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目的为了加强液氨系统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使用范畴本规定适用于区域火力发电企业液氨的管理。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实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第二章氨的危害特性及应急处理危害特性氨属于第类有毒气体,无色有刺激性恶臭。
易溶于水、乙醇、乙醚,避免接触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
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焦(327卡)。
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
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发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产生剧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轻度中毒者显现流泪、咽痛、声音沙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重,显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产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产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发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着全身防火防毒服,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刻切断气源,则不答应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灭火剂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急救措施皮肤接触应立刻脱去被污染的衣着,运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应立刻提起眼睑,用大量活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刻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刻隔离150m ,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特别紧要的化工原材料,它广泛应用于制造农药、化肥、合成纤维、制冷剂等行业中。
但是,液氨作为一种不安全品,其使用也存在很多不安全和隐患,因此需要严格的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防止液氨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液氨储存管理(1)储存场所应阔别火源、热源、电源和有机物,储存容器应放在平坦地面上,离地应高于防水排水口,四周要保持通风良好,严禁存放在地下室、孔穴、闷闭空间和贮存不安全品同库房内。
(2)全部液氨储存容器的阀门锁定应保持完好、严密,防止无人监管状态下容器被打开。
(3)对液氨储存场所应做到定期巡查,检查储存容器和阀门的工作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维护和修理。
(4)规定液氨储存场所的仪表仪器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和校验工作,严格执行标准要求。
(5)由专业人员负责储存场所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在紧急情况下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应急救助。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液氨使用前必需检查容器、管道和阀门等设备,确保全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无泄漏、损坏、结冰等情况,阀门转动快捷,密封良好。
(2)工作人员必需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呼吸面具、呼吸气瓶、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3)液氨使用过程中,应由专人负责现场监督和操作,未经授权无权拆开管道和容器阀门。
(4)液氨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严禁在密闭的室内或缺乏通风设施的地方使用液氨。
(5)在液氨使用以外的时间段,应当适时关闭容器、管道和阀门等设备,并紧密关注其状态,防止无人值守状态下的泄露和事故的发生。
(6)液氨使用完成后,必需关闭容器、管道和阀门等设备,并加强现场巡查防止泄漏显现,假如发觉任何异常情况应适时报告,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液氨泄漏应急处置(1)发觉液氨泄漏应立刻通知现场人员,轻轻提示身边的人,不要慌张失措,组织人员立刻实行应急措施查找泄漏点,快速关闭泄漏装置,同时将周边人员疏散到安全范围外。
(2)通过封闭管道、阀门、进口等方法,尽可能降低泄漏量,适时通知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资源,进行高效、有力的救援及应急处置。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并避免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液氨冷库等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以下简称液氨使用单位。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必须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必须制定完善的液氨系统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安全资格证,制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
必须每年以液氨的危害性和防护知识为内容对职工进行一次考试。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内容包括:设备和管线布置图,工艺流程图,仪表控制图,设备清单,设备使用检维修记录等。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我局《关于对我市非化工液氨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评价的通知》(大安监发[2006]324号),必须每2年做一次安全评价,并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未经安全评价和备案的液氨使用单位不得运行、生产。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向企业周围的社区、居民、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告知液氨的危害性和安全防护常识。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职工每年进行一次演练。
第十一条发生事故时,液氨使用单位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险救援,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做好压力容器等国家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的检测,并备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的要求,安装液位报警装置、紧急泄氨装置、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并保证完好。
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安全管理,预防液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液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以及与液氨相关的设备、设施、场所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国家对液氨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企业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液氨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鼓励液氨安全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装备。
第二章液氨生产安全管理第九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生产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液氨生产安全管理:(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确保生产过程安全;(二)加强对液氨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三)加强液氨生产场所的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四)加强对液氨生产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建立健全液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一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液氨生产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液氨生产场所、设备、工艺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液氨生产企业应当对液氨生产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上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取得液氨使用许可证;(二)符合国家有关液氨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三)具备液氨使用安全生产条件;(四)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管理、风险控制、依法管理。
第三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适用范围包括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
第四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液氨使用主体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条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应当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液氨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二章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分工和任务。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来源、进口、出口、使用等情况,确保液氨使用可追溯。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对液氨的储存、使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建立消防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做好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工作,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周边环境的监测,确保液氨使用不会对环境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章液氨运输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液氨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运输范围和条件进行运输。
