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课件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PPT课件
六是建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人口 与计划生育法》专门设置了法律责任章, 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计划生育 职责、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责任追究,对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工作人员以及 违法开展计划计划生育手术人员的责任追 究,对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行 为的责任追究。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是一部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 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增强人民体质的卫生法律。
其中包括,接受食物中毒病人治疗的医疗 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卫生法规
共有28部之多,分别为: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艾滋病防治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不得从事放射工作对无证从事放射工作放射工作场所防护不符要求工作人员未开展剂量监测等行为进行处罚48于2006年6月29日由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发布的明确规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功能与执业范围机构设置与执业登记人员配备与管理执业规则与业务管理以及行业监管等49其中也明确规定了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相应类别的全科医学专业为执业范围可从事社区预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不得从事专科手术助产介入治疗等风险较高不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专科诊疗不得跨类别从事口腔科诊疗
1984年9月20日通过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 订。药品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将我国药品生产、 经营活动纳入了法制化的轨道,对于保证药品 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打击制售假、 劣药品,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 作用。
医院管理法律法规 ppt课件
7
医疗安全!患者安全!
世 健 会 中 国 基 层 糖 尿 病 教 育 拓 展 计 划
患者关注------------生命与健康 医务人员关注-------事故与责任 医疗机构关注-------赔偿与声誉 政府关注-------------稳定与和谐
8
医疗事故定义
世 健 会 中 国 基 层 糖 尿 病 教 育 拓 展 计 划
10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客观存在的
世 健 会 中 国 基 层 糖 尿 病 教 育 拓 展 计 划
作为整体:只要人类有医疗行为的存在,将不
可避免的伴随着医疗纠纷,甚至差错、事故的 客观存在。
作为个人:有可能避免,前提是遵守各项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诊疗规范。
11
法学概要
世 健 会 中 国 基 层 糖 尿 病 教 育 拓 展 计 划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1995年)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中医药条例(2003年) 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2006年) 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2006年) 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年)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暂行办法(待发)
医院管理法律法规--医务人 员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办法( 1992年)
执业医师法(1999年)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1999年)
世 健 会 中 国 基 层 糖 尿 病 教 育 拓 展 计 划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2002年)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2005年) 护士条例(2008年)
《医疗管理法律制度》PPT课件
医政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制定监督实施医疗技术人员执业标准、医疗机构管 理规定和服务标准; 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 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 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负责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许可的审批; 协助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实施紧急救护; 负责其他相关医疗政务的综合管理。 医政工作具有法制性、行政强制性、社会公益性、 职业人道性和时效性等基本属性。
1997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 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提出了推进卫生法制建 设,要加快卫生立法步伐,完善以公共卫生、 与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和专业人员的监督 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卫生法律、法规,建立健全 相配套的各类卫生标准。
2000年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的指导意见》,特别提出了卫生行政部门要 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并 逐步实现卫生全行业管理。有关部门要建立和 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 型医疗设备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同时 ,还要积极开展医院药品准入制度管理。
《条例》的核心内容是区域卫生规划
建立三大制度: 一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制度,即按医疗
机构规划设置审批医疗机构。 二是医疗机构登记制度。医疗机构执业
必须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无证不得从事医疗活动。
最新医疗机构法律法规解读pptppt课件
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 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 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 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 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 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 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 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的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
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药师签名或者
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
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 工作。 ●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 剂。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 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 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 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 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 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200 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 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 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培训课件-新版.ppt
施行)
•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 别:
• 第三条:医疗机构的类别: • (二)妇幼保健院;
(二) 妇幼保健院、妇 • (十三)其他诊疗机构。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十三)医学检验实验 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 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
中心、安宁疗护中心;
• (十四)其他诊疗机构。
最新文档
• 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医学 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 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的 设置审批权限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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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建 筑设计必须按相应法 律、法规和规章要求 经相关审批机关审查 同意后,方可施工。
•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建 筑设计必须经设置审 批机关审查同意后, 方可施工。
最新文档
• 第三十八条 各级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应采用电子证 照等信息化手段对医 疗机构实行全程管理 和动态监管。有关管 理办法另行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令 第12号
最新文档
将该实施细则中的“卫生部”统 一修改为:“国家卫生计生委”, 将“卫生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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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
