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流转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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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农用地、宅基地等流转使用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方式,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
1.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对农村土地使用权进行确认、登记和颁证的制度。
通过确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可以明确土地使用权归属和权益,并为土地流转提供合法依据。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承包土地上的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允许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非农户,以实现优势互补、规模经营、土地集约利用等目标。
3.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在宅基地上的使用和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允许农户将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以实现经济收益或优化土地利用。
4. 农村土地租赁制度:农村土地租赁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闲置地或未利用地出租给农户或非农户。
租赁可以帮助农户获得额外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的有效利用和农业生产的发展。
5. 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制度: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和便利,一些地方政府建立了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市
场交易的方式来实现土地流转。
该制度可以提高土地流转的透明度、公平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制度可能有所不同。
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旨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收入增加。
物权法原理与案例教程第三编 第十二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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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的“下鱼田边边土”因修遂渝高速
包
公路被征用,陈某与刘某为补偿款
经 营
的归属发生争议。
权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20
刘某于2004年12月起诉至法院,请
第
求陈某归还承包的“下鱼田边边
十 二 章
土 地 承
12—2
土”0. 161 3亩,并确认刘某享有该 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法院经审理,
权
生继承的问题。故张某要求按其母的
遗嘱继承土地0. 7亩的上诉请求,不
予支持。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18
刘某与陈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
第
换纠纷案
12—2
十 二 章
土 地
璧山县某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案方璧式山向县本人村民农政户府刘于某19发94包年了9月4亩30土日地给, 例刘某颁发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
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认定辽中县某村民委员会 单方解除合同行为无效,并退还耕 种的土地。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5
第
十
二
章
土 地
引 例
承
包
经
营
权
张某与辽中县某村民委员会签订的 土地承包合同属于其他形式的土地 承包,并非家庭承包。张某承包的 土地面积较大,该合同继续履行将 剥夺和限制其他村民的土地承包经 营权。现辽中县某村民委员会解除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 包法》实施后及国家调整农村有关 政策情况下提出的,
12—1
十 二 章
土 地
法院,经调解达成协议,高某同意 返还,但是高某没有返还。2005年3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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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之间,依法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他人使用或经营的行为。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我国采取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流转主体制度:允许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作为土地的流转主体,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其他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制度:通过对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明确土地使用权人和权属关系,为土地流转提供法律依据。
3. 流转方式制度:允许土地流转方式多样化,包括出租、流转股份、合作经营、交换等多种方式,为流转主体提供更多选择。
4. 限制和约束制度:为了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土地流转进行限制和约束,如保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禁止违法违规流转、限制大规模流转等。
5. 政府支持和激励政策:政府为了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定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流转补贴、信贷支持、资金扶持等,以吸引更多农民参与土地流转。
6. 审批和管理制度:对土地流转进行审批和管理,加强对流转合同的审核和监督,保证土地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通过以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逐步健全,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实现农民增收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农村土地流转各项制度(2)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使用权在农户之间流转的一种安排。
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规模经营和集约化发展,中国政府在2008年推出了农村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农户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农业企业、合作社或者其他农户,以便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和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农村土地流转的实施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下面将分别介绍农村土地流转的几个重要制度。
一、流转合同制度流转合同制度是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和核心制度,是土地流转各方的行为准则和约束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土地流转的双方主体,包括出租方和承租方;土地流转的期限,一般为3-30年不等,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土地流转的条件,包括租金价格、管理方式、补贴政策等。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82d3574c9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9b.png)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引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作为一个重要的制度安排,对于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土地资源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对于农业生产、农民收入增长、农村社会稳定等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土地利用和流转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等三个二级标题进行详细分析说明。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1.1 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和意义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国家将土地划分给农民承包并享有使用权的制度安排。
它确保了农民在土地使用权方面的稳定和继承性,使农民能够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金进行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1.2 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确权登记,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完善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使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也需要健全的制度支撑。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管理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引导和规范,确保流转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二、土地利用和流转制度2.1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性土地是有限资源,农村土地利用的高效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的效益和农民的收入。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制度,通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保障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2.2 土地流转制度的作用与挑战土地流转制度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买卖、租赁和转让等行为。
