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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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引、认定、评价和对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情况进行考查,更好地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提高文明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由基础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学分是指学生必须通过参加德育类、“跑步声”“读书声”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与就业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专业能力拓展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第四条学生文明素质养成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寓管理、课堂纪律、校园公共文明等方面加强自我修养与践行道德规范所取得的学分。

第五条凡我校2020级及以后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外,还应该至少累计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7.5学分、文明素质养成学分6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职责与程序第六条为充分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实施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组织或管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一)二级学院1.负责本学院(含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学生在文明素质养成行为方面的违纪违规事实,并报送学生发展部。

3.做好本学院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解释和指导工作。

(二)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行政党群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等。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南昌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

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昌大校发[2006]95号《南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为使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面向对象为在校全日制非成人教育本、专科学生(自2006级学生起)。

第三条全校非医学类专业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个第二课堂学分,医学类专业及专科类学生只进行素质拓展认证。

第四条认证管理工作由校团委统筹安排,采取“班——院(系)——校”三级认证。

第五条本细则实施以“南昌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网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为依托平台。

校、院(系)认证工作均在系统中完成操作,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自己所申报素质拓展活动认证及所获第二课堂学分情况。

第六条认证范围包括“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文体竞赛、社会实践、课外培训、行业证书”等六类院级以上(含院级)素质拓展活动。

第七条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将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证情况报教务处,但不能冲抵第一课堂学分。

第八条学生毕业时,由学校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颁发“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

第二章学分配置第九条学生参加的各类素质拓展活动所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分值,均由系统根据录入条件自动评分,学分可累计。

第十条活动项目评分参照以下标准。

(二)科技活动(三)文体竞赛(四)社会实践(五)课外培训(六)行业证书第三章审核认证第十一条素质拓展活动与第二课堂学分的审核认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学生申报。

由学生本人登陆校团委“团学时空”网站下载并填写《第二课堂活动申报表》,将填好的申报表电子版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材料交至本班班主任。

(2)班级审核。

各班班主任对学生申报的素质拓展活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相关证书原件交还学生本人,并将《第二课堂活动申报汇总表》及相关材料交至院(系)团委。

第二课堂课时计算细则

第二课堂课时计算细则

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草案第四版)第一章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1. 基本课时:1课时在考核学期内,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无重大过失,思想认识正确,拥护党的领导,具备基本的道德素质方能获得此课时。

2. 参加各种思想政治类教育活动:1课时/次具体包括:例行党支部会议、党校学习等除外的各类党组织党团活动、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党章及马列学习小组、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三个代表研究学习会、思想政治类报告、专题讲座等。

3. 参加团校金融学院分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1课时获得“优秀学员”称号:追加0.5课时4. 班级团组织观摩活动:1课时/次5. 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获得校级表彰的,计5课时;获得市级表彰的,计7课时;获得省级表彰的,计10课时;获得国家级表彰的,计15课时。

第二章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1. 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2.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比赛(1)“挑战杯”科研大赛、数学建模比赛、“花旗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本科生科研立项、金融学院理财月系列活动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比赛:时认定降级处理。

如设有特等奖的奖项,等级课时计算比照国家级和省级按5课时递减,校级按3课时递减,院级按2课时递减。

(2)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立项成功,校级记4课时;国家级记8课时3. 参加讲座(1)经学院要求并统一组织参加的各类报告、讲座、会议、仪式,记2课时/次(2)自行参加经校团委和学工部组织的各类讲座,0.5课时/次,此类讲座以经过团委认定后的讲座信息卡为依据。

第三章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1.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2. 参加青年志愿者协会志愿活动:1课时/项,青协成员须完成3项活动后,按此标准认定课时。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6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高素质卓越人才,特制订《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分修读规定及要求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完成第一课堂及第二课堂必修项目所规定的学分外,还需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项目所规定的总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要求和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相应学分。

第四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共计12学分,其中学术讲座和形势与政策1至少各必修1学分。

