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整理医院门诊医生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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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管理规章制度

门诊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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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师工作制度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第一条工作目标本工作制度的目标是规范医院门诊医师的工作行为,提高门诊医师的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二条工作时间1.门诊医师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具体的工作时间表依据科室需要,由科室主任布置决议。

2.节假日依据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作内容1.门诊医师重要负责接诊患者,了解患者的病情、病史,并进行初步诊断。

2.依据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订立治疗方案,并向患者认真解释。

3.开立医嘱单,包含药物处方和医学检查等。

4.及时记录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情况。

5.帮助医院其他科室的医生完成患者转诊工作。

6.参加临床学术讨论和科研工作,不绝提高专业水平。

第四条工作要求1.门诊医师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医德医风。

2.门诊医师应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医疗计划和治疗流程。

3.门诊医师应具备坚固结实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独立处理多而杂病例。

4.门诊医师应乐观与患者进行沟通,耐性解答患者的疑问,供应必需的医疗引导和建议。

5.门诊医师应维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五条工作流程1.患者到达门诊前台进行挂号,门诊护士会将患者引导到门诊医师办公室等待。

2.门诊医生依照挂号次序依次接诊患者,了解患者病史、检查结果和其他相关信息,并进行体格检查。

3.门诊医生依据患者的情况订立治疗方案,开立医嘱单。

4.在患者离开门诊医师办公室前,门诊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治疗方案和注意事项,并回答患者的疑问。

5.在门诊医师办公室内不能进行与工作无关的事务,如使用移动电话、参加闲聊等。

第六条紧急情况处理1.门诊医师遇到突发性临床事件或重点病例,应及时报告科室主任,并依照医院相关规定处理。

2.门诊医师遇到危重病情或急需手术的患者,应及时联络相应科室,并布置转院或手术等。

第七条交接班1.门诊医师每天下班前应将当天未完成的工作及病患情况记录在交班本上,并交给接班医生。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及职责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及职责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及职责一、门诊医师工作制度1. 门诊医师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 门诊医师在接诊时,应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解释病情,耐心倾听患者诉求,认真进行体格检查和病史采集。

3. 门诊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选择检查项目,科学制定治疗方案,并在开具处方前向患者说明药物作用、副作用及注意事项。

4. 门诊医师应按时出诊,不得迟到、早退。

在出诊期间,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处理紧急医疗事件。

5. 门诊医师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6. 门诊医师应关注患者满意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积极参与改进医疗服务。

7. 门诊医师应严格遵守医疗伦理,尊重患者隐私,维护患者权益。

8. 门诊医师在遇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按照医院应急预案要求,积极参与救治工作。

二、门诊医师职责1. 认真执行门诊医师工作制度,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 负责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确保患者安全。

3. 负责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

4. 负责对患者进行定期随访,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5. 负责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解答患者疑问,提供心理支持。

6. 负责与其他科室协作,确保患者得到全面、连续的医疗服务。

7. 参与科室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8. 参与科室质量管理与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门诊医师岗位胜任能力要求1. 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具备较强的医疗急救能力和应变能力。

4. 具备扎实的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经验。

5.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医疗伦理观念。

6. 具备持续学习和自我提升的能力。

四、门诊医师岗位工作流程1. 接诊:患者到达门诊,医师进行初步诊断,确定就诊科室。

2. 诊断:医师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进行体格检查,根据病情选择必要的检查项目。

门诊医生诊疗工作规范制度

门诊医生诊疗工作规范制度

门诊医生诊疗工作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医生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订立本规范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门诊医生,包含主治医生、副主治医生、住院医师和实习医师等。

第二章门诊医生基本职责第三条门诊医生应依照规定时间到岗,认真履行医者职责,供应优质医疗服务。

第四条门诊医生要具备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医师证书,遵守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和医疗道德规范。

第五条门诊医生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不绝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门诊医生要严格遵守医院的诊疗流程,不得随便更改病人诊疗计划。

第七条门诊医生要乐观搭配医院进行科研工作,不绝提升医疗水平。

第三章门诊医生行为准则第八条门诊医生应严守职业操守,敬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九条门诊医生要与患者进行充分沟通,认真询问病史,了解症状,确保准确诊断。

第十条门诊医生要依据患者病情,采用合理的检查和治疗方案,不得滥用药物和检查。

第十一条门诊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门诊医生要遵守预约和候诊时间,合理布置就诊次序,不得擅自更改患者预约时间。

