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文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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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处理知识

发文处理知识

发文处理发文处理是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发文处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

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一)草拟草拟也称拟稿,起草公文。

草拟是形成文件的首要环节,这个环节的工作比较复杂,所花费的时间、精力相对较多,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劳动。

1、拟稿的承担者机关办公部门秘书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之一就是拟稿,主要负责整个机关的综合性文件的拟稿环节。

机关的各个业务部门,也经常有拟写文件的需要。

2、拟稿的步骤首先,领导交拟,明确主旨。

交拟可以是领导以口头的形式把任务交给有关拟稿人,也可以是以批示的形式提出拟稿要求。

在这个过程中,应该明确所拟文稿的主旨即主题。

其次,了解情况,选取材料。

再次,全面构思、编列提纲。

最后,拟写正文。

3、草拟公文应注意的事项:(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华东公司的有关规定。

(2)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3)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单位的性质、职权和与主送单位的行文关系确定。

(4)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5)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用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6)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7)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9)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因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负责人裁定。

公文办理程序

公文办理程序

公文办理程序公文办理程序:就是指公文在机关内部从形成到运转处理过程所必须经过的一系列环节。

公文办理程序主要分为收文和发文。

收文,是指机关文书部门收进外单位发来的文件材料。

收文登记一般可分簿册式、联单式、卡片式三种。

收文办理程序主要有:1、签收、拆封、登记。

2、审核、分发、传阅3、拟办、批办、承办4、崔办、查办、注办。

承办这一环节,即是收文办理的最后一道程序,又是发文程序的开始。

发文,是指机关文书部门根据本机关的工作需要向外发出文件材料。

发文办理就是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具体地说,就是本机关的文件从拟稿到印制发出的整个运行过程。

发文办理程序主要有:1、拟稿、审核、签发2、核发、缮印、校对3、用印、登记、封发收文环节名词解释:拟办,是指对来文的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异批办时参考。

批办:是指机关领导人对送批的文件如何处理作批示。

承办:是指机关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来文的要求进行具体工作或者办理复文。

崔办:是指那些必须办理答复的文件,根据承办时限要求,及时地对文件办理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注办:是指公文承办的情况和结果,由经办人在公文处理单上所作的简要说明。

(履行注办手续是为了便于公文的整理和日后的查考。

)发文环节名词解释:拟稿:是公文承办人员根据领导交拟或批办的意见草拟文稿的过程。

审核: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全面的审核和检查。

签发:是指机关体育场人对文稿的最后审批。

(公文的草稿签发后,即为公文的定稿,公文就可据以生效。

)封发:是指对准备发出的文件进行分装和发送。

(文件封装发出以后,文书人员应将发文的底稿和文件的正本及时归卷。

)公何做好公文的拟办工作?答:做好拟办工作要求做到如下几点:1、拟办前,要认真研究公文的内容和发文机关的要求,弄清来文背景,查明问题的症结所在。

2、要清楚地掌握有关政策和规定。

3、要熟悉业务。

4、拟办意见要周到,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办法

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石家庄诚通联众储运有限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信息传递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拟制、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承担公文处理的部门在公文处理过程中应相互协调、密切配合,保证公文运转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五条总经办是公司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部门,主管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一) 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 1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 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

(五)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

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 签发人:上行文、会议纪要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 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 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 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 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 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 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 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

公文拟制4个程序

公文拟制4个程序

公文拟制的4个程序程序一:确定公文类型和目的在拟制公文之前,首先需要明确公文的类型和目的。

公文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通知、报告、决议等,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格式和结构。

目的则是指公文所要达到的目标,例如传达信息、表达决策等。

确定公文类型和目的是公文拟制的基础,它决定了后续步骤的进行。

程序二: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在拟制公文之前,需要收集和整理与公文相关的信息。

这些信息可能包括相关文件、报告、数据等。

收集和整理信息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要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归纳,以便于在公文中进行引用和参考。

