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十条禁令
信用社财务制度十不准
信用社财务制度十不准为了规范信用社的财务管理,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信用社的良好运营,特制订以下十项不准则,信用社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一、不得随意挪用资金。
信用社的资金必须用于合法经营活动,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或借用信用社的资金。
二、不得违规存取现金。
所有存取现金的操作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私自存取或挪用现金。
三、不得擅自调整账目。
所有账目调整必须经过审批,并填写完整的调整记录,不得私自调整账目以掩盖不正当行为。
四、不得接受或提供贿赂。
任何形式的贿赂行为都是严重违反信用社的信用原则,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接受或提供贿赂。
五、不得私自占有投资收益。
所有投资收益必须按照规定分配,任何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占有或转移投资收益。
六、不得违法违规投资。
信用社的投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投资,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七、不得违规发放贷款。
所有贷款发放必须按照信用评级标准和贷款流程进行,不得违规发放贷款。
八、不得隐瞒账目信息。
所有账目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地记录和披露,不得隐瞒或篡改账目信息。
九、不得私自变更财务制度。
任何对财务制度的变更必须经过上级批准和公告,不得私自变更或擅自修改财务制度。
十、不得瞒报财务信息。
信用社的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地报告,不得瞒报或虚假报告财务信息。
信用社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记以上十项不准则,严格遵守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维护信用社的良好形象,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信用社健康稳定发展。
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营造一个诚信、透明、规范的信用社财务管理环境。
感谢各位工作人员的配合与支持!祝信用社财务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
财务人员管理制度_严禁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对财务人员的行为进行严格规范,严禁以下行为:第二条严禁行为1. 严禁财务人员收受贿赂、索贿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2. 严禁财务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违规操作。
3. 严禁财务人员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敏感信息。
4. 严禁财务人员伪造、篡改、销毁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
5. 严禁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挪用、私分公司资金。
6. 严禁财务人员滥用职权,干预公司正常经营决策。
7. 严禁财务人员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偷税、逃税、骗税。
8. 严禁财务人员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擅自设立账户、私设资金。
9. 严禁财务人员不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10. 严禁财务人员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影响工作效率。
第三条管理措施1. 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 财务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4.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
5.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财务人员的考核,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6. 财务部门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财务部门应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秩序。
第四条处理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2. 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财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通报公司领导,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
第五条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维护公司利益。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财会人员不能触碰的十条红线
财会人员不能触碰的十条“红线”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经法纪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是财会人员职业操守的核心内容,也是做好财会工作的根本保证。
为规范财会人员的财务核算行为,降低执业风险,总结出企业财务核算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违法违规现象,提醒财会人员在执行会计职务过程中予以注意,确保公司法人财产安全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准备和完整。
具体如下:
1.故意偷税、漏税和骗取出口退税。
2.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3.违法代开发票或虚开发票。
4.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挪用公款或公款私存;私自将公款借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或私自以单位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5.虚列或隐瞒收入,包括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收入。
6.随意多转或少转成本(费用)及擅自变更成本(费用)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包括在关联企业之间转移成本(费用)。
7.故意多提、少提或不提固定资产折旧、坏账准备等费用,多摊、少摊、不摊无形资产等费用,调节财务成果。
8.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挤占、挪用、虚列各类财政专项资金。
9.随意核销产品损耗和财产损失,或人为控制产品损耗和财产损失的核销。
10.编制虚假会计报告和随意变更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故意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会计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与中介机构串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
财务制度十严禁
财务制度十严禁第一、私自挪用企业资金。
企业的资金属于全体股东的共同财产,任何员工都无权私自挪用企业资金,不论是用于投资、消费还是其他目的。
私自挪用企业资金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财务利益,也会导致企业财务风险的加剧,甚至可能引发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因此,严格禁止任何员工私自挪用企业资金。
第二、虚假报销。
企业的报销制度是规范员工报销行为的重要制度,员工在报销时必须遵守企业的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报销凭证。
虚假报销不仅会给企业造成财务损失,也会破坏企业的内部管理秩序,严重影响企业形象。
