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储存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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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剂储存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试剂的储存与管理,确保试剂质量及安全,并
提高工作效率。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试剂储存与管理的科室、试验室和仓库。
第二章试剂储存
第三条储存环境
1.试剂储存应保持空气干燥、温度稳定,避开阳光直射,不
得与有毒、易燃物质存放在一起。
2.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整齐,无杂物堆放,试剂应分类存放。
3.试剂储存区域应设有特地的标识,清楚标注试剂种类、有
效期等信息。
第四条分类储存
1.试剂依照性质和用途分门别类储存,禁止混用。
2.高危试剂、易燃易爆试剂、腐蚀性试剂等应单独储存,设
置特地的储存柜。
3.试剂应依据有效期进行分类储存,过期试剂应及时清理报
废。
第五条储存管理
1.试剂储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定期进行培训。
2.试剂储存区域应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3.试剂进出库应登记记录,包含试剂名称、规格、数量、有
效期等信息,并经过相应人员审核。
4.试剂容器应标注清楚,包含试剂名称、浓度、规格、生产
厂商等信息。
第六条防火安全
1.储存区域内不得乱堆乱放物品,试剂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2.储存区域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及保养。
3.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不得存放易燃物品,禁止吸烟。
第三章试剂使用与消耗
第七条负责人与授权
1.试剂使用前,需指定专人负责,并经上级主管审批授权。
2.使用试剂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试验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试剂领取与使用
1.试剂领取应填写领用单,包含试剂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并由领用人签字确认。
2.试剂使用前,应进行有效期检查,过期试剂严禁使用。
第九条试剂消耗与回收
1.使用完的试剂容器应进行分类回收,防止交叉污染。
2.残余试剂应定期清理,如有特殊要求,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库存管理
第十条周期盘点
1.试剂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
2.盘点时应核对试剂名称、规格、数量,并填制库存盘点表。
第十一条库存报警
1.建立试剂库存报警机制,依据不同试剂的消耗速度和储存
条件,设定不同的报警阈值。
2.库存报警时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防备库存断货。
第十二条废弃试剂处理
1.废弃试剂应依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处理,禁止直接倒入下
水道或垃圾桶。
2.废弃试剂应记录并报废,如有特殊要求,应按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
第十三条责任分工
1.医院内设试剂管理小组,明确成员职责,订立日常管理和
风险掌控措施。
2.试验室负责人应对试剂管理工作负总责,并对下属试验人
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监督与检查
1.医院内设试剂管理监督机构,定期对试剂储存与管理情况
进行检查。
2.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整改,并进行记录与通报。
第十五条违规处理
1.对试剂储存与管理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医院相关制度进行
处理,如有需要,可进行纪律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解释权
本制度由医院内设试剂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并进行必需的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施行
本制度经医院相关部门批准后施行,并定期进行评估与修订。
第十八条附加说明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生效,向全体员工公告,并进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和执行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