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旅游景区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旅游区奖惩制度[5篇模版]
旅游区奖惩制度[5篇模版]第一篇:旅游区奖惩制度旅游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奖惩细则一、奖惩的原则(一)奖惩有据的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二)奖惩的及时原则:为及时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三)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四)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五)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六)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时,应给予相应的惩罚。
惩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二、奖励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种类分为:合理化建议奖、成绩突出奖、工作表现奖、奖金、晋级。
3、奖励办法(1)、合理化建议奖即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或待解决的问题出谋献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旦被公司采纳,给予不少于50元的奖励,或将对其实施以后产生的效益进行评估,并按评估价的1—20%奖励。
(2)、成绩突出奖公司在营运期间每月评选“服务明星”。
工作成绩优秀的员工,经部门推荐,公司统一评比后即可当选。
当选的“服务明星”除在公司宣传栏上张贴照片和事迹外,公司给予200元奖励。
(3)、委屈奖员工在日常服务接待过程中,身心受到游客伤害而忍辱负重,虽不被理解,仍坚持规范服务,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用实际行动感召游客行为,经部门申请奖励,按照事件性质,给予100元以上奖励。
(4)、给予工作表现奖:A类嘉奖(20——50元)书面表扬通报1)遵纪守法,听从指挥,互相协作,事迹突出;2)维护公司、团体荣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迹者;3)热爱本职工作,热心服务游客,工作业绩优良或超额完成任务;4)拾金不昧及时将钱物归还游客或交与公司,价值在3000元以下的;5)收到游客表扬信,情况属实;6)有其它优良事迹,足为他人学习者;B类嘉奖(50——100元)书面表扬通报并记功一次1)忠于职守,服务业绩优秀,起到模范作用者;3)经常收到游客表扬信,有较高评价,情况属实;4)危机意识强,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公司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5)为保护公司财产、游客安全或制止其它违法行为,见义勇为; 6)增收节支有显著成绩;7)拾金不昧及时将钱物归还游客或交与公司,价值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
旅游区员工奖罚制度
旅游区员工奖罚制度一、总则1. 目的:为提升旅游区服务质量,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旅游区内所有员工。
二、奖励制度1. 优秀服务奖:对提供卓越服务,获得游客高度评价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及表彰。
2. 创新贡献奖:对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被采纳并实施后取得良好效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对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促进团队整体进步的员工,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服务态度不佳:对服务态度差,影响游客体验的员工,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工作失误:对因个人失误导致工作失误,影响旅游区正常运营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违反规定:对违反旅游区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雇。
4. 安全事故:对因个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依规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由旅游区管理部门根据员工表现和相关证据作出。
2. 奖罚决定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奖罚原因。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五、奖罚标准1. 奖励标准:根据员工的具体表现和贡献大小,确定奖励金额或表彰方式。
2. 惩罚标准:根据员工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旅游区管理部门所有。
七、修订1. 根据旅游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本制度可适时进行修订。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旅游区的具体需求,对以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景区员工奖罚管理制度
景区员工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景区员工的行为,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保障景区的正常运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奖励管理1. 个人表彰: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卓越贡献的员工,景区将进行个人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奖金或奖品。
2. 团队奖励:对在工作中协作默契,取得显著成绩的团队,景区将给予团队奖励,颁发团队荣誉证书,并发放奖金或奖品。
3. 绩效奖金:每年底,景区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给予绩效奖金,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
4. 优秀员工培训:对表现出色,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员工,景区将组织相关培训,并在培训结束后,给予相应证书或晋升机会。
第三章处罚管理1. 警告:对违反景区工作纪律,轻微违规或失误的员工,景区将进行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相应记录。
2. 记过处分:对严重违纪、工作失误或对景区形象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景区将进行记过处分,员工可能会受到降职、停薪留职等处罚。
3.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纪、多次违规或对景区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景区将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章评定标准1. 奖励标准:员工被评定为优秀员工,必须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在所在岗位上发挥优秀,对景区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2. 处罚标准:员工被评定需要受处罚时,必须是在工作中违反景区相关规定,或者工作失误且造成较大影响,或者有损景区形象。
第五章申诉程序员工对景区奖励或处罚有异议时,可向景区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诉,景区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判断。
第六章其他1. 绩效考核:景区将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奖励措施。
2. 奖罚记录:景区将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员工个人档案中的重要参考依据。
3. 本制度解释权归景区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制度经景区管理部门审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本制度。
如有违反,景区将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制定单位:XXX景区管理部门制定日期:XXXX年X月X日。