土地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现代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调动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动性,促进资源在各个领域的优化配置。
然而,土地流转也面临一些挑战,如农民在流转过程中可能面临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
因此,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管和引导,减少不良现象的发生,对于土地流转制度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3.1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的定义和特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是指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进行交易,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增值利用。
土地流转相关法律规定(3篇)
![土地流转相关法律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08f8d30c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8f6ecba.png)
第1篇一、概述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他人,包括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
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的重要内容,对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保障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土地流转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土地的征收、征用、出让、划拨、抵押、转让等制度。
其中,关于土地流转的规定主要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3)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流转、保护等制度。
其中,关于土地流转的规定主要包括:(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3)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
(4)土地流转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我国物权法的基本法律,规定了物权的基本原则、物权种类、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等制度。
其中,关于土地流转的规定主要包括:(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
(3)土地流转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土地流转的程序1.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土地流转的期限、面积、用途、流转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2.报备登记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到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
论“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
![论“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https://img.taocdn.com/s3/m/95c92aab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58.png)
论“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三权分置”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集体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之间实行权利分置、责任明晰、利益联结、有序流转的制度安排。
在“三权分置”模式下,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合理的流转方式既可以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也可以带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村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主要包括有偿流转、无偿流转、托管经营、资本合作、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
下面将主要从这几种方式进行详细阐述。
一、有偿流转有偿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通过交易等形式,按照一定的价款成交的行为。
在这种流转方式下,承包方和流转方在签订协议时,一般会约定好流转土地的面积、期限、价格以及流转后的土地权益关系等内容,以确保流转交易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有偿流转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根据土地的实际价值来确定流转的价格,对于原土地承包者来说,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取一定的经济收益,对于流转方来说,可以通过流转土地获取一定的土地使用权,实现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无偿流转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不以价款方式交易,而是通过协商一致、互利共赢的方式进行土地流转的行为。
这种流转方式下,流转方可以通过提供劳动力、技术、资金等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则通过流转去减轻经营压力、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
无偿流转在“三权分置”模式下,是一种常见的土地流转方式,其主要优势是可以有效地促进土地资源的整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使农村土地资源实现优化配置。
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流转双方的资源配置不平衡、流转单一性过大,需要通过不断完善制度和加强监管,以保障流转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三、托管经营托管经营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双方通过签订协议,流转方将流转土地托管给承包方进行经营,并按照协议约定向承包方支付一定的托管费的行为。
托管经营方式是一种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的实际经营活动分离的流转方式,通过托管经营可以使承包方不再实际承担土地的生产经营风险,减少了对于资金、技术和市场的依赖,同时使承包方可以获得一定的托管费作为经济收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4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4篇)](https://img.taocdn.com/s3/m/77d3453a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7d.png)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指的是将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农户流转给其他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的制度。
以下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承包方可以是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
2. 流转方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以出租、出借、股份合作等形式进行流转。
流转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流转期限。
3. 流转程序:农户可以通过与其他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进行协商,签订流转合同,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完成流转手续。
4. 承包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续期。
5. 农民权益保障: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农民的权益应受到保障。
承包合同应明确流转双方的权益义务,流转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利润分成,并保障农民在流转期间的生产、生活等权益。
