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商登记变更需要准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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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须知
变更登记须知
一、公司名称变更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
主要内容应明确:决定公司更名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
3 、《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 、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被委托人应是本公司工作人员或企业登记代理资格的人员(是本公司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工作证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是本企业工作人员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是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企业登记代理人员的,提交资料同“设立登记”)。(下同)
5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6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二、公司住所变更
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股东会决议。
决议内容应明确:决定公司迁址到何地并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3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 、公司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同“设立登记”)
5 、变更地址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金融机构营业地址的变更应先报经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经营范围中涉及到环境污染的 , 应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餐饮业、歌舞娱乐业、金属冶炼业及其他涉及环境污染的行业);国家对网点布局另有规划规定的行
业,应先经有关部门审批(药店、网吧等);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应先经有关部门审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灌装站等)。
6 、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
7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因变更地址而改变登记机关的,则应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由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同意迁入的意见后,凭同意迁入证明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迁移档案。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后由迁入地工商登记机关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核准手续。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股东会 ( 董事会 ) 决议。
视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产生办法和程序的不同分别提交股东会决议或
董事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决定)。
决议主要内容:( 1 )变更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任期未满变更的还应说明免职原因);( 2 )若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同时涉及产生程序或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应明确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3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若变更法定代表人不涉及改变公司组织机构人员产生程序,也不涉及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调整,则不需要提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4 、《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法定代表人审查意见》。
5 、《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表》及审查意见(变更法定代表人同时调整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经理人员的)。
6 、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和资格证明文件。
7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
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
其主要内容:( 1 )决定公司增资额、具体的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 2 )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3 )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4 )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 、新股东(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 、增资部分的验资报告。
6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 、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8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 、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 1 )视新股东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相应的资料(同“设立登记”);
( 2 )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不同所有制股东的,应经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并按评估的股权价值增资;
( 3 )新老股东签订的股权调整协议和新的股东会决议。
参股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司原股本结构,协议各股东的增资额、增资方式、增资价格、增资比例,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新的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决定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的变动与否及决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告三次,并在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 90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或国家授权
投资的机构决定)。
主要内容:( 1 )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数额;( 2 )减资后的公司各股东的股本结构;( 3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3 、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至少三次公告的报纸。
4 、经公司股东会确认的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该“说明”主要内容:
( 1 )公司截止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共有多少债务;
( 2 )公司截止申请变更之日未偿还部分是否已落实担保或是否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 3 )股东承诺对公司减资前的所有债务(隐性债务)以减资前的投资额为限承担连带责任。
5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 、减资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报告(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7 、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明文件。
8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公司经营范围变更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主要内容:公司变更的具体经营范围及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
3 、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 、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审批意见并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5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