因此,严禁员工虚假报销,一经查实,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私自接受或提供回扣。
回扣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员工不得私自接受或提供回扣。
私自接受回扣会损害企业的利益,私自提供回扣会损害企业的声誉,违者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第四、乱用公款。
企业的公款必须用于正当目的,任何员工乱用公款都是不允许的。
乱用公款不仅会给企业造成财务损失,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员工一旦被查实乱用公款,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盗窃财务资料。
财务资料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任何员工都不得盗窃财务资料。
盗窃财务资料不仅是对企业财务安全的严重威胁,也会损害企业的财务信誉,员工一经发现盗窃财务资料,必须严肃处理。
第六、徇私舞弊。
在财务管理中,员工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违背职责擅自决定或者调整账务,更不能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徇私舞弊严重损害企业的利益,破坏企业的公平竞争环境,员工一旦徇私舞弊必须受到严厉惩罚。
第七、相关方交易。
企业在进行交易时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与相关方利益关联的交易。
员工不得利用其职权或者地位谋取私利,不得利用企业资源进行不正当的交易,一经查实,必须依法处理。
第八、违规违法操作。
企业的财务活动必须合法合规,任何员工不得进行违规或者违法操作。
违规违法操作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不仅给企业带来财务损失,也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员工一旦违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项财务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八项财务管理规定范文1.严禁挪用资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集体所有的资金挪作个人或者其他用途。
2.严禁非法侵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手段侵占、侵犯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财产。
3.严禁虚报冒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构和冒领公共财产或者被授权支配的财产。
4.严禁错报套取。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虚报和套取财务数据,欺骗政府和社会公众。
5.严禁违规投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虚假投资和非法投资活动。
6.严禁贪污受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职务便利或其他手段非法收受、索要、敛取钱财和其他物品。
7.严禁滥用财务权力。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滥用财务权力,侵害公共财产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8.严禁逃避税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逃避纳税义务,通过各种手段减少、隐瞒应纳税款项。
八项财务管理规定范文(二)1. 财务目标设定与规划:- 设定明确的财务目标,例如利润增长、资产增值等,并制定相应的财务规划。
- 通过合理的预算编制和控制,确保财务目标的实现。
2. 财务记录与报表:- 建立完善的财务记录系统,准确记录企业的资金流入流出、收入和支出等情况。
- 及时编制财务报表,提供给管理层和投资者,帮助他们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
3. 预算管理:- 制定合理的预算计划,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投资预算等,为企业的经营活动提供指导。
- 定期进行预算执行与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4. 成本控制:- 建立成本控制制度,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确保成本在合理范围内。
- 引入成本管理工具和方法,如成本效益分析等,提高成本管理的效果。
5. 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调度、资金监控等,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 合理运用资金管理工具,如现金流量表、资金预测、资金滚动预测等,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
6. 风险管理:- 识别并评估企业面临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十条纪律规定
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十条纪律规定为强化财务监督、财产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现就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作出如下十条纪律规定。
一、实行经费预算分级负责制度。
局直各单位依据上级下达的预算指标,先算后用,量入为出,采取“节约归单位,超支不补、自保平衡”的办法,确保单位正常运转,严禁超预算、超进度使用资金,杜绝弄虚作假、虚列支出的现象发生。
二、实行非工资性支出纪检监察员背书签字制度。
每个局直单位局派驻一名纪检监察员,各单位的非工资性支出,由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进行安排,并与纪检监察员及时沟通。
纪检监察员对单位的非工资性支出应做到事前知情、事中监督、事后认真审核背书签字,所有支出单据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经纪检监察员背书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视为无效票据,不能入帐报销。
三、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严格审核,民主管理原则。
各单位财务支出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禁乱开口子、随意表态。
非工资性支出,300元以下的由单位负责人与纪检监察员沟通后,安排财务人员办理;300—500元的由单位班子会议研究报分管领导审批后,安排财务人员办理,500元以上的由单位班子会议研究,报局主要领导或经局务会议研究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大型购置费、修缮费数额500元以上的在本单位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由单位申报计划,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经局务会议研究审批后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
四、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本着节俭的原则,在不突破单位公务费总额的前提下由各单位自行安排,确定专人负责。
局机关公务接待、取物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安排,指定专人负责,经办人员办理时须注明接待取物事由、时间、地点、种类、金额等相关内容。
实行对口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
县直单位之间、与乡镇站所之间、系统内部单位之间一般不得相互吃请接待。
确需接待的,必须事前请示局领导同意后办理。
上级领导来旬检查综合工作由局机关负责接待,检查林业项目工作,按照对口接待管理原则,由设有林业专项资金帐户的局直单位负责接待。
财务管理禁令
■财务管理禁令
●严禁违反财经纪律,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严禁IC卡虚拟充值和套取IC卡充值款,严禁公务卡套现及超额
加油,严禁利用银行卡、IC卡套取现金。
●严禁虚增客户,套取优惠价差;严禁与客户串通,套取现金。
●严禁私自收取客户款项或收款不缴,严禁将预收货款、押金冲抵
其他客户欠款以及将货款存入非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严禁擅自配合业务人员解冻超信用期或超额度赊销开单。
●严禁套取、坐支、截留、挪用、窃取、贪污货款;严禁利用点对
点竞争、小额配送价格等套取资金。
●严禁保险柜存放私人物品或代存代管现金及其他物品。
●严禁购买、使用非公司统一指定的收款收据。
