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正式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
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电动、小型起重工器具(以下简称工器具)的管理职责、试验、使用、检查、保管、采购、报废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及外包施工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
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DL 5009.1-9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8]2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
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
国家电网安监[2005]51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试行)
3工器具的分类
3.1安全工器具
3.1.1绝缘安全工器具: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验电笔、接地线等。
3.1.2一般防护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绳)、耐酸碱胶靴、耐酸手套、速差自控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SF6气体检漏仪等。
3.1.3登高作业工器具:梯子(包括竹梯、木梯、铝合金梯、绝缘梯、软梯)、脚扣、升降板(平台)等。
3.1.4安全围栏(网)、安全警告牌、设备标示牌。
3.2电动工器具
3.2.1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钻、手枪钻、冲击钻、电锤、手提砂轮机、角向磨光机、电动磨头、手提切割机、电动坡口机等。
3.2.2移动式电动机具:金属切割机、交直流电焊机、小型空压机、潜水泵、滤油机、移动式接线盘(包括漏电保护器)等。
3.3小型起重工器具: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套)、卸扣等。
4管理职责
4.1安全监察部
4.1.1安全监察部是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4.1.2审查工器具生产厂方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许可证”、“产品鉴定证”和“入网证”, 监督工器具购置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
4.1.3监督工器具是否按时、按标准定期检查和试验。
4.1.4监督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监督外包施工单位现场工器具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4.1.5收集和反馈工器具的质量信息, 监督检查工器具的报废与处置工作。
4.1.6每半年对各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 并做好记录。
4.2计划经营部
4.2.1按计划要求采购, 按质量要求进行入库验收(外观检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合格后方可入库或交使用部门, 不合格的坚决予以退货。
4.2.2按要求对库存的工器具做好保管、保养工作。
4.2.3做好报废工器具的回收处理工作。
4.3工器具使用部门
4.3.1各部门安全员
4.3.1.1部门安全员是管理工器具的兼责人, 负责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 制定本部门工器具的管理实施细则, 建立本部门工器具台帐。
4.3.1.2安排本部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试验。
4.3.1.3负责制定、申报本部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报废计划。
4.3.1.4负责检查、监督本部门、班组、个人工器具的管理和正确使用。
4.3.1.5每季度对本部门工器具进行抽查, 并做好记录;督促指导班组开展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4.3.2班(值)组
4.3.2.1各班组应指定专人负责公用工器具的管理, 工器具管理员应按要求建立本班组的工器具台帐, 做到帐、卡、物相符, 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齐全;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功能检查等), 防止工器具变形、锈蚀和损坏, 确保使用前完好;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 并设有不准使用的标志(见附录D), 停止使用。
4.3.2.2运行(包括燃料运行)使用的工器具按值(班)移交的, 由部门安全员负责工器具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4.3.2.3个人保管的工器具, 由保管人负责外观检查。
4.3.2.4每月对本班(值)组工器具进行一次外观检查, 并对班组、部门、公司等检查做好记录。
4.3.2.5班组安全员负责制订、申报本班组工器具添置、更换或调换计划, 并报部门安全员。
5工器具的试验
5.1工器具的保管人应根据附录A中的要求进行日常的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 并配合部门安全员做好定期送交试验工作。
5.2绝缘手套、绝缘靴(鞋)、绝缘垫、绝缘操作杆、高压验电器、接地线、手拉葫芦、千斤顶、钢丝绳、卸扣、脚扣、升降板、安全带等安全工器具, 统一委托舟山电力安全工器具检测站进行定期试验, 试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标有试验合格标志。
5.3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动机具的电气绝缘试验由所在部门的电气班组负责试验。
5.4一般的外观检查、机构检查和功能检查由所在部门、班组负责实施。
5.5新购置、经检修或更换过零部件的工器具必须经检查、试验, 合格后方能使用。
5.6受损、受潮、不完整、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工器具应停止使用, 并送交部门安全员安排试验。
5.7自制的安全工器具及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必须进行试验。
6工器具的使用和检查
6.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工器具, 凡不熟悉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和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