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租赁协议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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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耕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种植经营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耕地的使用管理
甲方保证对乙方租赁的全部耕地属于国家的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甲乙双方执行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未经甲方允许,严禁在耕地上构筑房屋、建立养殖基地、搭建种植大棚;严禁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行为。
第二条租赁面积、位置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耕地位
于,总面
积亩。(依据村集体土地花名册为准)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不做年份规定,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议定。
第四条租赁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式
耕地租赁费,按照一年一交的方式缴纳。如果耕地上种植为农作物,甲方可以不收租赁费,但如国家有补助、优惠的费用归甲方所有。如果耕地上种植果树,应根据当年当地的水果市场价格折算成现金给甲方。具体数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出租的耕地行使租赁权、监督权。
2、如果因政策调整,国家或者其它集体单位占用或收买,本耕地及耕地上附作物归甲方所支配。如果附作物没有收入,本年附作物投入的成本由甲方补贴给乙方。如果耕地上附作物有收入则甲方按第四条规定执行。
3、制止乙方实施损害耕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
4、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5、在租赁期内,根据实际情况有权提出新的租赁标准,选择确定新的承租或者收回自行使用。但如果造成本年耕地上附作物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耕地租赁期间,国家各类惠农支农政策以甲方作为受益主体。例如:粮直补归甲方所有。若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征用土地,甲方系受益主体。如
乙方改变土地用途,例如:耕地用于果树种植,甲乙双方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对租赁的耕地附作物经营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乙方对耕地可依据市场需求,与甲方协商安排生产经营方式。
3、租赁期内不得对耕地进行流转,租赁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原租赁的耕地有继续租赁的优先权。乙方也可以根据情况不租用本耕地,但要提前一年告知甲方,并保持现有耕地及附作物状况。
4、按本合同的约定缴纳租赁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间,除合同约定和国家、地方政府政策调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经济损失,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