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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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来源:发布时间:2010-3-9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1、参加学校及班党、团支部开展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学习研讨活动;新党章学习及党的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先进人物事迹学习活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职业操守教育活动、团日观摩活动、阅读经典书籍活动等计2课时/次。

2、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计4课时。

3、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获国家级表彰的,计30课时/次;获省级表彰的,计25课时/次;获市级表彰的,计20课时/次;获校级表彰的,计15课时/次;获院级表彰的,计10课时/次。

4、到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计3课时/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积极主动配合辅导员工作,计4课时。

5、各类活动的策划组织者计3-5课时/次(限1-2人)。

对于以班为单位组织的各类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策划、组织,并事前向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指导小组申请,得到学院批准后方能进行。

事后需向辅导员提交活动总结。

二、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1、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

课时认定详见表一。

2、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课时认定详见表二。

表二:3、科研课题立项。

课时认定详见表三。

表三:评为优秀科研成果或优秀调查报告一、二、三等奖者,另奖励6、4、3个课时。

4、参加其他科研科创活动在校、院级本科生科讨会上提交或交流文章,计5-8课时;在校报、院刊上发表学术类文章,计3课时;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活动,计1.5课时/次;参加研究生会、班级科研兴趣小组、课堂讨论小组组织的各类活动,计计2课时/次。

5、各类科研科创活动的策划组织者计3-5课时/次(限1-2人)。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1、参加寒署假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假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所在团队荣获国家级奖项计入28-30课时;省级奖项计入23-25课时,市级奖项计入18-20课时,校级一等奖计入13-15课时,二等奖计入10-12课时,三等奖计入8-10课时,院级优秀团队计入6-8课时,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成功立项计入6课时。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经济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经济学院)

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3. 各学院(系)、班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单项奖认定标准

单项奖认定标准

财税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及单项奖学金发布日期:2014年12月5日(财税学院)(2014.12.5修订)道德风尚奖学金【第二课堂加分认定项目及解释】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现象等计6活动分。

(此项课时由各班级考核认定)2、参与团日风采活动、党(团)组织生活会、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等班团活动按规模及效果每次计1-4活动分。

上限为12活动分。

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院级:4活动分;校级:6活动分;市级:8活动分;省级:10活动分;国家级:12活动分(注:此类课时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必修,每学期不得低于12活动分。

此处的先进事迹可包含很多,如:支教等优异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等。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此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单项奖学金认定项目及解释】1、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院级:4活动分;校级:6活动分;市级:8活动分;省级:10活动分;国家级:12活动分对于没有媒体报道,却有突出事迹的个人,由当地政府书面证明(需要政府人员书写,签字盖章)或锦旗等硬性证明材料严格认定。

并且此类奖学金以个人先进事迹作为主要评判标准,集体荣誉不计算在内。

(注:此类课时为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必修,每学期不得低于12活动分。

道德风尚奖奖励在此方面有突出贡献并被报道的同学。

如:支教等优异事迹被相关媒体报道等,此类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科研科创奖学金【第二课堂加分认定项目及解释】1、作为观众参与到各类讲座、比赛中,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计分,上限为2个活动分。

【单项奖学金认定项目及解释】1. 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比赛(1)如“挑战杯”(科技作品竞赛,即大挑年项目)、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spss统计大赛、数学建模等比赛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比赛:注:1、对于学院举办的专业特色活动,如德勤税务税务精英挑战赛、本科生科讨会校内比赛,均按省级比赛级别加分,投资项目大赛按校级加分。

19.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19.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西财教发[2016]35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第二课堂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包括:1.学校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2.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3.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周等环节);4.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活动;15.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6.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

以上七类项目中,除第六类新闻通讯作品的发表外,其他六类学生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者学生在征得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同意后参加,方可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范畴,否则视为无效。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如下表所示:2- 121 -- 122 -- 123 -- 124 -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程序(一)第二课堂学分的评定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认定”的程序进行。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 125 -三、本办法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解释。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

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操作办法根据学院人才培养方案,2014级学生除应完成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课程教学任务且考核合格外,还应完成第二课堂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10学分)方能毕业。

经学院研究,决定按照以下操作办法对学院2014级学生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一)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不可替代原则根据学院制定第二课堂教学计划,每个学生均必须完成“自学课”中的经典阅读与习作(1学分)和专业必读书目(1学分)、思想修养课(1学分)等3项内容所对应的学分,不得由其他项目获得的超出学分替代。