程序三:撰写和审核公文内容在收集和整理信息之后,需要开始撰写公文的内容。

公文的内容应该简明扼要、准确清晰,并符合规范的书写要求。

撰写公文内容时,可以参考相关的模板和规范,确保公文的结构和格式正确。

撰写完成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核,以确保公文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审核包括对公文内容的校对和语法检查,以及对公文中的事实和数据的核实。

程序四:格式化和发布公文在完成公文内容的撰写和审核之后,需要对公文进行格式化处理。

格式化包括对公文的页眉、页脚、字体、字号、行距等进行统一调整,以符合公文的规范要求。

同时,还需要对公文进行编号和标注,以便于管理和查阅。

完成格式化后,公文可以通过打印、电子邮件、网站发布等方式进行传递和发布。

以上就是公文拟制的四个程序,包括确定公文类型和目的、收集和整理相关信息、撰写和审核公文内容、格式化和发布公文。

这些程序的顺序和要求可以根据具体的机构和情况进行调整和适应,但总体目的是确保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公文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排列

公文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排列

公文发文办理主要程序排列
公文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排列如下:
1. 草拟:根据上级的文件要求、政策精神,结合实际情况,起草正式文件。

同时要注意使用规范性语言,做到严谨、准确、严密、精练。

此外还应加盖印章,编写发布日期等。

2. 核稿与送审:由相关负责人对草拟的正式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确保内容正确、格式规范。

3. 登记:将正式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并记录下来,以便日后查阅。

4. 分送:将文件送给领导审批。

5. 签批:总经理或相关副总经理对文件进行审批,决定是否执行该文件。

6. 缮印:按照领导的审批意见进行文件的打印、复印、装订等。

7. 校对:检查处理印误,纠正错误。

8. 发送:当面送达或者邮寄送达已办结的文件。

9. 归档:保存好所有公文及附件,方便后续查阅。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的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公司规模和组织结构的不同而略有差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公文处理基础知识

公文处理基础知识

公文处理基础知识第一节公文处理概述一、公文的定义公文即公务文书,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处理公务时所形成的现行公用、法定效力和特定体式的文字材料。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公文,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部署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二、公文办理程序收文办理:包括签收(含拆封、清点、分类)、登记、拟办、送批、批办、分发、传阅、承办、催办、办复、立卷、归档等12个程序。

注意:1.要有规范收文登记本、阅文处理笺;2.各单位办公室人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收取(指通过会议发的文件)文件;3.需清退的文件必须要放在保密柜,由专人保管;4.复制上级秘密文件,须经发文机关批准或授权。

复印件应加盖复印机关印章。

复制的公文应与正式印发的公文同样管理。

5.借阅文件要登记。

发文办理:包括起草(含修改、协调)、校核、会签、签发、复核、登记(编号)、印制(含排版、校对、装订)、缮印、分发、立卷、归档11个程序。

注意:1.要有规范的发文登记本、发文签批单;2.校核、复核、登记、印制等程序必须由文秘人员和办公室主任把关;3.要有会签程序,由办公室文秘拟定会签人、签发人。

4、发文要严守程序,坚决杜绝“倒行文”。

第二节公文种类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文种类主要有14种:1.决议。

用于发布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2.决定。

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决策和安排。

3.指示。

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4.意见。

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5.通知。

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周知的事项。

公文格式、类别、规则、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格式、类别、规则、处理实施细则

公文编辑处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提高公文质量和公文处理效率,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公文是公司范围内具有特定效力、强制作用及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贯彻执行公司领导意图、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进行日常管理的重要工具。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子公司。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二)严格遵守公司保密有关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四条行政部是公司公司公文处理的主管部门,指导、督促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各单位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

第二章公文行文规则第五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六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第七条向上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各子公司的下属职能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所在子公司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受理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后,如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转报,应提出明确处理意见,不得原文转报。

(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四)除上级单位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向上级单位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单位负责人名义向上级单位报送公文。

(五)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一个上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单位。

第八条向下级单位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单位的直接上级单位。

(二)各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单位的相关部门行文。

(三)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四)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单位的另一个上级单位。

