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将被严惩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资料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
启动,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惩处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019年:治根。
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使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是么?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四、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已上升至国家战略、斗争对象更加广泛、斗争手段更加丰富、更加强调依法打击。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么?“五个坚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六、“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七、“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哪“四个特征”?1.组织特征。
较稳定、人数多、有明确的组织者。
2.经济特征。
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有经济实力。
3.行为特征。
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多次为非作恶。
4.危害性特征。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八、“恶势力”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一般为3人以上(相对固定);2.经常纠集在一起;3.使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4.多次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5.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九、“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1.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2.经常纠集在一起;3.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
2019年六盘水市林业普法竞答
1.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可以不用经过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B.错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实行现场管制,必须报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A.对3.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协助和领导国有经济的巩固与发展。
B.错4.据人民警察法规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是担任人民警察领导职务的必备条件。
A.对5.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上个人所有的薪炭林和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也仍然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B.错6.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是无产阶级专政。
A.对7.退耕还林资金和粮食补助的使用情况需要各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监督。
A.对8.实施封山育林,改变纯林生态环境不属森林病虫害预防手段。
B.错9.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能否取得最终胜利,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
A.对10.造林成活率指造林作业3年后单位面积原造林(含备用树种)树种保存株数占原造林株数的比例。
B.错11.强迫交易是指以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A.暴力、威胁12.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打一场围剿的人民战争。
B.黑恶势力13.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的方针。
C.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14.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或者造林的,责令限期除治,赔偿损失,可以并处元的罚款。
C.100-200015.违反《种子法》规定,拒绝、阻挠林业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C.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16.因生产经营劣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的难点及解决途径思考
厦门广播电视大学学报Journal of Xiamen Radio & Television University第2期2021年4月No.2Apr. 2021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的难点及解决途径思考杜丹(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 成都610041)[摘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的背景下,要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斗争成 果,确保黑恶势力不会死灰复燃。
完善黑恶线索取得、研判和查处机制,提高线索办理质效;健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u 委监委等部门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构建党委政府统筹指挥,行业主管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扫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完善不实举报惩戒和澄清机制,给诬告者以 惩处,还被诬告者以清白。
[关键词]扫黑除恶;长效机制;路径[中图分类号]D924. 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 -3222 (2021) 02 -0030 -06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开展以来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战果,促进了社会生态、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指出,三年来共打掉涉黑组织3 644个,涉恶犯罪集团11 675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 护伞” 89 742人①%与此同时,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先后联合制定了《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 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 等多个法律文件,各地区、各部门也纷纷结合各 自区域和行业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了扫黑除恶法律政策体系%—、研究背景通过比较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2018年至2021年工作报告中关于办理黑恶犯罪的业务数据,很直观地发现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司 法机关打击黑恶犯罪案件数量和犯罪人数均大幅 增加(2020年有所减缓)% 2017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8 932人,立案侦查“保护伞” 333人,未单独列举恶势力办案数据;2018年起诉涉黑犯罪嫌疑人10 361人,起诉涉恶犯罪嫌疑人50 827人;2019年起诉涉黑犯罪嫌疑人30 547人,涉恶67 689人;2020年起诉涉黑犯罪嫌疑人1-4万余人,涉恶7万余人[1]o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未单独列举 2017审判黑恶犯罪数据,但是按照常理应低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数;2018年全国法院审结黑恶犯罪案件5 489件2.9万人;2019年审结黑恶犯罪案件12 639件83 912人;2020年审结 黑恶犯罪案件1. 5万余件11. 3万余人[2] %按照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部署,专项斗争为期三年,总要求是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2020年即收[收稿日期]2020 -09 -25[作者简介]杜 丹(1987—),男,四川成都人,法学硕士,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第2期杜丹:扫黑除恶长效长治的难点及解决途径官治本之年。