旅游景区员工奖罚制度范本
旅游景区员工奖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景区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感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游景区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游客安全和满意度,促进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本制度的奖惩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奖惩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制度为准绳。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形式包括: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晋升提级。
第六条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一)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公司创造良好口碑的;(二)提出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或提升服务质量的;(三)在景区建设中,积极参与创新项目,取得显著成果的;(四)在景区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公司赢得荣誉的;(五)长期坚守岗位,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的;(六)积极传播企业文化,提高员工凝聚力的;(七)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第七条奖励的实施:(一)奖励决定由景区管理层根据员工表现进行评审,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二)奖励结果应当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公布,并进行表彰;(三)奖励物资奖励应在奖励决定公布后一个月内发放。
第三章惩罚第八条惩罚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和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惩罚:(一)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二)工作中玩忽职守,导致游客安全和景区财产受到威胁的;(三)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四)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五)在工作中,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工作秩序的;(六)其他应给予惩罚事项的。
第十条惩罚的实施:(一)惩罚决定由景区管理层根据员工违规行为进行评审,报请公司领导批准;(二)惩罚结果应当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公布,并进行通报;(三)惩罚措施如需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公司相关流程执行。
第四章申诉和复议第十一条员工对奖惩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奖惩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景区管理层提出申诉;第十二条景区管理层应在收到申诉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对奖惩决定进行复核;第十三条如需调整奖惩决定的,景区管理层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并通知相关员工。
旅游景区奖惩管理规定
旅游景区奖惩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是落实考核的一种办法,也是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证服务质量,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的有效管理手段。
一、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部门经理提名,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1、在考核中连续两次达到优等。
2、积极献策,提出合理建议被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
3、在本职工作中突出贡献受到上级表彰。
4、对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5、针对员工贡献不同进行50-200不等的物质奖励。
二、处罚对于违纪员工在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经济处罚分为:20元—50元。
1、有下列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20元(1)在考核成绩在中等以下(低于68分)。
(2)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迟到或早退一次,或有其他违规行为。
(3)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公物损坏,经济损失在200元以上。
(4)在公共场所争吵、喧哗造成不良影响。
(5)仪容不雅,衣冠不整,不按规定着装。
(6)擅自离开岗位、串岗、聊天。
(7)上班时间未经允许私自会客。
(8)私自使用公司设施设备。
(9)违反规定在景区使用电暖器、电锅、电炉等电器设备。
(10)有意损坏公司发放的各种证件、文件、报表。
2、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考核评分特别差者,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罚款30元。
(1)累计两次受到警告处分。
(2)对客人使用污秽语言。
(3)工作漫不经心,客人提出书面意见。
(4)由于责任心差,致使公物损坏,损失在500元以上。
(5)不听从领导安排未按要求完成领导布置的工作。
(6)在工作时间内睡觉。
(7)未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
(8)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违反消防安全规定。
(9)在工作时间内喝酒或带醉态。
(10)在工作时间内打牌下棋,或进行其他非集体组织的文娱活动。
(11)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12)未经允许私自换班次。
(13)与客人争吵。
(14)泄露公司机密,遗失重要单据、印章和单据。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扣发50元,情节严重者降一级工资或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景区员工激励管理制度范本
景区员工激励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调动景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景区整体形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正式员工,旨在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潜能,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激励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景区特点和员工需求,实施差异化激励措施。
第四条景区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激励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二、激励方式第五条奖励激励:设立优秀员工、突出贡献奖等,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金、证书等奖励。
第六条晋升激励:为员工提供职业发展通道,设立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提升自身能力。
第七条培训激励: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专业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培训等,助力员工成长。
第八条福利激励: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如员工旅游、健康体检、节日慰问等,关心员工生活。
第九条荣誉激励: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荣誉,如评选为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提升员工成就感。