(二)非必须完成类别(项目)学分可替换原则第二课堂教学计划中的“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的学分可相互替代,申请替代的具体原则如下:1、在“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课”、“素质拓展课”、“科技创新”等三大类别中某一类别实际完成学分超过应完成规定学分的多余学分可申请替代其他2个类别中未完成学分。

2、申请替代学分总数不得超过4学分。

3、学分替代请在嘉兴学院南湖学院2014级学生第二课堂实施手册学分认定表以及第二课堂实施手册相应位置进行标注。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一)“自学课”学分的认定“自学课程”部分共包括“经典阅读与习作”和“专业必读书目”项内容。

“经典阅读”、“习作”评阅、学分认定工作已经完成。

“专业必读书目”的学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1、学生完成“专业必读书目”阅读任务,将读书笔记填写至第二课堂手册相应的位置。

“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须有学生导师签署评阅意见,合格者方能获得相应学分(1学分)。

2、各专业学生至少完成4篇专业必读书目读书笔记任务。

“专业必读书目”学分认定由学院各系教务办负责。

(二)“思想修养课”学分认定1、学生应根据“思想修养课”确定的内容范围,必须完成规定的1学分。

2、学生参加“省身讲堂”、“名师名家进校园报告会”、“各类形势报告会”等讲座,所做笔记须有班主任签署意见(无班主任的班级由辅导员老师签署评阅意见),按照1学分/6场次的标准进行认定,合格者可获得项目规定的学分。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2-3名
独立
1.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1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5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研究学分
科研成果
国家级及国家级以上奖
特等奖或第1名
独立
3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2-3名
独立
2.5
二等奖或4-5名
独立
2
三等奖或6-7名
独立
0.5
三等奖、优胜奖
独立
0.1
市级奖
特等奖
独立
1.5
一等奖、单项奖或第
1-2名
独立
1
二等奖或3-4名
独立
0.5
三等奖或优胜奖
独立
0.1
专业认证学分:2+x
创新与创业教育
SYB或YBC证书
1
职业资格
证书
与本专业一致的从业资格证书
1
其它创新
项目学分
大学生自主创业
1
第二课堂活动模块及学分要求
第二课堂活动包括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社团活动等个模块。其中:社会实践、学术报告与讲座、读书活动为必修项目,社团活动、科技文化与技能为任选项目。
附件1第二课堂项目及要求
模块
活动内容
学分
要求
成果形式
鉴定人
1
社会实践
1.5
1.1~3学年暑期进行,寒假为重修时间,每次实践活动不少于2周。
刊物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鼓励和规范学生开展实践活动,培养和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校全日制学生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生实践活动学分。

第三条学校设立学生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本科生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部、团委、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学院等教学单位应设立学生实践活动学分认定与管理小组,负责学生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实践活动的形式是指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实践形式,包括第一课堂实践活动(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专业实习、本科生科研训练、专业经典文献研读、社会实践与调查等)、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以及经学校学生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及时向负责认定学生实践活动学分的学院等教学单位提供必要的学生实践活动信息。

第六条学生实践活动学分经学院等教学单位认定后,由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及时向学工部、教务处、研究生部提交。

第七条学院等教学单位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八条学校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学生实践活动经费下放到学院等教学单位,由学院等教学单位负责教师指导学生实践活动工作量的计算、考核、报酬支付等工作,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考核学院等教学单位实践活动工作情况。

第二章第一课堂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第九条第一课堂实践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根据自己的特长、爱好和学习要求,参加各种实践活动、技能训练和社会工作,达到一定要求或取得一定成绩,经学院等教学单位第一课堂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

第十条第一课堂实践活动学分原则上由毕业论文(设计)(4学分)、专业实习(4学分)、社会实践与调查(4学分)、本科生科研训练(2学分)以及专业经典文献研读(2学分)等五个部分组成,共计16学分。

第二课堂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评分细则

“第二课堂成绩单”评分细则荣获校级、院级“文明宿舍”3、2/人全年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荣获院级其他荣誉(如文明班级、卫生流动红旗等)3/人学术报告与讲座参加学校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类学术报告会、主题讲座3、2/场校级3、院级2,学年最高不超过15分军训参与军训表演1荣获“军训标兵”荣誉称号2荣获军训“优秀连队”荣誉称号1/人爱国主义教育参加线下升国旗爱国主义教育2全部参加得分,不以次数累加参加各级团组织举办的缅怀革命先烈爱国主义教育2参加各级党、团组织的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好人好事受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系级表彰15、10、8、6、4思想成长类参加青年大学习2每学期参学率98%以上方可得分,不累计加分。