公文处理规定

公文处理规定

政务信息编报要领及案例
2、签署战略协议类包含的要素 协议是什么?双方的后续工作将要做什么?双方将联手
打造什么?签约具有怎样的意义?
政务信息编报要领及案例
二、综合信息分类 1、政策建议类常用格式 (1)标题简单明了,如:关于---的有关建议; (2)介绍发展趋势及相关情况 (3)阐明主题的重要意义; (4)分析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行文规则
(二)属于单位(党组织)职权范围内的事务 ,应当自行行文或者联合行文。各单位内设机 构除办公室外,一般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三)行文中涉及到单位内其他部门职能时, 应当主动协商会签;有关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 的问题,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单 位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消。 (四)上级单位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单位行文 ,必要时应当同时抄送其另一上级单位。
公文处理与接待指南
公文处理的依据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条例》(中办发〔2012〕14 号)
公文的定义
公文(包括电报),是各 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实施管理 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 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 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 工具。
公文处理
公文处理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归档 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 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做到及时、准 确、安全、保密。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 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照国家和 公司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和份数序号 。
公文格式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 特急”、“加急”。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 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单位标识应当使用发文单位全称或 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一般主办单位排 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 、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法规】

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公文法规】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八条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上级公文处理流程

上级公文处理流程

上级公文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签收:收到上级来文后,要进行签收并登记。

签收的公文应当是按保密规定办理的平件。

登记:登记时要注明来文单位、来文时间、原文件号、文件标题、来文份数、分送范围、初送拟办人。

拟办:提出拟办意见,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呈送领导批阅。

分办、传阅:秘书科文秘人员根据领导阅批意见,将公文呈送相关科室承办落实,需直属单位办理的文件,由秘书科负责将局领导的批办意见一个工作日内转送承办单位办理。

承办:按照局领导的阅批意见,秘书科文秘人员及时送交相关科室承办落实。

催办、查办:公文处理需要批复、答复、报告结果的请示、督办件等,原则上一周内(特殊情况除外)办结。

在公文承办过程中,监察室协助秘书科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立卷、归档:公文办结后,由秘书科专职人员将办理过程中领导批示、会商及落实等能反映公文办理全过程的原始件妥善收集、保管整理,按文书归档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以上流程仅供参考,不同单位和公司的上级公文处理流
程可能有所不同。

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

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

关于公文处理的规定为提高办文质量,促进公文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湖北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行文规则(一)向上级机关的行文,一般应主报一个上级机关,如需报送其他相关的上级机关,可用“并报”或“抄报”形式。

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行文请示问题,不得越级抄报文件。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抄报被越级的上级机关。

(二)同级机关可以联合行文。

(三)在工作职权范围内,可向市州县党史研究室(史志办)发文。

(四)平行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告知事项、联系工作、商洽业务,用函件相互行文。

(五)请示应一文一事,不得越级,不得多头主送,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

除领导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

(六)公文中涉及其他机关职权范围的问题,未与有关平行机关协商一致时,不得自行向下发文。

(七)对上级机关公文没有具体贯彻意见的,原则上原文翻印或复印下发贯彻执行。

二、公文种类本机关正式公文常用的种类有:决定、意见、规定、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

决定对重要事项作出安排及决策,用“决定”。

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用“意见”。

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用“规定”。

通知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于部,用“通知”。

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用“通报”。

请示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用“报告”。

批复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用“批复”。

函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不相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提出请示批准等,用“函”。

会议纪要记载会议主要精神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

三、公文格式公文一般由版头、发文字号、标题、签发人、秘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成文日期、印章、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时间、份额等部分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pdf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pdf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pdf《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由文书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

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第七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指令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

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用“指令”。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五、通知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用“通知”。

六、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用“通报”。

七、报告、请示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用“报告”。

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用“请示”。

八、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县府办公文处理办法1

县府办公文处理办法1

县府办公文处理办法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传递程序(一)机关收文,统一由县府办秘书科负责接收、运转。