第四章门诊医生责任和禁止行为第十三条门诊医生应全面负责患者的诊疗工作,对病人的病情漏诊、误诊和耽搁治疗要负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门诊医生禁止接受患者或家属的礼物、款待及其他形式的回报。

第十五条门诊医生禁止擅自更改患者的医嘱,未经患者同意不得进行手术等操作。

门诊医生禁止泄露患者隐私和病历,不得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与患者相关的信息。

第十七条门诊医生禁止供应虚假医疗诊断和治疗方案,不得误导患者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第五章门诊医生绩效考核和奖惩制度第十八条门诊医生工作绩效考核应包含患者满意度、医疗质量和工作效率等指标。

第十九条门诊医生在工作中显现严重失职、疏忽大意等情况,应依法进行相应的惩罚处理。

第二十条门诊医生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患者供应了优质服务,应进行相应的嘉奖和表扬。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怎么写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怎么写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怎么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院形象,规范门诊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门诊部门,对所有从事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门诊部门是医院向社会提供门诊服务和医疗保健服务的重要部门之一,必须以患者为中心,以服务为宗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门诊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做到以人为本,尊重患者权利,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条门诊部门领导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加强对下属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门诊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门诊服务第六条门诊服务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晚间门诊时间为18:00-20:00,节假日门诊时间另行通知。

第七条患者来院就诊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就诊卡,如为首次就诊需提供相关病史及检查资料。

第八条患者需按照挂号顺序就诊,遵守医生的诊疗建议,不得擅自更改药物用量和用药方式。

第九条患者需服从医务人员的工作安排,配合完成治疗和检查,不得干扰医疗秩序或对医务人员进行暴力行为。

第十条医务人员应保持就诊室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医疗废物,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

第三章门诊管理第十一条门诊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门诊部门应保证医学影像和实验室检查等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做到规范操作,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定期开展医疗设备和医药品的库存盘点,确保药品的采购和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建立患者就诊记录和治疗方案,确保患者病情的连续性和治疗效果的监测。

第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定期进行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第四章门诊安全第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医院和患者的安全。

第十七条门诊部门应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发现和隔离疑似感染患者,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和消毒工作。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

门诊的规章制度全套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工作秩序,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各门诊部门的工作。

第三条门诊部门指医院为患者提供诊疗、药物和医疗服务的科室。

第四条门诊部门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公开、公正、守信、高效。

第五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维护医疗纪律,积极服务,保护患者隐私。

第六条门诊医护人员应当熟悉门诊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门诊部门应当定期对规章制度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二章门诊接待第八条患者到达门诊部门,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进行挂号。

第九条患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配合医院进行病情评估。

第十条患者在门诊候诊期间应当维持秩序,注意个人卫生。

第十一条患者在门诊候诊期间应当保持礼貌,不得扰乱医疗秩序。

第十二条患者有服从医护人员指导、接受治疗的义务。

第三章门诊医疗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准确记录患者的病情和诊疗过程。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及时告知患者。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规范,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不得私自更改病历记录,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四章药品管理第十八条门诊部门应当按照医院规定的程序配发药品。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医嘱正确、规范开具药品处方。

第二十条药品配发人员应当核对患者身份,仔细查验处方,防止错发、漏发。

第二十一条患者应当如实告知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

第二十二条患者购药时应当仔细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和用法,遵医嘱用药。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二十三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接受来自患者的投诉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门诊部门应当不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

第二十五条门诊部门应当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医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六条门诊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预约挂号系统,提高服务效率。

门诊科医生制度及职责范本

门诊科医生制度及职责范本

门诊科医生制度及职责范本一、门诊科医生制度1. 门诊科医生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法规和诊疗规范,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 门诊科医生应当具备专业的医学知识和临床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继续教育。

3. 门诊科医生应当注重医德医风建设,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利,维护患者利益。

4. 门诊科医生应当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诊断,不得推诿或转诊患者。

5. 门诊科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合理制定治疗方案,科学用药,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6. 门诊科医生应当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复诊,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

7. 门诊科医生应当积极参与医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

8. 门诊科医生应当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擅离职守,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院的正常秩序。

二、门诊科医生职责1. 负责接诊患者,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并解释诊断和治疗计划。