●严禁伪造公司报表数据,或擅自改动公司报表,谋取私人利益。
●严禁虚开、代开、转借、转让发票,严禁倒卖发票、发票专用章
和发票防伪用品。
●严禁在资金支付、资产出租、各项检查、工程验收等活动中索贿、
受贿或收受任何形式的好处。
●严禁为逃避考核或未坚持财务原则人为调整会计信息导致会计信
息失真(含往来挂账)。
●严禁泄露企业财务信息,避免对企业形成负面影响或被社会媒体
曝光。
●严禁未经批准开展或配合他人办理保理、担保等无正常商业实质
的融资性业务。
●严禁违反内控规定未经审批或超权限审批擅自核销资产、股权及
三项债权等事项。
财务管理十条禁令
1、实行主管领导审批,严禁“一把手”直接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
3、严禁多头审批、多支笔审批;
4、严格费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实行按规定实报实销,严禁费用包干审批。
检查每次违反规定所有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并不给予核销,纳入借款。
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负担。
5、严格出差及其他费用和计划预算,按计划挂钩核算。
非计划费用不核销。
每次罚款200元。
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公司不予核销。
6、特殊费用申请必须提前做计划,否则不予核销。
每次罚款500元。
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
7、奖金和提成、客户保证金支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严禁作假。
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
出现损失的,由相关人全额赔偿。
8、严禁提供虚假票据,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
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承担。
9、收费票据统一,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其他非法票据。
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2000元及开除。
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承担。
10、财务费用审批要实行“双审双签”,严禁非责任人代签支付未经“双审双签”审批的票据款项。
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或开除。
出现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
八项规定财务管理
八项规定财务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八项规定,财务管理,希望对你有用!八项规定后涉及财务的八十项禁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财务制度十不准内容
财务制度十不准内容一、未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很多企业中,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规范和指导,导致财务工作无法有效开展。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限,规范各项财务活动,确保财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二、未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确保财务管理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导致财务风险无法有效控制。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各项财务活动,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未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会计核算制度不规范的情况,导致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受到影响。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未建立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导致企业财务预算无法有效实施。
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和执行流程,确保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未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资金管理制度不规范的情况,导致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企业应该建立规范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未建立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债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债务管理制度不够严格的情况,导致企业负债水平过高。
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风险。
七、未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导致资产管理混乱。
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资产的采购、使用和处置,保障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八、未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税务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但是在一些企业中,存在税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情况,导致企业税收风险增加。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十条
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控制,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4. 强化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第三条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审计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
第四条财务核算与监督1.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建立健全财务报表体系,按时报送各类财务报表。
3. 加强财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问题,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资金管理1.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
2.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管理。
3. 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预算管理1. 建立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等程序。
2. 强化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3. 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第七条成本费用管理1. 建立健全成本费用管理制度,明确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
2. 加强成本费用核算,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
3. 定期分析成本费用结构,优化成本费用控制。
第八条资产管理1.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完整、有效。
2. 严格执行无形资产管理规定,保护公司无形资产权益。
3.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九条财务报告与披露1. 按时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财务信息。
