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00021大禹节水: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21 证券简称:大禹节水公告编号:2021-053 债券代码:123063 债券简称:大禹转债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担保情况概述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甘肃大禹节水集团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水电公司”)为公司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申请银行贷款6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2年,利率双方约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1、被担保人名称: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解放路290号3、注册资本:79,736.0687万人民币4、成立日期:2005年01月19日5、法定代表人:王浩宇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7、经营范围:节水灌溉用塑料制品及过滤器、施肥器、排灌机械、建筑用塑料管材、管件、型材、板材、滴灌管、滴灌带的制造、安装;节水材料研发及循环利用;水利、电力项目投资;水利、电力开发经营及建设(凭资质证);水利及节水项目技术改造;节水灌溉工程设计及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以上两项仅限全资子公司经营);矿产品、建筑材料的批发零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以及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8、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水电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与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具体条款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公司将根据上述担保事项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四、审批程序1、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水电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
关于鸿博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解读
关于鸿博股份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解读
根据市场公开信息显示,鸿博股份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近期公告称其将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此举意味着鸿博股份将承担关于全资子公司的债务责任,以确保其子公司能够按时履行财务义务。
全资子公司是指鸿博股份直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身份。
鸿博股份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目的可能是保证其子公司获得额外的资金支持,以满足其业务发展或其他特定需求。
担保是一种法律约定,意味着鸿博股份作为担保人,承担因其全资子公司发生违约或无法履约而导致的债务偿还责任。
这种责任可能涉及到贷款、债券、信用调整、业务拓展等等方面。
创设担保的原因可能是多种多样的,鸿博股份可能希望通过提供担保来增强其全资子公司的信用状况,提高其融资能力,从而为子公司的运营和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
这种担保可以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额外的安全保障,以吸引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信任,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
尽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可以为其子公司带来一定的好处,但鸿博股份自身也将面临一定的风险。
若全资子公司未能按时偿还债务或发生财务困境,鸿博股份将需要履行担保责任,可能需要承担巨额的经济风险。
鸿博股份在提供担保之前,应对其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评估,并确保自身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履行承担担保的义务。
总结而言,鸿博股份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一项商业决策,旨在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和融资能力。
这种担保行为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责任,鸿博股份需要谨慎评估并准备好承担可能产生的经济风险。
会员大会决议(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会员大会决议(企业对外提供担保)
决议背景
本次会员大会作出决议的目的是就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讨论和决定。
决议内容
1. 公司全体会员一致同意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以支持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业务合作和项目开展。
2.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范围和限制应在合法和符合商业原则的范围内进行,并由董事会审议和决定。
3.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经过法律和财务部门的全面评估,并确保在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范围内进行。
4. 公司应建立合适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以确保对外提供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评估和管理。
5. 公司董事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公司会员披露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并及时更新该信息。
决议生效
本决议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依据。
执行
公司法务部门应负责具体执行本决议,并确保对外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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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决议经大会表决通过,有效件数为XX票。
> - 本决议一式XX份,分发给各会员。
> - 本决议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海航基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临2020-081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贷款展期提供担保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21.2亿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7.33亿元(含担保逾期利息金额0.82亿元)●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47.51亿元●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银信托”)申请金额为4.20亿元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岛临空”)将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本公司为上述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关联方海航实业向交银信托申请金额为17.00亿元贷款,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海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置业”)将其所持有的在建工程以及对应土地使用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岛临空将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控股”)将其所持有海控置业股权作为抵押物,为前述借款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上述两笔担保初始日期分别为2017年2月22日、2016年12月8日。
现公司决定将上述两笔担保分别展期至2021年8月24日、2021年6月5日,两笔贷款到期日与担保到期日一致。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介绍(一)被担保方关系介绍公司和海航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海南省慈航公益基金会,公司和关联方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海航实业持有公司3.35%股权。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1、公司名称: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3、成立时间:2011年4月14日4、注册资本:1,413,652.58万元5、法定代表人:陈汉6、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6号院1号楼3层306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租赁。
阳光城: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富阳乘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公告编号:2020-249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杭州富阳乘光置业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63.33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0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847.6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79.75亿元。
上述三类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1,090.73亿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除上述三类担保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
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一)担保情况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富阳乘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富阳乘光置业”)接受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托”)提供14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杭州富阳乘光置业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杭州富阳乘光置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对杭州富阳乘光置业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金融机构、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二)担保审批情况2020年4月22日和2020年5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2020年公司总计划担保额度为1,500.00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020.85亿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任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