实施细则(2017年4月1日
则 1994年8月29日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 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四)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 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有前款第(二)、(三)、 (四)、(五)、(六)项 所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充任 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医疗卫生监督管理ppt课件
联系人:
电话:
检查时间:
检查结果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否 (1)是(28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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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呼吸道疾病门诊监督检查表
医院名称:
检查项目 一、基础 设施 检查内容和要求 1、医院入口处有醒目的发热门诊导引标志,发热门诊标志明显; 2、发热门诊独立设置,与其他门诊相隔离; 3、发热门诊候诊厅(室)能满足病人就诊需求(不拥挤) 4、设隔离留观区,与发热门诊相临近,与其他门诊、病区相隔离 5、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病区有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或设干式厕所并做到先 消毒后排放 6、普通门诊大厅入口、急诊室设就诊病人体温测量台 7、已向社会公布24小时就诊联系电话 1、入口处设体温预测站,进行初诊分诊,有独立挂号室 2、三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隔合理、明确,各区间有物理隔断; 3、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分别设置; 4、设诊室 2间以上(须有消毒备用间); 5、有独立或相对隔离的常规化验室、X线检查室、注射输液室、药房; 6、室内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设施; 7、有病人专用卫生间、医务人员专用卫生间; 8、诊室、更衣室、卫生处置室、卫生间有非手触式(肘式、脚踏式、感应室) 装置 1、设发热门诊的医院须设隔离留观病房; 2、三区(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隔合理、明确,各区间有物理隔断; 3、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分别设置; 4、病房为单间,内有卫生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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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吸道发热门(急)诊的具体卫生要求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ppt【篇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四条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军队的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医疗机构,并纳入当地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把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第八条设置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置申请书(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
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第十三条国家统一规划的医疗机构设置,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
医疗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课件ppt课件
医疗机构人员配备标准
包括各类人员配备比例、数量等标准 。
2024/1/26
9
医疗机构执业规范与监管
1 2
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规范
包括诊疗科目、诊疗技术、医疗安全等方面的规 范。
医疗机构监管机制与措施
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的监 管措施和机制。
3
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包括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处理流程、处罚措施 等。
21
医疗机构对患者权益的保障措施
01
完善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患者权益保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2024/1/26
02
加强培训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医护人员
维护患者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03
强化监督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患者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2024/1/26
25
违反医疗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因 违反医疗法律法规造成 患者损害的,应承担民 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 等。
2024/1/26
行政责任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 反医疗法律法规的,应 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警 告、罚款、吊销执照等 。
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 反医疗法律法规,构成 犯罪的,应承担刑事责 任,包括有期徒刑、无 期徒刑等。
医疗法律法规的体系与结构
宪法中的医疗卫生条款
01
02
基本医疗卫生法
医疗卫生行政法规
03
04
医疗卫生部门规章
2024/1/26
医疗卫生地方性法规
05
06
医疗卫生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知识ppt课件
1 2
加强医疗卫生院校法制教育
在医疗卫生院校中加强法制教育,将法律知识纳 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培养医学生的法律意识 和法律素养。
开展医疗卫生工作者在职培训
对在职的医疗卫生工作者进行定期的法律知识培 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和依法执业的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机制建设
3
推动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机制建设,制定行业规范 和标准,引导医疗卫生工作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和行业规范。
案例分析
以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案为例,探讨医疗器械监管中的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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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5
THANKS
感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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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对伦理道德的规范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定义
指国家制定和颁布的,用于规范医疗卫生工作、保障人民健康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 性文件。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对伦理道德的规范作 通用过明确医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卫
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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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工作者伦理道德的培养与实践
医疗卫生工作者伦理道德的培养
通过医学教育、职业培训、实践锻炼等途径,培养医务人员高尚的医德医风,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
医疗卫生工作者伦理道德的实践
医务人员在临床实践中应遵循医学伦理原则,尊重患者权利,关注患者需求, 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履行社会责任。
行为。
2024/1/25
规范医疗卫生行为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和医务 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规范,确保医疗卫 生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为医疗卫生事业的 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支持,推动了 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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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的基层医院、卫生院,属
初级卫生保健机构。
•
二级医院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
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
•
三级医院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
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的区
域性以上的医院。
8
医院分等标准
• 由临床、医技、教学、科研及护理等部 门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技术质量所组 成,是对医院医疗技术质量和医院学术水 平的评价依据。
6
医院的分类
• 根据收治病人的范围,分为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两大类:
•
综合医院是指设有一定数量的病床,划分内、外、妇、
儿、中医、五官等专科,配备药剂、检验、放射等医技部
门和相应的人员和设备的医疗机构。在我国医院总数中占
80%。
• 专科医院是指为医疗某些特种疾病而设立的单科性医
疗机构。包括: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结核病医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149号发布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
钦州海湾护理院—李远烈
1
医疗机构的宗旨、概念
•
