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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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6 格式和要求 (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全本)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全本)

附件1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二年十月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规范性引用文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现场处臵预案的主要内容——预案格式和要求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提出。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10月31日批准,2012年11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定义 (4)3.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2环境敏感点 (4)3.3危险物质 (4)3.4危险废物 (5)3.5环境危险源 (5)3.6突发环境事件 (5)3.7环境风险 (5)3.8分类 (5)3.9分级 (5)3.10应急准备 (5)3.11应急响应 (5)3.12危险救援 (6)3.13恢复 (6)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6)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7)4.2 基本情况调查 (7)4.3 环境危险源环境风险分析 (10)4.4 应急资源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 (11)4.5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辨识与分级响应 (11)4.6 应急预案编制 (11)4.7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更新 (12)4.8 应急预案的实施 (12)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3)5.1 总则 (13)5.2 基本情况 (14)5.3环境敏感点 (14)5.4环境危险源及其环境风险 (14)5.5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15)5.6 应急能力建设 (15)5.7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5.8 预防与预警 (16)5.9 应急响应 (17)5.10 后期处臵 (19)5.11 应急保障 (20)5.12 监督管理 (20)5.13 附则 (21)5.14 附件 (21)6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22)6.1 环境危险源及其危险特性 (22)6.2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2)6.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3)6.4 应急处臵措施 (23)7 现场处臵预案的主要内容 (25)7.1 危险性分析 (25)7.2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5)7.3 应急处臵程序 (26)8 预案格式和要求 (26)8.1 格式 (26)8.2 基本要求 (26)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其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风险分析的信息,规定响应措施,并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以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简本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简本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简本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生态安全,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浙江省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文将介绍企业版简本的编制导则,以帮助企业了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原则和要求1.依法依规编制应急预案编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受影响人群、污染类型、污染程度、污染范围等因素区分应急等级,科学设置应急响应级别,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协调机制等。

2.实事求是应急预案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制订应急措施,充分考虑受影响区域的特点、自然条件、环境特征等因素,确保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3.全员参与应急预案编制应全员参与,既要承担编制工作,也要参与评审、修订等环节,确保应急预案的严密和完备性。

二、编制流程1.组织编制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编制流程、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

2.初步调查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进行初步评估,了解企业环境风险特征、污染物种类和产生途径等情况,形成应急情况分析报告。

3.应急预案编制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按照应急预案编制标准和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步骤、组织机构、指挥系统、应急保障措施、应急物资及设备保障等。

4.征求意见和审批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小组将应急预案报经企业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或应急指挥部)审阅,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通过审批。

5.组织宣传和教育企业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能力。

6.应急预案修订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按照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定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应急预案的及时性、有效性和科学性。

三、应急预案要素1.应急响应步骤根据不同等级和类型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不同应急响应步骤,确保应急响应有序、及时、科学。

2.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别应急组织机构,编制人员名单并制定职责分工,确保应急组织体系健全、工作有序。

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降低环境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旨在指导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1.2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和各级政府,以及可能发生环境风险的各类活动。

1.3 编制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4)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二、编制程序2.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由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2.2 基本情况调查对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地理位置、环境风险源、应急资源、周边环境等。

2.3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评价对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风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价,明确风险等级和潜在影响。

2.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对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环境应急能力进行评估,包括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设施等。

2.5 应急预案编制根据基本情况调查、环境风险源识别与评价、环境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编制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

2.6 应急预案评审、发布与更新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进行评审、发布,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三、应急预案主要内容3.1 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编制原则等。

3.2 基本情况介绍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基本情况,包括地理位置、环境风险源、应急资源等。

3.3 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对环境风险源进行识别、分类、分级,明确潜在影响和风险等级。

3.4 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突发事件环境应急的组织机构设置及各级职责。

3.5 预防与预警制定预防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6 信息报告与通报明确信息报告程序、通报范围和时限。

3.7 应急响应与措施制定应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措施和保障措施。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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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目录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6 格式和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 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 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 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 规定响应措施, 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 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 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 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理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第 1 号) ;《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 部门公告第2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 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 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 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 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18218) ;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69)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 GB 309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 ;污水综合排放标( GB 8978)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 ;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2)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