600807济南高新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编号:临2021-046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科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科信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旺盛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旺盛生态”)2,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反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余额为6.9亿元,公司已采取向法院起诉方式主张公司权利,目前已收取全额保证金,解除了公司担保风险,上述逾期对外担保中,公司与深圳富奥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5.4亿元保证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涉案《保证合同》对公司不发生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4日、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风险解除的公告》、《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的公告》。
一、担保概述公司控股子公司旺盛生态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申请合计2,00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6%/年。
科信担保拟为旺盛生态上述2,000万元的融资提供担保,担保费按保证金额的1.8%收取。
同时,公司、旺盛生态法定代表人付聿国和股东李春霞等拟向科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科信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高新城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中交地产:关于当年累计新增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公告编号:2020-098 债券代码:112263 债券简称:15中房债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担保的公告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将截至2020年5月末新增担保情况披露如下:一、主要财务数据情况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2019年末合并口径(以下同)净资产:62.6105亿元。
2019年末对外担保余额:80.5075亿元。
2020年5月末担保余额:100.5169亿元。
累计新增担保金额:20.0094亿元。
累计新增担保占2019年末净资产比例:31.96%。
二、新增担保情况我司2020年5月新增担保中,超过2019年末净资产10%的担保具体如下:我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拟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不超过 9.9 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不超过 2 年,融资成本在我司年度融资计划范围内,该项信托融资由我公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为我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我司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向地产集团提供反担保。
我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20年5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为我司融资事项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已于2020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068号。
截至2020年5月末,华通置业就此笔融资向地产集团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6.3亿元。
05 中国X集团(央企)为集团全资子、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管理办法
集团提供担保实行收费制度。
集团对内提供担保每年收费标准如下:
提供担保金额 收费费率
5000万元(含)以下 0.5%
5000万元-1亿元(含) 0.8%
1亿元-3亿元(含) 1%
3亿元以上 2%
被担保单位应于担保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日内一次性向总公司交纳。
六、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中国X集团为集团全资子、分公司担保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小担保风险,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提供担保的事项。
其中,被担保人是指:集团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境外二级公司和集团驻外机构。
2、财务部为总公司对内提供担保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应根据被担保人提出的担保申请,分析评估申请单位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对担保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起草内部请示报告,提请总公司领导审批。
3、总公司领导审批完毕后,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有关手续。
四、监控管理
由集团提供担保的集团全资子、分公司,控股子公司,每季度末应向集团提供季度财务报表;说明被担保的授信额度或贷款的使用情况,包括是否按计划使用,未按计划使用的原因,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并填制《集团提供担保额度使用情况一览表》(附件一),上报总公司备案。
集团财务部将不定期派组赴被担保单位检查、了解有关情况。
被担保人如因开展业务,需要集团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即集团签订的担保合同并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须事先特别向总公司说明,并提供相应的主合同,获得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董事会决议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往往需要设立或收购子公司来拓展业务领域,促进企业整体发展。
然而,子公司可能会面临融资难题,这时候,母公司往往会考虑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帮助子公司解决融资问题。
然而,母公司提供担保并非没有风险,因此在董事会决定是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进行认真的考虑和评估,并最终做出明智的决定。
1. 分析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董事会成员需要对子公司的融资需求进行全面的分析。
他们需要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发展前景以及市场竞争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只有全面了解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判断是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 评估担保风险董事会应当对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所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
这包括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担保行为的限制,评估母公司提供担保可能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的影响,以及如果子公司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对母公司的影响等方面。
只有全面评估担保风险,才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保护公司利益。
3. 制定担保方案在全面了解子公司融资需求和评估担保风险的基础上,董事会需要制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担保方案。
担保方案应当包括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条件、监督和跟踪机制等内容。
还需要明确担保方案的决策程序和责任人,确保担保方案的实施符合法律法规,并且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
4. 确定担保决议在制定完担保方案后,董事会应当根据上述分析和评估结果,进行担保决议的讨论和表决。
在讨论过程中,董事会成员有权对担保方案进行审议和修改,以确保担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在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下,确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
总结而言,董事会在决定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全面了解子公司融资需求,评估担保风险,制定担保方案,并最终确定担保决议。
只有经过认真的分析和讨论,制定出明智的决策,才能为公司整体利益着想,有效降低风险,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我们呼吁董事会成员在担保决定中,应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决策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集团给下属公司担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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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 董事会决议模板
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董事会决议模板日期: [日期]
公司名称: [全资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注册地]
与会人员: [董事会成员姓名]
会议主席: [主席姓名]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讨论,董事会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决议一:担保内容
本次决议是为了满足母公司的资金需求,全资子公司同意担保母公司的[具体金额或事项],担保形式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保证或担保合同。
决议二:担保方式
全资子公司同意以其全部或部分资产作为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等方式。
决议三:担保责任限额
全资子公司同意担保的责任限额为[具体金额],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全资子公司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除非经过董事会另行决议。
决议四:担保期限
全资子公司同意为母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为[具体期限],到期后,如果母公司尚未履行相关责任,则全资子公司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保护自身利益。
决议五:董事会授权
全资子公司授权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代表,代表全资子公司签署任何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合同或协议,并保证董事会授权的文件真实、有效。
决议六:其他事项
本次担保决议应当符合公司法、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资子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决议七:生效
本次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决议!
