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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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29•【字号】阳府〔2023〕28号•【施行日期】202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29日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和投标第三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四章投诉与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货物、服务。

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能源、商务等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分工,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本行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建立健全抽查检查机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操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操作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操作一、项目申报及初审1.项目立项:由项目发起人向相关部门提出项目立项申请,提交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等材料。

2.初审:相关部门将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初审意见。

二、环境评价及论证1.环境评价:项目发起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交环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2.环评审批:环境保护部门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是否批准环评,并出具环评审批文件。

三、项目评审1.专业评审:相关专业部门对项目进行专业评审,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参数等进行审查,出具评审意见。

3.综合评审:根据上述专业评审和资金评审意见,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并形成评审报告。

四、审批决策1.审批权机关:根据项目性质和规模的不同,审批权机关可以是国家发改委、住建部门、环保部门等。

2.审批决策:审批权机关根据项目资料、评审报告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项目建设。

3.审批文件:审批决策后,审批权机关出具审批文件,内容包括批复意见、条件以及监督要求等。

五、施工备案1.施工企业备案:项目发起人按照相关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进行备案手续。

2.施工图审查: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3.施工备案: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相关部门核发施工备案文件,同时要求项目发起人进行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施工监管1.监理单位选定:项目发起人按照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并进行备案。

2.监管工作: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监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起人及施工单位反馈信息。

3.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组织相关方进行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的实际操作,通过以上各个步骤的实施,可以确保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不同项目和地区的审批流程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操作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本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审批协调机制,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审批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

第六条审批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二)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的发放和管理;(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的协调和监督;(四)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息的公开和统计;(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三章审批程序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项目策划:建设单位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二)项目报批:建设单位将项目建议书报送给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申请项目审批;(三)项目审查:审批机构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项目批准文件;(四)项目设计: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批准文件,进行工程设计;(五)施工许可:建设单位向审批机构申请施工许可,审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施工许可证;(六)施工建设:建设单位按照施工许可证的规定进行施工建设;(七)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完成后,向审批机构申请竣工验收,审批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八)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投入使用。

第四章审批条件和标准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条件:(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符合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要求;(三)符合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物保护等要求;(四)具有完整的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五)具有稳定的投资来源和资金保障。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

三、审批管理部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由国家、省、市、县四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各级审批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加强协调合作,做到信息共享,相互监督。

四、审批程序1.审批申请: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批管理部门提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2.初审核实:审批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专家评审:建设工程项目需要经过专家评审的,审批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4.公示告知: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在指定的媒体上公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信息,同时告知相关利益相关方,接受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5.审批决定:审批管理部门根据初审核实、专家评审和公示告知情况,综合各项因素进行审批决定,并告知建设单位。

6.监督检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后,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五、审批管理原则1.依法审批:审批管理部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确保项目的合法性。

2.公开透明: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审批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3.科学决策:审批管理部门应当科学决策,依据事实和数据,确保审批决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高效服务:审批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工作流程优化,提高审批效率,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五、责任追究1.审批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对于因工作失误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发生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户操作手册【模板】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户操作手册【模板】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用户操作手册文档修订记录:目录第1章说明 (1)第2章审批管理总体业务流程 (1)2.1总体业务流程 (1)2.2业务需求说明 (1)2.2.1线上申办 (1)2.2.2业务登记 (1)2.2.3综合受理 (1)2.2.4部门审批 (1)2.2.5部门办结 (1)2.2.6窗口综合办结 (1)2.2.7出证登记 (2)2.2.8其他辅助 (2)第3章申办专题业务操作指引 (2)3.1系统地址及登录帐号 (2)3.2首页介绍 (2)3.1流程导航 (3)3.1办事指南 (3)3.2场景式指引 (3)3.2.1流程图指引 (3)3.2.2列表视图指引 (4)3.3业务办理 (4)3.3.1项目导入 (4)3.3.2工程新建 (5)3.3.3业务申办 (5)3.4工程辅导 (7)3.1进度查询 (8)3.1办事公告 (8)3.1政策制度 (8)3.2我的工程 (9)3.2.1待补正事项 (9)3.2.2办理中业务 (9)3.2.3已办结业务 (9)3.2.4我的项目库 (10)3.2.5工程辅导 (10)3.2.6材料库 (10)第4章联合验收操作指引 (10)4.1联合验收流程 (10)4.2联合验收业务操作 (10)4.2.1发起联合验收确认 (10)4.2.2发起联合验收流程 (11)4.2.3联合验收 (11)说明本手册将描述平台的功能操作说明,为平台的用户提供业务办理的操作指导。