6. 监管机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由当地农业、土地管理等部门负责监管,确保流转合法、公平、顺利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可以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同事确保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并为其他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或个人经营者提供了土地资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的是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进行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是农村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所采取的各项制度安排和管理措施。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农村产权流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分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影响。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背景和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立,是中国农村经济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中国农村,农民对土地具有使用权,但缺乏有效的土地经营权,这导致农民缺乏积极性和动力,无法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名词解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名词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f4ab73ef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54.png)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名词解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合法手续下从一个农户转让给另一个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过程。
在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户依法取得的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是农户在承包土地上进行农业生产的基本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是农户之间的自愿交易,也可以是由于农户死亡、迁出或者农户自愿放弃承包经营权而进行的流转。
流转的方式可以是出租、转让或者合作经营等形式。
通过流转,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益可以得到提高,农户可以通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专业化经营主体,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开发利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以及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流转可以促进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管理,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同时,流转还有助于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农民就业转移,推动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为了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中国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乡村土地过度流转和农民利益受损。
同时,政府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引导土地向效益和规模化经营集中,推动农村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这些政策的出台和实施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提供了更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政策支持。
总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优化农业生产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和农民应共同参与和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设定及其思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设定及其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ed265170a26925c52cc5bfa2.png)
现在 以下 几个 方面 。
第一 、 土地 资 源 配 置效 率 低 。土 地 资 源 配 置 效 率 的关 键 是土地 使 用权能 够顺 利地 从低 效率 劳动 者
家 庭联 产承 包 责任 制 作为 中国农 民最伟 大 的创 造, 取 得 了两个 重 大突破 : 一 是 实现 了土 地所 有权 与
手 中转 移 到高效 率 劳 动 者 手 中 , 实现 土 地 资 源 配 置 的帕 累托 改进 。 [ 1 ] 随着 外 出打工农 民的不 断增 加 , 土
地资源 配 置效率 低 下 逐 渐显 现 , 影 响农 业 的 稳 定 和 进 一步 发展 , 也是 现 有 土 地 制 度不 适 应 农 业 现代 化
2 0 1 3年 1 O 月
第二 、 土地 规 模 经 营 困 难 多 。现行 的农 村 土地 家庭 联产 承包 制 , 田地 分 散 、 经 营 规模 狭 小 , 难 以形
的突 出表 现 。
使用 权 的分 离 , 土地 所有 权 归集 体所 有 , 集体 通过 签
订合 同把土 地经 营 权 交 给 农 户 长 期 承包 经 营 , 赋 予
农 民土 地 的使用 权 和 收 益 权 ; 二 是 确 立 了土 地 集 体
收 稿 日期 : 2 0 1 3一O 7— 2 5
转入 主体 的 限制 , 允许 有 志于从 事 现代农 业 的工 商 资本 进 入流 转 市场 是 农 村 土地 承包 经 营权 流 转
制 度 改革 的方 向。
关键 词 : 农 村土 地 制度 ; 农村 土地 承包 ; 经营 权流 转 ; 设 定 分 类号 : F 3 0 1 . 1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 章编 号 : 1 6 7 3 —1 3 9 5( 2 0 1 3 ) 1 0 -0 0 7 9 —0 3 所有 、 家 庭经 营 的农 地 经 营 制度 。家庭 联 产 承 包 责 任 制 同当时农 村生 产 力 水 平 和农 民思 想相 适 应 , 分 散 的经 营方式 为农 民提 供 了更为 自主 的社会 经 济条 件, 实现 了农 民和 土地 资源 之间 的直接 结合 。同时 , 家庭 联产 承包 责任 制把 家庭 收入 与家庭 生产 投入 直 接结 合在 一起 , 克 服 了“ 搭便 车” 行为 , 有效解 决了 制 度 的监督 和激 励 问题 , 打破 了农村 的僵 化局 面 , 调 动 了农 民的生产 积极 性 , 农 业生 产迅猛 发展 , 实 现 了粮
最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最新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59ab2750029bd64793e2c1a.png)
下面是关于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制度的全文内容,敬请大家阅读参考。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依法、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益关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受法律保护。
四、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六、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
七、受让方应当出具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手续。
八、发包方对承包方提出的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要求,应当及时办理备案,并报告镇街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管理中心。
采取转让、互换、入股土地,需经发包方同意。
九、农村土地流服务中心应当向达成流转意向的承包方提供统一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并指导签订。
十、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的,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十一、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指导流转合同签订或流转合同鉴证中,发现流转双方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约定,要及时予以纠正。
十二、主动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依法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指导工作。
十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严审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19f73c83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97.png)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保障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工作。
第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户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其他农户或农业经营组织,让其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相应的收益和权益。
第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保障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益,尊重农民的意愿和自愿原则。
(二)按照合同自愿、自由、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流转。
(三)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推动农村经济的绿色发展。
(四)应根据农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农田水利配套设施情况,保证流转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遵循政府指导、市场调节、法律保护的原则,推动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流转主体和条件第六条农户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包括个人农户、家庭农户、集体经济组织等。
第七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条件:(一)流转方应为农户,具有正当的农业经营能力和经营意愿;(二)流转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土地流转条件;(三)流转方应取得相关手续和资质,包括农业经营许可证等。
第三章流转方式和手续第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互换、出租、合作等多种形式。
第九条流转方应与原承包方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向县级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或拍卖等方式确定流转价格。
