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装修质量监督程序-质量检查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部分质量监督程序
5.1客户利益保障系统
客户利益保障系统:装饰公司以严格规范的管理,构筑了强大的质量服务、客户利益保障系统。根据设计公司市场链原则,索酬、索赔、跳闸进行系统控制。
索酬:客户选择设计公司,为我们通过高品质的技术和服务的劳动提供了正常的酬劳。
索赔:如因我们在施工中出现了合同中或质量控制标准中的违规或违约行为,造成经济损失,客户有按约索赔的权力。
跳闸:如客户与施工人员有重大分歧或认为有诸如偷工减料、欺瞒诈骗等行为,可向公司客户服务部或工程总监提出停工整改的要求。
特别提醒:作为法人企业,我公司财务部代表公司行使与客户相关的财务权,客户不可与施工管理员或公司其它个人发生直接的经济关系,如(借款、交款、送礼等),如有因此产生的纠纷或损失,我公司将不会承担相应责任。
5.2公司质量检查反馈系统
总则:
为保障工程质量,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确保公司品牌含金量,实现企业连锁化、集团化战略目标。针对工地管理、客户服务环节特制定此条例。
一、构成说明:
本系统由六层九次检查反馈系统组成。
(一)常规检查:(立信监理公司质检员、公司质检员)。
(二)常规检查兼巡视检查:工程部经理、材料公司材料巡检员。
(三)专项检查:设计部(设计实施)、市场营销部(客户服务),财务部(资金控制),及其他部门。
(四)巡视检查:工程督导。
(五)值班检查、目标检查:值班经理。
(六)行政检查:总经理、懂事长或其委托人。
二、执行处罚说明:
本检查反馈系统采用总分12分制,处罚、扣分按情节轻重不同进行(参照违规处罚标准)。12分扣完将进行停职察看,调离职位的处罚,进行岗位培训、学习,然后视情况再予以录用。
三、执行原则
六层九次检查反馈系统的建立,以立信监理公司(设计公司内部质检为质检标准)。每层次检查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表格化记录:(要求登录施工问题、客户意见、检查细则、施工负责人态
度等细则。)
2、遵循责任到人、逐级落实、追究责任到底的原则。
3、层层上报记录,每天呈报总经理备案的原则。
4、执行质量水平与工资奖惩挂钩的原则。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在场的原则。(不在场处以扣罚1分)。
四、系统细则说明:
1、常规检查层:立信监理公司质检员、公司质检员。
·检查内容:对施工工地进行逐项逐点检查,对施工进度、人数、质量、材料进行严格检查。
·主要权力:有对工地施工员进行扣分的权力、要求整改的权力。
·上级监督、检查人:设计公司工程部、工程部经理。
·质检负责人被处罚要点:如被上级监督、检查人再次检查出未能发现的错误、遗漏、违规施工等现象,将被处以施工负责人双倍以上的罚款。
·检查密度:每周2次。
2、常规检查兼巡视检查层:工程部工程经理(即质检负责人)。
·检查内容:按质检标准逐项逐点复核立信监理公司质检人员工作,对现场质量及材料,及所有公司规定施工细则作检查。
·主要权力:以工地负责人,立信监理公司质检人做出处罚和勒令整改的权力。·上级监督、检查人:工程督导。
·被处罚要点:如因工作疏忽、大意,工地存在质量问题被工程总监或其它部
门发现,处以项目经理同等金额的罚款。
·检查密度:每周3次以上。
3、专项检查层:设计部、财务部(内控)。
·检查内容:设计部对设计贯彻及落实检查;财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及安全检查;市场营销部对客户服务进行检查,以及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
·主要权力:记录、整理、向总经理呈报检查记录,由总经理对需要整改项目向工程总监下达整改命令,由总经理执行处罚。
·上级监督、检查人:部门总监、值班经理。
·被处罚要点:如因检查报告未反映问题,而该项目出现专项事故或问题,处以项目经理被罚款金额的1/2作为罚金。
·检查密度:每周不少于1次。
4、巡视检查层:工程总监。
·检查内容:对工地质量,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程度,客户服务质量等工程工作全面巡视检查,对质检负责人(工程主管)的工作进行复查和评价(并作出记录)。
·主要权力:对项目经理、工程主管及下属进行工作评价、奖惩的权力。·上级监督、检查人:值班经理、总经理。
·被处罚要点:工地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工地因工种管理不善不能顺利交工,每次处以项目经理两倍以上的罚金。
·检查密度:每周两次以上。
5、值班检查、目标检查层:值班经理(或总经理特定的质检代表)。
·检查内容:对工地质量以及前几层检查水平及工作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对具体检查、目标实施检查(如材料质量、资金调查、工人生活费落实等)。·主要权力:向总经理直接呈报,提交整改建议和方案,由总经理实施权力、下达处惩命令。
·上级监督、检查人:总经理。
·被处罚要点:贪污受贿或未能真实反映情况、质量问题、隐患,处以项目经理相等的罚金。
·检查密度:值班检查每周1次;目标检查不定时进行。
6、行政检查层:总经理或其委托人。
·检查内容:对工地工程管理、施工管理作全面巡视,对下级多层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并作出记录)。
·主要权力:对下属进行奖惩的权力,特赦的权力,执行公司管理和董事会委托的所有权力。
·上级监督、检查人:懂事长。
·被处罚要点:公司宏观控制不善造成的损失。
·检查密度:每月不少于2次。
五、违规处罚条例
为保障以上质量检查反馈系统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处罚规定:
1、条例是工程部及全公司高质量、高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所有部门,任何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干涉和阻挠此系统工作的开展,否则将以违规论处,扣罚1分。
2、此系统,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执行人,并阻扰其执行制度。否则将处以扣
罚5分的处罚。
3、项目经理、施工人员如对质检人员进行恶意攻击和报复,公司将没收其全
部工程质保金,并对其处以清退、开除公司的处理。违法犯罪的移交国家机关处理,并扣罚12分以上。
4、各专业检查部门及执行部门必须按时按周次上报检查记录和报告,漏报、
延误呈报24小时以上,处以部门负责人1分以上的处罚。
5、本制度条例具有强制性、真实性、严密性,以及不可间断性。
6、本制度解释权属于设计公司实业有限公司。
7、自2001年3月15日开始执行。
第二部分质量检查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