适用于申办人(企业)申办、审批人员、业务部门管理人员操作。

审批管理总体业务流程总体业务流程业务需求说明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主要业务流程如下:线上申办申办人可在政务服务网申请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查询电子证照、打印回执凭证等基础服务功能。

业务登记对于现场申办的申办人,窗口人员需要将申办人的审批数据录入平台。

综合受理对于网上申办和线下登记的业务信息,由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进行综合受理。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25•【字号】阳住建〔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阳住建〔2019〕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该文的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为“阳部规﹝2019﹞33号”。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12月25日阳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阳府〔2019〕39号)工作要求,强化验收管理综合协同,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负责制,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模式。

二、适用范围在阳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施工许可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适用本实施细则。

三、联合验收内容按工程项目类型分两大类别:(一)房屋建筑工程包含规划、消防、人防、档案、防雷、光纤到户通信配套、电梯等专项验收(备案)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并与安监、城管、城建档案、不动产登记等其它有需求的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共享。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
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4.03.13
•【字号】阳府办〔2024〕6号
•【施行日期】2024.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
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业经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年我市共安排重点建设项目126项,总投资3141.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426.3亿元。

其中,投产项目30项,续建项目52项,新开工项目44项。

安排开展前期工作的预备项目135项,总投资1792亿元。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市重点项目建设各项工作,把重点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市重点项目实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市属项目进度月报由市有关单位直接报送,县(市、区)属项目进度月报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后报送。

各单位须在每月1日前将有关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书面盖章后(含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局(项目促进与评估督导科,联系电话:3367636,电子邮箱:***************)。

附件:1. 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
2. 阳江市2024年重点建设前期预备项目计划表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可研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和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下面将对这四项审批制度进行详细介绍:1. 项目可研审批:项目可研审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前必须通过的程序,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方案,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等。

项目可研审批的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具有可行性和经济性,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

2. 施工图设计审批:施工图设计审批是指在项目可研审批之后,对项目的具体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的程序。

审批的依据是建筑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图、施工工艺方案等相关资料。

施工图设计审批的目的是保障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工程施工按照设计方案进行,达到预期的建设效果。

3. 施工许可审批:施工许可审批是指在项目可研审批和施工图设计审批之后,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承包能力进行审批的程序。

审批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注册资质、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程设备的完备性等。

施工许可审批的目的是确保施工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资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验收审批:工程竣工验收审批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施工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对工程进行验收的程序。

验收的依据是工程竣工图、竣工文件、工程验收资料等。

工程竣工验收审批的目的是确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工程竣工后能够正常使用和运营。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实施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展至关重要。

通过规范审批程序和程序,可以有效地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中的腐败现象,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健康发展和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实施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坚持依法审批。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是基于国家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的,在审批过程中必须严格依法操作,不能违法违规。

2. 加强审批监督。

建设工程四项审批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对审批程序和程序的监督,确保审批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流程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流程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管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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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

工程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报批报建管理,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程监管,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和报建管理,包括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移交等阶段。

第三条建立报批报建管理机制1. 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机制,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统一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手册,明确各项规定和流程。

3. 定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和报建管理工作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应逐级报批,按照规定流程办理。

