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药物治疗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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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痫的药物治疗现状分析

主编:郑州首大癫痫病医学研究院

一、目前癫痫的治疗方法仍然以药物为主,药物治疗的目标是在无明显的副作用情况下,完全控制临床发作,使患者保持或恢复其原有的生理、心理状态和生活工作能力。

二、治疗的新诊断患者中,约有80%的患者通过药物治疗使发作得以控制,其中约50%左右的患者是在接受第一种单药治疗后发作缓解,约30%的患者在第一种单药治疗失败后,转为另一种单药治疗或多药联合治疗后发作缓解,另外约20%左右的患者通过药物治疗发作仍未能很好控制,成为药物难治性癫痫。

三、癫痫并非单一病因所致,而是病因各不相同的一组疾病,其预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潜在的病因、综合征分类、治疗之前的发作频率和发作开始的年龄等因素。目前尚无证据显示AEDs物对造成癫痫发作的潜在病因有治疗作用,但是可以控制临床发作,从而减轻因发作造成的意外死亡、伤害及社会心理功能损害。

四、尽管可以选择的药物越来越多,大多数患者的发作可以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目前的药物治疗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 对于癫痫发作的分类不正确导致药物选择的错误。

(二) 选择的药物对于发作是恰当的,但是对于治疗的个体不合适。

(三) 诊断和药物选择恰当,但是药物的治疗剂量不恰当,如仅仅以起始剂量维持治疗或起始剂量过大等。

(四) 尽管发作控制,但是有明显的副作用,却没有进行相应的剂量或药物的调整。

使用传统AEDs能够使大部分癫痫患者的发作得到控制,但是约1/4左右的患者会成为药物难治性癫痫。针对这一情况80年代以后国外开发并陆续上市了多种新AEDs,习惯上称新型AEDs。这些药物尚处于循证医学的评价过程中。

抗癫痫药物介绍

一. 抗癫痫药物简介: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共有7种主要的AEDs应用于临床,习惯上称为传统AEDs。80年代以后国外开发并陆续上市了多种新型AEDs。目前临床使用的AEDs

抗癫痫药的作用机制:目前对于AEDs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了解,有些AEDs是单一作用机制,而有些AEDs可能是多重作用机制。

抗癫痫药的药代动力学特征:药代动力学特征是决定血液中和脑组织中药物浓度的关键环节,是了解药物的疗效、不良反应及药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理想的AEDs应具有以下特征:生物利用度完全且稳定;半衰期较长,每日服药次数少;一级药代动力学特征,即剂量与血药浓度成比例变化;蛋白结合率低,并且呈饱和性;无肝酶诱导作用;无活性代谢产物。在临床使用中除了考虑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之外,还应当参考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来选择药物。

癫痫的药物治疗

现有证据显示大多数癫痫患者的长期预后与发病初期是否得到正规抗癫痫治疗有关。早期治疗者的发作控制率较高,停药后的复发率也较低。开始治疗的时间越迟以及治疗前的发作次数越多,转为药物难治性癫痫的可能性就越大,并且在停药后也越容易复发。在开始治疗之前应该充分地向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解释长期治疗的意义以及潜在的风险,以获得他们对治疗方案的认同,并保持良好的依从性。

一、开始治疗的指征

(一)AEDs应该在癫痫的诊断明确之后开始使用,如果发作的性质难以确定,应该进行一段时期的观察,再做决定。

(二)根据国际抗癫痫联盟的最新定义,至少有一次无固定诱因的癫痫发作是癫痫诊断的基本条件,单次或者单簇的癫痫发作如难以证实和确定在脑部存在慢性的功能障碍时,诊断必须谨慎。所以一般认为在出现第二次无诱因发作之后才应该开始AEDs治疗。但是针对以下一些特殊情况可以在首次发作后考虑开始AEDs治疗:

1. 并非真正的首次发作,在一次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之前,患者有过被忽视的失神或肌阵挛等发作形式,此类患者再次发作的可能性很大,应该开始AEDs治疗。

2. 部分性发作、有明确的病因、影像学有局灶性的异常、睡眠中发作、脑电图有肯定的癫痫样放电以及有神经系统异常体征等。这些因素预示再次发作的风险增加,可以在首次发作后征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后开始AEDs治疗。

3. 虽然为首次发作,但其典型的临床表现及脑电图特征符合癫痫综合征的诊断,如Lennox-Gastaut综合征、婴儿痉挛等,可以在首次发作后开始AEDs治疗。

4. 患者本人及监护人认为再次发作难以接受,可向其交待治疗的风险及益处,与其协商后开始AEDs治疗。

(三)有部分患者虽然有两次以上的发作,但发作的间隔期在1年以上甚至更长,此类患者是否需要药物治疗值得商榷。由于发作间歇期太长,对于疗效的判断和适宜剂量的选择都比较困难,而且可能导致患者的依从性不好,所以在向患者及监护人说明情况后,可以暂时推迟药物治疗。

(四)有明确促发因素的发作,如停服某种药物、酒精戒断、代谢紊乱、睡眠剥夺或者有特定促发因素的反射性癫痫等,可能随潜在的代谢性疾病的纠正或去除诱因而使发作消失,并不需要立刻开始AEDs治疗。

二、抗癫痫药物的选择

70%-80%新诊断的癫痫患者可以通过服用单一AEDs使发作得以控制,所以初始治疗的药物选择非常重要,选药正确可以增加治疗的成功率。根据发作类型和综合征分类选择药物是癫痫治疗的基本原则。同时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禁忌证、可能的副作用、达到治疗剂量的时间、服药次数及恰当的剂型、特殊治疗人群(如育龄妇女、儿童、老人等)的需要、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药物来源和费用等。

(一)根据发作类型和综合征的选药原则

1.卡马西平、丙戊酸钠、拉莫三嗪、托吡酯、苯巴比妥、左乙拉西坦、唑尼沙胺、加巴喷丁、奥卡西平可用于部分性发作的单药治疗。苯妥英钠尽管疗效确切,但由于其具有非线性药代动力学特点,容易引起毒副反应,药物之间相互作用多,长期使用的副作用比较明显,已经逐渐退出部分性发作治疗的一线药物。

2. 丙戊酸钠、托吡酯、拉莫三嗪、左乙拉西坦可用于各种类型的全面性发作的单药治疗。卡马西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奥卡西平可用于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的单药治疗。

3. 丙戊酸钠、拉莫三嗪、托吡酯、左乙拉西坦是广谱的AEDs,对部分性发作和全面性发作均有效,可作为发作分类不确定时的选择。

4. 所有的新型AEDs物都可以作为部分性癫痫的添加治疗。

(二) 有一些AEDs物可能使某些发作类型加重,在某些情况应避免使用(表3-5)。

(三)苯巴比妥是最早用于临床的AED,属于作用谱较广的AED、疗效确切、价格低廉、使用方便,WHO推荐在发展中国家,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用苯巴比妥治疗癫痫(主要用于强直阵挛型发作的控制)。

(四)氯硝西泮目前仍较多的用于肌阵挛发作和一部分难治性癫痫的治疗,但其镇静作用比较明显,并且有耐受性和成瘾性,增减剂量均应缓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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