扫黑除恶6个关键问题明确答案
扫黑除恶6个关键问题明确答案全国扫黑办9日在京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这四个意见对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等关键方面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
如何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就是要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在黑恶势力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在具体犯罪中的罪责,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对那些罪大恶极、不知悔改的主要成员,要坚决依法严惩,对那些参与程度不深、犯罪行为较少、所起作用较小的一般成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从宽。
对于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要依照刑法规定和政策要求,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从宽处罚。
如何界定“软暴力”?这里我们要强调的是《意见》中讲到两个“足以”。
“软暴力”应当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才能构成违法犯罪的手段。
我们这次制定的《意见》中,对“软暴力”犯罪表现形式作了具体的列举。
一是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的手段,如刚才讲到的跟踪贴靠、扬言传播疾病、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破坏、霸占财物等;二是扰乱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秩序的手段,如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坏生活设施、设置生活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以及通过驱赶从业人员、派驻人员据守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厂房、办公区、生产区、经营场所等;三是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如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四是符合“软暴力”定义的其他违法犯罪手段。
此外,对于通过信息网络或者通讯工具实施,只要符合“软暴力”定义的违法犯罪手段,也应当认定为“软暴力”。
律师队伍如何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截至目前,全国律师共代理涉黑涉恶案件28000多件,总体平稳顺利,效果很好。
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9.05.31•【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最高法发布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2019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目录一、张某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二、朱某等寻衅滋事案三、林某虐待子女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四、蒋某猥亵儿童案五、马某虐待被看护人案六、胡某诉张某变更抚养关系案七、祁某猥亵儿童案八、刘某故意伤害案九、杨某故意杀人案十、江某诉钟某变更抚养关系案一、张某等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集团针对未成年人“套路贷”基本案情被告人张某纠集李某、任某、陈某、邰某、王某等人,设立组建某财富公司,在江苏省某市区进行非法放贷活动,以喷油漆、扔油瓶、半夜上门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非法讨要债务。
在放贷过程中,该组织成员还引诱、纠集褚某、朱某、姚某、王某、顾某等在校学生,利用同学、朋友关系诱骗其他未成年学生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在借款中随意扣减“服务费、中介费、认家费”等,并逼迫未成年少女拍摄裸照担保债务,部分未成年被害人被迫逃离居住地躲债,造成辍学等不良后果。
该组织通过“套路贷”,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犯罪,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66000元,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纠集褚某、李某等11人,形成人员组织稳定,层级结构清晰的犯罪组织,该组织成员长期纠集在一起,共同实施多起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据此,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对其他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亦判处了相应刑罚。
典型意义本案系江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批挂牌督办的案件之一,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省查处并宣判的第一起以未成年人为主要犯罪对象的黑恶势力“套路贷”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
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2.12.30•【分类】其他正文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涉网络黑恶犯罪典型案例案例一汤某甲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关键词】黑社会性质组织网络“套路贷”在校大学生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复合危害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旨】“套路贷”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类型化犯罪行为。
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对存在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制造虚假给付事实、故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违约金及利息畸高、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情况,综合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属于“套路贷”犯罪。
对有组织地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实施“软暴力”催收达到与“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相当的程度,产生欺压、残害群众的效果,在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认定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对以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的人为对象实施“套路贷”犯罪,或因实施“套路贷”导致被害人及相关人员自杀、精神失常的,应该评价为在相关领域造成重大影响,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基本案情】被告人汤某甲,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
被告人汪某柏,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
被告人邓某龙,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
被告人汤某乙,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股东。
其他31名涉案人员基本情况略。