3. 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等沟通,提高公司透明度。
第十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财务制度十不准
财务制度十不准一、不得擅自改变财务报表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财务处理过程中,均不得擅自更改、隐瞒或篡改财务报表数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完成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二、不得私自占用公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单位的公款,一切支出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和审批,严禁将公款用于私人开支,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不得虚报账目在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中,不得虚报账目或夸大业绩,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杜绝虚假财务报告的出现。
四、不得违规设立资金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得违规设立资金账户,一切资金必须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将资金存放在个人账户或其他非法渠道。
五、不得私自买卖公司股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买卖公司股票,必须遵守相关证券法规,并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不得违规资金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资金挪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和程序使用资金,一切资金流入、流出必须经过明确的审批和记录。
七、不得贪污受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财务管理为借口进行贪污受贿行为,必须遵守廉洁从业的原则,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八、不得违规支付津贴奖金在财务管理过程中,不得违规支付各类津贴奖金,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合理发放,严禁私自套取或滥发资金。
九、不得随意调动资金财务资金的调动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和审批,不得随意调取、挪用或转移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用途进行操作。
十、不得违规做账在财务处理过程中,不得违规做账或违反财务会计规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财务处理和报表编制,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总结:以上所述便是《财务制度十不准》,这些规定旨在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稳健性。
各级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利益。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健康、透明、阳光的财务管理环境,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单位财务制度上墙十不准
单位财务制度上墙十不准第一条,不得擅自改变或篡改财务制度规定。
单位财务制度是经过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商定并颁布的规范,任何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不得私自修改或篡改。
第二条,不得私自使用单位财务款项。
单位财务款项必须按照制度规定用于指定的用途,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挪用或占有单位财务款项。
第三条,不得违规报销。
单位财务制度规定了各种费用的报销标准和程序,任何人员在报销过程中不得以虚假的方式获取报销款项。
第四条,不得接受或索取财务优惠。
在单位的财务往来中,任何人员不得接受或索取他人的财务优惠,以免影响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不得参与或参与财务欺诈。
任何人员在单位的财务管理中不得参与或参与财务欺诈活动,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第六条,不得泄露单位财务机密。
单位的财务信息属于机密信息,任何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泄露或透露单位财务机密。
第七条,不得违规开立或使用单位账户。
单位的财务账户必须按照规定开立和使用,任何人员不得违规开立或使用单位账户。
第八条,不得违规签订合同或协议。
在单位的财务往来中,任何人员不得违规签订合同或协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第九条,不得违规进行财务投资。
单位的财务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任何人员不得违规进行财务投资。
第十条,不得违规处理单位财务处置。
在单位的财务处置中,任何人员不得违规处理单位财务处置,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总之,单位的财务制度是维护单位财务管理秩序和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任何人员在执行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制度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以确保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对于不遵守制度规定的行为,单位必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财经工作纪律规定》
财经工作纪律规定(2013试行版)(一)“诚信十条”纪律第一条禁止弄虚作假,不得虚构业务事项、虚构采购(或业务)合同和虚构报销凭证(发票),第二条禁止套取单位资金,不得虚构、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第三条禁止单位及个人收取回扣设立“小金库”,不得损害单位利益;第四条禁止截留单位收入,采购如有现金回扣或采购返点一律进入公司账户管理,用公司利益置换物品一律由财务部登记管理,营业外收入一律进入公司账户管理,不得进行公司账外管理;第五条禁止“白条抵库”,禁止无报销凭证强行报销;第六条禁止使用单位套取的资金(或小金库资金)发放员工工资、奖金和福利;第七条禁止员工使用假发票报销;第八条禁止坐支现金第九条禁止将公司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储蓄(即公款私存)第十条禁止用公司银行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取现金。
(二)实行分工负责、岗位制约1.在涉及采购、财务、物品管理中要实行分工负责制和岗位分离,符合相互复核要求和相互制约要求,禁止单人负责和完成所有需要分工操作的程序;(一)账户管理与现金管理分管;(二)印鉴管理与凭证管理分管;(三)经办与复核(包含权限卡)管理分管;3.财务印章、重要空白凭证等要建立保管、使用、交接登记制度;4.权限卡(密码、网上银行权限卡、员工卡、个人名章、保险柜钥匙等)严格实行实名制使用,禁止将自己权限卡交由他人保管和使用;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门人员不得兼任采购、仓库保管岗位,不得单独办理采购业务。
(三)执行权限管理政策1.严格实行费用预算管理。
2购置固定资产须经董事会同意;3.不得超越预算购置自用固定资产;4.不得分拆采购固定资产标的,规避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四)严密、规范报销规定1.除规定的其他费用外,业务采购(大额采购等)费用报销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审批依据;(2)采购物品清单;(3)采购合同(不需要合同的除外);(4)物品验收入库单;(5)合法、有效的发票;(6)支付凭证(现金采购部分)。
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
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为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会计法》以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财经纪律“十五条”禁令。
