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挑式钢管脚手架验收培训讲义PPT(图文并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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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应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材质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质量应符合规定; 3) 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偏差应小于-0.5mm,比如外径4.8mm,壁厚3.5mm的钢管,其最小外径不得小于
六、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悬挑式脚手架的检验: 1、钢管扣件架体结构的验收详见上期落地脚手架规范培训内容; 2、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前应查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搭设; 3、一次性悬挑脚手架不宜超过20M; 4、型钢悬挑宜采用双轴对称的工字钢; 5、悬挑钢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锚固型钢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6、钢丝绳采用建筑结构的吊环使用HPB235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 7、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 8、悬挑钢梁的长度应按设计计算,固定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 混凝土上梁板底层钢筋位置。
偏差
△
端面切斜偏差
△≤1.7mm
△
L
杆件的端部弯曲,当L≤1.5m 时,其偏差△≤5mm
L
立杆:当3m<L≤4m 时,△≤12mm 当4m<L≤6.5m 时,△≤20mm
水平杆、斜杆:当L≤6.5m时, △≤30mm
端面切斜偏差示意图
4、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7 、悬挑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定期(一个月不少于1次)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 应立即整改。
8 、悬挑式脚手架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雪)后,应按规范要求进 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八、悬挑式卸料平台
一、工艺要求:
卸料平台加工完毕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吊装时,先挂好四角的吊钩,传发初次信号,但只能 稍稍提升平台,放松斜拉钢丝绳,方可正式吊装,吊钩的四条引绳应等长,保证平台在起吊过程中的平稳。 吊装至预定位置后,先将平台工字钢与预埋件固定后,再将钢丝绳固定,紧固螺母及钢丝绳卡子,完毕后 方可松塔吊吊钩,卸料平台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求提升一次验收一次。具体构造要求如 下: 1.1悬挑式卸料平台的设置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其结构构造能防 止左右晃动。 1.2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1.3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靠近建筑一侧的一道为安全储备,另外一道应作受力计 算。
1.4设置四个吊环,吊运平台时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用φ25以上钢筋制作。
1.5悬挑式卸料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于不得少于四个,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悬挑式卸料平台外侧应略高于内侧。 1.6工作面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1.7悬挑式卸料平台前面及左右两侧三面必须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多层板硬防护围挡。穿外架时通 道两侧做临时防护,并满铺脚手板。 1.8悬挑式卸料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 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1.9悬挑式卸料平台周转使用时,应及时检查结构(形态)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对其进行相关检测。发现 有杆件变形、开焊、松动、严重锈蚀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完善并组织验收,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1.10卸料平台内侧必须设置荷载(吨位)标识牌,且注明各种物料防止数量和码放要求。操作平台上人员 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手架。本规程所指的悬挑式脚手架由型钢支承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及连墙件等组合而成。 2、悬挑式脚手架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高度不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或高耸构筑物上使用的悬挑式脚手架,每道型钢支 承架上部的脚手架高度不宜大于20m。
二、结构组成(如图)
结构剖面图:
锚固端:
钢丝绳拉环:
三、构造要求
四、搭设、拆除
1、施工准备 1.1 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施工图应包括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节点图及其它必要的构造图。 1.2 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3 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应齐全。 1.4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体检;搭拆作业时必须配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5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上部的 脚手架搭设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20。 2、搭设 2.1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之前,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参加搭 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2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保证搭设人员有安全的作业位置,安全设施及措施应齐全,对应的地面位置 应设置临时围护和警戒标志,并应有专人监护。
卸料平台限载标示牌:
卸料平台限载标示牌(限载800Kg)
材料名称 钢管 方木
木胶板
规格 长3米;φ48*3.5㎜
长4米;50*70㎜ 1.22*2.44米;厚18㎜
允许数量 50根 60根 35根
Baidu Nhomakorabea
可调支撑
长0.7米
110个
二、检查、验收程序:
2.1平台制作完成后经过分包、项目部门、监理部门安全人员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悬挑式卸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2.3平台每次投入使用前对钢梁、焊缝、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凡是杆件变形、焊缝开裂、金属严重锈蚀、台 面及防护栏杆不严密时必须停止使用。 2.4卸料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并配 备专人加以监督。 2.5悬挑式卸料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2.6台面应满铺脚手板密封。 2.7悬挑式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固定的1.5m高防护栏杆。