2017年9月起,被告人汤某甲先后邀约被告人汪某柏、邓某龙、汤某乙注册成立南昌赤之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内设技术部、市场部、风控部、贷后部等部门,依托公司形式运作,利用信息网络,通过“任你花”“100分”等7个App平台,采取现金贷或者虚假购物再回购形式,签订虚假合同,以扣除服务费、保证金、中介费名义恶意减少实际放贷数额、恶意垒高违约金等手段,向在校大学生以及大学毕业三年以内的群体实施网络“套路贷”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8.02.08•【文号】法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08•【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的通知法发〔20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2月8日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要点2018年人民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牢牢把握新时代赋予人民法院的新使命,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审判机关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锻造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法院队伍,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十方面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下功夫,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转化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任务,把学习成果体现到能力水平提高上、体现到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上。
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司法认定
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司法认定作者:刘宪章孙刚来源:《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2018年第11期摘要:恶势力具有组织、行为、危害、发展四方面特征,认定要围绕这四方面特征进行判断。
认定恶势力应注意违法行为所受治安管理处罚的类型。
软暴力定罪须以硬暴力为后盾,软暴力的定罪与恶势力的认定不能互为前提。
认定恶势力应注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间隔,同性质违法行为直接定罪以两年为限,多次违法行为间隔以六个月为宜。
关键词:恶势力违法犯罪司法认定一、恶势力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两高两部”《指导意见》),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福建省公检法《关于办理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福建《意见》)进一步明确恶势力的特征。
笔者以为,恶势力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组织特征。
要求成员一般三人以上,有相对固定的纠集者。
据此,对于单人单独(或者两人共同)实施的暴力、威胁行为,不能认定为恶势力。
恶势力成员的范围包括:纠集者,在共同违法犯罪中起组织、指挥、策划、召集作用的,在共同犯罪中是主犯,在共同违法中是起主要作用的人员;一般成员,以有充分证据证明实施违法犯罪为标准,涵盖至尚未归案、因法定原因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如未成年人实施或者经调解、赔偿等程序后不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等)以及已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的违法犯罪人员。
二是行为特征。
要求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实施三次以上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至少一次行为构成刑事案件)。
恶势力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范围:主要行为,包括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七种;伴随行为,伴随以上主要行为实施的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十二种。
三是危害特征。
要求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暴力性和公开性,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客观上对该违法犯罪组织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确立强势地位能发挥积极作用。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清单82题
扫黑除恶应知应会题库82题(含答案)目录一、填空题(10题) (1)二、单选题(25题) (2)三、多选题(20题) (7)四、虚拟情景判断题(15题) (12)五、简单(12题) (16)一、填空题(10题)1、2018年1月23日,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
2、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3、扫黑除恶要与反腐、基层“拍蝇”结合起来,要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查办黑恶势力,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还要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6、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7、“扫黑除恶”中“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恶势力犯罪集团。
8.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六个围绕是指:围绕政治站位、围绕依法严惩、围绕综合治理、围绕深挖彻查、围绕组织建设、围绕组织领导。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单选题(25题)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___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 B )A、“打伞”B、“拍蝇”C、“打虎”D、“打地头蛇”2、以下哪类情形不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情形:( D )A、村霸B、保护伞C、套路贷D、邪教3、下列不应属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是:( D )A、市财政局B、市民政局C、市矿管局D、市发改委4、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 A )A、强买强卖、敲诈勒索B、热心帮助,回答问题C、票价虚高D、收费项目名目多5、对于举报、提供线索者,纪检、公安机关将___( A )A、对其身份予以保密B、有权公开其身份C、随意告诉他人D、随意谈论举报线索6、校园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A )A、校园周围抢劫、敲诈勒索学生钱物等校园欺凌B、学校充分教育学生,严格执行奖惩措施C、学校配备充足的保安,长抓不懈D、对黑恶势力,暴力的认同与膜拜7、中共中央、国务院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题部署,充分表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极端___和___,彰显了党中央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___和___。
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情况探析——以甘肃省兰州市检察机关办案
检察调研与指导2019·第1辑“软暴力”可以成为黑恶势力形成的基础性手段。
黑恶势力利用“软暴力”实施犯罪对社会产生的恶劣影响往往与殴打等“硬暴力”手段所达到的程度相当,甚至超过“硬暴力”所造成的危害程度。
尤其是“软暴力”犯罪形式不断变换,违法犯罪呈现出许多新动向、新表现、新特点,使司法办案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复杂、取证难度越来越大。
本文以甘肃省兰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案件为样本,分析黑恶势力“软暴力”犯罪的认定标准、案件特征,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软暴力”犯罪的认定“软暴力”是近年来刑事司法实践中多次出现并被使用的高频词,但是目前法律法规并未对“软暴力”进行明确的界定。
就其内涵和外延作出准确理解,对司法实践中准确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十分必要。
“两高两部”出台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9条、第17条、第18条不仅明确了“软暴力”在黑恶势力犯罪中认定的基点是“非暴力性”,而且较系统地规定了“软暴力”手段在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恐吓”)、强迫交易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六规定的“威胁”)、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构成要件中的定位。