2. 负责患者的药物治疗,合理开具药物处方,指导患者正确使用药物,并监测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

3. 负责患者的病情管理和随访,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调整治疗方案,并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

4. 参与医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开展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

5. 参与医院的病例讨论和学术研究,分享临床经验和研究成果,提高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

6. 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7. 尊重患者的权利和隐私,维护患者的利益和权益。

8. 完成上级领导和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医院的各项工作。

以上是门诊科医生制度及职责范本,旨在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同时也为医生提供明确的工作规范和职业发展空间。

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门诊日常规章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工作秩序,保障医疗质量,维护医患关系,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医院门诊部门的医务人员、患者及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门诊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门诊工作应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益,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医务人员在门诊工作期间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回扣等。

第二章患者权利和义务第六条患者有权享受医疗服务,了解诊疗进程,知情权和选择权应得到保障。

第七条患者应提供真实、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病史,配合医务人员完成诊疗工作。

第八条患者要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文明就诊,尊重医务人员和其他患者。

第九条患者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如有困难应提前告知医务人员。

第十条患者不得擅自向医务人员索要处方药或延长就诊时间。

第十一条患者如有异议应依法提出申诉,不得采取暴力行为或损害医院财产。

第三章医务人员职责和义务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提供专业、高效的医疗服务。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要维护医患关系,耐心倾听患者需求,提供科学的诊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要保守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要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医风,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违规开具处方。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障患者安全,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第四章门诊工作流程第十八条患者来院需在接待处登记,领取候诊号,等待呼叫就诊。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患者接待、问诊、体格检查、诊断、开药等工作。

第二十条医务人员应及时更新医疗记录,确保患者信息准确完整。

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确定治疗方案,如需转诊或住院应特别说明。

第二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解释诊断结果、治疗方案及注意事项,提供必要的医嘱。

第五章门诊工作纪律第二十三条医务人员要按时到岗上班,严禁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请假。

门诊制度汇编规章制度2024

门诊制度汇编规章制度2024

门诊制度汇编规章制度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诊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工作必须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医疗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门诊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门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五条门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加强传染病管理,防止交叉感染。

第六条门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医疗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加强医疗安全管理,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门诊管理第七条门诊部负责门诊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患者就诊、挂号、收费、取药等环节。

第八条门诊部必须建立健全门诊工作制度,包括门诊工作流程、门诊工作职责、门诊工作考核等。

第九条门诊部必须加强门诊环境管理,保持门诊环境整洁、舒适、安全。

第十条门诊部必须加强门诊人员管理,包括门诊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等。

第十一条门诊部必须加强门诊设备管理,保证门诊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患者就诊第十二条患者就诊必须遵守门诊工作制度,按照门诊工作流程进行。

第十三条患者就诊必须提供真实的病情信息,遵守医嘱,配合医生的治疗。

第十四条患者就诊必须遵守门诊秩序,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第十五条患者就诊必须遵守门诊收费规定,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

第四章医务人员职责第十六条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必须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必须遵守门诊工作制度,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五章药品管理第二十条药品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第二十一条药品管理必须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

医生门诊规章制度

医生门诊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生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家有关医疗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从事门诊工作的医师、护士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生门诊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规范诊疗、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门诊工作流程第四条门诊工作应实行分时段预约制度,患者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

第五条医师应按时出诊,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出诊,应及时通知患者并安排其他医师接诊。

第六条医师接诊时,应认真询问病史,详细检查患者病情,明确诊断,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七条医师应严格执行处方制度,处方内容应规范、完整,患者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具药物。

第八条医师应详细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及注意事项,确保患者知情同意。

第九条医师应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第十条医师应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规定,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第三章诊疗规范第十一条医师应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确保诊疗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二条医师应遵循诊疗指南和临床路径,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十三条医师应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诊疗效果。

第十四条医师应严格掌握药物适应症、禁忌症和不良反应,合理使用药物。

第十五条医师应定期参加学术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医师应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医师应认真听取患者意见,及时解决患者合理诉求。

第十八条医师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第五章医德医风建设第十九条医师应恪守医德,廉洁自律,拒绝收受患者及家属的红包、礼品等。

