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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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1一般规定与灌区有关联的水库、水闸、泵站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按本标准第2、3、6、7章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大中型灌区。

1.2定员级别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8.2.1的规定确定。

②设计灌溉面积小于5万亩的灌区,其定岗定员可参照本章定员级别3级执行,各岗位定员适当减少。

1.3岗位类别及名称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8.3.1。

1.4岗位定员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8.4.1的规定确定。

1.5岗位定员说明(1)由于5万亩以下的中型灌区大多数没有相应管理机构,本标准的灌区定员级别参照《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对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及大型灌区分级。

(2)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

应落实专人负责,但可兼岗。

(3)将06标准的工程管理类中的统计岗位取消,岗位职责并入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及工程规划计划管理岗位中。

将科技管理负责岗位、灌溉试验管理岗位、节水灌溉技术管理岗位等3个岗位合并为技术推广岗位。

(4)为适应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新增维修养护岗位,负责灌区建筑物日常巡查和维护。

1.6岗位职责1.6.1单位负责类(1)单位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②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保障工程和灌溉排水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③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④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⑤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灌区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 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概论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概论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修改稿)2002年10月29日4、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4.1 一般规定4.1.1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灌区。

4.1.2 灌区管理单位应设置的岗位见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

4.1.3 灌区内有关水库、设计流量100m3以上水闸、堤防、泵站工程的岗位及定员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岗位类别序号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单位负责类1 单位负责岗位G1 2 技术总负责岗位G23 资产总负责岗位G3行政管理类4 行政事务负责岗位G4 5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G5 6 文秘岗位G6 7 档案管理岗位G7 8 人事劳动教育负责岗位G8 9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G9技术管理类10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G1011 工程规划计划管理岗位G1112 工程安全及防汛管理岗位G12 一三工程技术管理岗位G一三14 水土资源及环境管理岗位G14 一五综合统计岗位G一五16 供排水管理负责岗位G1617 供排水管理岗位G17 一八供水计量管理岗位G一八19 供水水质管理岗位G19技术管理类20 科技及信息管理负责岗位G2021 灌溉试验管理岗位G2122 节水灌溉技术管理岗位G2223 通讯及信息系统管理岗位G23资产管理类24 资产管理负责岗位G2425 会计岗位G2526 出纳岗位G2627 物资及器材管理岗位G2728 供水成本及水价管理岗位G28水政监察类29 水政监察负责岗位G2930 水政监察岗位G30运行类31 运行负责岗位S1 32 灌排渠道及建筑物运行岗位S2 33 供水调配岗位S3 34 水费计收岗位S4 35 机电设备运行岗位S5 36 通讯及信息系统运行岗位S6观测类37 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安全监测岗位S7 38 测水量水岗位S8 39 水质及泥沙监测岗位S9 40 地下水观测岗位S10养护修理类41 养护修理负责岗位S11 42 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养护维修岗位S12 43 机电设备维护与检修岗位S一三44 通讯及信息系统维护与检修岗位S144.2单位负责类4.2.1单位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完整word版)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完整word版)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 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2004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

2004年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 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和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和定员标准

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1 一般规定与泵站有关联的水库、水闸和灌区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水库、水闸中的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和灌区中的渠道管理类岗位按本标准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灌溉、排水、引水等功能并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 的泵站;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 的泵站;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1.2 定员级别(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7.2.1 的规定确定表7.2.1 大中型泵站工程定员级别②当泵站装机容量和装机流量不在同一级别范围时,按其中较高者确定定员级别。

③统一管理多座或多级泵站的工程管理单位的定员级别划分按总装机容量核定。

1.3 岗位类别及名称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7.3.1。

1.4 岗位定员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7.4.1 的规定确定。

1.5 岗位定员说明(1)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

应落实专人负责,但可兼岗。

(2)根据实际情况,取消2006 标准中工程管理类的水土资源管理岗位和计划与统计岗位,将以上2 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并入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

(3)为适应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新增检修维护类岗位,负责泵站日常检修和维护。

(4)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定员按表7.5.1 确定。

注:表中为机组台数,大于均按计算。

5)泵站运行过程中,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应由两人执行1.6 岗位职责1.6.1 单位负责类(1)单位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②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程安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③组织制定、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泵站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④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1.1.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定员级别按表1.1.1的规定确定。

表1.1.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定员级别注:统一管理多座或多级泵站的工程管理单位的定员级别划分按总装机容量核定。

1.1.2 泵站大中型机组规模划分按表1.1.2的条件确定表1.1.2 泵站大中型机组规模条件注:当水泵机组的叶轮(进口)直径和单机容量与规定的条件不一致时,取高值确定机组类型。