附件1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二年十月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标准名称——规范性引用文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预案格式和要求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提出。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监测科技处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2年10月31日批准,2012年11月1日实施。

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定义 (4)3.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3.2环境敏感点 (4)3.3危险物质 (4)3.4危险废物 (5)3.5环境危险源 (5)3.6突发环境事件 (5)3.7环境风险 (5)3.8分类 (5)3.9分级 (5)3.10应急准备 (5)3.11应急响应 (5)3.12危险救援 (6)3.13恢复 (6)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6)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7)4.2 基本情况调查 (7)4.3 环境危险源环境风险分析 (10)4.4 应急资源分析与应急能力评估 (11)4.5 突发环境事件分级辨识与分级响应 (11)4.6 应急预案编制 (11)4.7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更新 (12)4.8 应急预案的实施 (12)5 综合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13)5.1 总则 (13)5.2 基本情况 (14)5.3环境敏感点 (14)5.4环境危险源及其环境风险 (14)5.5 环境风险等级评估 (15)5.6 应急能力建设 (15)5.7 组织机构和职责 (16)5.8 预防与预警 (16)5.9 应急响应 (17)5.10 后期处置 (20)5.11 应急保障 (20)5.12 监督管理 (21)5.13 附则 (21)5.14 附件 (21)6 专项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22)6.1 环境危险源及其危险特性 (22)6.2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3)6.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3)6.4 应急处置措施 (23)7 现场处置预案的主要内容 (25)7.1 危险性分析 (25)7.2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6)7.3 应急处置程序 (26)8 预案格式和要求 (26)8.1 格式 (26)8.2 基本要求 (26)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其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风险分析的信息,规定响应措施,并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以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本导则中所使用的术语和定义参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规范》。

4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急预案编制程序应包括以下步骤:4.1确定编制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4.2确定应急预案编制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人;4.3制定应急预案编制计划;4.4开展应急预案编制工作;4.5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审批和发布;4.6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订。

5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5.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5.2应急响应流程和措施;5.3应急资源保障措施;5.4应急信息报告和发布机制;5.5应急演练和培训计划;5.6应急预案修订和完善措施。

6格式和要求应急预案应当符合以下要求:6.1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6.2应急预案应当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6.3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及时性和准确性;6.4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完整性和可靠性;6.5应急预案应当具有可评估性和可追溯性;6.6应急预案应当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的其他管理制度相衔接。

以上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基本内容,企业(或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导则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做出应对和处置。

术语和定义本文介绍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其中包括《危险物质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等危险物质名录,以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文件。

此外,还包括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文件,以及地表水、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相关文件。

术语和定义方面,本文给出了危险物质、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源、环境敏感区和环境保护目标等概念的定义。

危险物质指的是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废物则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6 格式和要求 (17)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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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6 格式和要求 (17)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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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参考文本)(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一、背景介绍天津市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中心和开放口岸城市,拥有大量的企业和工业园区。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环境破坏和经济损失,因此,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保障企业安全和减少事故发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的重要举措。

二、编制原则1.法律法规原则:预案的内容要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

2.综合性原则:预案要考虑到企业的特点,并综合考虑突发环境事件的各个方面,包括灾害类型、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调度等。

3.科学合理原则:预案的编制要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4.持续完善原则:预案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优化,以保持其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编制内容1.应急组织体系:明确企业的领导机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应急工作的统一有序进行。

2.应急调度与处置: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的应急调度机制,并制定事故情况的判定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缓解事态发展。

3.人员安全保护:明确人员疏散和安全保护的措施,并进行人员培训,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4.环境保护与修复:明确环境保护和修复的措施,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得到最小化的控制。

5.信息报告与沟通: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和沟通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获得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

四、编制过程1.组建编制组:由企业内部组建由相关部门、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的编制组,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表。

2.调查研究:对企业的现状和潜在风险进行调查研究,包括企业所处的环境背景、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和概率等。

3.制定预案:根据调查研究结果,编制预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各项应急措施的实施步骤和责任人。