2.3 悬挑式脚手架的底部及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4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准确放线定位。并应按照规定的尺寸构造和顺序进行搭设。 2.5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 施的要求施工。 2.6 搭设过程中应将脚手架及时与主体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撑,以确保安全。对没有完成的外架,在每日收 工时,应确保架子稳定,必要时可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2.7 搭设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及时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垂直度。每搭设完10~12m高度后应按规范要求 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 3、拆除 3.1 拆卸作业前,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参加拆卸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2 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同时应清除脚手架上的 杂物及影响拆卸作业的障碍物。
3.3 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 专职监护的人员。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4 拆卸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杆件及构配件均应逐层向下传递,严禁抛掷物料。 3.5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6 拆除脚手架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3.7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事先应确定技术方案,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事先必须采取必 要的加固措施。
七、安全管理
1、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之前,应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按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他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悬挑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施工阶段不得超过2层同时作 业,装修施工阶段不得超过3层同时作业,在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6 kN/m2, 集中堆载不得超过300kg;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应及时清理。 3 、严禁随意扩大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范围。 4 、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违章作业:
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相关规范培训
目录:
•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 二、结构组成 • 三、构造要求 • 四、搭设、拆除 • 五、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 六、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 七、安全管理 • 八、悬挑式卸料平台规范要求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1、悬挑式脚手架的定义及其组成 悬挑式脚手架是指其垂直方向荷载通过底部型钢支承架传递到主体结构上的施工用外脚
4.3mm,壁厚不得小于3mm; 5) 钢管两端面的切斜偏差不得大于1.7mm 6)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3、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锈蚀深度应≤0.5mm。 2)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 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3) 钢管弯曲变形的规定见下图:
2)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3)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3) 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4) 钢脚手板的板面挠曲,当L≤4m时,其偏差△≤12mm;当L>4m时,其偏差△≤16mm; 5) 钢脚手板的板面扭曲(即钢板的某一角翘起的情况)应≤5mm 6、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2)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 3) 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7、竹笆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五、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1.1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的规
定。 1.2 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
钢筋》GB1499.1 中 HPB235 级钢筋的规定 2、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2)在架体上推车;3)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接件; 4) 任意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5) 其它影响悬挑式脚手架使用安全的违章作业。 5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安全监护。
6 、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雾、大雪等天气时严禁继续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 前应清除积水、积雪,并应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提供足够的照明及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架体高度20m以上悬