简言之,“软暴力”是与“硬暴力”相对应的“非暴力性”手段,即黑恶势力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有组织地采用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
实践中,应当根据《指导意见》明确的“软暴力”特征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对“软暴力”作由表及里的分层判断,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的“软暴力”。
一是行为内容不要求完全排斥暴力性,达到基本排斥即可。
例如,朝身体吐口水等暴力程度极轻微的行为,虽达不到刑法所要求的暴力程度,但其以暴力的现实可能性为基础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形成心理强制,且侮辱性极大,将其列为“软暴力”行为进行刑法评价更符合罪行相适应原则。
扫黑除恶参考答案
假如,小明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天有哥们给他提供了一个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也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嚣张跋扈,遇到不服管理的、或不交钱、少交钱的,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这种情况在不在“扫黑除恶”之列?( 在)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的黑恶势力表现情形有哪些?(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未满(5)年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要把扫黑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更高的( )、更强的( )、更大的(),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政治自觉、政治担当、政治责任)因故意犯罪刑满释放未满(5)年的,不能作为村“两委”候选人。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考核评价方式是什么?(以上都是)扫黑除恶要在深挖幕后上持续发力,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线索,都要排除干扰、深追细查,并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简单化和扩大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部署开展的,对于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大意义。
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是什么?(以上都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在依法惩治上持续发力,不断优化完善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机制),加强侦查、起诉与审判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发现身边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怎么办?(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假如,在小明开了一家宾馆,生意很好,他明知黑老大组织别人卖淫,还为他在自己的宾馆中提供场所,小明是否涉嫌犯罪?(是)恶势力是指以(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内或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犯罪组织。
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
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12.25•【分类】其他正文四川法院扫黑除恶十大典型案例饶氏兄弟涉黑组织以黑护商、伞黑勾结案(一)基本案情1999年开始,饶拾元纠集张光华等人在珙县范围内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故意伤害、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敛财,逐步树立威名。
2001年,司法机关对其在依法立案查处时,饶拾元安排人员顶包,饶拾元之兄饶孟源请托多名办案人员斡旋,致饶拾元仅以赌博罪被轻判缓刑,进而树立了饶氏兄弟在当地的强势地位。
此后,饶氏兄弟继续网罗数十名成员,一方面通过出资成立公司、投资入股、强迫交易方式,经营房产、酒店、商品混凝土、烟花爆竹、煤矿等十余家企业聚敛财富,豢养组织成员,以商养黑;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采矿、安排组织成员贿选村主任把持基层政权、侵占村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活动以黑护商,迅速聚敛上亿元巨额财富,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奖励,购买作案工具;支付活动费、平事费用;贿赂公职人员寻求非法保护等。
逐步形成以饶拾元、饶孟源为组织、领导者,以张光华等4人为骨干成员,组织成员达28人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中,饶拾元主要负责带领手下小弟,在社会上打杀,树立恶名,饶孟源主要负责与政府官员打交道,利用金钱拉拢腐蚀国家公职人员,寻求庇护。
该组织使用枪支、砍刀、棍棒等凶器,通过暴力、威胁以及聚众造势、恶意举报、拍照恐吓、派驻人员据守、聚众哄闹滋扰、摆场架势示威等“软暴力”手段,大肆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枪、非法侵入住宅、行贿、赌博、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活动33起,破坏选举、随意滋事、偷逃税款等违法活动4起,造成6人轻伤,9人轻微伤,在个案重大责任事故案中,致4人死亡,4人受伤。
该组织安排组织成员和生意伙伴通过不正当方式当选两个村的村主任,将村集体的一个水泥厂和一个煤矿侵吞为己有,非法开采煤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达3千余万元。
扫黑除恶考试题及答案
扫黑除恶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起始时间是?A. 2016年B. 2017年C. 2018年D. 2019年答案:C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目标是什么?A. 维护社会稳定B.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C. 促进经济发展D. 以上都是答案:D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 依法严惩B. 打早打小C. 除恶务尽D. 以上都是答案:D4. 以下哪个不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A. 村霸B. 行霸C. 校园霸凌D. 网络诈骗答案:C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电话是多少?A. 110B. 12345C. 12337D. 12389答案:C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重点包括以下哪些?A.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B.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C.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D. 组织、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答案:A B C D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下哪些行为属于“保护伞”?A. 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B. 纵容包庇黑恶势力C. 利用职务便利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D. 与黑恶势力有经济往来答案:A B C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下哪些属于“软暴力”?A. 威胁、恐吓B. 跟踪、骚扰C.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D.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答案:A B C 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是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对)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只针对农村地区。
(错)3.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需要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错)4.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电话是110。
