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公司的融资运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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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城投公司的融资运作方式
摘要:城市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融资功能,但在整个融资过程,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如公益项目投资过度,影响了正常营运资金;资产收益的能力不高,持续融资能力不够;利益分配制度不明确等,下文对这些城投公司中出现的问题做简单的探讨。
关键词:城投公司;融资;运作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农村城镇化、城镇城市化的规模和速度都将进得到极大提升。
政府投向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将逐年增加。
城市投资公司为城市基础设施的开发和建设完成了大量的融资,对各地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在其融资平台的经营运作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对进一步发挥城市投资公司的融资功能,促进城市的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背景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对城市的基础建设只讲投入,不讲产出,有多少钱就做多少事,没有投资的概念,城建设施建设模式是计划部门制定计划,财政部门用钱无偿的投入建设,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管理。
结果就形成了城市政府和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业主之间缺乏一个桥梁,造成投资和经营主体模糊,政府企业不分,投资和经营主体缺位。
政府或主管部门扮演者所有者、经营者、管理者三位一体的角色。
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很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政府投资城建设施的好的措施,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成立城市投资公司。
城投公司代替政府行使业主的职能,形成项目单位—城投公司—政府三层架构。
这种架构能较好的解决投资主体缺位、政企不分的情况,较好地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既可以发挥其主体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又可以充分保障国家和政府应有的资产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1. 利益分配机制混乱。
城投公司的正常经营性收益、股权投资收益与政府补贴资金未进行分类管理,由于政府补贴不到位,本该由城投公司留存用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资金也往往被政府投资项
目占用。
2. 资产收益能力低下,持续融资能力不足。
目前绝大部分政府城建平台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一方面使这些企业承担了较高的财务费用,另一方面也影响了他们为政府项目所进行的进一步融资,同时企业在推动多元化的融资创新方面也难以发挥作用。
城投公司资产收益能力不足直接威胁其到期贷款的偿还能力,甚至出现“借款付息”的现象。
3. 公益性项目过度投资,侵占了城投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公益性项目本质上是政府投资项目,应该以财政资金直接进行项目投资。
在政府财力不足需要举债建设时,城投公司作为临时借款主体,也应由财政资金承担相关债务资金的偿还。
而现在却存在以经营类
项目流动资金为政府项目买单的现象,导致公益性项目规模过度膨胀,侵占了城投公司正常经营资金。
4. 后续融资压力不减。
近几年,全国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量日益加大,并且有一种互相攀比、愈演愈烈之势。
各地政府结合未来的“十二五”规划,均提出了大强度的城市建设投资计划,绘制的城市建设蓝图也非常宏伟,因此,对城投公司而言,未来的融资压力可想而知。
三、融资运作原则
1、规模约束。
公益性项目应以专项偿债基金为付息与还本保障约束投资规模,专项偿债基金由政府财政资金进行拨付,额度应最少覆盖年度还本与付息需要。
经营性项目应立足于经营性现金流安排融资规模。
2、分类运作。
应按照项目的属性分为经营性项目与公益性项目,经营性项目融资以相应子公司为债务主体和经营主体,城投公司可以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对部分投资规模比较大的项目,可以寻求外部投资者合作经营;公益性项目则以城投公司下属的二级平台为债务主体,以财政资金与部分股权投资收益为偿债来源,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投资需要。
3、方式多样。
积极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则须对债务市场与资本市场实施整体运作,积极探索发行项目债券与资产证券化。
4、风险隔离。
公益性项目应有专门主体进行融资、投资,独立运作。
与对拥有稳定经营回报的投资项目尽量采用项目融资的方式
进行操作,降低城投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时将风险主要隔离在项目本身,也有利于降低城投公司或有负债金额。
5、融资主体多元化。
在部分产业进行内部整合的同时,要借助公用事业民营化实行增资扩股,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拓宽资金筹集渠道,积极争取外部投资者注入股权性资金,优化资本结构。
四、具体运作的方式
1、借助资本市场融资,扩大直接融资的规模。
资本市场是指筹措中长期资本的市场,它意味着中长期资本供给和需求交易的总和。
主要满足中长期资本的需求和政府等机构弥补财政资金不足的需要。
它包括证券市场、投资基金市场和长期存贷市场等。
资本市场的基本作用就是通过证券、基金等金融工具的交易,为资本供求者提供多种可能的选择机会,以适应不同投资和融资的需要,将资本导向有效的使用方面,形成新的要素配置,一方面使资本增值,另一方面促进新供给的尽快形成并发挥作用。
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可以促进城投公司更加具备竞争实力,使准经营性行业和项目逐步向可经营性行业和竞争性行业发展。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和完善以及全国许多大城市的实践证明,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城投公司融资的条件已经具备。
目前我国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广州、北京、武汉等城市,利用资本市场通过直接融资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规模日益扩大,已经成为城投公司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
2、bot方式。
建设(build)、经营(operation)、移交(transfer)
的全过程即是bot方式。
bot方式己有百年历史,发展至今根据各国法律和项目的特点,出现了boot、bt、tot等20多种变形。
根据我国的特点,将其又定义为“特许权投资融资方式”。
其实质上是政府将一段时间内建设、经营某个特定项目的特许权转让给某个企业,由该企业通过项目建成后的一段时间内的经营收益来补偿建设投资,并获得收益;而政府在不承担风险的条件下,从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中收益,并在项目特许权期限到期后从企业收回。
城投公司成立的初衷就是代替政府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其可通过运用国际通行的bot模式进行项目融资。
对经济效益预期良好的基础设施项目可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对经济效益预期不好的项目也可以通过优良的制度设计,提高投资预期收益,从而吸收民间资本。
针对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率低的问题,城投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改善基础设施投资回报率。
例如,地铁、轨道交通等基础设施有稳定的客流量,是广告宣传的良好场所,沿线的广告设施可以增加基础设施项目的收入;新建交通环线设施使沿线土地增值,其中未开发土地的增值可以用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回报率。
此外,适当延长特许期限和提高收费水平是既简单又适用的提高项目收益方法,例如英法海底隧道的特许期就长达66年。
除了增加经营收入之外,政府还可以综合采用减免税、资产补偿和财政补贴等方式提高项目收益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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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长革.政府公共投资的经济效应分析[j].财经研究,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