1 形势与政策(2学分)包括课堂教学(1学分)和课外学习(1学分)。

此处必修的1学分为形势与政策课课外学习学分。

第五条学生需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12个学分。

其中,第一、第二学年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所选学分均不能超过6学分。

第三章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主要内容第六条学生可通过以下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活动获得学分:1.社会实践类;2.团学联与社团活动类; 3.学术报告与讲座类;4.学科与文体竞赛类;5.创新创业类;6.国(境)外访学游学类。

一、社会实践类社会实践类学分适用于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各类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实习(非毕业实习)等活动。

每学年每生社会实践类学分认定上限为3学分。

每学年学生参与实习累计5个工作日或参与社会调查、企业参访、志愿者服务累计5次(活动总时数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2,获取1学分。

每学年,每生参加同一或多项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数可以累计。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获得表彰可取得相应的加分学分。

具体分值见表1。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大学生
第二课堂学分考评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累计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

其中包括:
一、科研创新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六门已过公选课(其中每门公选课学分至少应为2分)
2、双专业选修已过
3、双学位选修已过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成绩截图证明并打印
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2分)
取得办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计算机、驾照、四六级、普通话等级、救护员、四大员、二级建造师等。

其中一个证书可获得一个学分,可累加。

(非学校报名获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观看者可获得0.25分
2、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参与者可获得0.5分
3、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组织者可获得1分
4、担任院,分院各类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0.5个学分
5、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教学信息员、心理保健员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1个学分
6、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类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干部可获得1.5个学分
7、院各类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于主席)可获得2个学分
(说明:以上获得学分分别以最高分为最终获得学分,不得累加)填写说明:提供活动具体名称,具体时间以及担任角色。

第二课堂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

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

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1、基本学分要求(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二课全称第二课堂学分,是学生在满足一定要求后所获得的

二课全称第二课堂学分,是学生在满足一定要求后所获得的

二课全称第二课堂学分,是学生在满足一定要求后所获得的学分。

根据浙江大学相关文件规定,浙江大学本科生在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外,必须修读第二课堂活动并获得4 个学分方能毕业,是能否毕业的必要条件之一。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累计第二课堂活动分数达到3 分及以上,视为获得第二课堂的全部4 个学分。

二课学分认定:1.基础项目和立项项目基础项目是一些固定的认证项目,由于活动的举办具有周期性,学校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已经将这些项目立好并显示在大学生素质拓展网上,无需其他单位再组织立项。

学生参加过基础项目对应的活动后,只需直接在素拓网()上申报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经过三级审核认证通过后即可获得相应的第二课堂积分。

立项项目是学校各机构或组织要求新增的认证项目。

立项需通过申报、审批、验收等程序。

通过审核,成功立项的项目会及时在大学生素质拓展网上进行公布。

与基础项目不同的是,学生参与立项项目后,无需个人到素拓网申报。

项目主办单位在申请立项时会统一为参与者申报,待项目通过审核后,自动为参与者赋予相应的第二课堂积分,最大程度地简化了第二课堂的审核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2.申报流程(1)基础项目申报流程A.申报人进入素拓网,登录后进入项目总库后查找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申请”申报项目,详细填写申报信息,并将书面资信材料交给团支书;B. 团支书登录管理账号后根据材料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项目材料交送到学院团委办公室;C.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根据拿到的材料,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完成院级审核;D.校级相关人员进行审核;(2)注意事项:A.社会实践在“通识教育实践——公益服务”一栏中申请;B.申报内容填写时,尽量将信息填写明确完整,如竞赛类注明竞赛名称与获奖等级;C.Srtp、sqtp项目也需个人独立申报;D.书面证明材料若为证书类,则提供复印件;若在学校相关网站有公示,则可向审核人员提供网站链接(本科生创新网上的竞赛类名单、学院公示名单可除外);若为社会实践类,则可提供盖章证明复印件即可,无需将所有材料上交;E.有特殊情况,可通过团支书联系学院团委相关负责人,尽快处理。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什么是第二课堂活动第二课堂活动是指本科生除了正常的课程学习外参加的、具有一定学术、文化或创新特色的活动,并由学校认可和管理的活动。

这些活动能够让学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综合素质,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加社交经验。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第二课堂活动由三个模块组成,分别是文化艺术模块、创新创业模块和社会实践模块。

