-2013年度上海市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复旦大学(29人)张鹏马伊莎宋壬初王正一王烁刘亦悦黄明田博毅张凌霄付筱茜杨承润倪天昱王洁莹周心圆张文丽楼靖吕珮琳吴馨瑜王炳凯金圣明郭丹浩杜世超杨乐曾济人陈晨周兴胡晨李成蹊史珮珍上海交通大学(36人)翁昊森张洪广陈一滔尹恺阳舒在悦杨艺菲胡宇琪陈心湛牛牧青顾问胡培栋李赞马磊鑫朱翀瑶孙锴唐一禾杨应彬顾婕昱董明凯叶蕾金帝赵数煜李哲奇付涵刘泽洲刘烨茹代思宇羊茜刘哲黎幸东陶文杰刘炳元张文信白雪张瀛舟马睿同济大学(43人)靳凯淇徐潇潇傅家范黄闽君张芹张丙炀陈艳毓李倩钰李糜刘英杰李天骄沈琳嫣孙琦王琪徐美琳张伊安李静思黄荣李晨璐党明召田博文陆智尧王之琪常成孟思琪蒋凯佟雪丽方勇陆戴汀朱麟钦张卓滢傅丹墨韩倩文薛炳晟张天宇罗晶丁潇喻翔飞刘婵吴敬祥李少杰周梦园兰丁滋校华东理工大学(37人)庞慧谢李斯琪吴腾鲁彦飞陶颖卿江洋潘逸青田梦王娇婕邢维龙代天资孟昭李倩倩丁楠范芳怡丁鹏张喆喆钱全张远倪悦黄青云蔡亦许文龙王祎樊悦张紫优施昶陈真儒岑冠男单志昊穆佩琼宋杨冯楚莹张军凯施鸿裕陆蔡影王恩龙东华大学(34人)邢菡箫李春雨孟茹月刘婧颖徐立豪张峥烨范域廷胡昳辰叶天瑜朱逸安杨立翔顾嘉琦王珂李梓嘉庄乐杨亚捷王安琪陈凯凯赵益周佳雯徐俊美胡世贤徐磊袁旻昊王迪王心如张珍珍李华清胡金莎张静如张颖王雪琛袁恬云赵佩怡华东师范大学(33人)张燕龚宜丹任倩孙泓毅郝玉凤张闻宇陈菲王路遥赵凌烨李婷罗玉清葛佳宁李翔璇陆杨吴钰琦刘璐迟欣欣华嘉逊王宇航周燕张欣然孔璐徐茹茹张明心杨留陈新林雯华王小雪周子闵魏心玥励媛媛杨普晰曾庆平上海外国语大学(15人)杨家齐夏倩雯李诗怡尤宇碟周秋材朱熠洋邓沁陈灵怡秦臻楼晓晶贾诗慧丁洁闵晓哲王瑛珺朱绮芸上海财经大学(18人)龚洁王泫斐朱莹莹王艳商行秦佳鑫杨绍康蒋悦玲徐赫王雨荻杜娟黄海林金嘉捷李倩云胡天梓孙佳琳刘洪涛诸可佳维上海海关学院(4人)刘霜晴唐倩梁颖王超杰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1人)张嘉颖上海理工大学(42人)孙妍妍胡旭赵文竹杨天童李坤林颖峥郑羽荞王景曾诗雯曾一芦亿韩枫张蕾陈吕菡史碧菡俞海彬欧阳针李晓宇张文明闫钰周敏牛浩然刘桐桐申树仁李超苏捷唐静唐超孙康风孙良柱曹双迎耿婉懿龚学海刘莲李萍黎翰丹田芳马浩腾刘娟徐秋怡徐利超马雅莲郑诗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8人)奚静虞菲李一棵王宇轩倪剑书金海姣孟庆慧陈帆上海大学(63人)姚乃嘉董文思安立聪沈心蔚刘隽葛宏婧蔺维静李奥韩超凡王紫瑶徐益峰韩雪祥孙妍吴翔张雯君文静曹俊丽陈阳彭松鹏胡申旦朱雯灵陈特峰顾圣慧陈金豹文维张舒婷谢奇强张逸伦王梦雨冀晓楠陆晓雯强佳丽梁倡华杜璇肖任吴文意李轶承杜志颖杨俊梅商苏苏刘媛媛陈楚廷陈洁琼杨星宇王嘉辰史任飞徐莹何磊林书翰高霞菲钱佳平赵青松王杰邓芸燕刘嘉怡卢永晨钱智婷曹洁羽缪旭旭张任飞韩含俞晓玲皇甫斯琪上海工程技术大学(40人)王磊吴依婷马婷婷黄燕蒋振胡媛媛孔迪菲胡征尹腾飞秦华田紫娟赵晓滢杨天慈陈义章张伶金叶于华栋董皓陈燕冯柳谭宗毅周珺峣张磊胡馨如单东方李智贺正果艾昕李广章华艳吴一帆于玮毛月婷姚晨迪赵俊伟刘峰钱智臻金慧婕朱明珵张俊俊上海中医药大学(10人)孟梅杰孟刘晶丁同凤李扬白洋杜雪高春洁单静怡蔡沁怡张馨语上海师范大学(54人)杨可周洋赵紫依陈瑜恬曾智伟李洁萍汪婉邓燕沈思涵陈丹凤方可金伊雯张蕊章碧兰刘鼎陆垲毕俊杰程贾曾静黄怡璐吴博文崔卓缘蔡敏芳王怡萍孙佳王烨中朱金梅黄溥君笑顾励赖兰兰卢琪琪王丽珺刘佩佩张如怡张俊婷张怡吴璐娜姚丹婧仇霞龚璐高子男宋鹏敖晓琴郝思嘉吕太良武班笑薇吴正阳张克玉宋俞茜王茜顾陈婷李恭杨孙羽