第二十条医师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医德医风教育活动,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医院医务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三条医院医务科负责对医生门诊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本规章制度的落实。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医院门诊工作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门诊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门诊科室,所有门诊医生和护士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门诊医疗服务宗旨是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权益,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情、耐心地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第五条门诊科室应保持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工作环境,确保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二章门诊服务流程第六条患者来院就诊,应首先到门诊挂号处进行挂号,获取就诊卡或就诊号。

第七条患者按照挂号号码顺序到对应的门诊科室等候就诊,如有急诊患者,请按急诊流程安排。

第八条门诊医生应认真询问患者病史,进行详细的体格检查,做出正确诊断并制订治疗方案。

第九条门诊医生应向患者解释病情、治疗方案和注意事项,耐心回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第十条门诊医生应开具合理的处方,遵守药品处方规范,并加盖医院专用章。

第十一条患者拿着处方到药房排队取药,药品应按处方要求发放并上交费用。

第三章门诊医生和护士管理第十二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三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离开岗位。

第十四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不得随意更改病历内容,不得擅自改动处方。

第十五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不得有旷工、早退等行为。

第四章医疗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门诊科室应定期进行医疗设备检查和消毒,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消毒合格。

第十七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应准确填写患者病历,并定期整理和归档病历,确保医疗资料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八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在执行医疗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九条门诊医生和护士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并配合处理,保障患者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于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违反规定者,将被视作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临床医生门诊规章制度最新

临床医生门诊规章制度最新

临床医生门诊规章制度最新为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生门诊工作秩序,提高患者就诊体验,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门诊工作时间1.1 门诊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上级医院主管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1.2 医生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准时上班,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或者请假。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主治医师请假,并得到批准。

二、门诊医生工作规范2.1 门诊医生需穿着整洁的工作服,佩戴工作牌照,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

2.2 门诊医生需认真学习医疗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临床水平,确保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2.3 门诊医生需严格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擅自开具虚假病历、诊断或处方,不得私自改变治疗方案。

2.4 门诊医生需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在诊疗过程中需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耐心倾听患者诉求,详细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

三、门诊医疗服务流程3.1 患者需提前预约门诊就诊时间,依次排队等候就诊。

3.2 门诊医生需认真查看患者病历、检查报告等资料,仔细询问患者病史和症状,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制定诊疗方案。

3.3 门诊医生需及时开具处方、医嘱等医疗文件,告知患者用药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患者能够正确服药。

3.4 门诊医生需定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跟踪观察,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四、门诊医生责任与义务4.1 门诊医生需认真履行医疗执业职责,对患者负责,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2 门诊医生需积极学习医疗新知识、新技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4.3 门诊医生需严格遵守医疗伦理规范,坚守医务道德,维护患者权益,不得患者产生误解、不满和投诉。

4.4 门诊医生需参加定期的职业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五、门诊医院管理机制5.1 门诊医院需建立科学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明确医生岗位职责,完善医疗质量评估制度,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门诊医生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医生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医生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职责1. 门诊医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以患者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2. 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护理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认真履行首诊负责制,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负责到底。

4. 积极参加门诊部的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5. 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更新病历资料,做好患者的随访和跟踪工作。

6. 积极参与门诊部的值班安排,确保门诊部的医疗工作正常进行。

二、接诊流程1. 患者到门诊挂号,选择相应的科室和医生。

2. 门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和诊断。

3. 门诊医生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开具药物处方或进行其他治疗。

4. 门诊医生向患者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解答患者的疑问。

5. 门诊医生指导患者进行相关的检查和化验,并根据检查结果调整治疗方案。

6. 门诊医生定期跟踪患者的病情,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治疗效果。

三、首诊负责制1. 首诊医生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全面评估,确定诊断和治疗方案。

2. 首诊医生负责患者的全程管理,包括病情观察、治疗调整、药物管理等。

3. 首诊医生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或同行请教,寻求帮助和指导。

4. 首诊医生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和情感变化。

5. 首诊医生应及时向患者解释病情和治疗方案,提供专业的健康教育和指导。

四、转诊制度1. 属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对诊治确有困难者,可转指定的医院处理。

2. 转诊时,接诊医生应在病卡上较详细地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

3. 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确保患者得到连续和有效的治疗。

4. 接转诊医院应做好相应的接收和交接工作,确保患者治疗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五、药物管理和使用1. 门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体质,合理选用药物,遵循药物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 门诊医生应遵循药物的剂量和用法,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范本