学生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模块进行学习,并赚取相应的学分。

下面分别介绍各个模块的要求:文化艺术模块文化艺术模块是指学生参加与文化艺术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比赛:诗歌朗诵、歌唱、演讲、舞蹈等活动;•参观展览:艺术馆、博物馆、历史文化遗址等;•学术讲座:艺术、哲学、历史、文学等方面的讲座或研讨会;•给社会带来艺术:组织音乐会、文艺晚会、戏剧表演、电影展播等。

学生需要在文化艺术模块中累计完成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获得至少2个学分的认定。

创新创业模块创新创业模块是指学生参加与创新和创业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创业比赛:创业计划、商业模式、产品设计等比赛;•创新实践:科研、实验、创新设计等课外实践活动;•创业经历:参观创业园、与企业家交流、志愿参与及工作实践等。

学生需要在创新创业模块中累计完成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获得至少2个学分的认定。

社会实践模块社会实践模块是指学生参加与社会和公益相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参与志愿者活动、社区动员、综合性实践等;•实践活动:社会调查、社区调查和社会调研;•领袖能力培养:组织志愿者工作、协调社团活动,具有较高的组织策划和协调能力。

学生需要在社会实践模块中累计完成总时长不少于30小时,获得至少2个学分的认定。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要求学校的标准是共9个学分,其中每个模块必须要获得至少2个学分,其他的3个学分可以自由组合获得。

另外,一些特殊的活动也可以给予学生相应学分,但需要在活动之后获得老师的认可并填写相关表格。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评分细则

华东交通大学理工学院大学生
第二课堂学分考评细则
第二课堂学分必须通过科技创新、文化、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每个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须累计取得10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获得毕业证。

其中包括:
一、科研创新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六门已过公选课(其中每门公选课学分至少应为2分)
2、双专业选修已过
3、双学位选修已过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成绩截图证明并打印
二、职业技术等级证书(2分)
取得办法: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计算机、驾照、四六级、普通话等级、救护员、四大员、二级建造师等。

其中一个证书可获得一个学分,可累加。

(非学校报名获得的证书不予加分) 填写说明: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取得办法:1、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观看者可获得0.25分
2、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参与者可获得0.5分
3、学院及分院组织活动组织者可获得1分
4、担任院,分院各类学生组织干事、班委、团支委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0.5个学分
5、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教学信息员、心理保健员等相应学生干部1年以上可获得1个学分
6、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类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干部可获得1.5个学分
7、院各类学生组织主席(或相当于主席)可获得2个学分
(说明:以上获得学分分别以最高分为最终获得学分,不得累加)填写说明:提供活动具体名称,具体时间以及担任角色。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学校育人与企业用人深度融合、技能培养与学历提升深度融合、通识教育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专业教学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可行路径,打造“思想道德好、实践技能高、综合素质高、就业质量高”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校“德才兼备,技能突出,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符合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见附件)的课外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学分项目的要求,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与学分标准。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实行由教学科研部统筹负责、学生发展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部)齐抓共管、全校学生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均应当重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全校学生应当主动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切实加强自我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每学期第18周组织一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需于每学期第16周前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汇总后交教学科研部审核,经认定后给予学分。

第六条学生所取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既可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于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学分),也可以置换相应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学分(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在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中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与学分标准注:1.同一学期同一项目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值计算一次,不累计;特等奖在同类一等奖基础上增加0.5学分;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按就近原则计算。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类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一、学科竞赛类(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5分)1、学科竞赛主要包括:(1)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2)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2、在同一学年中,同意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的奖项和第二课堂学分活动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项目获得的等级奖和第二课堂学分活动分数,只能计取获得的最高学分数,不得累加。

3、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相应级别的奖励,按照表1所示方法计算学分数。

表1: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学分计分方法二、科研技能训练类(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4分)1.本科生必须在参加科研(技能)训练项目的过程完成后,方可获取第二课堂活动的相应分数。

院校级科研训练立项后如未结题或中途放弃将不可加第二课堂学分。

2.科研(技能)训练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见表2表2:科研(技能)训练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三、学术研究成果(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5分)1.学术研究包括: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2.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3.本科生发表论文,申请获得专利、产品、软件等技术成果开发、转让所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办法见表3.表3 学术研究成果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4、对于以上项目为多人参与的情况,从第二名开始在上述计分标准的基础上依次乘以调节系数0.9、0.8、0.7、0.6等,实际得分按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处理,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四舍五入);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则按学生排名加分。