第十条个人成长激励:鼓励员工自我提升,为员工提供学历提升、技能鉴定等支持。
三、激励实施第十一条制定激励计划:每年年初,景区管理部根据景区发展和员工情况,制定详细的激励计划。
第十二条激励评价:设立评价机制,对员工进行全面评价,包括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激励兑现: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兑现各项激励措施,确保激励的实效性。
第十四条激励监督:设立激励监督机制,确保激励制度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激励管理第十五条景区管理部负责对激励制度的实施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激励措施。
第十六条景区管理部负责对员工激励需求的调研,了解员工期望,优化激励方案。
第十七条景区管理部负责对激励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激励制度的顺利运行。
第十八条员工对激励制度有异议时,可向景区管理部提出申诉,景区管理部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五、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旅游度假区奖罚制度
旅游度假区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提升旅游度假区服务质量,增强员工责任感,促进度假区持续健康发展。
2. 奖罚制度适用于度假区内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
二、奖励制度1. 服务质量奖: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获得游客书面表扬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经采纳并实施,对提出者给予奖励。
3. 安全生产奖: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贡献,防止事故发生的员工,给予奖励。
4. 团队协作奖:对于在团队合作中表现突出,促进团队目标达成的团队或个人,给予奖励。
5. 忠诚服务奖:对于在度假区连续工作满一定年限,且表现良好的员工,给予忠诚服务奖。
三、惩罚制度1. 服务态度不良:对游客态度恶劣,造成游客投诉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给度假区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3. 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给予记过或解除劳动合同。
4. 贪污腐败:任何形式的贪污、受贿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责任。
5. 违反度假区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私自收费等,根据违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奖罚执行1. 所有奖罚决定由度假区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全体员工知晓,以起到激励和警示作用。
3. 员工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由管理层复核。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度假区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度假区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度假区发展需要。
旅游景区管理奖罚制度
旅游景区管理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旅游景区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秩序,促进景区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旅游景区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等。
3.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相应的奖励。
二、奖励制度1. 优秀服务奖:对于提供超出标准服务,获得游客广泛好评的工作人员,给予奖金或荣誉证书。
2. 安全管理奖: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有效预防或处理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3. 创新贡献奖:鼓励创新思维,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改进措施,提升景区运营效率或游客体验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4. 环境保护奖:对于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服务失误惩罚: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服务失误,影响游客体验的行为,根据失误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安全事故惩罚:对于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严重性,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记过、降职、解聘等。
3. 环境破坏惩罚:对于破坏景区环境、浪费资源的行为,给予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4. 违规行为惩罚:对于违反景区管理规定的行为,如私自收费、贪污腐败等,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景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作出。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受奖罚人员如对决定有异议,可向更高一级管理部门申诉。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景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及时公布。
3.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景区员工手册奖惩制度范本
景区员工手册奖惩制度范本一、奖惩制度的目的为了提高景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景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奖励方式(1)通报表扬: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晋升工资: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显著的员工,可晋升工资等级。
(3)职称评定:对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员工,可优先评定相应职称。
(4)选拔培训:对具有培养潜力的员工,选拔参加业务培训、技能提升等活动。
2. 奖励条件(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成绩显著。
(2)主动创新,提出有效改进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3)积极参与景区的各项活动,为景区发展作出贡献。
(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景区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惩罚制度1. 惩罚方式(1)口头警告: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
(2)书面检讨:要求员工书面检讨,说明违规原因和改进措施。
(3)停职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员工,暂停其工作,进行教育整改。
(4)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景区规章制度的员工,解除其劳动合同。
2. 惩罚条件(1)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2)在工作中因疏忽大意导致游客投诉、安全事故等。
(3)违反景区保密规定,泄露景区商业秘密、游客信息等。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景区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四、奖惩程序1. 奖励程序(1)员工本人或他人可以向景区管理部门推荐奖励对象。
(2)景区管理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确定奖励名单。