五、应急演练1.组织演练: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包括应急处置演练、人员疏散演练等,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效果。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天津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天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天津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前言本导则规定了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风险因素,在加强风险源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概率的同时,制定应急响应措施,对实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件和紧急情况做出响应,及时组织有效的应急处臵,控制事故危害的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火灾、爆炸、泄漏等造成对环境影响的单位,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伴生,以及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臵危险废物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8号);《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06]36号);《天津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津环保监[2009]172号);《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3.术语和定义3.1 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3.2 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导则

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导则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导则。

二、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化工、冶金、建材、电力、石油、煤炭、医药、食品、纺织、造纸等。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 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四、应急预案编制程序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明确编制人员职责。

2. 开展环境风险源识别与评价,确定环境风险等级。

3. 制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包括预防措施、预警措施、应急响应措施等。

4. 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响应流程、物资保障、通信联络等内容。

5. 组织应急预案评审,确保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6. 发布应急预案,并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7.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应急预案主要内容1. 总则(1)编制目的和依据(2)适用范围(3)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更新和实施2. 基本情况(1)企业概况(2)环境风险源及风险等级(3)环境应急资源3. 组织机构及职责(1)应急指挥部(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3)应急响应小组4. 预防与预警(1)环境风险防控措施(2)预警信号发布与响应5. 信息报告与通报(1)信息报告制度(2)信息通报制度6. 应急响应与措施(1)应急响应流程(2)应急处置措施7. 后期处置(1)事故调查(2)环境监测与修复(3)事故善后处理8. 应急培训和演练(1)应急培训(2)应急演练9. 奖惩(1)对应急工作的表彰与奖励(2)对应急工作的责任追究10. 保障措施(1)物资保障(2)资金保障(3)人力资源保障六、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1. 企业应将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确保预案的有效实施。

2.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3. 上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的监督,确保预案的执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参考文本)(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参考文本)(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参考文本)(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6 格式和要求 (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简本)

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  简本)

附件2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简本)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二○一二年十月目录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1)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2)4.2 基本情况调查 (2)4.3 环境敏感点潜在的危险性分析 (5)4.4 环境风险评价与应急能力评估 (5)4.5 应急预案编制 (5)4.6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更新 (5)4.7 应急预案的实施 (6)5 简本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 (6)5.1 总则 (6)5.2 基本情况 (7)5.3环境危险源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7)5.4环境敏感点 (8)5.7 组织机构和职责 (8)5.8 预防与预警 (9)5.9 应急响应 (9)5.10 后期处置 (11)5.11 监督管理 (12)5.12 附则 (12)5.13 附件 (13)6 预案格式和要求 (13)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本)编制的基本要求,使其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风险分析的信息,规定响应措施,并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以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

所制定的简本应急预案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边界、现场区域生产活动领域和所覆盖的时期,应考虑邻近单位周边设施(如工厂、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带来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响应措施。

本导则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等级评估为一般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见《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

3 名词定义见《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版全本)》。

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为了确保简本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本预案编制人员需要具备环保、安全、工程技术、环境恢复、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简本预案编制小组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组成,对简本的编制,须建立在生产经营单位对自身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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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 (4)5 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8)6 格式和要求 (17)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以上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3.1 危险物质指《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品。

3.2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3.3 环境风险源指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或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3.4 环境敏感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

3.5 环境保护目标指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中,需要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

3.6 环境事件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生态系统受到干扰,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财富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3.7 次生衍生事件某一突发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环境事件。

3.8 突发环境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胁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环境事件。

3.9 应急救援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3.10 应急监测指在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

3.11 恢复指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3.12 应急预案指根据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的预测,而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方案。

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环境风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3.13 分类指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类别。

3.14 分级分级指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对不同环境事件划分的级别。

3.15 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

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综合演练和指挥中心、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练。

4 应急预案编制程序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别,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预案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

预案编制人员应由具备应急指挥、环境评估、环境生态恢复、生产过程控制、安全、组织管理、医疗急救、监测、消防、工程抢险、防化、环境风险评估等各方面专业的人员及专家组成。

4.2 基本情况调查对企业(或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环境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说明。

4.2.1 单位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企业(或事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码、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及事业单位隶属关系、从业人数、地理位置(经纬度)、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边等)、交通图、疏散路线图及其他情况说明。