第四章流转权益保障第十一条流转土地的承包权期限应与原承包权期限一致,不得超过合同法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十二条流转方应享有与原承包方相同的经营权益,包括种植、养殖、经营等权益。
第十三条土地流转过程中应保障农民的权益安全,不得侵犯其合法权益,不得将流转土地用于非农业经营用途。
第十四条流转方应按照农村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履行流转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保护土地资源的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监督管理和处罚第十五条地方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流转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82012d3a7ed5360cba1aa8114431b90d6c8589bd.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的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针对的对象是对耕地实行承包的农民及其承包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农民依法有权占有、经营、流转、承包土地,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得到法律保护。
第四条国家对耕地实行保护政策,划定耕地保护红线,保护耕地不减少。
第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非农建设用地除外。
第六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依法登记。
第七条土地承包的流转不得侵犯耕地的保护红线,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第八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九条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实行“三级管理、两级分红”的农村经济责任制度。
第十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农民个体经济和其他各种社会经济成分参与农村经济建设。
第十一条土地流转应当经过必要的公示和听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完成。
第十二条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公平、自愿、有偿、有限的原则。
不得以强制手段进行土地流转。
第十三条土地承包权的流转应当依法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并依法办理转让手续。
第十四条土地流转产生的税费、收益等问题,由土地流转双方通过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守当地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农民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土地承包权流转有关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政府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鼓励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和劳动力入股合作社,组成社员经济组织。
第十八条国家实行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金投入政策,用于农村土地的流转、改良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的增加值,纳入集体经济分成。
第二章土地承包权的确立和变更第二十条土地承包权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划定、确认和执行的农民个人或者家庭的土地承包权。
第二十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土地承包权依法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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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为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保护农民权益,提高农村经济效益,现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农民的权益,依法使用和流转农村土地资源,提高农村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
本制度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配合。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应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依法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目标是通过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
第二章流转主体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主体包括承包方和流转方。
承包方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有持有者,即第一方;流转方是指通过合法、公正、公开的交易方式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即第二方。
第六条承包方应当是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户,拥有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七条流转方可以是农户、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
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按照自愿、等价、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得以强买强卖、低价强制流转。
第三章流转程序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一)流转方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承包方同意流转,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同意书》并签字;(三)流转方和承包方双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明确流转期限、流转方式、流转价格等具体内容;(四)流转方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手续,获得流转证书。
第十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依法进行合同注册,明确合同有效期和约定条款。
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7a5ce4e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c6.png)
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一、概述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是指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一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该制度旨在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背景在传统的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
然而,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土地制度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
因此,国家提出了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改革方案,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三、内容1.所有权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是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基础。
在改革过程中,要保证土地所有权的稳定性,确保土地不被随意流转或改变用途。
同时,要加强对土地所有权的监管,防止非法占用和滥用。
2.承包权承包权是指农民在土地上享有的权利,包括土地耕种、管理、使用和收益等。
在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下,农民可以将其承包地进行流转,但必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同时,要加强对承包权的保护,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经营权经营权是指对农村土地进行经营管理的权利,包括农业生产的规划、组织、管理、收益等。
在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下,经营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与承包权结合使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经营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四、意义与价值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提升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制度有利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其次,该制度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