门诊医师工作制度范本一、首诊负责制1. 门诊医师应遵守首诊负责制的各项规定,对患者负责到底,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 门诊医师对属于本科疾病的患者,必须负责到底,不得推诿或拒绝接诊。

遇到困难时,可请上级医师指导或同级医师会诊处理。

3. 对于危重病人,门诊医师应立即进行就地抢救,必要时请上级医师或同级医师协助抢救。

对于转送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患者,未经抢救不得转送,必须边抢救边联系转送。

4. 门诊医师不得借故将棘手问题推给上级医师或行政主管接办,对重病或危急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5. 对于跨科的症状和疾病,如腹痛、血尿、眩晕等,门诊医师应特别慎重。

首先考虑本科疾病,排除本科疾病后再转往他科,不可颠倒程序。

6. 对于难以分科的重危病人、急诊、出诊(除了实习医生),门诊医师应主动承担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否则要承担所致后果的责任。

二、转诊制度1. 对于属于本门诊部无条件处理或经会诊确有困难的病例,门诊医师可转为指定的医院处理。

2. 转诊时,门诊医师应在病卡上详细记录病史、转诊医院、转诊目的以及时间说明,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一种疾病不得同时转两家医院,以避免重复诊断和治疗。

三、疾病诊治1. 门诊医师应熟练掌握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方法和急症的急救处理,对患者进行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2. 门诊医师应合理用药,依据病情通常投药量为2-3日,慢性病投药为5-7日,避免滥用药物和过度治疗。

3. 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对待特殊病人要严密隔离,立即救治。

四、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1. 门诊医师应遵守医德医风,具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对待患者热情、耐心、细致,解答问题认真。

2. 门诊医师应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和门诊日志,确保医疗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门诊医师应关心体贴患者,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提供科学、合理的治疗方案。

五、团队合作和协调1. 门诊医师应加强团队合作,相互尊重、互助、协作,共同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门诊医生规章制度范本

门诊医生规章制度范本

门诊医生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诊医生的诊疗行为,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诊医生应遵守医德医风,恪守职业道德,关爱患者,细心诊断,合理治疗,确保医疗安全。

第三条门诊医生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提高诊疗效果。

第四条门诊医生应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二、门诊医生职责第五条门诊医生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一)认真接待患者,倾听患者诉求,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了解患者情况;(二)根据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并向患者说明治疗措施及可能的风险;(三)合理开具检查、检验项目,及时出具检查、检验报告,为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四)规范书写病历,准确记录诊疗过程,为患者提供完整的医疗资料;(五)注重患者教育,指导患者合理饮食、用药和日常保健;(六)积极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援工作;(七)其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职责。

第六条门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尊重患者知情权、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患者隐私。

三、门诊医生行为规范第七条门诊医生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一)遵守医疗伦理,关爱患者,公平对待患者,不以肤色、性别、年龄、民族、信仰等因素歧视患者;(二)语言文明,态度热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向患者解释诊疗方案;(三)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使用和管理规定,不违规使用药品、器械和检查;(四)不收受贿赂,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五)严谨学术不端行为,不得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六)其他符合医疗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

四、考核与奖惩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门诊医生考核制度,定期对门诊医生进行业务水平、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第九条对考核合格的门诊医生,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门诊医生,医疗机构应给予相应的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门诊医生诊疗规章制度

门诊医生诊疗规章制度

门诊医生诊疗规章制度1. 诊疗宗旨门诊医生诊疗工作是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患者提供高质量、安全的医疗服务。

为了确保医疗工作的规范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2. 医疗诊疗流程2.1 患者接待2.1.1 患者到达门诊后,由门诊接待员核实信息,登记患者基本情况并分配病历号码。

2.1.2 患者应主动提供个人身体状况及病史等相关信息,以便医生全面了解病情。

2.2 医生问诊2.2.1 门诊医生应先查看患者病历,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2.2.2 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详细询问,了解病史、症状、疼痛等情况,及时掌握病情变化。

2.3 检查与诊断2.3.1 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和病史,决定进行相关检查。

2.3.2 医生应向患者解释检查目的、流程及可能出现的不适情况,引导患者积极配合。

2.4 诊断结果2.4.1 医生根据患者临床表现、检查结果和专业知识,进行综合判断和诊断。

2.4.2 医生应将诊断结果告知患者,并解释诊断依据及治疗方案。

3. 医疗服务规范3.1 尊重患者权益3.1.1 医生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安全性。

