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流失率过高的控制措施200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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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型员工流失的控制措施

为了有效的降低员工离职率,节约招聘成本,特制定本措施。

1、各分厂作为直接用人部门必须承担用人、育人和留人的责任。

2、留人的方法及措施:

1)每月召开分厂内部的新老员工座谈会,了解员工近期关注的事情和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要及时做出处理,若超出职责范围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并抄送人力资源部;

新员工需每月召开一次员工座谈会,老员工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召开一次,人力资源部将派代表参加;

2)不适应本部门或本岗位的新员工,厂长和组长应该在征求员工个人意见的情况下,及时做岗位调整或调换;对用人部门较难安置的员工,可以退回到人力资源部重新安排并说明退回的详细原因,用人部门不可以随意拒收或辞退新员工;

3)针对员工流失率过高的岗位和部门,厂长或生产经理要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做书面反馈,并提出具体的改善方法和措施;

4)严禁厂长/组长对新员工进行辱骂、讥讽,一旦发现将对组长进行通告批评,并追究厂长管理失职责任,同时分别处以组长和厂长200元/次的罚款。

3、留人奖励方式及措施:

公司各分厂员工离职率控制范围为5%,允许在此范围内波动。对员工离职率控制在公司允许范围内的工厂分厂厂长、组长给予奖励,具体的奖励措施如下:

1)当月员工离职率控制在2%以内的,人力资源部予分厂厂长、组长分别奖励500元、300元;当月员工流失率控制在3-5%以内的,人力资源部予分厂厂长、组长分别奖励300元、100元;

2)连续2个月员工离职率控制在5%以内的,人力资源部予分厂厂长、组长各奖励800元、400元;

3)连续3个月员工离职率在5%以内,人力资源部予各分厂厂长各奖励1000元,并给予部门各组组长奖励600元;

4)对在员工流失率控制比较好的部门,将在半年度或年度评比中,人力资源部予以各分厂厂长奖励。同时将对员工流失率控制比较好的部门人力资源部将张榜进行表扬。

4、留人处罚方式及措施:

1)月离职率一次超过5%,分别处罚分厂厂长、组长400元、200元;

2)若连续两月离职率超过5%,分别处罚分厂厂长、组长600元、300元;

3)若员工离职率连续3个月超过5%的,分别处罚分厂厂长、组长800元、600元。同时,人力资源部将会同公司主管副总对该部门经理/分厂厂长提出书面警告,并责令提出改善计划。若无明确改善计划,人力资源会同分管副总对部门经理/厂长进行考核是否胜任,提出意见,呈请总裁审批。

5、员工离职率的计算方法:

员工离职率=本月离职人数/(上月末人数+本月入职人数);

6、人力资源部将承担的责任:

1)人力资源部严格筛选,淘汰不适合公司用人标准的候选人,通过人力资源部初试的候选人在用人部门试工时,接受用人部门的二次筛选,人力资源初试不合格率不能超过5%,超过5%的,招聘经理处以500元的罚款,招聘主任处以300元的罚款,连续三次出现超过5%的,责令招聘经理和招聘主任提出书面的改善措施,并分别处以800元的罚款;

2)人力资源部每月参与用人部门举办的新老员工座谈会,并向用人部门提出育人、留人的方法和措施,帮助用人部门降低员工流失率。

7、实施日期:

自2007年8月1日起实施。

人力资源部

2007-7-25

主送:公司各部门及各工厂

抄报:总裁、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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