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办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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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办学原则

民办学校要创建办学特色,不能凭借校长或学校举办者的个人喜好,必须遵循基本的创建原则。基本的创建原则包括以下五条:

——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是指创建学校特色必须尊重学校的客观实际。包括三个层面:一是学校所在的国家或民族实际。学校教育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必须培养学生的民族精神。从这一层面讲,学校特色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应当体现国家或民族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校长要具有传承民族文化的使命感,以民族文化孕育学校特色。二是学校所在的地域实际。民办学校要构建学校特色,必须考虑地域因素,适应地域发展对学校教育的需求。三是学校的办学实际。学校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充分发挥办学优势。

——先进性原则。先进性内涵主要表现为:一是优质性。只有遵循教育规律,体现以人为本,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特色才是学校特色。二是时代性。学校特色应当反映时代的价值取向,引领时代的价值追求,适应社会对教育的要求,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三是前瞻性。学校领导应当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把握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趋势,根据社会发展的要求构建学校特色。

——整体性原则。创建办学特色必须具有整体观念,着眼于学校的全局。依据学校的整体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各类人员的特长和各项工作的特色,“以点带面”、“以局部带整体”,进而形成学校的整体特色。

——多样性原则。在教育供给上,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要尽可能地创建多样化的办学特色,提供多样化的办学模式和教育服务。

——质量性原则。办学特色必须要有质量做保证。民办教育的特色创新不只是形式上的多样化,更重要的是通过特色创新来实现教育质量的提升。

公桥乡中心学校

201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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