1.2 岗位定员1.2.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总和按下式计算:Z =G +S +F(1.2.1)式中 Z —— 岗位定员总和 (人);G ——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及水政监察类岗位定员数之和 (人);S —— 运行、观测类岗位定员数之和; F —— 辅助类定员 (人)。

1.2.2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及水政监察类岗位定员数之和(G )按下式计算:∑==201i i G G (1.2.2)式中 G i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及水政监察类各岗位定员,按表1.2.2的规定确定。

表1.2.2 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及水政监察类岗位定员 (人)注:①总装机容量超过10万kw的泵站工程管理单位,每增加10万kw,技术管理类定员可在上限基础上增加1~3人。

②总装机容量小于1000kw,机组条件达到大、中型的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和水政监察类按5级泵站定员。

1.2.3 3、4、5级泵站工程管理单位的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类岗位按类定员,其中4、5级泵站的水政监察类业务由经授权的其他类人员兼管。

1.2.4 运行、观测类岗位定员数之和(S)按下式计算:∑==121i i S S(1.2.4)式中 S i ——运行、观测类各岗位定员。

1.2.5 多座或多级泵站工程管理单位,运行类定员按独立站的级别分别计算后累加,并按一日三班制定员;其中年均运行时间超过2500小时的泵站,按一日四班制定员。

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定员管理策略
岗位设置:根据 泵站工作性质和 任务,设置不同 岗位
定员标准:根据 岗位需求,制定 合理的定员标准
培训与考核:定 期对员工进行培 训和考核,提高 工作效率
激励机制:建立 合理的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工作 积极性
岗位与定员管理制度建设
定员标准制定:根据岗位与定员优化方向
岗位设置:根据工作流程和任务需求,合理设置岗位
定员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合理的定员标准
优化方向: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培训与考核: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优化考核机制,提高 工作效率
PART 5
泵站岗位与定员管理
岗位管理策略
明确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范围 制定岗位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岗位标准和技能要求 培训与考核: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技能水平 岗位调整与优化: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适时调整和优化岗位设置
制定定员 标准:根 据泵站的 运营需求 和岗位说 明书,制 定每个岗 位的定员 标准。
岗位培训: 对员工进 行岗位培 训,确保 他们能够 胜任自己 的工作。
岗位调整: 根据泵站 的运营需 求和员工 的表现, 对岗位进 行调整。
PART 3
定员标准
定员依据
设备数量:根据设备数量和 操作难度确定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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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站岗位设置及定 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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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与定员 泵站岗位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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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员管理
PART 1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嘿,朋友们!咱今天来聊聊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标准这事儿。

您想啊,一个大中型泵站就好比是一个巨大的心脏,给一大片区域输送着“生命之液”。

那要让这颗“心脏”稳稳当当、健健康康地跳动,可不得有一套合理的人员配置标准嘛!先说运行值班人员。

这就好比是心脏的“警卫员”,时刻盯着泵站的运行状况。

他们得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稍有风吹草动就能迅速反应。

要是人员少了,能照顾得过来吗?那不得手忙脚乱!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多一双眼睛就多一份保障。

再看设备维护人员。

泵站里的那些设备,可都是宝贝疙瘩,得精心呵护。

他们就像是“医生”,定期给设备做“体检”,有点小毛病赶紧治,别等病入膏肓了才着急。

要是维护人员不够,设备出了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那不就跟人生病了找不到医生一样糟糕嘛!还有技术管理人员。

他们可是泵站的“大脑”,得制定各种方案、规划,让泵站运行得更高效、更科学。

要是没有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就像一艘大船没有经验丰富的船长,能不迷失方向吗?您瞧瞧,这岗位定员标准多重要啊!少了谁都不行。

就像一个乐队,缺了鼓手,节奏能不乱套?缺了主唱,还能唱出动听的歌?对于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来说,不能随便拍拍脑袋就定人数。

得根据泵站的规模、设备的复杂程度、工作的任务量等等因素,综合考虑,精打细算。

多了浪费人力,少了又干不好活儿。

总之,合理的岗位定员标准就像是给大中型泵站量身定制的一套合身的衣服,不大不小,穿着舒服,干活儿也得劲。

只有这样,咱们的泵站才能稳稳当当运行,为咱们的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保障!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1一月二月三月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合计合计合计四月五月六月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利润合计合计合计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1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1一般规定与灌区有关联的水库、水闸、泵站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按本标准第2、3、6、7章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大中型灌区。

