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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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完善和规范公司管理体制,强化公司对项目进度的整体控制,科学协调现场分包队伍与总包方的合作关系,保证工程能够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特制订此管理办法。
第二章进度管理办法
一、进度编制要求
1、进度管理软件的应用统一采用甲方提供的project软件统一编制工作计划。
2、按照甲方全年工作计划与合同工期要求编制分项工程进度计划,计划编制要求详细,需要编制到天的应按日历天进行编制。
二、进度调整
1、由于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导致工程进度塌陷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分析并阐述进度调整原因,出具分析报告。
三、进度塌陷管理办法
1、及时统计塌陷时间,并提出后期进度调整计划及补救措施。
2、分析滞后原因,属于乙方原因的甲方则对照合同条款下达追索通知单。
第三章质量管理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必须对上一道工序会同监理、甲方主管工程师进行验收,如不符合要求者可以向监理提出整改要求,由监理协调解决。
二、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上报监理及甲方主管工程师,否则视同包庇质量缺陷,按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三、施工时必须对他人产品进行保护,否则视同蓄意破坏产品,并按照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四、必须按照双方合同对自己的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章、安全管理办法
一、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电缆,禁止私自乱接乱搭;
二、生产区作业人员一律佩带安全帽,高空作业者必须佩带安全索;
三、禁止高空抛物,违者严惩;
四、禁止将不属于工程施工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工地现场;
五、为规范现场秩序,分包作业人员统一服从总包方的现场管理规定,统一办理出入证手续;
六、如出现偷盗工程材料被抓者一律交送公安部门处理,并严肃处理分包单位项目经理;
七、禁止工人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发现者一律严惩并处以罚款。
八、禁止工人蓄意破坏他人产品,违者严惩;
九、禁止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第四章住宿及仓库管理办法
一、严格遵照总包方指定的宿舍安排住宿,严禁私自在建筑物内
搭设生活空间;
二、严格遵照总包方指定的地点堆放材料,妥善保管材物;
三、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电线电缆,禁止私自烧水做饭;
四、禁止男性工人携家带口居住在工地内;
第五章施工用水用电管理办法
一、进场前向监理和总包方申报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以及工人数量,并提每日平均供生活用水用电、施工设备用水用电估算表。当作业面较广不适合安装计量设备时作为总包方收取水电费的依据;
二、所有施工用电搭接必须经总包方专业电工的同意并统一搭接;
三、分包方必须按照甲方与总包方签定的合同中关于住宿和仓库取费标准另行缴纳住宿费和仓库占用费。具体面积上限以总包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四、工程竣工验收前应通知总包方和监理方办理水电费结算手续,由监理方负责协调。
第六章配套费计算与交纳办法
一、施工进场前应根据甲方与总包方签定的合同条款中关于各分项工程配套费计取规定向总包方交纳管理配套费,总包方提供有效收据。
二、分包方可以正常使用总包方正在使用的所有大型升降设备、起吊设备、脚手架、配电设备等;
三、对于电梯、外墙涂料等特殊工种需要另行搭设脚手架时自行
与总包方协商解决,监理负责协调。原则上总包方不以此作为赢利目的;
四、分包方不得要求总包方提供不合理的额外要求,否则总包方可以拒绝执行。
第七章各分包队伍之间矛盾的解决办法
一、原则上甲方根据以往施工管理经验将所有可能出现的各分包队伍之间的矛盾事先在各自合同上声明解决办法,各总包、分包队伍应本着互惠互利的态度对待彼此,禁止打击报复,公报私仇。
二、各总包、分包现场必须服从监理和甲方现场工程师及部门负责人的协调和处理方法。禁止将矛盾激化,双方多换位思考,凡事应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进行处理。
三、出现问题应尽可能按程序办事,发现问题及早上报班组负责人和3公司负责人,尽量通过工作联系函和签证单的方式处理问题。。
四、禁止采用打架斗殴、人身攻击等卤莽而草率的方式解决问题,否则依法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勒令退场。
第八章附则
此分包管理办法是对公司其他管理制度的补充完善,所有甲方分包现场一律服从总包方的规章制度的协调管理,如有重复和矛盾的地方以共同适用的合理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篇: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响应上级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劳务管理的要求,规避劳务分
包队伍恶意讨薪事件的发生,规范劳务分包队伍的统一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作业是指公司所有业务涉及的以单价分包形式计取劳务费用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如公司模板分项劳务分包、混凝土分项劳务分包等所有类别。
第二章建筑劳务分包队伍资质信誉审查制度
凡是在我公司劳务承包的施工队伍,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并在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备案的劳务企业(个人)。劳务分包招标前公司施工部、项目管理部要首先审核劳务分包队伍的资质、业绩、安全生产情况及其信誉,杜绝有劣迹的队伍进入公司项目承包劳务。第三章:合同管理
施工现场劳务队伍管理实行项目经理为劳务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分包队伍负责人为各自分包队伍人员管理的责任人。劳务工程分包,必须先签订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范围、建设工期进度、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安全生产责任、文明施工要求、劳务分包价款数额、计价方式和标准及结算方式、分包人的现场作业和管理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事项。
1第四章:劳务结算方式
分包劳务工程款结算依据为。已经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有验收证明),且工程量清单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已经生效的劳务分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