(错)5.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对)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 请简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
答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
2021年第1期(总第184期)黑龙江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No.1,2021General.No.184-法学理论与法治建设•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许桂敏,杨晓宁(郑州大学法学院,郑州450001)摘要:关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刑法中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
司法解释仅仅概括为满足恶势力的成立条件,同时要符合犯罪集团的全部特征。
恶势力团伙是恶势力犯罪发展的最早期状态,之后演变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而恶势力犯罪集团又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和萌芽阶段。
无论在学理上还是实务中,必须达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自洽闭合,厘清其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准确区分其与一般恶势力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界限,如此才能彻底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终成效。
关键词: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扫黑除恶”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4937(2021)01-0073-06我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为进一步明确适用2018年1月发布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2019年4月9日发布实施《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两者都明确了恶势力犯罪的认定标准和范围,并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提出总体要求。
一系列“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出现阶段我国对恶势力犯罪严厉的防控态度和治理措施,同时也意味着“扫黑除恶”逐步走向法定化。
但是,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相比,我国《刑法》并未对“恶势力”作出具体规定,恶势力犯罪没有独立的罪名,其行为性质也是根据总则中关于共同犯罪和集团犯罪规定进行处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黑”与“恶”两者之间存在着实质性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区分“一般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其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认定以及量刑的轻重。
洛阳市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笔记重点大全
洛阳市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笔记重点大全单选题1、下面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归纳中,正确的一项是()A.选举区人大代表、给乡长工作建议、参加劳动、罢工游行等均为政治权利B.依法服兵役、纳税、接受义务教育、植树造林、拒绝老师搜查书包是公民的基本义务C.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均等性,只有享受了权利,才能履行义务。
D.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隐私权都属于人格尊严权,搜包侵犯了隐私权答案:D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A:选举区人大代表,这是选举权的表现;给乡长工作建议,这是建议权的表现,均属于政治权利;参加劳动是行使劳动权的表现,不属于政治权利,故A说法错误;B:植树造林、拒绝老师搜查书包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故B说法错误;C: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只有享受了权利,才能履行义务”的说法错误;D:这强调了人格尊严权包括的内容,说法正确;故本题选D。
2、疫情期间,从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江某,按要求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但江某一想到隔离会让自己的生活不那么自由,就有点犹豫了。
下列观点能让江某不再犹豫的是()①建立规则就是为了限制自由,促进社会有序运行②法律赋予公民人身自由权,报不报备是公民自由③如不及时报备可能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④公民不能只享受自由的权利而不履行防疫的义务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答案:D本题考查权利与义务关系。
③④: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公民既是享有权利的主体,也是履行义务的主体。
分析题干从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江某,第一时间报备并配合防控措施是公民的义务,如不及时报备可能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公民不能只享受自由的权利而不履行防疫的义务,③④说法正确;①:建立规则不是为了限制自由,而是保障每个人不超越自由的边界,促进社会有序进行,故①说法错误;②: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权利,从高风险地区回来的江某,如不及时报备可能造成疫情扩散,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江某必须报备,②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
检察工作中如何应对恶势力犯罪
检察工作中如何应对恶势力犯罪作者:许雅来源:《法制与社会》2018年第34期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恶势力犯罪仍然存在并继续发展滋生,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有着自己成立的特征及认定的标准。
本文旨在通过阐述恶势力犯罪的概念、明确恶势力及软暴力犯罪的认定标准,解析最新规范文件出台的意义,并探讨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恶势力犯罪过程中的职能作用。
关键词恶势力犯罪软暴力认定标准检察机关作者简介:许雅,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ki.1009-0592.2018.12.125自从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取缔消除了大量的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在一定的时期内仍然存在恶势力滋生和发展的可能,并演化出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而作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恶势力很有可能会最终演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如何在最初阶段就遏制恶势力的发展,从而防止其造成更大的社会危害,是现阶段检察工作的一个重点,笔者就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如何在检察工作中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
一、“恶势力”概念的由来“恶势力”一词,最早出现在1999年,当时在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首次提及“恶势力”这一名词,但是在此份纪要中只是对农村恶势力作了专门的规定,并没有涉及其他方面。
一直到2009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中才出现关于“恶势力”这一概念的定义。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定义是根据全国打黑办在2008年制定的《“恶势力”战果统计标准》为蓝本总结出来的。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2015纪要》)在之前定义的基础上,制定了对恶势力团伙“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的惩治策略和审判原则。