企业、行业(协会)、个人,不得直接向县政府行文。

对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定的,县府办秘书科应说明理由,予以退回。

(二)机关发文,坚持先审核后签发的原则,未经秘书科或相关科室审核把关的文件,领导同志一般不先签发。

(三)传阅、传批的文件,领导同志阅批后应及时交还秘书科,领导之间一般不横传公文。

(四)密码电报、绝密文件应在办公室阅批,特殊情况需在办公室以外场所阅读的,应有保密设施和专人管理,不得让其他人员阅读,阅批后及时交还秘书科。

二、发文原则(一)凡是可以用电话、会议、媒体宣传或协商等方式解决的问题和事项,不印发文件。

(二)凡是用县府办文件可以解决的问题,不印发县政府文件;可以用会议纪要、抄告单等形式解决的问题,不印发正式文件。

县政府领导讲话属于一般工作安排部署的原则上不发文,印发领导讲话时原则上印发讲话摘要。

(三)凡属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部门行文或与有关部门联合行文可以解决的问题,不以县政府、县府办名义行文或者批转。

(四)除有特别规定的外,涉及人、财、物等具体业务问题的,各部门可向县业务主管部门直接行文,不必经县政府和县府办转办。

(五)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的纪要,一般不以县政府、县府办名义批转或转发。

重要的、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可在文中注明“经县政府同意”或者“经县政府领导同意”,仍由部门发文。

(六)贯彻上级文件,不发简单的表态性或照搬照套文件。

确需发文的,必须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意见,由部门自行行文或部门间联合发文。

(七)同一事项不重复行文。

同一类事项,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已行文明确的或县府办已发过类似文件,不再以县政府及办公室名义行文。

(八)精简事务性文件,控制表彰性文件。

精减关于成立各类领导小组等非常设议事、协调机构的文件,凡原机构成员工作变动的,由现接任人员自然承担其成员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公文出文处理

公文出文处理

公文出文处理
一、公文拟稿
1. 了解公文拟制的背景和目的。

2. 收集相关资料,确保内容准确。

3. 确定公文种类和格式要求。

4. 按照规范要求拟写公文内容。

二、公文审核
1. 审核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检查格式和文字是否规范。

3. 对重大公文进行会签。

三、公文签发
1. 主要领导审核并签发公文。

2. 加盖单位印章,生成正式公文。

四、公文发文
1. 制作文件清单,登记发文数据。

2. 复印或打印公文文本。

3. 按收件人分类整理公文。

4. 采用适当方式发送公文。

五、公文归档
1. 整理并装订公文案卷。

2. 建立文书档案目录。

3. 将公文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公文出文处理需要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公文质量,维护单位形象。

同时要注意保密工作,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综合管理部公文制作处理工作流程

综合管理部公文制作处理工作流程

综合管理部公文制作处理工作流程
一、收集材料与整理
1.1收集相关文件和资料:根据公司内部和外部的需求,收集需要制作处理的公文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会议纪要、报告、备忘录等。

1.2整理资料: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整理,按照时间先后或者重要性进行排序,并进行编号和归档,以便后续的制作和处理。

二、审核与审查
2.1审核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出现错误或遗漏。

2.2审查文件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对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公司的规范和要求,避免出现格式或内容上的错误。

三、撰写与修改
3.1撰写公文内容:根据收集到的文件和资料,撰写公文的内容,包括标题、正文、附件等部分,并确保用语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3.2修改与修订:对撰写好的公文进行修改和修订,确保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注意语法和用词的准确性,以便后续的审批和发布。

四、审批与签署
4.1审批流程:根据公司的制度和规定,确定公文的审批流程,包括审批人员和审批顺序,以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2逐级审批:根据审批流程,逐级提交公文给相应的审批人员,等待审批意见和批准。

公文处理规范(2023版)

公文处理规范(2023版)

公文处理规范公文处理规范⒈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公文的处理流程,确保公文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准确的公文处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形象,确保公文的传达和执行顺利进行。

⒉公文类型与定义⑴内部公文内部公文是用于组织内部沟通和决策的文件,包括通知、备忘录、会议纪要等。

⑵外部公文外部公文是用于与组织外部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的文件,包括函件、合同、协议等。