最后,该制度有利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来源,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五、实施方式与策略实施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和理解。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和土地流转机制,确保土地权属清晰、流转有序。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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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经农业农村部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唐仁健2021年1月26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第四条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流转规模应当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鼓励各地建立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防范和保障机制。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https://img.taocdn.com/s3/m/4912b468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20.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讲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下面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一、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土地承包法》)于1981年颁布,是中国新时期农村土地制度的一个重要制度法规。
《土地承包法》规定了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的基本制度,即实行安排土地承包经营、支付土地承包费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制度。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历史背景中国共产党在1949年建立新中国后,通过土地改革等措施,开始解决农民土地问题。
1962年,《土地管理法》颁布,把集体所有的土地分给农民承包经营,使得农民能够独立安排生产。
但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性保障,土地流转、继承等问题长期困扰着农民。
为此,1981年,政府颁布了《土地承包法》,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使得农民可以安心种田,提高粮食产量,同时也为土地的流转提供了基础。
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原则《土地承包法》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的四个基本原则:1. 集体所有土地,农民承包经营,遵守合同双方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2. 尊重农民个体经营权利,依法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3. 坚持保护土地耕作能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4. 支持农村土地流转,维护农民承包经营权益。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土地承包法》还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制度。
流转是指农户出租或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是部分土地,也可以是全部土地。
但是,需要遵循以下要求:1. 不得超过合同期限;2. 不得转移到单位、集体和个人外的人;3. 不得转化为资本;4. 转让、出租的土地必须保持规模不变。
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现阶段的意义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农村土地流转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而《土地承包法》为了规范土地流转,保障农民权益,做出了诸多规定。
在实践中,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土地流转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框架下进行,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同时,我们也需要注重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
![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https://img.taocdn.com/s3/m/97e25d13905f804d2b160b4e767f5acfa1c7830a.png)
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原创版3篇】目录(篇1)一、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概述1.土地流转的概念及背景2.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定义及发展历程3.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二、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种类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2.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3.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4.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5.农村土地使用权入股制度三、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实施情况2.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的实施情况3.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的实施情况4.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的实施情况5.农村土地使用权入股制度的实施情况正文(篇1)一、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概述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加,因此,土地流转工作制度成为了当今社会的重要议题。
土地流转工作制度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转让、抵押、入股等操作,以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在中国的土地流转工作制度中,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抵押制度以及农村土地使用权入股制度。
这些制度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同时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效率。
目录(篇2)一、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概述1.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定义和作用2.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分类和特点3.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意义二、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详细内容1.土地流转的定义和流程2.土地流转的限制和要求3.土地流转的收益和风险4.土地流转的案例分析三、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实施和推广1.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实施现状2.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推广策略3.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未来发展正文(篇2)一、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精选8篇)概述1.土地流转工作制度的定义和作用土地流转工作制度是一种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等方式,将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等转移给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的制度。
农村管理方案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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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管理方案中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管理机制近年来,我国农村管理方案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管理机制有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增长,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与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与管理机制,以期为农村管理者提供参考和启示。
一、流转的动因及背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质上是一种改革,它促使农村土地的生产要素流动,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农村发展的背景下,农民更加希望将土地进行规模化的经营管理,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此外,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以及农村劳动力的流失,许多村庄出现了返乡创业的潮流,农村土地流转可以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途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要通过土地租赁和股份合作社两种途径实现。
土地租赁方式使得两个以上农户可以将各自的土地经营权集中起来进行统一管理,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
而股份合作社方式则将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个体经济有效结合起来,实现资源的共有化与集约化。
三、土地流转的利与弊土地流转对于农村发展具有诸多利益。
首先,土地流转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增加农民的收入。
其次,土地流转可以缓解农民劳动力不足的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然而,土地流转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均、农民权益保护不到位等,这需要管理者在落实政策时予以解决。
四、土地流转与集体经济土地流转对于集体经济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土地流转可以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规模与实力,推动集体经济的发展。