晞金秋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3人)陈灼廖鑫林影曹溶容陈晓隽陈韵翔高慈君傅冰颖殳佳薏华梦凡顾晓毅施艳谭鸿尘朱佳慧王超巧许童童汪文王欢陈薇吉王燕徐愿杨斌王加上海应用技术学院(39人)王樱王拂晓赵盼东谭佳丽宋明慧王春荣黄一沈陆璐许志成代强夏灵强沈新张子勋宫宝祥林皓通文乐王兆基陈婷婷杨曜飞楼筱彬王杰高佳明汤瑞瑞苏钇李远智吉佳惠徐婧吟张珺吴燕敏戴宗琰郑志强熊馨王丹丹李丙华牛璐璐卫夏芸何静邱潘玉何嘉文上海海事大学(44人)申彩云李忱煜李珠李浩博林家耀唐婷包晓刘西安易鑫钱莉龚丽楼晓成甄远迪李娟远秋丽何梦晓冯雨辰高宇吕绍杰张圣启张丽雯高健李生壮仇继斌邵秋捷刘秉李嘉琪张盼龙杜莹莹于唯一王小蕾姚昌沈丹丹郑青刘畅黄飞陈沛然张洪伟潘世阳杜亚茹陈淑彬罗梦翾陆成杜垣达上海电力学院(25人)刘昌邢保玲田灿史哲曹魁苏炫辅吴梦欣吴烨陈桢鹏于威振戴海锋申阿瑟陈秋萍徐楠彭瑜卿张俊徐玥徐琪黄海方郑宝国杨海枫徐傲李奇夏崔平平郭少杰上海海洋大学(31人)苏怡珺李小清陆悦顾晶莹过阳红盛晚霞姬煜琦曹强刘省荣黄佳颖胡水清赵怡慈张文娜王宇琛张馨茹周怡雯朱贝妮张天天徐旻晟刘超刘莉尤其嘉陈辰胡城辰祁乐姜丽金琦秀吴薇琦张婷强茹艳许锦妍华东政法大学(30人)高芳姣李睿劼舒方王昱李杭杭王婉晴林凯张文嘉吴慧玲张玉玲高艺林李栋徐玮董昕怡钱佳蕾朱意桦陈珺琦黄雨健张梦怡汪洁璐谭惠曦施寰宁郑雅铟何昕申雨阳许斐梁午霄王泓力陆屹洲刘巧慧上海体育学院(10人)吴梦梦吴佳舟孙倩颜炳国朱炫璇夏婷顾必琛帅星宇吴潘园柯丹丹上海戏剧学院(4人)黄一超施艺麒林霄琳何雨婷上海音乐学院(4人)侯晓云胡贝茜李迪运韩焱洁上海杉达学院(25人)王颖冯雪芳孙怡杨柳房萸邢安妮孙立马靓靓桑呈芸徐丹丹叶秋英景蔚琦顾许甜王海燕马洁冰许小敏蒋婷王朝玉徐诗云吴燕蔡晓芸洪一鸣聂玮傅昕星陶鑫淼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3人)孙冬丽韩咏春章文李荣建顾琳婕徐婷婷刘金洋樊帆郑雁翔朱斌海方兰兰迟炜栋胡宝宾马丽娜刘菁龚玮雯宋薇刘恋康旭佳兰琳玮王胤奎郭怡文蔡程上海电机学院(25人)孙杰杰谭小乾林贞汛白芃樊藜赵鑫赵慧哲王宗良方进高杨朱凌红玮丽范佳颖赵齐林金叶俊顾平凡尹建成肖进彬张雁蓉王诗雯李芸芸崔圆裴富倩黄雅雯唐林加上海金融学院(19人)朱晓红陈绍新白盈捷刘茜娜刘中梅段金勇张翼云郎珈艺廖佳唯黎冉李慧芳郭金城陈倩倩周莹吴璇蔡林森郭力君夏青戴向国上海政法学院(20人)杨肖肖徐浪蜜桂辛许亚楠姚启男张梦莹惠晨吴群芳周甄妮许亚菲杨林邓冰洁王蕾徐怡静徐璐徐桥龚哲王玺钟旭芬陈威仪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5人)吴迪崔娜陈贯诚 XXX萍吴洁萍郝佳琦陈孟军万芹郝佳伟苏伟全陆艳欢王佳谞张虹黄晓丽姚亚楠成倩陆萌葛梦溪沈师豪周亚伦卢静徐晓蕾杨洁王恺悦陆越上海商学院(20人)彭杏朱平何立郑晨马树玲刘思颖文敏王丽雯刘雪燕曹芸方京涛孙晓婷张敏涛闫梦杜晓兰陈诗潆张麒胡丽张鹏罗玲莲上海建桥学院(26人)马翠婷钱静俞洋石宵晨孙湘君陈佳沈洁吕灵媛程怡怡徐刘燕丰一帆范晨姜秋梅钟露陈文倩吕文婷夏雪黄贝贝桂争先赵雯婷吴超刘敏倩邹瑾沈佳秀陈萍萍翁晔上海视觉艺术学院(9人)陈思梦徐强董艺琳潘程程段智华韩斌凤解一鸣郑稼轩吴怡婷上海外国语大学贤达经济人文学院(14人)王亚萍徐诗琼陈如韵周晓蕾杨晓蔚王瑞炜宋佳星周嘉琪刘裴徐泽颖李玉婷全美玲徐梁燕何阳斌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18人)沈威廷凌雅竹李玉凤范松丽顾青青祁彦宁吕思琦余仕豪吴玲玲闵佳青盛子豪刘珊珊王智渊翁倩瑶黄丽娜宋臻兰聂正梁毕