1.2定员级别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8.2.1的规定确定。

②设计灌溉面积小于5万亩的灌区,其定岗定员可参照本章定员级别3级执行,各岗位定员适当减少。

1.3岗位类别及名称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8.3.1。

1.4岗位定员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8.4.1的规定确定。

1.5岗位定员说明(1)由于5万亩以下的中型灌区大多数没有相应管理机构,本标准的灌区定员级别参照《浙江省大中型灌区运行管理规程》的规定,对设计灌溉面积5万亩及以上的重点中型灌区及大型灌区分级。

(2)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

应落实专人负责,但可兼岗。

(3)将06标准的工程管理类中的统计岗位取消,岗位职责并入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及工程规划计划管理岗位中。

将科技管理负责岗位、灌溉试验管理岗位、节水灌溉技术管理岗位等3个岗位合并为技术推广岗位。

(4)为适应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新增维修养护岗位,负责灌区建筑物日常巡查和维护。

1.6岗位职责1.6.1单位负责类(1)单位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②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保障工程和灌溉排水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③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④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⑤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和灌区基本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团队(3篇)

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团队(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泵站工程在防洪排涝、供水供气、水资源调配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团队作为泵站工程建设的中坚力量,承担着至关重要的责任。

本文将从团队组建、施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对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团队进行探讨。

一、团队组建1. 人员配置大型泵站工程施工团队应由以下人员组成:(1)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整体规划、组织协调、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等工作。

(2)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的编制与审核,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3)施工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施工组织、材料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

(4)质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质量检查、验收、整改等工作。

(5)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处理等。

(6)材料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工作。

(7)试验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试验工作,包括原材料试验、施工过程试验、竣工验收试验等。

(8)测量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测量工作,包括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竣工测量等。

2. 人员素质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熟悉泵站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施工工艺等。

(2)技术负责人: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泵站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3)施工员:具备一定的施工经验,熟悉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工艺、设备操作等。

(4)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二、施工管理1.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泵站工程的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计划、质量控制措施、安全管理措施等。

2. 施工进度控制(1)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协调与沟通,确保施工进度不受影响。

(3)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延误工期。

3. 质量控制(1)严格执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 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送审稿)二O O二年十二月4、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4.1 一般规定4.1.1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灌区。

4.1.2 灌区管理单位应设置的岗位见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

4.1.3 灌区内有关水库、设计流量100m3/s以上水闸、堤防、泵站工程的岗位及定员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岗位类别序号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单位负责类1 单位负责岗位G12 技术总负责岗位G23 资产总负责岗位G3行政管理类4 行政事务负责岗位G45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G56 文秘岗位G67 档案管理岗位G78 人事劳动教育负责岗位G89 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G910 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G1011 工程规划计划管理岗位G1112 工程安全及防汛管理岗位G1213 工程技术管理岗位G1314 水土资源及环境管理岗位G141技术管理类15 综合统计岗位G1516 供排水管理负责岗位G1617 供排水管理岗位G1718 供水计量管理岗位G1819 供水水质管理岗位G19技术管理类20 科技及信息管理负责岗位G2021 灌溉试验管理岗位G2122 节水灌溉技术管理岗位G2223 通讯及信息系统管理岗位G23资产管理类24 资产管理负责岗位G2425 会计岗位G2526 出纳岗位G2627 物资及器材管理岗位G2728 供水成本及水价管理岗位G28水政监察类29 水政监察负责岗位G2930 水政监察岗位G30运行类31 运行负责岗位S132 灌排渠道及建筑物运行岗位S233 供水调配岗位S334 水费计收岗位S435 机电设备运行岗位S536 通讯及信息系统运行岗位S6观测类37 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安全监测岗位S738 测水量水岗位S839 水质及泥沙监测岗位S940 地下水观测岗位S1041 养护修理负责岗位S112养护修理类42 渠道和渠系建筑物养护维修岗位S1243 机电设备维护与检修岗位S1344 通讯及信息系统维护与检修岗位S144.2单位负责类4.2.1单位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 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修改稿)2002年10月29日4、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灌区。

灌区管理单位应设置的岗位见表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

灌区内有关水库、设计流量100m3/s以上水闸、堤防、泵站工程的岗位及定员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表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单位负责类单位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2)全面负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和供水生产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组织制订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5)协调处理各方面工作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1)水利类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专业技术标准和灌区基本情况。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技术总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

(2)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和供水生产运行状况。

(3)组织制订、审查、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4)组织审查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审查灌区工程更新改造、岁修养护计划;审定工程、设备操作运行规程;组织重要工程检查、安全鉴定、技术咨询和项目验收;审查事故抢险技术方案。