另一方面,土地流转也可以避免土地资源闲置与浪费,使集体经济有效运作。
五、土地流转与市场机制土地流转是逐渐引入市场机制的重要一环。
通过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土地的高效配置。
同时,市场机制也需要监管机构的强化,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与公正。
六、农村土地流转与农业现代化土地流转对于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108bb20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d0.png)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地可以说是农业活动的基础,在过去,⼟地的流转并没有⼀个规范,所以这样不规范的⾏为不仅不利于农村和谐,也不利于农业和农村的经济发展。
所以改⾰开放后,国家逐渐完善了相关政策,出台了《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下⾯就由店铺的⼩编带您了解⼀下。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维护流转双⽅当事⼈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的⼀部规章制度。
农村⼟地承包经营权中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维护流转双⽅当事⼈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地的农业⽤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
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农业⾏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政区域内的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章流转当事⼈第六条承包⽅有权依法⾃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式。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依法流转其承包⼟地。
第七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条承包⽅⾃愿委托发包⽅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地的,应当由承包⽅出具⼟地流转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的书⾯委托,任何组织和个⼈⽆权以任何⽅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
第九条农村⼟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产经营的组织和个⼈。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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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制度范本如下:一、目的和原则1.1 目的:为了促进农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强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提高农民的土地经营效益,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潜力,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
1.2 原则:依法、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愿性和合法权益。
二、流转主体和对象2.1 流转主体:自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
2.2 流转对象:具备流转条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流转条件和程序3.1 流转条件:(1) 流转申请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条件;(2) 流转土地应当具备流转条件,如面积、土地条件等;(3) 流转双方应当达成协议,明确流转的内容、流转期限、流转标的等。
3.2 流转程序:(1) 农民出租土地:农民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需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签订流转协议;(2) 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租赁土地:农民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经乡镇政府审核批准后签订流转协议。
四、流转期限和费用4.1 流转期限:流转期限根据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30年。
4.2 流转费用: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易价格和相关政策规定支付流转费用。
五、流转监管和保障5.1 监管:乡镇政府负责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行监管,确保流转过程合法、公平、公正。
5.2 保障:政府部门应通过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机制,加强对流转方的培训和服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金融支持。
六、法律责任和争议解决6.1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土地流转政策和协议的行为,相关主体应承担法律责任。
6.2 争议解决:对于土地流转中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七、附则7.1 本制度范本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具体操作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调整。
7.2 乡镇政府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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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与流转制度
中国律师网 2009-07-28 11:09:05 师安宁
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包产到户”为标志的中国大陆地区第三次土地改革的产物。
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继续给予了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立足于中国国情的特殊用益物权,其设立和流转制度具有明显的中国特色。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初设立采取“合同”主义方式,继受设立取“登记对抗”主义的设立方式。
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生效时设立,这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初设立,即用益物权人直接从所有权人处获取一级用益物权的法律形式。
其原初设立抛弃了“登记”这种不动产物权固有的取得方式而采用“合同”为标志的意思表示主义,完全是为适应中国大陆地区农村的实际状况而作出的特殊立法安排。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受设立是指用益物权人通过流转方式从另一用益物权人处所获得的次级用益权。
其设立方式采取的是以合同为基础的登记对抗主义原则,即未经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获取二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方式主要有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但不包括抵押。
主要是由于各类流转方式在农业用途和受让主体方面均
受到严格的限制,从而不会发生大规模土地兼并的担忧。
但抵押则不同,如果抵押权的主体一旦突破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范围,则势必将使得农村地权间接地获得了自由流转的效力,这为现行法律和国家政策所不容。
新旧法律体系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冲突适用不同的解决规则。
最高法院此前出台的《土地承包纠纷解释》中所确立的确权制度首先是登记优先规则;其次是当均未登记时,则适用合同先生效者优先的规则;第三是当不能以前两种方式确定优先权人时,则合法先占者优先。
笔者认为,在物权法生效后不应再适用前述规则。
因为物权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初设立取得方式只有一个标准,即“合同生效”一种方式,并没有登记对抗制度,只在继受设立的二级用益物权中才规定了登记对抗规则。
《解释》的缺陷在于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层级不加区分地一律机械地适用登记优先规则,将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性产生危害。
因为这种确权制度不能排除恶意登记的可能。
试想,当某一农户用承包合同获取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并无登记的义务,但另一农户就同一宗土地与发包人签订了承包合同且进行了登记的,则按照《解释》的确权规则无疑后一农户的权利优先,前一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于受到登记优先规则剥夺。
这将使得所有通过合同方式但未登记而取得一级承包经营权的农户权利均处于不稳定状态中,故对一级和次级流转的性质不加区分而无条件地直接适用《解释》的确权规则显然将会与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发生严
重冲突。
须知,物权法对农户取得一级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方式之所以设定为合同方式而弃用登记主义,正是建立在对我国农村现实给予充分尊重的特殊的国情基础之上的立法抉择,我们不能机械地套用“登记”式物权原理而危及农村地权状态的稳定。
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获得的以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荒沙为流转对象的“五荒”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具有相对完整权能的用益物权。
其不仅可以互换、转包,而且可以采取转让、入股、抵押及其他方式进行自由流转,但在土地用途等方面仍要受到严格的限制。
诸如其可以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入股资本,但不能作为以房地产开发为目的的入股资本。
但应当认识到,这种可以相对充分流转的用益物权并不是我国现行农村地权制度的主流形态。
(本文首发于《人民法院报》“疑难点睛”栏目,“物权法重点问题解析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