卿上海医疗器械高等专科学校(4人)王周阳赵晨晖庄原汤其宇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4人)曹倩成青朱旻卿曹峰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3人)胡玉清宋佳萍孙希龙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2人)陈俊强陶瑜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4人)汪沁缘张丽君徐嘉旭江露上海行健职业学院(4人)王佳妮邬蕴文周育宇朱秀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3人)达莉娜薛萌萌闫梦洁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4人)袁婧婧陆静波张晓蕾毛振华上海海事职业技术学院(4人)邵家琛马辛晔全宏作彭斌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5人)成怡明蔡润邹航余丹萍李润东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4人)张霞张慧何晓顾嘉杰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3人)王肖熊顺平陈敏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4人)孙佳彭家记黄倩雯张里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3人)李兵叶黛云缪怡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4人)白海银李斌李建辉朱聪上海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人)江成辰王康莹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4人)李赟滟王骏闻吴飞李诗雨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4人)华敏傅强王怡璇黄梓洢上海震旦职业学院(3人)周雪张晔诸慧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2人)沈佳怡倪海波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1人)王海燕上海思博职业技术学院(5人)沈大程徐慧敏王雪燕林君君茅金鑫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4人)蔡喆莹姚燕飞陈浩何慧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4人)易加伟杜艳芳胡佳莹章校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5人)郑思颖张佳艺许晶张钱王咏聆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2人)陈雯婷孙青上海兴韦信息技术职业学院(1人)王佶霆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3人)严佳琳陆倩杨琴上海电影艺术职业学院(2人)刘娟姚静雯。