(5)组织水利科技开发研究和成果推广。

指导职工技术培训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推荐意见。

2、任职条件(1)水利或土木工程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2020年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2020年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送审稿)二O O二年十二月4、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4.1 一般规定4.1.1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灌区。

4.1.2 灌区管理单位应设置的岗位见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

4.1.3 灌区内有关水库、设计流量100m3/s以上水闸、堤防、泵站工程的岗位及定员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4.2单位负责类4.2.1单位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2)全面负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和供水生产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组织制订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5)协调处理各方面工作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1)水利类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专业技术标准和灌区基本情况。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4.2.2 技术总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

(2)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和供水生产运行状况。

(3)组织制订、审查、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4)组织审查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审查灌区工程更新改造、岁修养护计划;审定工程、设备操作运行规程;组织重要工程检查、安全鉴定、技术咨询和项目验收;审查事故抢险技术方案。

(5)组织水利科技开发研究和成果推广。

指导职工技术培训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推荐意见。

2、任职条件(1)水利或土木工程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岗位职责)2020年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概论

(岗位职责)2020年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概论

灌区、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修改稿)2002年10月29日4、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4.1 一般规定4.1.1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灌区。

4.1.2 灌区管理单位应设置的岗位见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

4.1.3 灌区内有关水库、设计流量100m3/s以上水闸、堤防、泵站工程的岗位及定员按照相应标准执行。

表4.1.1灌区管理单位岗位设置表14.2单位负责类4.2.1单位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2)全面负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和供水生产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3)组织制订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2(5)协调处理各方面工作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2、任职条件(1)水利类或相关专业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

(2)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低一级职务3年以上,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3)掌握《水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与实际工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专业技术标准和灌区基本情况。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4.2.2技术总负责岗位,其主要职责和任职条件如下:1、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科技政策、技术标准。

(2)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和供水生产运行状况。

(3)组织制订、审查、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4)组织审查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及水资源配置方案;审查灌区工程更新改造、岁修养护计划;审定工程、设备操作运行规程;组织重要工程检查、安全鉴定、技术咨询和项目验收;审查事故抢险技术方案。

(5)组织水利科技开发研究和成果推广。

指导职工技术培训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推荐意见。

2、任职条件(1)水利或土木工程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

附件1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OO四年五月目录1 总则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3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4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5 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6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7 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8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9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0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1 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2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设置13 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单位岗位定员1 总则1.0.1 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特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将养护修理人员分离后的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从事公益性工程管理、运行、观测等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

涝区管理单位和无堤防工程的河道管理单位,其岗位设置和定员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 为合理设置岗位和岗位定员,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管理的实际,将水库、大中型水闸、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及1~4级河道堤防工程分别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

1.0.4 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工作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

1.0.5 本标准将大中型水库、水闸、灌区、泵站和1~4级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运行、观测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

将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单位的岗位划分为单位负责、技术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运行维护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

1.0.6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可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水政监察职责。

1.0.7 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确定。

1.0.8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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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1 一般规定与泵站有关联的水库、水闸和灌区等工程的定岗定员,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应统一设置,水库、水闸中的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岗位和灌区中的渠道管理类岗位按本标准相应岗位类别分别设置。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承担灌溉、排水、弓冰等功能并由水利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泵站:单站装机流量大于等于10m3s的泵站;单站装机功率大于等于1000kW的泵站;小型泵站可参照执行。

1.2定员级别(1)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定员级别按表7.2.1的规定确定表7.2.1 大中型泵站工程定员级别②当泵站装机容量和装机流量不在同一级别范围时,按其中较高者确定定员级别。

③统一管理多座或多级泵站的工程管理单位的定员级别划分按总装机容量核定。

1.3岗位类别及名称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731。

1.4岗位定员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741的规定确定。

1.5岗位定员说明(1)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

应落实专人负责,但可兼岗。

(2)根据实际情况,取消2006标准中工程管理类的水土资源管理岗位和计划与统计岗位,将以上2个岗位的岗位职责并入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

(3)为适应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新增检修维护类岗位,负责泵站日常检修和维护。

(4)主机组及辅助设备运行岗位定员按表7.5.1确定。

注:表中为机组台数,大于均按计算。

(5)泵站运行过程中,使用操作票的操作应由两人执行1.6岗位职责1.6.1单位负责类(1)单位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

②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工程安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③组织制定、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泵站技术经济指标考核,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④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⑤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①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和《泵站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掌握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与泵站工程有关的机械、电气、水工等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