2.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材料应符合相关规定,真实有效。

3.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作。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程序1.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包括规划编制、设计审查、招投标、施工管理、验收移交等环节。

2.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证书和批文后,方可开工建设。

3.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过程中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要求1.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工程进度的监督管理,做到有序推进。

3.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定期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情况、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部门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移交1. 工程建设项目完工后,应进行验收移交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 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责任单位需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管理责任。

第九条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的完善和修改1. 工程建设项目报批报建管理制度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修改,保持其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阳府[2009]46号

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阳府[2009]46号

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阳江市政府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阳府〔2009〕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业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阳江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政府投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制。

本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由市政府成立市公共工程管理局(下简称代建机构),代表市政府行使业主职能和项目管理职能,负责市政府投资市属非经营性项目的前期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竣工验收后移交给使用单位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非经营性项目是指:(一)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的办公业务用房及培训教育用房;(二)科教文卫体、民政、劳动社保及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项目;(三)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收教所、监狱、劳教所、消防设施、法院审判用房、检察院技术侦察用房等政法设施;(四)环境保护、市政道路、桥梁、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公用事业项目;(五)其他非经营性项目。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一、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1.项目立项: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包括项目背景、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并经相关部门批准立项。

2.前期工作准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选址、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行性等,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规划设计阶段:1.土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土地用途,并提交土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提交生态环境部门审批。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土地规划要求,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根据建筑设计规范,编制建筑工程规划方案,并提交城市规划部门审批。

三、建设工程施工准备阶段:1.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提交已获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规划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审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纸,并提交住建部门进行审查。

四、施工阶段:1.施工图纸备案: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订,并将最终版施工图纸备案。

2.施工许可证申请:提交施工计划、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申请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完成质量验收工作。

4.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提交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资料等,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竣工验收阶段:1.竣工验收备案: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申请竣工备案。

2.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各方参与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标准。

3.使用登记:完成竣工验收后,申请建设工程使用登记,并获得相应证书。

以上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的基本步骤,根据不同地区和项目的特点,具体的审批手续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时,应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了解和适应当地的具体审批要求。

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

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

阳江市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是指项目环境评价、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施工等企业。

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土地整理等工程的环境评价、勘察、设计、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监理、施工项目。

所称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一)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在40万元以上、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施工类项目,但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和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除外;(二)单项服务合同(不含招标代理项目)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建设服务类项目,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适用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合同估算价20万元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项目发包可参照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摇珠方式选定承包人。

单项施工合同估算价低于40万元或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2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发包人自行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本办法所称服务合同估算价是指按规定收费标准计算的收费基准价。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下列资金投资的招投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选定承包人,适用本办法:(一)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及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二)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第四条预选工程建设项目企业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应进入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发包交易活动。

接受市、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手续

工程项目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手续

工程项目建设前需审批程序及手续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各种审批程序及手续。

这些程序及手续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和安全性,保护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

下面是一般工程项目建设前需经过的审批程序及手续的概述。

第一,项目可行性研究。

在工程项目建设之前,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估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

这通常包括项目规划、项目预算、市场评估、风险评估等。

第二,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项目建设涉及的环境影响通常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这包括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以及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土地使用审批。

在开始建设之前,需要申请土地使用权。

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包括土地规划、土地编制、土地出让等。

第四,规划许可证。

工程项目需要符合国家、地方的城市规划要求。

因此,需要申请规划许可证,以确保项目的规划及设计符合规划标准。

第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项目需要经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和施工要求,确定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及施工标准。

第六,工程设计审查。

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需要经过专业技术部门的审查,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技术可行性和安全性。