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一、实施目的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并结合学院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课时数30%。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注: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主要是与学校评优秀、评奖方案配套,学生每学期须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课时;2.根据实际,学院成立以学院党总副书记、党总支干事、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主体的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以各年级辅导员、学生党小组和团支部负责人、学习委员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仲裁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第二课堂学分仲裁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报批同意的各类学生自发活动在学院指导下,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进行仲裁。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素质教育类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类的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新闻媒体撰稿
在学校校报及学校认定的网站、新媒体(微信、微博等)上投稿并被录用,每4篇计1学分。
以发表的篇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社会实践
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专业协会、技术性团体工作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3学分。
其他
二级教学部门特色项目
经学校审核,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2学分。
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家讲坛等讲座
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4学分。
科技、技能、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每项按等级计分如下:
校级: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0学分;三等奖0.5学分;
省级:一等奖3.0学分;二等奖2.5学分;三等奖2.0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5.0学分;二等奖4.0学分;三等奖3.5学分。
劳动周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周活动,计1学分。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获优、良等级的,计1学分,及格等级的,获0.5学分。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校安排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3学分。
社会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机构认可的注册志愿服务,且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者,2次计1学分。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类型
第二课堂项目
学分说明
考核要求
科技活动
计算机等级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通过二级的,计1学分;通过三级及以上的,计2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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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试行)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
根据学院要求,自2006级学生起,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除了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第二课堂的4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会活动,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三、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经管系专业的实际情况,之制定经管系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详见下表:
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备注
科研活动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

第1-5名 5 等差递减0.5分
院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

第1-5名 4 等差递减0.5分接受企业委托课题,且有成果材料第1-5名 5
参与人数限定:5

在教师指导下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
材料和证明
4 完成阶段性工作,
可酌情给予相应学

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
和证明
2
学科竞赛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艺术、
体育竞赛
国际奖或国家一等奖12
国际、国家级体育
竞赛前6名
国家二等奖10
国家三等奖8
国家级入围 6
省\部\市一等奖7
省市级体育竞赛前
6名
省\部\市二等奖 6
省\部\市三等奖 5
省\部\市入围 4
校级学科竞赛
校级一等奖 4
以团队形式参赛,
仅取前4名
校级体育竞赛前3

校级二等奖 3
校级三等奖 2
校级单项奖 1
院级学科竞赛
院级一等奖 3
以团队形式参赛,
仅取前4名
院级体育竞赛前3

院级二等奖 2
院级三等奖 1
院级单项奖0.5
发表学术论文SCI\EI\ISTP收录第1-5名10 等差递减0.5分中文核心期刊第1-4名 6 等差递减0.5分正式出版刊物第1-4名 4 等差递减0.5分非正式出版刊物第1-2名 2 等差递减0.5分
专利
发明获得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
第1-2名10
第3-5名 5
课外实验
设计、制作小产品经系部审定合格 3
自制、改制实验仪器经系部审定合格 3 自拟方案进行实验,有规范的实验报告经系部考核合格 2
社会
调查
完成1篇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经系部审定合格 2
社团活动参加学生社团、团队组织,且学年考核
合格
经院团委考核合格 1
普通学生参加校运动队,且学年考核合

经体军部考核合格 1
资格证书
会计上岗证
经系审核
1
其他经管类证书的
学分值经系部审核
后酌情考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单项课程、 3
营销总监 3
营销经理 2
营销经理助理 1
电子商务师、单证员、跟单员、报关员、
外销员、人力资源师、银行从业资格证
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金融英语、物
流师
2
律师单项课程 3
公共关系证书0.5
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
高级:
3
中级:
2
教师资格证、普通话 2
程序设计员 5
软件设计师8
系统分析师10
中级笔译 3
中级口译 5
高级笔译 5
高级口译8 驾照、机动车驾驶员、等级裁判等 2
二级 1 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级 2
四级 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六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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