3.1.2 医生应倾听患者诉求,提供必要的情感抚慰和支持。

3.2 严守医德与职业操守3.2.1 医生应遵守医疗伦理规范,遵循职业道德,维护医生形象。

3.2.2 医生应保持专业知识的更新,提高自身医疗技术水平。

3.3 清晰交流与沟通3.3.1 医生应以简洁明了的语言与患者进行交流,防止出现信息传递错误。

3.3.2 医生应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消除患者的恐惧感。

4. 医疗错误与纠纷处理4.1 医生应尽最大努力避免医疗错误的发生,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2 对于医疗错误导致的患者损害,医生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与患者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

5. 总结与改进为了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门诊部应建立健全的总结与改进机制,包括但不限于:5.1 定期召开经验交流会议,提升全体医生的业务水平和团队协作能力。

门诊医师管理制度(精选3篇)

门诊医师管理制度(精选3篇)

门诊医师管理制度(精选3篇)门诊医师管理制度篇1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为规范我院医师外出会诊,促进医学交流与发展,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

一、医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与在全院的管理实施,并定期检查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促进《医师外出会诊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持续改进;各临床及医技科室负责在本科室内贯彻落实本制度;各级临床医师、技师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医院或科室接到会诊邀请后,在不影响我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由医务部与相关科主任协商及时安排医师外出会诊。

对于外出会诊可能影响医院正常业务工作,但确因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

我院医师未经医务部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派出医师外出会诊: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是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不接受会诊邀请或不能派出医师会诊时,医务部应及时通知邀请医疗机构。

五、医务部决定派出会诊医师后,应及时填写“外出会诊回执单”,会诊医师携此单前往执行会诊任务,存根由医务部留存。

六、会诊医师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七、医师外出会诊要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不得接收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的,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

九、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证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门诊医师职责(医院规章模板)

门诊医师职责(医院规章模板)

门诊医师职责
一、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二、询问病史要仔细,体格检查要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三、根据患者要求应完整、规范、准确书写门诊病历或门诊日志(手写或电子病历)。

四、合理检查,规范开具检查申请单。

五、门诊日志中准确记载具体用药情况。

六、药物用法、剂量、疗程和配伍要合理。

七、处方开具应严格按处方书写规范执行。

八、对病员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1)建议专科就诊⑵请
上级医师诊视⑶收住院;
九、对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1)收住院⑵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知情告知程序并签字⑶假设无床位收治应报告总值班或相关职能部门,由总值班或职能部门协调解决;(4)建议上级医院诊治。

十、原那么上按专科收治病人,假设无相应专科可根据患者具体病情或本院实际情况收治;假设因本院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应及时与患方沟通,建议到上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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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医生的规章制度篇一:门诊管理制度评审标准编号:2.2.1.1昌江县人民医院门诊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

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原文来自:东星资源网:医院门诊医生的规章制度)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

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科门诊、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

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专家特需门诊是指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医师,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和门诊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

在职医务人员(不含返聘、延聘)从事专家特需门诊时间每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每位病人接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

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

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

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网上预约挂号等)。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

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

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

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

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

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

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篇二:xx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xx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一、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二、由各科室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三、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等待就诊患者。

四、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门诊办收到停诊、换诊申请后,立即通知预约中心,预约中心人员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五、门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仪表端正,佩戴胸牌,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诊室。

如因特殊原因必须长时间离开诊室,应与门诊护士充分沟通,并主动向等候就诊的患者解释,征得患者的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当事医生应与本科室科主任联系,请科主任安排其他医生替诊;科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医师替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门诊办每天对门诊医师值班时间进行考勤,记录出诊医生迟到时间;对临时停诊或换诊进行登记,记录停诊医师及替补人员姓名和停诊原因。

门诊办公室每月统计分析科室医师的出诊情况,并对于出诊迟诊现象严重、随意停诊、未经许可变更出诊医师的科室,予以通报。

篇三:医院门诊办工作制度总汇医院门诊办工作制度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六、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七、严守工作岗位。

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八、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

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分管院长。

六、门诊医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

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

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

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

严禁开人情假条。

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

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

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

如有缺药,可与药房、药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替代。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五前送门诊办公室,由门诊办统一挂牌。

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通知门诊办调班。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

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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