主席: [主席姓名]
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姓名]
日期: [日期]。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企业间的合作与交流也越来越频繁,控股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也成为了常见的商业行为。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控股公司需要慎重考虑,确保提供担保不会对自身财务稳定性造成影响,同时也需要合法合规地履行相关程序,保障各方利益。
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备受关注。
在制定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时,需要全面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控股公司在考虑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时,需要充分评估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只有当子公司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时,才能保证其在未来按时偿还相关债务,从而降低控股公司的风险。
2. 对外担保的额度和期限:控股公司在提供担保时,需要明确担保的额度和期限,确保不会超出自身承受能力。
对于不同期限的担保,控股公司还需进行风险评估,合理安排资金用途,防范利益受损。
3. 法律法规的遵循:在提供担保时,控股公司需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担保行为合法合规。
还需要确保担保行为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合同约定,避免出现违约行为。
4. 与股东的交流和披露:在制定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时,控股公司需要与股东保持有效交流,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并征求股东意见。
只有通过充分的交流和透明的披露,才能得到股东的支持,进一步降低公司风险。
5. 评估风险和收益:在提供担保的过程中,控股公司需要全面评估风险和收益,确保对外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严重影响。
还需要合理设定风险控制措施,降低不利影响并最大程度保障利益。
基于以上考虑,制定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做出明智的决策。
只有在充分评估风险和合规情况的基础上,才能有效保障公司的财务稳定和健康发展。
制定相关议案时,控股公司需要充分衡量各方利益,确保担保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是一项重要的商业决策,需要在全面评估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决策。
600153 _ 建发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1)
证券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3--020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6月3日以书面及电邮的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3年6月13日召开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截至6月13日已收回全部董事表决意见书。
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为促进联发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租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意联发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人民币8,450万元的价格向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厦华1号厂房(湖里区湖里大道22号),用地面积10,540.86㎡,建筑面积17,913.12㎡。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王宪榕女士和吴小敏女士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交易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步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3—021)。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002459晶澳科技: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公告编号:2021-072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12月31日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6.5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7.7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8.80亿元。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
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6)。
二、担保进展情况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实际发生担保36.9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1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累计发生的担保额为97.66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55.5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为42.16亿元。
上述提供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下属公司之间累计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6.13亿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1.11%。
600480凌云股份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编号:临2020-061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Waldaschaff Automotive Mexico S.DE R.L.● 本次担保额度:800万美元● 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Waldaschaff Automotive Mexico S.DE R.L.(简称“墨西哥WAG”)为本公司下属公司,为满足其设备和工装投资需求,保证新项目正常推进,本公司拟为其提供800万美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Waldaschaff Automotive Mexico S.DE R.L. 提供担保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为墨西哥WAG提供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墨西哥WAG股权转让的议案,目前正在履行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备案程序。
墨西哥WAG股权转让及公司名称变更完成后,本次担保继续有效。
本次向墨西哥WAG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Waldaschaff Automotive Mexico S.DE R.L.(简称“墨西哥WAG”)成立于2017年,注册地址墨西哥瓜纳华托省莱昂市,注册资本955万墨西哥比索,营业范围为制造业、其他专业服务、科学技术。
墨西哥WAG为本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目前股东分别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国Waldaschaff Automotive GmbH(简称“德国WAG”,持股99%)和德国WAG之全资子公司德国WA Production GmbH(持股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墨西哥WAG资产总额979万欧元、负债总额1,262万欧元,净资产-282万欧元,营业收入410万欧元,净利润-90万欧元。
600153建发股份公司章程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2)第三章股份 (2)第一节股份发行 (2)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3)第三节股份转让 (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 (4)第一节股东 (4)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6)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 (8)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9)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 (10)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2)第五章公司党组织 (15)第六章董事会 (16)第一节董事 (16)第二节董事会 (18)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1)第七章监事会 (22)第一节监事 (22)第二节监事会 (23)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4)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24)第二节利润分配 (25)第三节内部审计 (27)第四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7)第九章通知和公告 (27)第一节通知 (27)第二节公告 (28)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28)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28)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29)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30)第十二章附则 (3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特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府(1998)综34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350200100004137。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完成了“三证合一”工商登记手续,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260130346B。
合肥城建: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公告编号:202006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控担保”)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城建巢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巢湖置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情况如下:一、关联交易概述因琥珀云台项目建安工程项目履约之需要,巢湖置业与国控担保签订了《委托保证合同(516号)》,委托国控担保开具以安徽水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受益人,担保总额为10,572,515元,期限12个月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费用为担保金额的1.5%/年,担保费用总计158,587.73元。
2、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集团”)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兴泰集团持有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担保”)73.33%股权,兴泰担保持有国控担保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交易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关联方:合肥国控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17-17A层法定代表人:袁庚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等业务;资产管理;国内贸易。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