(2)技术总负责岗位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运行状况,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

③组织制定、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

④组织制定工程调度运行方案、技术改造方案及养护修理计划;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指导防洪抢险技术工作。

⑤组织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技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职工技术培训、考核及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⑥组织并参与工程设施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有关技术报告。

2)任职条件①水利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③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掌握泵站工程及水资源、农田水利专业等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的动态;④具有较强组织协调、技术决策及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6.2 行政管理类(1)行政事务负责与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等工作。

③组织制定、实施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④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组织、教育、安全生产、社会保险及离退休人员管理等。

⑤承办行政、公共事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

⑥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公共事务、行政、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管理等专业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人事劳动教育管理岗位①遵守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负责并承办人事、劳动、教育、安全生产、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管理的工作。

③承办职工岗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申报评聘等工作。

④承办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管理基本知识;能处理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等有关业务问题;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

1.6.3 财务与资产管理类(1)财务与资产管理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②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

③负责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④组织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年度决算报告;⑤负责有关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工作。

2)任职条件①取得经济师或会计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财会、金融、工商、税务和投资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泵站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了解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物资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②编制防汛抗旱和机械、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及油料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③承担防汛抗旱和机械、电气设备、备品备件及油料的采购与管理④承办登记有关物资进、出帐目,编制物资报表。

2)任职条件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物资市场、税务、价格等动向和基本知识;了解泵站工程基本知识及各类物资的性能、质量标准;熟悉物资分类管理(护)的有关规定。

(3)会计与水费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②承担会计业务工作,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③参与制定会计核算和相关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进行。

④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编制会计报表。

⑤承担提水成本核算与水费计收管理工作。

⑥承担会计档案保管及归档工作。

2)任职条件①取得助理会计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和有关规费方面的基本知识;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出纳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财务制度》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会计制度》。

②根据审核签章的记帐凭证,办理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业务。

③及时登记现金、银行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④管理支票、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

⑤参与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和年度预算与决算报告。

2)任职条件①取得会计员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了解财务、会计、金融、工商、税务、物价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的基本情况;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细致。

1.6.4 档案管理类(1)档案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文秘、档案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②承担公文起草、文件运转等文秘工作;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③承担收集信息、宣传报道,协助办理有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具体工作。

2)任职条件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了解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掌握文秘、档案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6.5 安全生产类(1)安全生产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工程的生产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

③承办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④参与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

⑤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及监督整改工作。

2)任职条件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分析、处理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

1.6.6工程管理类1.6.6.1技术管理类(1)工程技术管理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掌握泵站安全运行状况,及时处理主要技术问题。

③组织编制并落实泵站工程发展规划、年度控制运用计划、经济运行方案、防汛抗旱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④负责工程养护修理质量监管并参与有关验收工作。

⑤负责工程续建配套、节能、节水等技术改造立项申报的相关工作。

⑥开展有关工程管理的科技开发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⑦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任职条件①取得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泵站工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熟悉工程技术标准;了解泵站现代化管理的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灌溉排水调度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参与制定灌溉排水运行方案,准确掌握水雨情及泵站运行信息,科学进行灌溉排水调度。

③承担泵站运行、水雨情报表编制及泵站运行、水情调度资料整理。

2)任职条件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泵站管理、水情调度等方面的相关技术标准;了解灌溉排水技术、水文、气象、水情调度和运用方面的基本知识;能处理灌溉排水调度运用中的常见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机械设备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工程机械设备方面的管理,参与编制、实施泵站经济运行方案。

③承担主机组及辅助设备的检查、监测、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并负责资料整理和归档。

④负责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并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分析报告。

⑤参与泵站节能技术改造实施中有关技术管理。

2)任职条件①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掌握机械方面的基本知识;熟悉机械设备的性能、安装、调试技术;熟悉运行操作程序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具有分析、处理机械设备常见故障的能力。

(4)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管理。

③承担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的检查、监测、运行、养护等技术工作,并负责资料整理和归档。

④承担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并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分析报告。

⑤参与电气设备及自动化系统、通信设施系统的技术改造实施中的技术管理。

2)任职条件①取得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②熟悉电气、通信、网络、信息技术、自动控制等基本知识,了解工程管理、运行等方面的有关知识;了解国内外信息及自动控制技术的发展动态;具有分析处理常见技术问题的能力。

(5)水工建筑物管理岗位1)主要职责①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②负责泵站水工建筑物的管理。

③承担水工建筑物检查观测、运行的技术工作。

④参与工程续建配套、节能、节水等技术改造实施中有关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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