第七,施工许可证。

施工前需要取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

这需要提交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第八,招投标程序。

工程项目通常需要进行招投标程序。

这包括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投标评审等。

第九,资金筹措。

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资金筹措。

这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股权融资、政府补贴等。

第十,劳动力和资源调配。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调配相应的劳动力和资源。

这可能包括招聘和培训员工、采购和管理物资等。

第十一,安全审查。

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进行安全审查,以确保项目施工和运行的安全性。

这通常包括安全规划、安全设施的设计和安装等。

以上是一般工程项目建设前需经过的审批程序及手续的概述。

实际情况可能因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14•【字号】阳府〔2019〕49号•【施行日期】2019.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提升我市城市建设品质和建筑设计水平,规范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市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粤建市〔2018〕142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繁荣建筑创作的若干意见》(粤建市函〔2018〕1848号)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市区(包含江城区、阳东区、阳江高新区、海陵试验区、阳江滨海新区)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改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行工程设计招标“评定分离”制度(一)为进一步落实招标人负责制,提高工程设计定标质量,对重要地段、重要景观地区的建筑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以及对建筑功能有特殊要求的公共建筑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技术文件评审的,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用“评定分离”制度确定设计单位。

评标程序按照我市现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和评标办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定标程序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定标。

定标委员会的成员应从定标专家库随机抽取,定标专家库的建立和专家的评价考核体系由市政府另行制定,确保定标程序规范。

在我市定标专家库及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完善之前,由招标人委托市城市规划委员会进行票决确定。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7.27•【字号】阳府[2005]101号•【施行日期】2005.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的通知(阳府〔2005〕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阳江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阳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

第三条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根据本办法确定评标定标办法并写入招标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凡招标文件没有评标定标办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招标人改正。

招标文件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发给投标申请人。

第四条施工招标评标采取如下两种评标定标方法:一综合评标法。

适用于专业性强、结构复杂、规模较大的建设工程项目。

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一。

二低价评标法。

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的一般建设工程项目。

具体方法详见附件二。

凡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一般都应采用低价评标法。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需由建设单位提出,报建设、财政、监察等部门及分管这些部门的市领导审批后,再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市政府六届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阳江市人民政府2015年12月28日阳江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及政府融资等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民主和科学的决策制度,实行集体决策。

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符合规划,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和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投向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优先保证续建项目资金需求。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实行法人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部门是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批以及项目储备库、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综合管理。