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事前审议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就上述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2013年度授信担保已陆续到期,为保证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保障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继续为其提供担保。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2、同意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母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亦春阮荣祥
唐予华
2014年4月19日。
通裕重工: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通裕重工公告编号:2020-050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一、担保的情况概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公司全资子公司禹城宝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禹城宝泰”)、控股子公司山东省禹城市新园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园热电”)分别与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租赁”或“债权人”)签署的《保证合同》,禹城宝泰和新园热电共同为公司在广西租赁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议案》,授权董事长决定在授权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在总额度35亿元内新增的金融机构的融资相互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额度循环使用。
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已于2020年4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融资事项相互提供担保进行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此次禹城宝泰和新园热电为公司在广西租赁办理的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均属于上述担保范围。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公司名称: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司兴奎注册资本:叁拾贰亿陆仟柒佰柒拾肆万叁仟玖佰贰拾捌元整成立日期:2002年5月25日经营范围:大型锻件坯料、电渣锭、锻件、管模、数控机床、通用机械非标准设备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铸件、焊接件、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压力容器、非标成套核电设备设计、制造、销售;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主要财务状况: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1)签署时间:2020年6月8日。
(2)担保的本金总额:人民币12,000万元(壹亿贰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方大炭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13—030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大”);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炭素”);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高新”)。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方大提供担保24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提供担保7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方大高新提供担保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211,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53.35%,本次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一、担保情况概述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6000万元;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丰盛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3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0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一年。
为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7000万元(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为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万元(额度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
上述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1、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6800 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110106*********,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五区9号楼,经营范围: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钢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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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53 股票简称:建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15 债券代码:143272 债券简称:17建发01
债券代码:155765 债券简称:19建发01
债券代码:163104 债券简称:20建发01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
(1)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
(2)公司参股公司,包括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同顺”)、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的参股公司、联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2、本次担保计划:预计总担保限额为710亿元人民币和14.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3、截至2019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39.82亿元(折合人民币)。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继续满足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议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继续为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贷款、信托计划、境内外债券及票据、债务融资工具、资产证券化、股权基金融资、结构化融资、保函、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资产管理计划、专项理财计划、债权投资计划、委托债权、以自有资产抵押为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等。
预计总担保限额为710亿元人民币和14.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至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2020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对供应链业务板块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如下:
为满足供应链业务发展需求,公司2020年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2020年,公司拟对房地产业务板块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建发房产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因合作开发地产项目,联发集团及其子公司拟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如下: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获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对供应链业务板块全资子公司担保总额度(275亿元人民币和14.6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内,可对各全资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上述对房地产业务板块子公司和其他境内外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255亿元人民币)内,可对各非全资的控股子公司(含新设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具体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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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待实际担保或反担保情况发生时再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上述全资以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公司为其银行授信额度等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担保风险不大。
2、上述对公司参股公司厦门同顺的担保事项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厦门同顺的融资能力;厦门同顺的总经理由子公司建发物产提名,厦门同顺的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且根据厦门同顺的《章程》规定,其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3、上述除厦门同顺外的参股公司分别为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的合资项目公司,建发房产和联发集团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反担保符合行业惯例。
公司对各参股项目公司的重大事项具有知情权和管理权,为其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预计2020年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拟担保额度是出于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有助于促进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9年末,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39.82亿元(折合人民币),其中: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14.02亿元(折合人民币),对外部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5.80亿元,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