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秩序维护人员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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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秩序维护人员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医院秩序维护人员在上班期间应遵循的仪容仪表、行为规范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服务供应商派驻医院的现场秩序维护人员。
2、责任归属
2.1 秩序维护人员——严格按本规范的要求操作执行。
2.2 队长——负责督导本班组秩序维护人员的执行情况。
2.3 物业经理——负责全面督导本医院各级秩序维护人员的执行情况。
3、操作要求
3.1 仪容仪表
3.1.1 员工应于当值前换着制服并时刻保持整洁,而员工上班前和下班后穿便装进出医院范围时亦有必要注意穿着得体、文明整洁。
3.1.2 着装整洁主要包括保持衣冠整洁,衣裤领带烫匀平整,工作鞋干净光亮,不卷袖口裤脚、不缺扣、不解扣。
3.1.3 制服特别是上装(外套以及衬衣)口袋内不得放置手机、香烟的物品,腰间不得外挂私人钥匙串、手机、玉佩等物件。
3.1.4 应注意避免领口、袖口等处内衣外露。
3.1.5 不得穿着旅游鞋、拖鞋、布鞋等。
3.2 行为规范
3.2.1 秩序维护人员应妥善使用、保管有关设施设备及器具。
3.2.2 除非工作需要或危急状况,秩序维护人员在岗时严禁使用手机,确需使用的应于轮休时在非工作岗位使用。
3.2.3 全体秩序维护人员应留有24小时联系电话以备不时之需,并保持可随时联络,相关应急抢险队成员尤其须注意可联络性。
3.2.4 在工作区域行走时,应步伐稳重、步速适中,切忌大摇大摆、哼唱等行为,如手持工作用具的,还应注意握拿得体,更不能随意随处放置。
3.2.5 门岗、监控岗等轮班固定岗员工,必须等接班员工到达后方可离岗,否则将视同为脱岗。
3.3 礼仪礼貌
3.3.1 员工礼仪礼貌的基础要求有:
——谈吐:轻声轻气、面带笑容,“请“字当头,”
谢“字不离口;
——举止:轻声轻脚、轻松敏捷、高雅大方;——态度:和颜悦色、彬彬有礼、给客户以亲切和温馨之感;
——交谈:正视对方,仔细倾听,回答简要清楚,不迟延对方时间。
3.3.2 遇到客户或同事应主动招呼“早上好、您好、再见“。
3.3.3 当客户对我们工作表示满意和谢意时,应谦虚、诚恳地表示“不用谢,我们做得还不够“等。3.3.4 非工作需要时,不应主动与客户聊天、交谈、开玩笑、谈与工作无关的事。
3.3.5 婉言谢绝客户的小费、礼品,在盛情难却的情况下,可以收下,随后立即自觉上交,统一处理。3.3.6 在任何场合遇到客户提出问题和要求后,应及时热情回答、及时解决,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如情况不明无法答复,请客户稍候并及时报告队长,尽快给予答复)。
3.3.7 对客户的任何批评意见不应当面辩解、拒绝、甚至争吵。
3.4日常培训
3.4.1队长应每周组织不少于一次的专业培训。
3.4.2 各类培训应有书面记录及照片。
4、相关记录
《培训记录表》
培训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