张俭、庞立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张俭、庞立娜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22【案件字号】(2020)黑06民终227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智源刘放郑丽媛【审理法官】张智源刘放郑丽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张俭;庞立娜【当事人】张俭庞立娜【当事人-个人】张俭庞立娜【代理律师/律所】曹凯飞黑龙江欲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曹凯飞黑龙江欲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曹凯飞【代理律所】黑龙江欲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张俭【被告】庞立娜【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交两份证据均原审提交过的证据,并非新出现的证据,本院将综合原审其他证据对上述证据予以综合认定。
关于五个车位款如何认定的问题。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代理合同证人证言自认质证诉讼请求另行起诉反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五个车位款如何认定的问题。
根据张俭出具的还款计划承诺及案外人张某所出具的证明,可以认定张俭委托张某将上述五个车位卖出,并将上述车位出卖款项交付给庞立娜,原审以庞立娜实际收到的车位款64.8万元来认定五个车位抵偿数额,并无不当。
张俭主张应以庞立娜出具的收条来认定车位款为100万元,由于张俭并未举证证明上述车位已实际交付给庞立娜,形成以物抵债,且张俭又将车位实际出卖,并将出卖款项交付给庞立娜,故张俭的该项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张某证明应否采信的问题。
庞立娜在原一审庭审出示该证明时,张俭该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且认可委托他人出卖车位的事实,故一审法院对该证据予以采信,于法有据。
关于张俭请求对上诉人多支付给被上诉人本息65.9391万元应返还给上诉人的问题。
由于该项诉讼请求系上诉人二审期间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刑法修正案(十一)PPT学习课件
增加非法基因编辑等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生物安全法衔接,增加规定了三类犯 罪行为:非法从事人体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的犯罪;严重危害国家 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的犯罪;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的犯罪等。
修改奸淫幼女罪,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 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 刑或者死刑。
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从重惩处的具体情 形,包括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 果的;猥亵手段恶劣等。
加强疫情防控刑事法律保障
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明确新冠肺炎等依法确定的采取甲 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 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 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
个别下调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在“特定情形、特别程序”的前提 下,12至14周岁未成年人实施严重暴力犯罪也将承担刑事责任。
同时,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管教责任,并规定必要时 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
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 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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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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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依法惩
处采用“软暴力”实施的犯罪,4月9日起施行。
该意见指出,“软暴力”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或形成非法影响,对他人或者在有关场所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或者足以影响、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手段。
根据该意见,“软暴力”违法犯罪手段通常的表现形式有:跟踪贴靠、揭发隐私、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门阻工、摆场架势示威、聚众哄闹滋扰、拦路闹事等行为。
“软暴力”将被严惩
新规
新闻来源:人民网、法制网等
未成年人节目有了细化规定
4月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正式对外公布《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
,4月30日起施行,并落实“网上网下统一标准”的要求。
根据该规定,未成年人节目不得宣扬童星效应或者包装、炒作明星子女;不得渲染暴力、血腥、恐怖,教唆犯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不得肯定、赞许未成年人早恋;不得有除健康、科学的性教育之外的涉性话题、画面;不得诋毁、歪曲或者以不当方式表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不得歪曲民族历史或者民族历史人物,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等。
禁用“近视治愈”等宣传用语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要求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
加强监管,禁用“近视治愈”等宣传用语。
专家指出,在目前医疗技术条件下,近视不能治愈。
儿童青少年可以通过科学用眼、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长时间近距离用眼等方式预防、控制和减缓近视。
该通知要求,从事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的机构或个人必须严格依法执业、依法经营,不得在开展近视矫正对外宣传中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等表述误导近视儿童青少年和家长。
2.3%
3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
涨2.3%。
其中,城市上涨2.3%,农村上涨
2.3%;食品价格上涨4.1%,非食品价格上
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2.4%,服务价格上涨2.0%。
33638款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出,2018年12月以来,国家网信办关停下架违法违规APP33638款,拦截恶意网站链接
234万余个。
673起
2016年至2018年,全国共查处文物
法人违法案件673起,其中,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察督办313起,约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20余次。
8400万人
4月16日,财政部表示,提高“起征
点”和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约8400万纳税人无需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天
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决定,从4月下旬到7月底,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全面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
26.8亿元
2018年,安徽加大对皖西地区的支
持力度,争取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6.8亿元、比上年增长36.7%,支持建设了一批重点项目,促进区域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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