第三条: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
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
医疗机构的概念:
•
医疗机构是指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
保护人体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诊断、治
疗活动的社会组织。
2
医疗机构的类别
• (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 医 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 (2)妇幼保健院; • (3)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 • (4)疗养院; • (5)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
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 (6)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证明书等;
•
必须做到看病有病历、开药有处方、收费有
单据,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和报告书有存根。
•
病历、处方、报告、单据及证明存根应保存
3年;
•
收费标准应报当地卫生、物价主管部门核准;
27
23
开业者的资格
• 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申请个体 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并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 医。
24
开业管理
•
个体医疗机构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
进行监督管理。
•
个体开业医师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机构名称、
地点、诊疗科目及业务范围开展医疗活动,上述
5
医院的分类
• 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 (一)依所有制形式,可以分为全民所有制医 院、集体所有制医院、股份合作制医院及个体医 院;
•
(二)依医院规模、医疗技术水平及服务区
域,可以分为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
(三)按隶属关系,可分为地方医院、军队
医院、企业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 (四) 根据收治病人的范围,分为综合医院 和专科医院两大类
•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 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10
第四章 执业
11
登记执业
•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 得《医疗机构执业放可证》,不得开展诊 疗活动。
•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 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12
使用合格卫生技术人员
•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 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我国医院共分为三级十等,即一、二级 医院各分为甲、乙、丙三等,三级医院分 为特、甲、乙、丙四等 。
9
第三章 登记
•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 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 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 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 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 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989年5月3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又发布了《中医 人员个体开业管理补充规定》;
•
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
实施细则对个人设置医疗机构作了规定;
•
2019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执业医师申请个
体行医以及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
不得经营麻醉药品、剧毒药品、放射性药品。
• 不得对非就诊病人售药。
• 不得自行加工制剂。对有特殊疗效的配方,由 县(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指定有条件 的医药机构代为加工。代制药品应接受药政部门 的监督。
26
文件管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个体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
门统一制定的病历、诊疗手册、处方、报告书和
• 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 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 书。
16
医疗广告管理
1993年1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卫生部 联合颁布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17
广告内容要求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 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 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
• 内容仅限于医疗机构名称、诊疗地点、 从业医师姓名、技术职称、服务商标、诊 疗时间、诊疗科目、诊疗方法、通信方式 等。
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
系人同意并签字;
•
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
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
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
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15
亲自诊查方可出具文件
•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 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内容若有变化,应报发照机关批准。
•
个体药疗机构经过发照机关批准,可以聘用
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医疗卫生技
术人员从事辅助工作;可以设置19张以下病床。
25
药品管理
•
个体开业医师、中医师诊所设立药柜必须经
发照机关审批,其所备用的药品种类也必须经发
照机关核准。
•
药柜仅限常见病治疗和急症抢救药品。
麻风病医院、职业病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肿瘤
医院、口腔医院、眼耳鼻喉科医院、胸科医院、骨科医院、
中医医院等10多种。
•
中医医院和儿童医院,由于其有较完全的分科,可视
为特殊类型的综合医院。
7
医院分级标准
•
根据医院的功能和任务,将医院划分为一级、
二级和三级医院3个级别。
•
其划分标准是:
•
一级医院是直接向一定人口的社区提供预防、
•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 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 标牌。
13
急救
•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 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 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14
患者知情同意权
•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
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
⑦单纯以一般通信方式诊疗疾病的;
•
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
方法;
•
⑨违反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19
广告发布要求
•
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
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
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
医疗机构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的责任
•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严格审查《医
疗广告证明》,并按《医疗广告证明》中医疗广
告格式化内容发布。
•
对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医疗广告格式化内容,
不得进行任何改动。
•
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未取得《医疗
广告证明》的医疗广告。
21
个体(社会民办)医疗机构
22
法制建设
1988年11月21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 布了《医师、中医师个体开业暂行管理办法》;
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3
医疗机构的类别
(7)村卫生室(所); (8)急救中心、急救站; (9)临床检验中心; (10)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1)护理院(站); (12)其他诊疗机构。
4
医院的概念
• 医院是指:拥有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 具备相应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备,通过医 务人员的集体协作,对住院病人或门诊病 人实行诊疗活动,达到防病治病、保障人 体健康的医疗机构。
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医疗广告证明》的有效期为
一年。在有效期内变更广告内容或者期满后继续进行广告
宣传的,必须重新办理《医疗广告证明》。医疗广告证明 文号必须与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
凡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发布
医疗广告。
•
医疗机构内部科室不得单独以科室或以专科门诊等名
义发布广告。
20
18
广告禁止内容
• 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下列内容:
•
①有淫秽、迷信、荒诞语言文字、画面的;
•
②贬低他人的;
•
③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
④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
⑤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
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言进行宣传的;
•
⑥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