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赡养老人问题调查报告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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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翻译学院
XI ’AN FANYI UNIVERSITY
实践调查报告
题 目: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学生姓名: 朱元佩
专 业: 财务管理 指导教师: 赵欢
2014年 1月
学号 12511090935
院系 经济管理学院
成绩
关于农村老人赡养问题的调查报告
125110909 朱元佩指导老师:赵欢
从古至今,中国的农村就是偏远,落后,贫困的代名词。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这种境况已经改善了不少。但是一个严重的,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的问题已经出现。就是关于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农村老人约占总体人数的80%。
农村老人是个特殊的群体。农村老人一辈子都是以种田为生,没什么技术,没有像城里老人的退休金,也没有积蓄来维持老年的生活。虽然有国家的补助,但对老人看病吃药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如果子女们不赡养老人,老人的晚年会过的异常凄惨。所以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在农村这种境况下,就愈发的严重。
本次调查,我大致分为了两步,主要以走访及调查问卷形式进行,先是通过调查问卷,我们这里的年轻一辈大学生进行了调查,了解作为年轻一代是如何看待老人及将来是否会赡养老人。有了一些初步了解后,开始走访了一部分老人的家,面对面的交流,深入了解老人现在的生活状况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以及及子女对其的照顾情况。
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农村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比城镇老人更为艰难。其中总结出来一下几个原因:
一、农村社会养老体制不健全,养老方式单一落后。
绝大部分老人至今仍靠子女扶养,他们年轻时扶养子女,为子女上学、结婚耗尽了全部积蓄,有的老人甚至把住房也全部让给了子女。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体制不健全,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到年老时在经济上便完全受制于子女,致使有的子女特别是个别儿媳视老人为负担,老人在家里经常受气。
二、赡养人们的道德观念差,法律意识不够
现实社会生活中,有的子女法律意识淡薄和道德观念非常的差,认为老年人是家庭的一种负担,错误地认为:老年人既不能劳动,又不能赚钱,不能给家庭创造财富,还要供他们吃、住看病和养老送终,很不划算。他们只知向父母索取,却不愿尽“反哺”义务,把老人当做家庭负担,漠视对老人法律上的赡养义务。有的儿媳视娘家人为自己人,公公、婆婆为外人,“内外”差别大,不赡养甚至
虐待公婆,有的儿子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使父母饱受委屈。
三、农村生活条件差,子女经济确实困难,没有能力来赡养老人
由于封闭污染小的农村。农村老年人长寿的比较多,本身其子女本身也已步入老年,有的也是年老体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他们自己也需要有人赡养,无论是从物质上还是从精神上都不能给老人以帮助和慰藉。还有的人是因为没有致富技能,自己还在贫困线上挣扎,自己生活都成问题,哪有能力赡养自己的父母。究其原因还是农村经济落后所导致的结果。
四、农村子女长时间外出打工。无法照料老人。
目前,打工成了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老人在家里留守,这些打工人员长年累月出门在外,不仅不与家中老人联系,更不给老人以经济帮助,老人无人赡养,更无人慰藉。致使家中的老人成了被子女遗忘的角落,衣食无着他们只有拖着残体靠打零工、捡破烂度日。这就是城市建设的悲哀,也是社会发展的悲哀。
五、子女之间分财产不公,以此来推卸责任。
在农村普遍存在老人在儿女们结婚后即进行分家,在分家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矛盾,成为日后赡养老人的借口,什么净身出户等令人无语的原因。于是,老人的“偏心”、自己吃了“亏”等成了不赡养的借口。
还有个更可笑的原因,就是兄弟一人分一个老人,分开老人,谁都不愿意多样一个。老人当然不愿意了,就造成了儿女们两个都不管来推卸责任。这或许是最令人无语的原因吧。
这些原因都是农村老人的赡养问题的最重要的因素。农村养老问题严重干扰了农村的正常生活秩序,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带来了负面效应,因此我们必须重视这一问题。
一、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提倡农村青年为自己和老人参加养、老保险,使农村老人减轻对子女的物质依赖程度。从长远的观点看,通过社会保障体系使老人安度晚年,将是解决农村养老的一个重要途径。还需要社会、政府多做工作,积极发挥社区、村民委员会作用,帮助老年人尽快解决赡养问题,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民政、妇联等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民间,关心过问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引导他们养成积极向上的健康习惯。建立农村养老院,集中供养老年人,解决因为子女不在身边而寂寞、生病时无人照
料的情况。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二、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全社会提倡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建立团结和谐的农村家庭关系。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农村,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因此,必须将敬老爱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渗透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农村定期评选好儿媳、好儿子,五好家庭,对孝敬老人的媳妇、儿子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树立道德模范,要让子女认识到,孝敬老人是光荣的事,推卸责任就是违法,从而在全社会养成一个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风尚。
三、依法养老。目前,关于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工作已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等法规中都有专门的条款,国家还专门制定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不尽赡养义务的人可以视情况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从而为农村老人依法养老打下了法制基础。要深入基层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要使人民群众认识到,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义务,更是法律义务,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同时要让老年人意识到,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四、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主动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老年人赡养纠纷,老年人提起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要积极提高法律援助,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切身利益的保护,对老年人赡养纠纷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为老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凡涉及老年当事人案件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对行动不便,可上门立案或电话立案;凡涉及老年当事人案件,可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优先适用简易程序,确保老人合法利益得到快捷的保护。大力开展巡回审理,方便老年人的诉讼。针对老年人体弱多病,行动不便的情况,可定期深入乡镇村社、田间地头、街道、厂矿,实行现场审理,也能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对于已审结的赡养案件,充分运用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尽快执行到位。对构成犯罪的赡养义务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惩罚的予以惩罚,在全社会形成尊老爱幼的良好风俗如何对待老人不但是家庭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对于家庭来说,当前甚至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子女仍将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子女对待老人主要是一个字“孝”。传统中国非常讲究“孝道”,号称“百行孝为先”、“百善孝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