参与各级组织举办的各类征文、演讲、朗诵比赛等2/次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图片、文档、获奖资料(如有)等流活动计加分个人“返家乡”社会实践、青马班社会实践、日常社会实践类活动等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向社区(村)和“青年之家”报到,完成且有效果和意义,由校院团组织认定2-5由团组织认定,视服务效果给分,该项每学年不超过10分(必须提交完整实践总结,且志愿汇打卡、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专业类社会实践需提供相关证明且且提供完整实践报告2-5由团组织认定,视服务效果给分,该项每学年不超过10分获得社会实践表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社会实践、调查等相关荣誉表彰15、10、8、6、4以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综合性竞赛(如:“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振兴杯、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竞赛,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值计;同一项目获得不类别(级别)的获奖,分值可累计。

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5、20、15、10、8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5、10、8、4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0、8、6、3班级参与2由省部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主办,具有行业权威性、学科性的重大竞赛获得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5、20、15、10、8获得省级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20、15、10、8、6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5、10、6、3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10、8、4、2市厅级政府机构、各行业协会和学院主办的各类比赛获市厅级特、一、二、三等奖及参与18、12、8、6、4获得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8、6、4、3获得院级一、二、三等奖者及参与6、4、3、2育比赛校级体育比赛获得第1名、第2-3名、第4-6名及参与10、8、6、3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院级体育比赛获得第1名、第2名、第3名及参与6、4、2、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国家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25、20、15、10、8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省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20、15、10、8、6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市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8、12、8、6、4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校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5、10、6、3、2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院级文艺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10、8、4、2、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班级文体比赛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及参与4、3、2、1、1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参加文体类汇演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院级等文体类汇演人员20、15、10、6、3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参加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和观众参加市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4/次提供参与此类活动的证明资料或“第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实时记录,每学年累计最高不超过25分参加校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3/次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类活动或讲座的工作人员2/次观众1/次个人获得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学金15、10、8个人所在集体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荣誉表彰10、8、6、4校级不得与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累加备注:工作履历模块中相关任职履历,由对应组织出具证明文件,相关奖项荣誉提供对应证书,提交审核。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试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根据学院要求,自2006级学生起,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除了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第二课堂的4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会活动,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三、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经管系专业的实际情况,之制定经管系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详见下表: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备注科研活动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5 等差递减0.5分院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4 等差递减0.5分接受企业委托课题,且有成果材料第1-5名 5参与人数限定:5人在教师指导下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4 完成阶段性工作,可酌情给予相应学分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2学科竞赛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国际奖或国家一等奖12国际、国家级体育竞赛前6名国家二等奖10国家三等奖8国家级入围 6省\部\市一等奖7省市级体育竞赛前6名省\部\市二等奖 6省\部\市三等奖 5省\部\市入围 4校级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 4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校级体育竞赛前3名校级二等奖 3校级三等奖 2校级单项奖 1院级学科竞赛院级一等奖 3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院级体育竞赛前3名院级二等奖 2院级三等奖 1院级单项奖0.5发表学术论文SCI\EI\ISTP收录第1-5名10 等差递减0.5分中文核心期刊第1-4名 6 等差递减0.5分正式出版刊物第1-4名 4 等差递减0.5分非正式出版刊物第1-2名 2 等差递减0.5分专利发明获得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第1-2名10第3-5名 5课外实验设计、制作小产品经系部审定合格 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经系部审定合格 3 自拟方案进行实验,有规范的实验报告经系部考核合格 2社会调查完成1篇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经系部审定合格 2社团活动参加学生社团、团队组织,且学年考核合格经院团委考核合格 1普通学生参加校运动队,且学年考核合格经体军部考核合格 1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经系审核1其他经管类证书的学分值经系部审核后酌情考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单项课程、 3营销总监 3营销经理 2营销经理助理 1电子商务师、单证员、跟单员、报关员、外销员、人力资源师、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金融英语、物流师2律师单项课程 3公共关系证书0.5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高级:3中级:2教师资格证、普通话 2程序设计员 5软件设计师8系统分析师10中级笔译 3中级口译 5高级笔译 5高级口译8 驾照、机动车驾驶员、等级裁判等 2二级 1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四级 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六级 2。

西南财经大学第二课题学分认定方法

西南财经大学第二课题学分认定方法

金融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一)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第二课堂的内容分为以下三个层次:1. 国际、国家、省部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2. 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3. 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