(3)景区领导审批奖励名单,并进行表彰。
(4)景区管理部门对受奖励员工进行跟踪考核,确保奖励效果。
2. 惩罚程序(1)景区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
(2)景区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对违规员工进行相应处罚。
(3)景区领导审批处罚决定,并进行执行。
(4)景区管理部门对受处罚员工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其改进。
五、附则1. 本奖惩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景区有关奖惩的规章制度
景区有关奖惩的规章制度
《景区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景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游客权益,景区制定了一套奖惩制度。
一、奖励措施
1. 优秀员工奖:每季度评选出在景区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奖金和荣誉证书。
2. 客户满意奖:每月对接待游客评分较高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3. 景区创新奖:对提出并实施了创新理念或活动的员工或团队进行奖励,鼓励创新精神。
4. 安全生产奖:对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无安全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惩罚措施
1. 违反规定处罚:对于涉及游客安全、保障和利益的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责相关责任人。
2. 工作失误处罚:对于导致严重后果的工作失误,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处理,包括降薪、停职甚至开除。
3. 环境破坏处罚:对于存在环境破坏行为的员工进行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不服从管理处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进行教育。
景区奖惩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同时也能有效约束员工的不良行为,让景区运营更加顺畅,游客更加满意。
希望所有员工都能严格遵守景区规定,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旅游环境。
景区有关奖惩的规章制度
景区有关奖惩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景区管理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员工行为规范,保障游客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景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并严格执行。
第三条景区的奖惩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宽严适度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行为自行制定相应的奖励和处罚措施。
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景区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维护景区形象,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并予以奖励。
第五条员工违反景区规章制度,影响景区形象,损害游客利益,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景区奖惩规章制度由景区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宣传和执行。
第二章奖励措施第七条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服务态度热情周到,能够提供满意的服务,景区管理部门将通过以下方式予以奖励:1. 表彰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金或奖品。
2. 晋升奖励:对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员工,可以进行岗位晋升。
3. 学习奖励:对参加培训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的员工进行一定额度的奖励。
4. 员工权益奖励:对于连续多年在景区工作,未发生违纪违规的员工,可享受员工权益奖励。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八条员工在工作中违反景区规章制度,严重影响景区形象、损害游客利益时,景区管理部门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处分:对轻微违纪的员工进行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档案中。
2. 通报批评:对一般违纪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以示教育。
3. 暂停工作:对严重违纪的员工暂停工作,进行调查处理,并按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恢复工作。
4. 辞退解除合同: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再与景区合作。
第九条员工受到处罚后,应当认真反思,如实接受处理,并积极改正错误,争取恢复工作或重新承担工作责任。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向景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诉,由景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作出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景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向全体员工宣传执行。
景区员工考勤奖罚制度
景区员工考勤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景区员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景区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内所有正式员工。
二、考勤规定1. 员工应严格遵守景区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
2. 员工应提前1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做好工作准备。
3. 因公外出或请假需提前向直属上级报告,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三、奖励制度1. 满勤奖:连续三个月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2. 提前到岗奖:每月累计提前到岗次数最多的前三名员工,给予奖励。
3. 优秀服务奖:在游客服务中表现突出,获得游客书面表扬的员工,给予奖励。
四、惩罚制度1. 迟到:每次迟到扣除当日工资的10%。
2. 早退:每次早退扣除当日工资的20%。
3. 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4. 未按规定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按旷工处理。
五、考勤记录1. 考勤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每月月底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门。
2. 考勤记录将作为员工晋升、奖金发放及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特殊情况处理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迟到、早退或无法到岗的,需及时通知直属上级,并提供相关证明。
2. 经核实后,可不计入考勤违规。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员工,可在制度发布后一周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意见。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的细节和数值(如奖励和惩罚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来确定。
此外,所有的奖罚制度都应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得到员工的理解和接受。