挑式脚手架工程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控【2009】87号)组织专家论证。悬挑 梁或悬挑架应积极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架体结构构造要求:详见上期落地式脚手架规范培训内容 3、型钢支承架构造要求: (1)悬挑式脚手架底部立杆支承点型钢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构件,如工字钢等。 (2)型钢支承架与预埋件等焊接连接时必须采用与主体钢材相适应的焊条,焊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要求。 (3)型钢支承架纵向间距与立杆纵距不相等时,应设置纵向钢梁,确保立杆上的荷载通过纵向钢梁传递到型 钢支承架及主体结构。 (4)型钢支承架必须固定在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上。与主体混凝土结构的固定可采用预埋件焊接固定、 预埋螺栓(双螺帽)固定等方法。 (5)转角等特殊部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加强措施,并且在专项方案中应有验算和构造详图。 (6)第一挑脚手架底部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六、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悬挑式脚手架的检验: 1、钢管扣件架体结构的验收详见上期落地脚手架规范培训内容; 2、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前应查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符合要求方可进行搭设; 3、一次性悬挑脚手架不宜超过20M; 4、型钢悬挑宜采用双轴对称的工字钢; 5、悬挑钢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锚固型钢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6、钢丝绳采用建筑结构的吊环使用HPB235级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 7、钢丝绳卡不得少于3个; 8、悬挑钢梁的长度应按设计计算,固定长度不应小于悬挑长度的1.25倍,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 混凝土上梁板底层钢筋位置。
偏差
△
端面切斜偏差
△≤1.7mm
△
L
杆件的端部弯曲,当L≤1.5m 时,其偏差△≤5mm
L
立杆:当3m<L≤4m 时,△≤12mm 当4m<L≤6.5m 时,△≤20mm
水平杆、斜杆:当L≤6.5m时, △≤30mm
端面切斜偏差示意图
4、扣件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法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7 、悬挑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定期(一个月不少于1次)进行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 应立即整改。
8 、悬挑式脚手架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或遇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雪)后,应按规范要求进 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八、悬挑式卸料平台
一、工艺要求:
卸料平台加工完毕后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吊装。吊装时,先挂好四角的吊钩,传发初次信号,但只能 稍稍提升平台,放松斜拉钢丝绳,方可正式吊装,吊钩的四条引绳应等长,保证平台在起吊过程中的平稳。 吊装至预定位置后,先将平台工字钢与预埋件固定后,再将钢丝绳固定,紧固螺母及钢丝绳卡子,完毕后 方可松塔吊吊钩,卸料平台安装完毕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要求提升一次验收一次。具体构造要求如 下: 1.1悬挑式卸料平台的设置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规定,其结构构造能防 止左右晃动。 1.2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必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1.3钢丝绳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两道中的靠近建筑一侧的一道为安全储备,另外一道应作受力计 算。
1.4设置四个吊环,吊运平台时使用卡环,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吊环用φ25以上钢筋制作。
1.5悬挑式卸料平台安装时,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于不得少于四个,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悬挑式卸料平台外侧应略高于内侧。 1.6工作面满铺脚手板,并固定牢固。 1.7悬挑式卸料平台前面及左右两侧三面必须装固定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多层板硬防护围挡。穿外架时通 道两侧做临时防护,并满铺脚手板。 1.8悬挑式卸料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接好钢丝绳,调整完毕,经过检查验收,方可松卸 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1.9悬挑式卸料平台周转使用时,应及时检查结构(形态)的安全状况,必要时对其进行相关检测。发现 有杆件变形、开焊、松动、严重锈蚀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完善并组织验收,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1.10卸料平台内侧必须设置荷载(吨位)标识牌,且注明各种物料防止数量和码放要求。操作平台上人员 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手架。本规程所指的悬挑式脚手架由型钢支承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及连墙件等组合而成。 2、悬挑式脚手架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高度不大于100m的高层建筑或高耸构筑物上使用的悬挑式脚手架,每道型钢支 承架上部的脚手架高度不宜大于20m。
二、结构组成(如图)
结构剖面图:
锚固端:
钢丝绳拉环:
三、构造要求
四、搭设、拆除
1、施工准备 1.1 悬挑式脚手架在搭设之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绘制施工图指导施工,施工图应包括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主要节点图及其它必要的构造图。 1.2 悬挑式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1.3 预埋件等隐蔽工程的设置应按设计要求执行,保证质量;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应齐全。 1.4 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体检;搭拆作业时必须配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5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时,连墙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计算要求的强度,上部的 脚手架搭设时型钢支承架对应的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C20。 2、搭设 2.1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之前,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参加搭 设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2.2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过程中,应保证搭设人员有安全的作业位置,安全设施及措施应齐全,对应的地面位置 应设置临时围护和警戒标志,并应有专人监护。
卸料平台限载标示牌:
卸料平台限载标示牌(限载800Kg)
材料名称 钢管 方木
木胶板
规格 长3米;φ48*3.5㎜
长4米;50*70㎜ 1.22*2.44米;厚18㎜
允许数量 50根 60根 35根
Baidu Nhomakorabea
可调支撑
长0.7米
110个
二、检查、验收程序:
2.1平台制作完成后经过分包、项目部门、监理部门安全人员共同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2.2悬挑式卸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2.3平台每次投入使用前对钢梁、焊缝、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凡是杆件变形、焊缝开裂、金属严重锈蚀、台 面及防护栏杆不严密时必须停止使用。 2.4卸料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并配 备专人加以监督。 2.5悬挑式卸料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2.6台面应满铺脚手板密封。 2.7悬挑式卸料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固定的1.5m高防护栏杆。