具体的活动内容表现形式为:1. 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2. 学校立项的本科生科研课题研究;3. 校级及以上各类文体竞赛和艺术活动;4. 学校各类科技、学术活动和文化节(周);5. 社会实践与社会工作;6. 论文、征文和其他作品;7. 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他活动或项目;8、学院根据本单位人才培养需要认为学生必须参加的其他形式活动。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创新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创新学分后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第二课堂活动认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鉴于第二课堂学分校团委方面实施办法要求还不完善,具体加分办法可能随时有变,以下列举注意事项是在现有(2010~2011第一学期)的规定和实施办法下制定而成,若校团委具体实施办法有变,以新办法为准。

第一章:程序说明(每学期开学的第1——3周为各学院进行个人申报及各级团组织审核、学院审核时间,以下程序需在要求时间段内完成,每学期具体日期依具体情况而定。

)标志制作程序(上学期各活动主办方工作)1.名单整理、公示院学生会、院青协在每学期各项活动完成后应完善整理该活动参加学生名单,标明该学生所属学院,名单按照本院、外院整理,本院名单按照第二课堂活动登记表进行整理,见附件1;外院学生名单按照固定模版整理,见附件2。

(请各主办单位注意参加活动人员信息登记务必准确无误,如姓名无错字,学院无误等;登记表电子稿注意保留。

)各年级党支部、团总支及年级总班的相关负责人也需在相同规定时间内整理上一学期本年级各级学生干部清单。

各级学生干部包括:党支部学生干部,各级团组织干部,各级班委干部。

整理内容严格按清单要求,见附件3。

以上清单均需在统计工作完成后公示5天,确认无误后将所需标志总张数上报至院团委。

并需有所属组织盖章或负责老师签字证明,否则视为无效。

由院团委审核通过后,由团委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存档。

2.编号登记院会、院青协按照统一的编号方法对上个学期各自举办活动进行编号,并在接到标志小条后开始登记工作。

具体方法如下:①“Q”后分别写明“1”、“2”以区别活动主办单位,“1”代表院学生会活动,“2”代表院青协活动;其后空白填写活动编号,编制方法:“活动具体编号-人数排序序号”(即按活动参加人数排序的序号)。

例如: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院青协组织“清理课桌文化”活动,标志上字母“Q”后应书写数字“2”以表明此为院青协举办活动;以“4”作为该项活动编号,共有117人参加该活动;因此,此项活动的第二课堂学分编号为“4-001”~“4-117”。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日期:2008-6-1 阅读次数:886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学校决定自2005级开始,学生必须修满第二课堂规定项目的4个及以上学分,方能毕业。

为此,根据《***大学关于制定2005级本科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大学学分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认定1.学校成立第二课堂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第二课堂项目及学分的认定工作。

小组成员包括:教务处、团委、宣传部、学工处负责人。

2.教务处负责本科生科研训练及学科竞赛、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的认定;团委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社团及担任学生干部项目的认定;学工处负责学生干部、各类文体活动及荣誉称号项目的认定;宣传部负责艺术团、各类文艺活动项目的认定;各院(系)负责学生论文、著作、专利、汽车驾驶证等项目的认定。

3.经第二课堂领导小组认定的项目及学分,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审批后正式颁布实施。

学生第二课堂的学分鉴定与记录都必须按照审批的项目严格执行。

4.第二课堂实施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修订。

二、学分记录程序1.从2005级开始,每个学生都建有第二课堂学分记录卡。

年级主任负责保管此卡及学分的记录和填写工作,各院(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负责第二课堂学分记录的审核与监督工作。

其中,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1~5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的监督、鉴定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主要负责第二课堂6~10项课外活动大类(见下表)监督、鉴定工作。

2.凡集体性的活动如竞赛、比赛、表彰奖励等,各相关部门应及时把获奖学生名单送达各个院(系),年级主任按照具体实施项目和学分数的规定为相关学生填写学分记录卡,记录学分,并签字。

3.凡学生个人参与的项目如获得驾驶执照、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学生在每学期期末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由年级主任及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确认后记录学分并签字。

第二课堂学分详细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详细说明

第二课堂学分详细说明第二课堂学分总共要修满10分,科研创新4分,技能训练2分,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

一:科研创新(4分)1:参加学术报告等给类讲座,每次可加0.25个学分,有心得体会每次可加0.5分.可累加,但不能超过2个学分。

2:参加各类科技竞赛按标准加学分。

如全国英语竞赛3:公选课,每门课程2分。

4:双学位,2分。

二:技能训练(2分)各类证书如英语四级,计算机二级,证券从业资格证,会计电算化,会计从业资格证,驾照,理财规划书,普通话等按规定加学分。

每个证书1分三:社团及课外活动(4分)1:院学工处、院团委、院学生会的组织的演讲、征文、辩论、各种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校园文化竞赛活动者和组织者。