景区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景区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景区服务质量,维护景区良好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保洁人员、安保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景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先进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2. 在员工大会上公开表扬;3. 优先考虑晋升、培训机会。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奖金;2. 对优秀员工,给予节假日福利;3. 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七条奖励条件:1. 工作表现突出,为景区创造良好业绩;2. 严格遵守景区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3. 积极参与景区活动,为景区发展建言献策;4. 在紧急情况下,能主动承担责任,保护景区利益。
第八条奖励程序:1. 员工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2. 由景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3. 景区领导审批;4. 对获奖员工进行公示。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九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十条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如迟到、早退等。
第十一条记过适用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如工作失误、服务质量问题等。
第十二条降职适用于严重违规行为,如严重违反景区规章制度、损害景区利益等。
第十三条辞退适用于屡教不改、严重违反景区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四条惩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景区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调查核实;2. 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提出处理意见;3. 景区领导审批;4. 对处罚决定进行公示。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景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景区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奖惩制度进行适时调整,以更好地激励员工,提高景区整体管理水平。
旅游景区安全奖罚制度
旅游景区安全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旅游景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及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旅游景区内的员工及合作单位。
二、奖励机制1. 安全预防:员工提出有效安全预防措施,经采纳实施后显著降低安全风险的,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
2. 应急处置: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迅速、正确处置,有效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给予表彰及奖金奖励。
3. 安全教育: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考核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及适当奖励。
4. 安全创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提出创新性改进措施,对提升景区安全水平有显著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机制1. 安全违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记过处分。
2. 事故责任: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隐瞒不报: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隐瞒不报,导致损失扩大的,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罚款。
4. 防范不力:管理人员未能有效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问题频发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并报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
3. 受罚员工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由景区安全管理委员会复核。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景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景区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3. 本制度定期评审和更新,以适应安全管理的新要求。
请根据景区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景区服务奖惩制度细则范本
景区服务奖惩制度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景区服务质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景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景区全体员工的奖惩行为,旨在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奖惩机制,促进景区服务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三条奖惩原则:(一)奖励与惩罚并重,以奖励为主;(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三)奖惩与绩效挂钩,激励员工积极性;(四)注重员工成长与发展。
二、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种类:(一)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二)奖金:根据员工绩效给予一定的奖金;(三)晋升:对优秀员工给予晋升机会;(四)培训:对需要提升技能的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五)其他奖励: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五条奖励条件:(一)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效率高;(二)服务态度好,受到游客好评;(三)积极参与景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四)提出有效建议,为景区发展作出贡献;(五)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
第六条奖励程序:(一)员工本人或他人均可提出奖励申请;(二)所在部门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奖励建议;(三)景区管理层进行终审,确定奖励对象和奖励方式;(四)公布奖励结果,并进行表彰。
三、惩罚制度第七条惩罚种类:(一)警告:对违反规定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二)罚款:根据员工违规程度给予一定金额的罚款;(三)调岗:对不适合当前岗位的员工进行调岗;(四)辞退:对严重违反规定或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进行辞退。
第八条惩罚条件:(一)违反景区规章制度;(二)工作态度消极,严重影响景区形象;(三)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四)涉及违法行为。
第九条惩罚程序:(一)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二)所在部门提出处理建议;(三)景区管理层进行审批,确定惩罚措施;(四)告知员工,并执行惩罚。
四、附则第十条本细则解释权归景区所有。
第十一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通过以上景区服务奖惩制度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景区服务质量,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