4.2.2 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调查(1)企业(或事业)单位主、副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中间体名称及日产量,主要生产原辅材料、燃料名称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贮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险物质的明细表等。

(2)企业(或事业)单位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主要生产装置说明,危险物质储存方式(槽、罐、池、坑、堆放等),生产装置及储存设备平面布置图,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网图,应急设施(备)平面布置图等。

(3)企业(或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名称、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去除量及处理后废物产量,污染治理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设备、构筑物说明,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等。

对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及堆放地,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医疗垃圾焚烧装置及危险废物处理场所等,还须明确纳污或收集范围及污染物主要来源。

(4)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储存、转移、处置情况,危险废物的委托处理手续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资质、处理场所的位置、处理的设计规范和防范环境风险情况等)。

(5)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及危险废物的运输(输送)单位、运输方式、日运量、运地、运输路线,“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处置方式。

(6)企业(或事业)单位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的储存量,服役期限,库坝的建筑结构,坝堤及防渗安全情况。

4.2.3 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情况(1)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5公里范围内人口集中居住区(居民点、社区、自然村等)和社会关注区(学校、医院、机关等)的名称、联系方式、人数;周边企业、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基本情况;给出上述环境敏感点与企业的距离和方位图。

(2)企业(或事业)单位产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纳水体(包括支流和干流)情况及执行的环境标准,区域地下水(或海水)执行的环境标准。

(3)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洋名称、所属水系、功能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情况,下风向空气质量功能区说明,区域空气执行的环境标准。

(4)企业(或事业)单位下游供水设施服务区设计规模及日供水量、联系方式,取水口名称、地点及距离、地理位置(经纬度)等;地下水取水情况、服务范围内灌溉面积、基本农田保护区情况。

(5)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区域道路情况及距离,交通干线流量等。

(6)企业(或事业)单位危险物质和危险废物运输(输送)路线中的环境保护目标说明。

(7)企业(或事业)单位周边其他环境敏感区情况及位置说明。

(8)如调查范围小于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围,应扩大范围,重新调查。

4.3 环境风险源识别与环境风险评价企业(或事业)单位根据风险源、周边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的状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的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阐述企业(或事业)单位存在的环境风险源及环境风险评价结果,应明确以下内容:(1)环境风险源识别。

对生产区域内所有已建、在建和拟建项目进行环境风险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环境风险源分析评价过程,列表明确给出企业生产、加工、运输(厂内)、使用、贮存、处置等涉及危险物质的生产过程,以及其它公辅和环保工程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源。

(2)最大可信事件预测结果。

明确环境风险源发生事件的概率,并说明事件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次生衍生污染。

(3)火灾、爆炸、泄漏等事件状态下可能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最大数量、浓度及环境影响类别(大气、水环境或其他)。

(4)自然条件可能造成的污染事件的说明(汛期、地震、台风等)。

(5)突发环境事件产生污染物造成跨界(省、市、县等)环境影响的说明。

(6)尾矿库、贮灰库、渣场等如发生垮坝、溢坝、坝体缺口、渗漏时,对主要河流、湖泊、水库、地下水或海洋及饮用水源取水口的环境安全分析。

(7)可能产生的各类污染对人、动植物等危害性说明。

(8)结合企业(或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源工艺控制、自动监测、报警、紧急切断、紧急停车等系统,以及防火、防爆、防中毒等处理系统水平,分析突发环境事件的持续时间、可能产生的污染物(含次生衍生)的排放速率和数量。

(9)根据污染物可能波及范围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距离,预测不同环境保护目标可能出现污染物的浓度值,并确定保护目标级别。

(10)结合环境风险评估和敏感保护目标调查,通过模式计算,对突发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可能影响周边的环境(或健康)的危害性进行分析,并以附件形式给出本单位各环境事件的危害性说明。

4.4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在总体调查、环境风险评价的基础上,对企业(或事业)单位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预防措施、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等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明确进一步需求。

企业(或事业)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估其现有的应急能力。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或事业)单位依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通讯联络队、抢险抢修队、侦检抢修队、医疗救护队、应急消防队、治安队、物资供应队和环境应急监测队等专业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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