参与者可加0.25学分,获奖者按学生手册规定加分。

(分院辩论赛一等奖可加1个学分)2:在校报、校园网发表文章,可加1个学分。

3:参加学院的各项比赛的运动员加1学分,分院加0.5学分。

(参加篮球赛的同学加0.25个学分)4:院内比赛获奖:分院前三名1学分,学院前六名加1学分。

5:校园文明建设(参加公益劳动)每次0.5个学分。

6:参加“三下乡”,社会调查活动(大三参加)可加0.5个学分。

7:在院、分院学生会的干事,班委,团支委一年以上加0.5个学分。

分院学生会部级,班长,团支书,楼层长,等相应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可加1学分。

8:分院学生会主席,院内各组织部级负责人,楼长等相应学生会干部可加1.5个学分。

院主席加2个学分。

不累加。

9:晨练,每学期1分。

注意事项:1 按学期的先后顺序来填写。

2 在时间的填写上最好有精确的时间,以便考察。

3 均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做为支撑材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行“学校育人与企业用人深度融合、技能培养与学历提升深度融合、通识教育与第二课堂深度融合、专业教学与思想教育深度融合”可行路径,打造“思想道德好、实践技能高、综合素质高、就业质量高”的人才培养特色,促进学校“德才兼备,技能突出,全面发展”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符合学校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见附件)的课外实践活动,并达到相应学分项目的要求,经学校职能部门认定后所取得的学分。

第三条学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确定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与学分标准。

第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与置换工作实行由教学科研部统筹负责、学生发展部(团委)及各二级学院(部)齐抓共管、全校学生主动参与的运行机制。

各二级学院(部)和职能部门均应当重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项目的组织与实施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的实施效果;全校学生应当主动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切实加强自我能力的培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条学校每学期第18周组织一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

学生申请第二课堂活动学分,需于每学期第16周前填写《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齐、汇总后交教学科研部审核,经认定后给予学分。

第六条学生所取得的第二课堂活动学分,既可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由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确定。

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于置换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学分),也可以置换相应必修课程或选修课程的学分(该部分学分不得再用作毕业所需最低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办法由教学科研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在2021年秋季学期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中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项目与学分标准注:1.同一学期同一项目累次获奖,只以最高值计算一次,不累计;特等奖在同类一等奖基础上增加0.5学分;表中未列明的项目,按就近原则计算。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素质教育类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
参加学校组织的素质教育类的演讲、辩论、征文等文化活动,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新闻媒体撰稿
在学校校报及学校认定的网站、新媒体(微信、微博等)上投稿并被录用,每4篇计1学分。
以发表的篇数为依据,最多2学分。
社会实践
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专业协会、技术性团体工作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3学分。
其他
二级教学部门特色项目
经学校审核,根据具体项目确定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2学分。
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家讲坛等讲座
参加学校组织的讲座,每8场计1学分。
按登记的参加次数为依据,最多4学分。
科技、技能、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每项按等级计分如下:
校级:一等奖1.5学分;二等奖1.0学分;三等奖0.5学分;
省级:一等奖3.0学分;二等奖2.5学分;三等奖2.0学分;
国家级:一等奖5.0学分;二等奖4.0学分;三等奖3.5学分。
劳动周
按质按量完成学校安排的劳动周活动,计1学分。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获优、良等级的,计1学分,及格等级的,获0.5学分。
假期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学校安排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
按考核标准为依据,最多3学分。
社会志愿服务
参加志愿机构认可的注册志愿服务,且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30小时者,计1学分。参加学校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者,2次计1学分。
第二课堂项目学分和考核要求
类型
第二课堂项目
学分说明
考核要求
科技活动
计算机等级证书
非计算机类专业,通过二级的,计1学分;通过三级及以上的,计2学分。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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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全体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第二课堂的范围包括以下六方面: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技学术与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完成教学实践和实习任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的社会工作。

6、技能培训及其它类: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资格考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以及未能被上述所包括的其它重要经历或成果。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且不得低于每学期限制所修学最低分学时数30%。

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
规定的最低学分数,如未完成,则不能参与当年各类评优评奖;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各项活动,多完成学分不限,即每学期学分设下限不设上限。