旅游景区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景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确保景区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景区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奖惩。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以下几类:1. 表彰奖:对在景区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
2. 先进工作者奖:对在景区工作中表现优异、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3. 荣誉称号奖:对在景区工作中具有特别贡献的员工授予荣誉称号。
4. 优秀团队奖:对在景区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团队给予奖励。
第五条奖励标准:1. 表彰奖: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2. 先进工作者奖:根据员工工作成绩,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3. 荣誉称号奖:根据员工工作贡献,授予荣誉称号和相应的物质奖励。
4. 优秀团队奖:根据团队工作表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荣誉证书。
第六条奖励程序:1. 评选:各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出奖励建议。
2. 审核批准:景区管理部门对奖励建议进行审核,并报景区领导批准。
3. 公示:对获得奖励的员工进行公示。
4. 发放:景区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将奖励发放给获奖员工。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七条惩戒分为以下几类:1. 警告:对违反景区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
2. 记过:对违反景区规章制度,情节较重的员工给予记过。
3. 留职察看:对严重违反景区规章制度,影响恶劣的员工给予留职察看。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反景区规章制度,给景区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惩戒标准:1. 警告: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2. 记过: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减一定比例的工资。
3. 留职察看: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减一定比例的工资,同时进行教育培训。
4.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经济补偿。
第九条惩戒程序:1. 调查:景区管理部门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调查。
2. 审核批准:景区管理部门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景区领导批准。
旅游区奖惩制度范文
旅游区奖惩制度范文一、奖励制度1.优秀员工奖励:对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表扬和奖励,鼓励他们继续努力工作。
奖励可以是一定的奖金、荣誉证书、工作时间的适当调整等。
2.服务满意度奖励:根据游客对旅游区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估,对服务质量高、满意度好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额外的奖金、旅游奖励、个人奖励等。
3.安全生产奖励:对于积极参与旅游区安全生产工作、达到一定工作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
奖励可以是安全生产奖金、荣誉称号、岗位晋升等。
4.创新奖励:对于能够提出有效改进工作方法和创新工作思路的员工进行奖励,鼓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奖励可以是创新奖金、奖杯、创新项目支持等。
二、惩罚制度1.违规处罚:对于违反旅游区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员工,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除奖金、停职、降级等。
2.工作失误惩罚:对于因工作失误给旅游区造成不良后果的员工进行处罚,如扣除一部分工资、责令重新培训等。
3.不良服务惩罚:对于因工作敷衍、不认真负责造成游客投诉的员工进行处罚,如降低绩效评定、调整岗位等。
4.安全生产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员工进行处罚,如停职、罚款、法律制裁等。
三、建立评估机制1.员工绩效评估: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2.游客满意度评估:定期对游客进行满意度调查,通过游客评价明确员工的服务质量,对服务质量低于预期的员工进行督促和培训。
3.安全生产评估:定期对旅游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安全生产达标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
通过上述奖惩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效果。
同时,警惕员工违规行为,保障旅游区安全和游客权益。
最终实现旅游区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游客需求。
景区人事部内部奖罚制度
景区人事部内部奖罚制度景区人事部内部奖罚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具体内容如下:1. 奖励制度-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每季度评选优秀员工,给予奖金或旅游券等奖励。
-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一旦被采纳实施,给予一定的奖励。
- 忠诚奖励:对于在景区工作满一定年限的员工,根据年限给予忠诚奖励。
-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的特殊贡献奖励。
2. 惩罚制度-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根据次数和时长,给予警告或罚款。
- 工作失误: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给予相应的处罚。
- 违反规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擅自离岗、泄露公司机密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雇。
- 服务态度问题:服务态度不佳,影响游客体验,经游客投诉核实后,给予警告或罚款。
3. 考核机制-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评估。
- 考核结果作为奖罚的重要依据。
4. 申诉机制- 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时,可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诉,人事部门应组织复核。
5. 培训与发展- 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改进工作表现。
- 对于有潜力的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促进其职业成长。
6. 制度更新- 奖罚制度应定期回顾和更新,以适应景区发展和员工需求的变化。
7. 公示与宣传- 奖罚制度应通过内部公告、会议等方式向所有员工公示,确保每位员工都能了解并遵守。
8. 执行与监督- 人事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对不良行为进行约束,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
(完整版)景区员工奖惩条例
景区员工奖惩条例第一条目的为加强企业管理,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以确保游客能够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并保证全体员工与公司的权益,特制订本奖惩条例。
第二条员工奖励条款公司员工奖励种类包括常规奖励、专项奖励与年度奖励三种。
1、常规奖励常规奖励包括书面表扬、嘉奖、记功、记大功与突出表现奖五种。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书面表扬:(1)公司重大活动中,积极努力配合,表现突出。
(2)收到游客表扬信,情况属实。
(3)拾金不昧,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500-5000元之间(不含5000元)。
