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播影视节目奖评奖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贵州省广播影视节目奖评奖细则

一.奖项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广播

1.消息

a.短消息:1分30秒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b.长消息:1分31秒至4分。署名不超过4名。

C, 连续、系列报道:单集不能超过8分(含8分)。署名不超过6名。

2.评论

a.评论2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b.新闻评论性专稿4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3.新闻专题3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4.新闻专栏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时长不限。署名不超过6名。

5.现场直播现场直播是指广播利用电子信号把新闻现场的声音直接发送并同步播出的节目形式。它在记录新闻事件发展变化的同时,把记者的现场报道、播音员或主持人的现场描述或背景介绍同步传输,集报道新闻、提供知识、分析事态于一体。参评节目范围包括重大时政、经济、文化等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

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2/3,所用录音资料不超过总长度的l/3。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不得报送此项。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时间不限,送开头一小时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审听30分钟,新闻现场直播参评作品需在参评推荐表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简介应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署名不超过8名。

6.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署名不超过6名。

加新闻编排

7.社教专题3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8.对外及对台、港、澳节目规格不限。

9.文化栏目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3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6名。

10.音乐节目音乐专题、音乐板块、音乐欣赏、音乐人物以及其他形式的音乐作品均可参评,节目长度在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本项目主创人员署名超过4人按“集体”申报。署名不超过4名。

11.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等。时间不限,审听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影视剧录音剪辑列入此项参评。署名按集体申报。

(二)电视

1.消息

a.短消息:1分30秒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b.长消息:1分30秒至4分。署名不超过4名。

C, 连续、系列报道:单集不能超过8分(含8分)。署名不超过6名。

2.评论

a.评论2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b.新闻评论性专稿4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3.新闻专题3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4.新闻专栏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时长不限。署名不超过6名。

5.现场直播现场直播是指电视利用电子信号把新闻现场的图像和声音直接发送并同步播出的节目形式。它在记录新闻事件发展变化的同时,把记者的现场报道、播音员或主持人的背景介绍同步传输,集报道新闻、提供知识、分析事态于一体。参评节目范围包括重大时政、经济、文化等新闻事件的现场直播。

参评节目必须以新闻现场为直播主体,来自新闻现场的直播信号长度不得少于整个节目长度的2/3,所用录像资料不超过总长度的l/3。纪念会、报告会、文艺演出及以演播室直播谈话为主体的节目不得报送此项。同等条件下,现场信号为本台自采者占优。时间不限,送开头一小时完整节目及结尾5分钟,审看30分钟,新闻现场直播参评作品需在参评推荐表后附1份1000字以内的直播简介。简介应包括直播意义、直播流程和规模、直播点设定和社会影响等内容。署名不超过8名。

6.新闻访谈节目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新闻人物、新闻事件、热点话题进行讨论的谈话节目。主持人与嘉宾现场交流谈话占整个节目时长不少于2/3,节目时长不超过90分钟。署名不超过6名

加新闻编排

7.社教专题3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8.纪录片时长不限。署名不超过4名

9.对外及对台、港、澳节目规格不限。

10.文化栏目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播出时间,包括娱乐类、竞技类、真人秀节目(栏目)3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11.音乐栏目及音乐类特别节目开办一年以上,有固定的播出时间或歌友会、音乐会等,50分钟以内。署名不超过4名

12.综艺节目包括专题、板块、文艺晚会以及娱乐类、竞技类、真人秀节目(栏目)。时间不限,审看60分钟,附完整文字材料。署名按集体申报。

二.评奖标准

(一)节目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创作指导,坚持“二为”方向,为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服务。

(二)节目突出时代精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特别关注新闻单位开展“走、转、改”期间的作品。

(三)节目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和格调。

(四)节目充分体现广播电视传媒特性。

(五)节目必须是原创。

(六)节目必须年度内已播出。

(七)节目技术参数符合要求。

(八)新闻类节目应具备准确、及时、精炼、生动等特点。

(九)社教及文艺类节目要策划周密、主题鲜明、表现手法得当。要有典型人物、事例,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感染力。

三.评奖程序

(一)广播节目评审组审听广播参评节目。

(二)电视节目评审组审看电视参评节目。

(三)入围节目必须获得评审组实有人数半数以上(含半数)赞成票。入围作品确定后,经广播节目评审组、电视节目评审组审评,决定获奖等次。

(四)定评获奖节目

1.获奖节目的总数一般不超过参评节目总数的50%。其中:一等奖约占获奖节目总数的1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