⒊公文的起草⑴公文的主体部分⒊⑴标题公文的标题应准确明确,简洁精炼,并能直接反映出公文的主要内容。

⒊⑵正文公文的正文应包括引言、正文、结论等部分,内容要清晰明确,语言要简练、准确、规范。

⒊⑶签名内部公文应有上级领导签名,外部公文应有主管领导签名,签名要清晰、规范,以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⑵公文的排版公文的排版要规范统一,包括字体、字号、标题居中等要求,以保证公文的整体形象和美观度。

⒋公文的审批所有公文在发出之前都需要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确保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⒌公文的传送与存档⑴公文的传送公文的传送采用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确保公文的及时送达。

⑵公文的存档公文的存档要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进行,确保公文的安全和方便查阅。

⒍附件的处理公文涉及的附件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命名、编号,并与公文正文进行对应,确保附件的准确性和可查阅性。

⒎法律名词及注释⑴法律名词一:X注释:X是指X的法律规定。

⑵法律名词二:X注释:X是指X的法律解释。

⒏结束语本文档的规定是为了规范公文处理,保证公文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文档的要求执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形象。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七条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四十八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五十三条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的
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行政公文处理应当坚持依法、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确保
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公文种类与格式
第四条行政公文包括但不限于命令、决定、公告、通知、通报、请示、报告、批复等种类。

第五条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包括标题、文号、发文单位、
正文、签发人、日期等内容。

第三章公文处理程序
第六条公文的起草应当明确目的、内容准确、条理清晰、用语规范。

第七条公文的审核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公文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

第八条公文的签发应当由有权签发人进行,签发前应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九条公文的传递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途径进行,确保公文安全、准确、及时送达。

第十条公文的归档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确保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四章公文保密与安全
第十一条公文处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文应当加强保密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文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级主管机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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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处理(收文)工作流程图
所有部门之间收文须经办公室进行流转。
5
相关性/支持文件
公文处理管理制度(BT-XZ-201)
6
相关表格
6.1
6.2
6.3
6.4
公文标准格式(BT-XZ-301)
会议纪要格式(BT-XZ-302)
发文审批单(BT-XZ-303)
收文处理单(BT-XZ-304)
7
附录
7.1
7.2
文件处理(发文)工作流程图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公文必须经过发文项目部负责人签发。以各部门名义行文的公文,部门负责人签发;以公司名义行文的公文、涉及全局的综合性公文,由总经理签发;决策性的重要公文由董事局主席签发。经领导人签发的文稿,如必须改动,应报签发人同意。
签发后的公文原稿应送交办公室进行编号,并由办公室负责填写《发文登记簿》。
公文正式印制前,拟稿人应事先校对,再由办公室进行复核,复核的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打印好的公文须到办公室监印人处盖章后才能分发。急、密件要在信封上加盖急、密戳记。
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领导协调或裁定。
审阅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和其他审阅人都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没有请示事项的,签署表示已阅知。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负责催办。
收到各下属公司上报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应安排文秘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公司部门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涉及其他部门或公司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公司所有收文均由办公室负责拆阅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公文,再印盖收文章登记编号并粘贴《收文处理单》 (见附件),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收文日期以收文当天日期为准。
发文办理指以公司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会签)、校对、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和分发等程序。
公司各部门对外行文,须经办公室(项目部办公室,下同)审核,报请总经理(项目经理)审批后办理。
涉及其他部门会签或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相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交办公室核稿;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由,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相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协调或裁定。
公文处理程序
受控状态:____受控_________
发放编号:________________
生效日期:___2007-04-02____
版本/修改次第
更改页次/章节
编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1
目的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保证公文质量,提高公司内部沟通和外部联系的有效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公文的发放、接收、归档。
3
定义
3.1
3.2
集团办公室及各项目部办公室为公文管理的主管部门。
公文管理的主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文的发放、接受、归档管理。
4
工作流程
4.1
4.1.1
4.1.2
4.1.2
4.1.3
4.1.4
4.1.5
4.1.6
4.1.7
4.2
4.2.1
4.2.2
4.2.3
4.7
发文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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