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模板】(沪自考委〔2011〕1号)关于印发《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主考院校、各社会助学组织:根据全国考委《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考委〔2010〕1号)精神,现将《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等2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规范管理工作。

附件:1、《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3、《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组织登记注册及年度审核告知承诺书》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二○一一年四月一日主题词:高教自考社会助学管理细则通知抄送:全国考办、市教委、各区县教育局XX市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1年4月8日印发(共印200 份)附件1: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实施细则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管理试行办法》(考委〔2010〕1号)和XX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文件的精神,为确保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以下简称“社会助学”)管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现结合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管理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办学机构(以下简称“社会助学办学机构”)是指在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履行登记注册的各类高等学校、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办学机构。

1.各类高等学校在本市申办社会助学,实行归口管理,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向XX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考办”)申请社会助学登记注册。

按规定,普通高等学校不得举办全日制教学性质的社会助学。

2.社会举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其他办学机构在本市申办社会助学项目,须经市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资质后,由办学机构向市自考办申请社会助学登记注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发布时间:2021-09-07T03:08:18.333Z 来源:《中国教师》2021年19期作者:王砚[导读]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作为我国独有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开放教育制度,是鼓励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办法,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王砚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新抚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113006 摘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或自考)作为我国独有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与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开放教育制度,是鼓励青年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有效办法,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于此,以下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进行了探讨,以供参考。

关键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模式构建与思考引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将个人自学、社会援助和国家考试结合起来的开放教育制度。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迅速发展、对多媒体教学的认识的提高以及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的迅速改进和更新,多媒体教学辅助教学的发展空间得以扩大。

正确评价多媒体内容对于促进多媒体硬件和软件资源的适当、科学和有效利用和管理以及在教学中辅助性地教授多媒体内容至关重要。

与此同时,建立具有发展评价视角的自学网络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是自学考试教育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当前自学考试助学模式分析在高等教育中有三种主要的自学单元:以自学培训机构为代表的社会候选人自学课程,提供以参考资料为基础的学习援助课程和学习辅助材料。

第二种是全日制的、专门的或中等的学生教育,这种教育是以集中和分散的方式进行的,以前是自学学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自学学习方式和教学方法的变化,这越来越有助于改进自学管理,提高考试合格率、毕业率和就业率;第三,近年来,学院和大学作为主要学习主体推出的自学在线帮助模式主要将在线学习和集中的离线辅导结合起来,目前处于试验和探索阶段,尚未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26•【字号】教委终[2008]17号•【施行日期】2008.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教委终〔2008〕17号)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各有关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管理,依法规范办学单位的办学行为,促进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教委决定对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对本市各类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的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客观公正的“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质量”评价制度和“办学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的准入标准,依法加强对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单位办学行为的管理。

