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拆零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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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的购药需求,以及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确保拆零药品销售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容

1、药品拆零是指零售药店在销售中,药品需要拆开的包装出售,而且拆开的包装已不能完整反映药品的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全部内容;

2、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药品拆零销售工作;

3、药品拆零销售要设专柜或专箱放置,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瓷盘、药匙、拆零药袋等,保持拆零用工具的清洁卫生;药品拆零前,应先检查外观质量,如发现质量可疑及性状改变的不可拆零销售,立即报告质管员或门店经理,妥善处理;

4、拆零销售剩余的药品应立即封口,保持原包装,并集中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到该品种销完;

5、拆零销售药品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出售时应在药袋上写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药店名称等内容,并向顾客当面交待清楚;

6、拆零后的外用药应在药袋上注明“外用”,以免误服;

7、称量的天平等计量器具应进行定期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拆零药品应做好拆零记录,详细记录拆零起止日期、品名、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剩余数量、生产企业、质量状况、经手人等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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