三、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学时学分量化,按照每30学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120学时。

2.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成立以学院党总支负责人、各班级辅导员、学生代表为主体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学生班委干部、同学代表为主体的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及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监督小组。

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负责组织第二课堂活动,指导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凡涉及学校、学院组织的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进行认定;各类班级活动,经
报批同意的各类学生自发活动在学院指导下,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进行仲裁。

3.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班级申报、由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学院审核后认定其分值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仲裁小组提出仲裁。

4.本暂行办法从2010年2月起开始试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的综合测评按照老办法执行, 2006级本科学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5.本办法经贸外语学院负责解释。

四、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1. 思想政治教育类活动,1.5学时每次。

包括各级各类组织开展的党团活动、主题教育、学习活动、党章及马列学习小组、邓小平理论研究会“三个代表”研究会学习、团日活动、思想政治类报告、讲座等。

(预备)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会等不计学时。

2. 参加学校、学院团校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记1.5学时/次,优秀学员追加0.5学时。

3. 班团组织观摩活动记1学时/次。

4. 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好人好事等)受表彰者:院级1.5学时,校级2.5学时,市级3.5学时,省级6学时,国家级8学时。

(二)学术科技创新活动
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

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

有“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等。

科学研究与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开发转让等。

可计入学时数表:
在国内外非学术刊物发表文章的(含宣传报道、文学稿件),国家级记6学时,省市级记3.5学时,校级记2.5学时,院级1.5学时。

校刊和院报编辑自身编辑发表的文章不记学时。

大型科研项目(含国家大学生创新试验计划和科研竞赛)院级4学时,校级6学时,国家级16学时。

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立项不重复记学时,取最高项。

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总结性专题心得的记1学时,最多记10学时。

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三)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
1. 参与学校、学院组织并立项的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践时间累计一周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的记4学时,两周以上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的记8学时。

要求有详细材料、实践报告,并有校内相关单位证明。

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分标准
2.日常社会实践活动
参加日常社会实践一次并写出心得提交相关资料的记1学时;参加各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并提交相关资料图片的,每参加一次记1学时。

若参加的日常社会实践累计持续一周以上的,记2学时;累计持续两周以上的,记4学时,须提交实践心得和相关资料图片。

(四)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
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校园文化活动包括面向学生开展的全校(院)性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演讲、征文、辩论、展览、书画、摄影、文化艺术节、重大文艺演出、英语节等活动,参加大学生艺术团以及其它学生社团等。

文体竞赛活动分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按照活动等级和获得奖项给予相应学分。

集体项目的分值与个人项目同等记录。

另外,准备和训练耗时较多的文体活动,由学院第二课堂学分工作小组在每学期认定工作开始时组织认定。

参与人文、艺术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总结报告的记1学时。

参加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演讲、演出等人文、艺术类校园文化活动的学分,采用立项申请制,由校团委负责审批。

每参加获得立项的人文、艺术类校园文化活动一次2学时。

参加校大学生艺术团并完成定期训练任务及相关演出任务,按学期考核合格的,团员每学期记5学时。

校级寝室之星与院级不累计加。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包括开展勤工助学活动、参加学生会工作、担任学生干部等考核合格的计入相应的学时。

学校、学院学生会成员每学期记5学时,部长级成员(含英语俱乐部、英客部落、英文话剧社的负责人)每学其记7学时,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记9学时。

班长、团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6学时,班委(党支部支委)记5学时,寝室长记1学时。

院报主编级记7学时,部长级5学时,成员记3学时。

担任多个学生干部(含社团)的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以下人员,每学期工作结束,由主管部门鉴定合格后:
(1)校报、团刊、《职场起跑线》记者、通讯员,广播站编辑、播音员,记4学时/学期。

(2)无报酬的学生助管、助理辅导员及专业团体成员(学超、校辩队等),4学时/学期。

(2)学院外的其他社团负责人、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人等,记4学时/学期。

优秀社员和优秀社团干部记3学时/学期。

若一人担任多种职务的,取最高值,不重复计算。

(六)技能培训及其它类
除英语四六级、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外,取得其他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如BEC、翻译证书和金融英语等专业证书考试),在通过学期记3学时。

五、其他
同一学期,同一项目所获学分只记最高得分,不累加得分。

同一学期,在同一竞赛(活动)系列中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参加多个社团的、参加社团与开展社团活动的、集体和个人在同一个活动中获奖的、同一件作品获得多项奖励的,视为前款所指的同一项目。

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凡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

经贸外语学院
200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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