二、检查范围本市范围内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办学活动的各类办学单位。

包括:举办高等教育自考助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及所属办学机构、成人高校、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以及其他各类社会办学单位。

三、检查实施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负责此项专项检查的实施。

由市教育评估院会同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相关职能处室和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并依托相关主考高校开展检查和评估。

2.本专项检查所需费用由市教委统一支付,不向被检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3.本专项检查采用“试点先行,面上推行”方式进行。

计划在2008年底前完成。

四、检查内容1.办学资质。

包括:办学单位的办学资质、自考助学的审核备案、办学过程中的“联合办学”等情况。

2.办学条件。

包括:办学场地和校舍教室条件、师资条件、全日制办学的学生食宿条件和安全卫生许可、租赁办学的手续和合法租赁协议等情况。

3.办学行为。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
(原创版)
目录
1.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概述
2.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具体名单
3.对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展望
正文
【概述】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是为了满足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提升自身技能和知识水平的需求,提供继续教育培训的场所。

这些基地通常具备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经验,能够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优质的教学服务。

在上海市,有多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便利的学习环境。

【具体名单】
根据相关资料,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名单如下:
1.上海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3.上海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4.东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5.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6.华东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7.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8.上海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9.上海电机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10.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以上名单仅供参考,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动。

建议有兴趣参加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咨询相关机构,了解最新的基地名单和课程信息。

【展望】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人员都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水平,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因此,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未来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们期待这些基地能够不断完善和优化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好的学习体验和更多的学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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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首批44家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沪教委终[2008]17号),自2008年10月起,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会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主考高校,对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评估。

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依据“检查评估结果”,公布“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等首批44家本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如下:
本市首批44家高等教育自考助学评估合格单位名单


所辖区县或所属高校办学单位自考助学办学地点备注
1
黄浦区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四川南路37号全业余办学
2 上海市南声进修学院重庆北路270号全业余办学
3 上海自力进修学院云南南路180号全业余办学
4
卢湾区上海市震旦进修学院
复兴中路369号18楼全业余办学
青浦外青松公路7718号不限
宝山月罗路2106号不限
5 上海卢湾行知进修学院淮海中路622弄8号全业余办学
6
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南丹东路60号全业余办学
7 上海市昂立进修学院番禺路868号不限
8 上海市申洋国际交流进修学院奉浦大道123号不限
9 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虹漕南路杨家桥31号不限
10 上海中成协培训中心蒲汇塘路18号全业余办学
11 上海市民进自强进修学院漕宝路300号全业余办学
12 上海市新知进修学院万源路55号不限
13 静安区上海市春申旅游进修学院海防路429弄100号全业余办学
14 虹口区上海财务管理进修学院西体育湾路369号不限
15 普陀区上海国际交流进修学院新凤北路565号不限
16
杨浦区上海市复旦求是进修学院国权路579号非寄宿办学
17 上海市求索进修学院国权路75号不限
18 上海金领进修学院民星路435号全业余办学
19 上海远驰专修学院杨树浦路622号全业余办学
20 上海市英才进修学院国顺路288号(上海远大学习广场)全业余办学
21
浦东新区上海市三达进修学院乳山路139号全业余办学
22 上海达尔进修学院新川路293号3号楼全业余办学
23 上海市市中教育专修学院浦电路313号全业余办学
24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进修学院高泾路588号不限

25
闵行区上海市国际经济技术进修学院水清路769号全业余办学
26 上海燎原进修学院平阳路150号全业余办学
27 嘉定区上海天华进修学院胜辛北路1661号不限
28 南汇区上海远东科技进修学院惠南镇城南路1288号不限
29 金山区上海市中博专修学院学府路1300号不限
30 其他上海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西江湾路574号全业余办学
31 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2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3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对外贸易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4 上海大学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5 上海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6 华东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法律自考助学部校内全业余办学
37 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8 上海政法学院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39 上海金融学院上海金融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40 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41 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欧华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42 上海建桥学院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43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44 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全业余办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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