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确保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全面及时地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重污染天气的各项减污减措施,响应国家关于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号召。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通知》、《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定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河北康城建设集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各区域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四)预案体系
各班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尘污染控制管理制度、标准和要求共同构成项目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五)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重污染天气停产、限产的要求要无条件全面执行,项目经理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信息,及时发布并监督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执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项目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布置、实施、检查、督促、指导。
由陆永智任组长,韩笑、杨学润任副组长,各班组负责人任组员,具体成员包括:赵文胜、常文义、王世梁、杨习成、冯清明、杜会坡、冯虎、李磊、吴金国。
安全员负责重污染天气预警相关信息发布、上报,并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长、副组长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监督、总结。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各级预警的启动以县政府、县大气办、县住建局及安监站、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或文件为依据。
(二)预警发布
项目部接上级职能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于1小时内报请项目部天气应急领导小组的组织或副组长签发。
蓝色、黄色、橙色预警由副组长签发,红色预警由组长签发。
预警信息由开发公司工程部于1小时内发布至各项目部,由项目部于1小时内发布至各班组。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停产、限产内容和具体措施。
(三)预警解除
项目部接上级职能部门发布的预警解除信息后,于1小时内上报项目部领导小组。由组织或副组长负责发布预警解除信息。
四、应急响应
接到预警信息后,各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和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V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II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二)分级响应
1、Ⅳ级预警预警响应措施:各部门加强自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强化日常检查。
2、Ⅲ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①混凝土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②所有工地、库区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覆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③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及清扫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特殊情况需要施工的民生项目报县政府批准,施工作业期间要有雾炮降尘措施进行有效保障。停止所有散物料的装卸、搅拌和原材料运输作业。停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车辆的运输。④停止施工现场的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停止施工现场铁艺、喷漆、焊接等作业。⑤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⑥安全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搅拌站的督查,督导责任单位强化抑尘措施。⑦非冰冻期,分
时段增加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至少3次/日(第一次洒水时间:8:00-9:00,第二次洒水时间:14:00-15:00,第三次洒水时间:17:00-18:00),确保现场道路地面湿润,避免起尘污染空气;对料堆、土堆、裸露空地等易起尘物质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防尘措施;在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立车辆冲洗设施,确保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底盘和车轮冲洗干净。
3、Ⅱ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
①施工工地、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搅拌站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②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
4、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和建筑工地作业(电器、门窗安装等不产生大气污染的工序除外)。
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安全员及时以现场排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各班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班组相应岗位人员对所辖区域内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停产、限产、停止施工和建筑作业以及车辆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应逐级汇报督察情况,遇有不重视、不落实的情况应立即汇报。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
项目部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确保督导检查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启动应急响应期间,各组长、副组长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各小组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外出、不得请假,随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各人员负责扬尘治理工作和启动应急预案后的各项响应工作的组织、部署、实施、检查、汇报。
(二)财力保障
财务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各种物资、仪器设备、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物资采购供应部门必须保持各种应急响应所需物资的及时足额供应,提前组织好货源,并应事先做好常用物资的适量储备。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
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随时保证通讯畅通,可通过电话、信息、微信等方式进行联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四)能力保障
项目部对所辖区域内的各种污染源应建立清单,随时掌握污染和排放情况。
(五)制度保障
各班组必须与各级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核主要内容。对各污染源区域负责人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承诺书。安全员按照有关制度对各各班组的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六)宣传保障
启动各级应急响应后,项目部书面通知各班组,在各班组的醒目位置进行公告。
七、各项目部主要环境污染源清单:
1、现场裸土场地
2、现场道路遗撒
3、现场材料堆垛
4、土方施工
5、切割打磨作业
6、油漆粉刷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