2.3 悬挑式脚手架的底部及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2.4 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准确放线定位。并应按照规定的尺寸构造和顺序进行搭设。 2.5 悬挑式脚手架的特殊部位(如阳台、转角、采光井、架体开口处等),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 施的要求施工。 2.6 搭设过程中应将脚手架及时与主体结构拉结或采用临时支撑,以确保安全。对没有完成的外架,在每日收 工时,应确保架子稳定,必要时可采取其它可靠措施固定。 2.7 搭设过程中应按规范要求及时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垂直度。每搭设完10~12m高度后应按规范要求 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 3、拆除 3.1 拆卸作业前,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按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参加拆卸人员进行 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3.2 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同时应清除脚手架上的 杂物及影响拆卸作业的障碍物。
3.3 拆卸作业时,应设置警戒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 专职监护的人员。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及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3.4 拆卸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拆除杆件及构配件均应逐层向下传递,严禁抛掷物料。 3.5 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拆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3.6 拆除脚手架时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 3.7 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事先应确定技术方案,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事先必须采取必 要的加固措施。
七、安全管理
1、 悬挑式脚手架搭设完毕投入使用之前,应组织方案编制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按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及其他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 、悬挑式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架体上的施工荷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结构施工阶段不得超过2层同时作 业,装修施工阶段不得超过3层同时作业,在一个跨距内各操作层施工均布荷载标准值总和不得超过6 kN/m2, 集中堆载不得超过300kg;架体上的建筑垃圾及其它杂物应及时清理。 3 、严禁随意扩大悬挑式脚手架的使用范围。 4 、使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下列违章作业:
悬挑式钢管脚手架相关规范培训
目录:
•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 二、结构组成 • 三、构造要求 • 四、搭设、拆除 • 五、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 六、脚手架检查与验收 • 七、安全管理 • 八、悬挑式卸料平台规范要求
一、定义及适用范围
1、悬挑式脚手架的定义及其组成 悬挑式脚手架是指其垂直方向荷载通过底部型钢支承架传递到主体结构上的施工用外脚
4.3mm,壁厚不得小于3mm; 5) 钢管两端面的切斜偏差不得大于1.7mm 6) 钢管必须涂有防锈漆。
3、旧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表面锈蚀深度应≤0.5mm。 2) 锈蚀检查应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的部位横向截断取样 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 3) 钢管弯曲变形的规定见下图:
2) 当对扣件质量有怀疑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抽样检测; 3) 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4) 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5、冲压钢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新脚手板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2) 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 3) 不得有裂纹、开焊与硬弯; 4) 钢脚手板的板面挠曲,当L≤4m时,其偏差△≤12mm;当L>4m时,其偏差△≤16mm; 5) 钢脚手板的板面扭曲(即钢板的某一角翘起的情况)应≤5mm 6、木脚手板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应小于50mm; 2) 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 3) 腐朽的脚手板不得使用; 7、竹笆脚手板宜采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的竹串片板、竹笆板。
五、构配件检查与验收
1、悬挑脚手架用型钢: 1.1 悬挑脚手架用型钢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 的规
定。 1.2 用于固定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
钢筋》GB1499.1 中 HPB235 级钢筋的规定 2、新钢管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利用架体吊运物料;2)在架体上推车;3)任意拆除架体结构件或连接件; 4) 任意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5) 其它影响悬挑式脚手架使用安全的违章作业。 5 、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安全监护。
6 、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及雷雨、雾、大雪等天气时严禁继续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 前应清除积水、积雪,并应有防滑措施。夜间施工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提供足够的照明及采取必要的 安全措施。
1、悬挑式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盖章,架体高度20m以上悬
挑式脚手架工程须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控【2009】87号)组织专家论证。悬挑 梁或悬挑架应积极采用型钢或定型桁架。 2、架体结构构造要求:详见上期落地式脚手架规范培训内容 3、型钢支承架构造要求: (1)悬挑式脚手架底部立杆支承点型钢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构件,如工字钢等。 (2)型钢支承架与预埋件等焊接连接时必须采用与主体钢材相适应的焊条,焊缝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 《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的要求。 (3)型钢支承架纵向间距与立杆纵距不相等时,应设置纵向钢梁,确保立杆上的荷载通过纵向钢梁传递到型 钢支承架及主体结构。 (4)型钢支承架必须固定在建(构)筑物的主体结构上。与主体混凝土结构的固定可采用预埋件焊接固定、 预埋螺栓(双螺帽)固定等方法。 (5)转角等特殊部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加强措施,并且在专项方案中应有验算和构造详图。 (6)第一挑脚手架底部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