一、严禁贪污、挪用公司资金公司资金必须按规定存取、管理、使用,严禁贪污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非法挪作他用。
二、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账外开设银行账户,严禁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
三、严禁隐瞒、坐支保费或其他收入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隐瞒经营收入或不通过公司账务直接支取公司收入。
四、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严禁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或以公司名义开设为他人使用的账户,严禁出租、出借公司账户为他人牟取利益。
五、严禁编制虚假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严禁捏造、篡改、编制虚假未达账项,虚增虚减银行存款。
六、严禁单人保管财务印鉴、单人操作资金汇划财务印鉴中的名章与财务专用章必须分人保管和使用,网银等资金管理系统使用的客户证书、密码等电子认证资料,视同财务印鉴进行保管和使用。
通过网银等资金管理系统汇划资金的操作必须分别设置制单、复核和授权权限,资金支付至少应由两人共同操作完成。
七、严禁违规串户使用资金严禁违规在收入户、支出户、固定费用户、变动费用户、投资金户及其他专户之间人为、恶意串户使用资金。
八、严禁违规进行资金运作、设置账外实体或私自对外担保各项资金运作必须符合公司规定,严禁以集资、贷款、借款、投资等形式违规进行资金运作,严禁以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擅自设置经济实体。
九、严禁违规购建、处置公司资产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购建固定资产、超标准购建/使用固定资产或违规处置各类资产,严禁账外购置固定资产或以假赔案、费用等形式套取资金购置固定资产。
十、严禁侵占公司资产为私人谋利严禁违规截留理赔收回资产自用、利用公司资产与他人进行合股、合资经营,或以各种名义侵占、私分公司资产;严禁公车私用,未经上级单位批准不得跨省使用公车。
十一、严禁擅自印制单证、扩大单证使用范围,严禁私自印制公司保险单、收据等监制票据,或向他人出借公司有效单证,用自制发票收费,擅自扩大公司单证的使用范围。
公司财务管理十项禁令、成本管理十项要求和物资管理五项规定及奖罚办法
公司财务管理十项禁令、成本管理十项要求和物资管理五项规定及奖罚办法为进一步提高xx公司的项目管理水平,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财务管理十项禁令、成本管理事项要求和物资管理五项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奖罚办法,本通知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第一章财务管理十项禁令1.严禁财务手续不全办理付款。
2.严禁挂支1万元以上备用金,且备用金应在1个月以内清理。
3.严禁以各种方式私设小金库。
4.严禁记录账外账。
5.严禁不及时缴纳各种税金。
6.严禁各种形式的公款私存,及各种公对私业务。
7.严禁对内对外借款。
8.严禁项目人员与本项目发生经济事项。
9.严禁无发票处理经济业务,严禁虚假发票及超过3000元以上招待费发票报销。
10.严禁报销购烟发票及单价超过500元以上酒水发票。
1第二章成本管理十项要求1.严格招标程序,杜绝个人私自确定中标单位;2.合同评审及签订手续齐全,严禁与私人签订合同,严禁先进场后签合同;3.三类方案及费用要求项目开工后14日内上报;4.施工图预算必须在图纸到后一个月内完成;5.施工图预算完成后一个月内必须形成项目有针对性的成本策划书;6.严禁超合同比例付款;7.必须坚决执行月验年结的结算制度,杜绝手续不齐、依据不充分的结算行为发生;8.“二次经营”资料(变更、签证、索赔)必须做到经济与技术相结合,先预算后及时签认;9.项目每月必须进行成本自核、每季度必须召开成本分析会,形成分析报告;10.竣工项目5个月内必须办理完项目竣工结算。
第三章物资管理五项规定1.物资采购必须执行采购权限制度,严禁规避招标及化整为零采购。
2.物资采购严禁先进场后签合同。
3.材料进场至少三方验收,发放手续齐全。
24.严格执行劳务合同供料范围及限额发料,提高成本管控意识。
5.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纪律,严禁吃拿卡要。
第四章责任划分1.责任人:项目经理、项目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成本经理/经营部长、物资部长和财务部长)为主要责任人。
八项规定财务管理
八项规定财务管理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下面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八项规定,财务管理,希望对你有用!八项规定后涉及财务的八十项禁一、经费管理1.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2.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4.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纳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核算,严禁违规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5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6.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
7.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8.政府采购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9.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
二、公务接待10.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11.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12.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1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14.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不得跨地区迎送,不得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得安排群众迎送,不得铺设迎宾地毯。
15.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16.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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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十条禁令
来源:价值中国作者:孙文辉
1、实行主管领导审批,严禁“一把手”直接审批;
2、坚持一支笔审批;
3、严禁多头审批、多支笔审批;
4、严格费用申请和审批制度,实行按规定实报实销,严禁费用包干审批。
检查每次违反规定所有责任人罚款500-2000元。
并不给予核销,纳入借款。
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负担。
5、严格出差及其他费用和计划预算,按计划挂钩核算。
非计划费用不核销。
每次罚款200元。
违反制度和规定的,公司不予核销。
6、特殊费用申请必须提前做计划,否则不予核销。
每次罚款500元。
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全部承担。
7、奖金和提成、客户保证金支付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严禁作假。
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
出现损失的,由相关人全额赔偿。
8、严禁提供虚假票据,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5000元及开除。
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承担。
9、收费票据统一,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其他非法票据。
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2000元及开除。
造成损失的,由相关人员承担。
10、财务费用审批要实行“双审双签”,严禁非责任人代签支付未经“双审双签”审批的票据款项。
一经发现,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或开除。
出现损失的,由相关负责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