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安排年度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按规定拨付基本建设资金,对项目工程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查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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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项目中期审批
分类梳理审批流程
按照项目分类梳理公布《阳江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阳江市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分类审批流程图》,将市政公用服务和施工过程中按需办理的各类审批一并纳入流程管理。政府投资类项目划分为房屋建筑项目、市政类线性项目、交通类线性项目、小型政府投资项目等四类;社会投资类项目划分为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其他项目等四类;单列装饰装修工程。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地震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实行区域评估的片区,不再对项目单独进行相关评价评估。明确项目准入标准和要求并纳入用地建设条件,各专项评估数据免费向建设单位提供,实现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评估成果。
各园区管委会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地震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推行告知承诺
制定《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明确告知承诺制的实施范围、工作方式及监管措施。对已实施区域综合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其中区域规划环评的深度应和第三点中产业园区规划环评深度相当),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对于申请人申办立项手续,符合容缺受理条件并作出书面承诺的,立项部门可先行作出审批决定,即来即办。审批部门继续选取有条件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审批告知承诺制,公布承诺事项清单及承诺事项的具体要求。
市发展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地震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在市政路桥、轨道交通和综合管廊等线性工程技术方案稳定、确保工程结构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成熟一段,报建一段”的原则,建设单位可分阶段或分标段办理施工许可。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局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自然资源部门梳理公布《阳江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实行审批制及告知承诺制的项目分类清单》。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
搭建阳江市“多规合一”管理平台,制定《阳江市“多规合一”平台运行规则》。形成年度项目空间实施计划的工作机制,通过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提前介入和充分沟通,提出下一年度规划实施的目标指标、策划项目并落实用地,支撑全市空间规划体系“一张蓝图”的协同管理和各部门业务的协同办理。
“一次征询、一文告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一并进行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方案审查由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征询交通(含轨道交通保护及道路设计衔接)、人防等部门意见,其他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意见按需征询,各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复核、限时答复,不再对设计方案进行单独审批,审查通过后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同步开展各项许可批前公示,并直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19年6月
区域评估范围内满足相关评估要求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对相应的审批事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未实施区域评估的地区,由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牵头部门统筹有关部门对各类评价评估事项进行联合审批。
市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
取消事项和前置条件。取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合同备案、物业管理招标前备案等3个事项。取消业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约保函、工人工资保证金缴存证明文件(或银行保函)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证明等作为施工许可办理前置条件,改由住建部门建立专项核查机制,并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通过事中事后监管予以核查。取消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绿地率审查,由自然资源部门在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过程中征求市政园林部门行业意见,进一步细化工程规划许可中对项目配套市政设施及附属绿化工程的指标要求。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
对于划拨用地项目,强化项目储备,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做深做细项目策划生成阶段“多评合一”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提前开展农用地转用、征地拆迁等工作,将“生地”转变为“熟地”。经策划生成的项目,在审批阶段不允许擅自改变建设条件。
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强化并联审批
每个并联审批阶段均实行“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依次发证、告知承诺、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占用、迁改市政基础设施、排水设施、道路、公路、绿地(由市政府终审的除外)的审批,由建设单位按需提出申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建立《阳江市“多规合一”综合技术标准》,基本形成“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在满足数据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应一次性提供包括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内的规划控制要求,同步向建设单位提供地下管线图和地形图。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9月
2019年6月
制定《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接入实施办法》,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迁改、连接设计要求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明确,用地红线范围内免予审批,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证核发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供水、供电、燃气、通信等公共服务企业,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在首个审批阶段前,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内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的方式,一次性明确建设条件、审批方式以及管理指标要求,细化涉及风貌保护、基础设施保护、安全保护项目特别论证的标准、程序和路径,被征询部门的建设条件、审批要求,一并纳入土地合同,实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局、市委编办等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
交通类线性项目梳理公布专项审批流程图。
市交通运输局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5月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编制办事指南,细化“一张表单”,整合“一套材料”。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基本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审批阶段;小型项目带方案出让用地项目的审批流程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三个审批阶段;装饰装修工程的审批流程划分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两个审批阶段。
2019年6月
施工许可阶段,可凭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联合出具的方案稳定承诺说明或施工图审查意见先行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实施事中事后监督检查。
多评合一,推行区域评

逐步推进区域评估,鼓励先行在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或集聚区)等功能片区,由园区管委会等区域管理机构牵头统筹组织对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其他区域由各区政府结合试点经验统一组织按计划逐步开展区域评估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
迁摸查工作同步开展。
市发展改革局
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
构建项目策划生成机制
制定《阳江市工程建设出让用地管理细则》,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由指定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方案的技术审查等技术服务,在土地出让前将稳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会同“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提交土地储备机构,作为用地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件;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须依据约定按附件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项目不再进行设计方案审查。
对于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强化土地出让前指标控制。在用地出让前,各职能部门须对用地指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并将“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作为用地出让条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将用地建设条件和各类管控要求一次
性集成告知建设单位;公开出让用地项目的“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作为独立申请办理的事项,与土地出让合同一并核发给项目建设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
各行业主管部门、公共服务企业应当结合出让或划拨土地的普查情况,以及报建或验收环节必须遵循的管理标准,提出“清单式”管理要求。自然资源部门在组织土地出让或实施划拨时,将“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予以明确一并交付项目建设单位,并作为项目后续行政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
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完成时间
加强项目前期策划
多规合一,统筹空间规

整合各类专项规划,以空间战略规划为引领,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涉及空间的各类规划相互衔接、相互协调及规划信息共享共用。
市自然资源局
调整审批时序
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将用地预审意见作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提交的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用地批准手续在施工许可前完成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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