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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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现行格式:
2001年9月10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02 年1月1日施行.
分类:共六类.
法律依据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二是《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六类包括:
一.立案法律文书
二.侦查法律文书;
三.公诉法律文书;
四.执行法律文书;
五.刑事申诉法律文书;
六.其他刑事法律文书.
(一般包括填充式和文字叙述式两种.)
一.立案法律文书(12种)
1.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2.提请批准直接受理书;
3.立案决定书;
4.补充立案决定书;
5.不立案通知书;
6.通知立案书.
(略)
二.侦查法律文书(68种)
1.回避决定书;
2.批准聘请律师决定书;
3.批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通知书;
4.调取证据通知书;
5.起诉意见书;
6.不起诉意见书.
(略)
三.公诉法律文书(35种)
1.补充侦查决定书;
2.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告知书;
3.起诉书;
4.公诉意见书;
5.不起诉决定书;
6.刑事抗诉书.
(略)
四.执行法律文书(5种)
1.停止执行死刑意见书;
2.撤销停止执行死刑意见通知书;
3.纠正不当假释裁定意见书;
4.纠正不当减刑裁定意见书;
5.纠正不当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意见书.
五.刑事申诉法律文书(4种)
1.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
2.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
3.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
4.纠正案件错误通知书.
六.其他刑事法律文书(8种)
1.复议决定书;
2.调(借)阅案卷通知书;
3.纠正违法通知书;
4.检察意见书;
5.检察建议书;
6.送达回证.
现行检察文书格式特点
1、强化了程序公正;
2、注重对证据、事实的分析论证;
3、增强了说理性原则;
4、用语更为规范。
本章重点文书:
一、起诉书
二、公诉意见书
三、不起诉决定书
四、刑事抗诉书
起诉书
一.概述
(一)起诉书制作的条件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种类
1.普通程序:自然人;单位.
2.简易程序.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三)法律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四)程序: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办案人员对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制作案件审查意见书,提出起诉或者不起诉以及是否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意见,经审查起诉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检察长承办的审查起诉案件,除本规则规定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以外,可以直接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
起诉书制作前的四个审查:
1.审查事实。审查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简历、前科情况,包括被告人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精神状态,以及一贯表现等,以对被告人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然后按照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审查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审查证据。审查《起诉意见书》中认定的犯罪事实与口供、证据是否一致,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审查被告人口供与口供之间、口供与其他证据之间、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一一相互印证。
3.审查性质。审查认定的犯罪事实与犯罪性质、罪名是否一致,
认定犯罪性质的根据是什么、定性是否准确。
4.审查法律。实体法方面,以刑法条款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认罪态度进行衡量,明确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是否具有法定的从重、加重或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程序法方面,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起诉书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也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法律凭证,又是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参加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进行开庭审判的合法凭证和基本内容,是告知已将被告人交付审判的通知,是公开指控其犯罪行为的法定文件。
二.内容和制作方法
(以普通程序自然人适用的起诉书为例)
(一)首部
1.制作机关
2.文书名称
3 .文书编号(案号)
4.被告人基本情况
5.案由和案件的审查情况
该部分注意:
起诉书是外部文书,首部的发文机关名称不能省略。
因为起诉书是以人民检察院的名文制作的,所以字号中不必加具体制作部门的发文代字。
被告人基本情况:
被告人xxx(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曾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和因本案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等)
应分三个层次写明,如被告人没有受过处罚,本次犯罪也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则第二、三方面情况自然不用写。
另外,被告人如果是聋哑人或盲人,要在姓名后用括号加以注明。
改革动态:
为体现权利保障原则,有的地方制作起诉书时在《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基础上,加入了“被害人基本情况”这一部分。这种做法不仅增强了司法机关将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的意识,而且也提高了被害人参与诉讼程序的热情,从根本上来说是对被害人权益的一种保障。
附:被告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1、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2、诉讼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
3、被告人(自然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