(4)积极对公司安全、经营、服务、技术革新、管理等提出建议。
(5)以公司大局为重,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6)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给予书面表扬。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根据事迹,酌情奖励100—300元:(1)积极对公司安全、经营、服务、技术革新、管理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部分或全部采纳。
(2)为保护公司财产、游客安全,制止违法行为,见义勇为。
(3)拾金不昧,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5000-10000元之间(不含10000元)。
(4)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公司经济损失。
(5)具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嘉奖。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根据事迹,酌情奖励300-500元:(1)拾金不昧,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10000元-20000之间(不含20000元)。
(2)技术革新或产品创新有较大成绩,年度内为公司节省费用达10万元-30万元。
(3)收到游客赠与锦旗表扬,有较高评价,情况属实。
(4)具有其他先进事迹,足以记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根据事迹,酌情奖励500-800元:(1)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为公司挽回损失价值在5万元以上。
(2)拾金不昧,为游客挽回损失现金或价值在20000元-50000之间(不含50000元)。
(3)技术革新或产品创新有较大成绩,年度内为公司节省费用达3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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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1.0 员工奖励办法
1.1总则
1.1.1 凡本公司的员工长期致力于公司工作,或从事有益于公司工作的发明及改进,或具有特殊贡献者,均依本办法进行奖励。
1.1.2 本办法规定了记分服务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1.1.3 服务年资奖
员工服务年资满10年、20年、30年,且其服务成绩及操行均属优良者,分别授予服务10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1.1.4 创造奖
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a. 开拓新业务,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b. 从事发明与改进,对节约、提高服务效率或合理化建议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c. 屡次接受奖励或奖励之提议,效果显著者;
d. 在独创性方面,虽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旅游业发展等方面确有特殊贡献者;
e. 上列各项至少应有6个月以上的实绩,并且经过考察具有明显效果者。
1.1.5 功绩奖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审查后可授予功绩奖:
a. 对本公司管理工作有显著贡献者;
b. 对提高本公司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c. 对本公司可能遭受之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d. 对意外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且有功绩者;
e. 挽救单位财产及人员于危难者;
f. 为公司及员工楷模者;
g. 屡次接受奖励或其功绩经重新评定应属更高者。
1.1.6 全勤奖
员工连续3年未请病、事假或未迟到、早退者,经审查后授予全勤奖。
其奖励方式,可于单位成立纪念日时颁发奖品或奖金。
1.2 奖励方式
a. 奖励方式分为奖金、奖品及奖励证书;
b. 对创造奖及功绩奖,可按等级发给不同的奖金及奖励证书;对服务年资奖,可授予奖品及奖励证书;
c. 奖励事项如为2人或2人以上合作完成者,其奖金按贡献大小进行再分配。
1.3 奖励的颁发
a. 所有的奖励事项均应经过所在单位评选,再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根据有关文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提出申请;
b. 奖励种类及等级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执行,该委员会由公司分管负责人担任主任委员,公司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
c. 各项奖励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可于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2.0 长期供职员工表彰办法
2.1 为鼓励员工长期供职于本公司,稳定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2.2 本公司正式员工连续供职5年以上,其最近3年考绩优良者,给予表彰。
2.3 所谓连续供职年限,按以下条款确定:
a. 在本公司服务的年资;
b. 在本公司有投资关系的下属单位服务的年资。
2.4 下列各项年资,不予合并计算:
a. 被准许停薪留职人员,其停薪留职期间的年资;
b. 被批准停职后至复职期间中断的年资。
2.5 受记大过以上处分者不予表彰。
2.6 符合2.2及2.3条规定,服务达到一定期限的员工,按下列方式表彰并发给不同的奖品:
a. 连续供职满5年的员工发给奖励证书及奖品;
b. 连续供职满10年的员工发给奖励证书及奖品;
c. 连续供职满15年的员工发给奖励证书及奖品;
d. 连续供职满20年的员工发给奖励证书及奖品;
e. 连续供职满25年的员工发给奖励证书及奖品。
2.7 员工表彰可于每年的“五一”劳动节期间进行。
3.0 员工惩罚制度
3.1 对员工进行惩罚,分为警告、记过及免职三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a.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擅用他人经管的设备及工具者;
——在墙壁、设备上随便涂写,有碍观瞻者;
——携带眷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有碍工作者。
b.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分:
——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
——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使单位蒙受损失者;
——行为不检点,有损公司声誉者;
——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力,致使部属发生重大错误,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
——对同事有胁迫、恫吓及欺骗行为者;
——一年内被警告两次及以上者。
c.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免职处分:
——在公司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
——向外泄露单位经营、管理秘密者;
——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出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
——无故旷工至3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领导行为、情
节重大者;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
——未按照规定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事故,使单位蒙受损失者;
——故意损坏公司设备、设施造成财物损失者;
——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者;
——在公司内打架斗殴者;
——散播有损单位之谣言,妨害工作秩序者;
——因故意过失行为,而引起灾害者;
——煽动怠工或罢工,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者;
——一年内记过3次及以上者。
3.2 对员工的惩罚,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并呈请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未列举而应予惩罚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