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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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制冷剂安全使用技术规范
1.0目的
熟知制冷剂的特性、危害和措施,做到安全、科学和规范使用,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液氨制冷剂使用管理
3.0内容
3.1液氨(NH3)制冷剂
3.1.1特性
3.1.1.1物理特性
①色、味、态:无色、刺激性气味
②密度:比空气轻
③溶解性:极易溶于水(1:700)
④沸点:-33.5℃,易液化
3.1.1.2热力学特性
①汽化潜热较大因而单位质量工质的制冷量较大;
②在制冷所需低温及环境温度范围内,其饱和压力适中,当冷却水温度低于40℃时,冷凝器中压力不超过1.6MPa,而蒸发器内温度不低于-33℃时不产生真空度;
③对钢铁无腐蚀性;
④其不溶于油故不影响润滑,吸水性强不产生冰塞;
3.1.2氨的毒性
氨的毒性为Ⅱ级
3.1.3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
3.1.3.1对环境的影响
氨极易溶于水,使水变成乳白色;使植物如树木、花草等能引起烧伤,严重时会引起死亡;在常温下虽不燃烧,但空气中含有16.0%~25.0%的氨时会点燃而爆炸,最大爆炸压力3.5MPa,达到最大压力所需要的时间为0.175S。
3.1.4氨的伤害程度
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
3.1.
4.1氨液溅到皮肤上会引起冷灼伤(低温氨液引起冻伤、高温氨液引起烧伤);
3.1.
4.2氨液或氨气对眼睛有刺激或灼伤性伤害;
3.1.
4.3氨气被人体吸入轻则刺激呼吸器官,重则导致昏迷直至死亡;
3.1.5发生氨中毒的急救措施
4.0液氨制冷剂的日常管理
4.1防泄漏损失
4.1.1阀门阀杆渗漏:
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开常关的阀门如制冷压缩机的吸入阀、立式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供液阀等容易发生渗漏,日常操作中,一旦发生由运行人员立即进行锁紧处理,维修人员每周对常开常关的阀门的阀杆和盘根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对其他不常开常关的阀门阀杆和盘根每月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在维修人员的日常巡检中,一旦发现泄漏部位,当场立即处置。
4.1.2高压系统放空气:
在高压系统放空气中,严格按照放空气器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混合气体中的氨气最大程度的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4.1.3设备放油:
设备放油绝对禁止从设备放油管直接对外进行放油,必须通过集油器进行放油,严格按照设备放油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油中混合的液氨最大程度的得到蒸发后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4.1.4机器、设备和系统局部维修或施工:
在机器、设备和系统局部维修或施工时,严格按照抽氨、排空程序,尽最大程度的将氨
抽回,一方面减少氨的损失,另一方面保证维修或施工的安全。
4.2液氨的排放
4.2.1在放空气过程中,放空气管插入水桶的水面以下,由于氨易溶于水,在放空气结束时,
会有少许的氨气放出来,立即被水稀释,马上关闭放空气阀,避免了对空气的污染。4.2.2在设备放油过程中,放入集油器氨油混合物中的氨完全蒸发后才能进行放油,放油时
一旦发现有氨味,立即关闭阀门再进行蒸发,减少了对空气的污染。
4.2.3在机器、设备和系统局部维修或施工时,无法收回的死氨由专业人员负责排入循环水
池或水桶中,全部稀释达到要求,避免了对空气的污染。
4.2.4在系统添加液氨结束时,加氨管中剩余的液氨先是通过加氨站降压管充分被系统抽回,
然后剩余的通过加氨站排污阀排到循环水池中稀释,避免了对空气的污染。
4.3液氨的添加
在制冷系统运行中,由于系统放空气、设备放油、设施维修、阀杆渗漏及系统死氨的存在等原因,根据系统液氨循环量和冷间降温情况,对系统液氨进行添加,一是必须使用具备运输和储存危险品资质的专业公司来承担,二是使用系统专用加氨站来进行添加,并严格按照加氨站操作规程来操作;在加氨过程中,双方都有专人现场监管。
5.0考核
对技术规范内容不能牢记的,每发现一次扣1---3分;对不能正确使用的,每发现一次扣2---5分。
6.0责任部门:
本规范由冷藏制冷部制定,由冷藏处联合监督执行。
7.0本制度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