第十五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驾驶员,保证驾驶员具备液氨运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定期检查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制定液氨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液氨泄漏和事故发生。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液氨使用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到位。
2. 安全生产许可:液氨使用单位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液氨使用许可证,并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3. 安全设施: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液氨安全使用设施,包括液氨存放、运输、使用、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设施,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4. 安全操作规程:液氨使用单位需制定液氨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液氨装卸作业、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规程,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各类操作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操作的安全可靠。
5. 安全教育培训:液氨使用单位需定期进行液氨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6. 事故应急预案:液氨使用单位需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责任人、应急处置措施、应急装备等,确保在液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减少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损害。
7. 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会对液氨使用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监督检查,液氨使用单位需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配合完成安全检查、安全评估等工作,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问题。
以上是对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要求,液氨使用单位还需根据具体的情况和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完善和补充。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和降低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液氨生产企业、液氨使用单位、液氨运输单位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本规定,加强对液氨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本规定的实施,并对液氨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液氨的特性与危害第五条液氨是一种无色、具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液体,具有易挥发、易燃、有毒等特性。
第六条液氨的主要危害如下:(一)燃烧和爆炸:液氨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会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毒性:液氨对人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和毒性,接触后可引起皮肤、黏膜损伤,严重时可导致窒息、死亡。
(三)环境污染:液氨泄漏后,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第三章液氨使用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液氨使用安全。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加强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一)储存:液氨储存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储存安全。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二)运输:液氨运输车辆应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资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火灾等事故发生。
(三)使用:液氨使用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液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四)处置:液氨处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对液氨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等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和生活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液氨的单位,包括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风险防控,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液氨的储存和使用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的储存和使用台账,记录液氨的进出、存量、损耗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具备储存和使用液氨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液氨储罐、输送管道、泵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设置液氨使用区域,并对使用区域进行划定和标识,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液氨的使用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达到要求。
第三章液氨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液氨储存和使用的区域进行安全隔离,设置围墙、栏杆等隔离措施,防止未授权人员接近。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当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和维修。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配备适量的人员,并进行液氨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应对工作。
第四章液氨泄漏事故的处置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
第十四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立即采取控制和隔离措施,避免泄漏事故扩大。
第十五条液氨泄漏事故发生时,液氨使用单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撤离,通知有关部门并协助执勤人员进行处置。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3篇)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0目的熟知制冷剂的特性、危害和措施,做到安全、科学和规范使用,最大程度的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液氨制冷剂使用管理3.0内容3.1液氨(NH3)制冷剂3.1.1特性3.1.1.1物理特性①色、味、态:无色、刺激性气味②密度:比空气轻③溶解性:极易溶于水(1:700)④沸点:-33.5℃,易液化3.1.1.2热力学特性①汽化潜热较大因而单位质量工质的制冷量较大;②在制冷所需低温及环境温度范围内,其饱和压力适中,当冷却水温度低于40℃时,冷凝器中压力不超过1.6MPa,而蒸发器内温度不低于-33℃时不产生真空度;③对钢铁无腐蚀性;④其不溶于油故不影响润滑,吸水性强不产生冰塞;3.1.2氨的毒性氨的毒性为Ⅱ级3.1.3氨对环境和人体的影响3.____对环境的影响氨极易溶于水,使水变成乳白色;使植物如树木、花草等能引起烧伤,严重时会引起死亡;在常温下虽不燃烧,但空气中含有____%-____%的氨时会点燃而爆炸,最大爆炸压力3.5MPa,达到最大压力所需要的时间为0.175S。
13.1.4氨的伤害程度氨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大致可分为三类:3.1.4.1氨液溅到皮肤上会引起冷灼伤(低温氨液引起冻伤、高温氨液引起烧伤);3.1.4.2氨液或氨气对眼睛有刺激或灼伤性伤害;3.1.4.3氨气被人体吸入轻则刺激呼吸器官,重则导致昏迷直至死亡;3.1.5发生氨中毒的急救措施4.0液氨制冷剂的日常管理4.1防泄漏损失4.1.1阀门阀杆渗漏:在日常运行过程中,常开常关的阀门如制冷压缩机的吸入阀、立式低压循环贮液桶的供液阀等容易发生渗漏,日常操作中,一旦发生由运行人员立即进行锁紧处理,维修人员每周对常开常关的阀门的阀杆和盘根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对其他不常开常关的阀门阀杆和盘根每月进行上油保养一次;在维修人员的日常巡检中,一旦发现泄漏部位,当场立即处置。
4.1.2高压系统放空气:在高压系统放空气中,严格按照放空气器操作规程去操作,使混合气体中的氨气最大程度的回到系统中去,减少氨的损失。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一、前言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工业化学品,广泛应用于冷冻、制冷、化学制品生产等多个领域,但由于其具有毒性、腐蚀性和易燃爆性等特点,对其使用进行规范和安全管理非常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制定了以下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二、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将人员和环境的安全放在首位,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来预防和应对液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事故。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加强液氨使用前的检查和培训,以及日常的维护保养和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
3. 不留死角原则:任何涉及液氨使用的环节都不可掉以轻心,要全面而且细致地进行安全管理。
4. 依法管理原则:液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三、液氨使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1. 设备和设施安全(1)液氨容器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阀、压力表和液位表,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
(2)氨气泄漏报警系统必须安装并保持正常工作,提供及时、准确的气体泄漏报警。
(3)液氨设备和管道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安装和维护,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验。
(4)液氨使用区域必须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室内氨气浓度低于国家标准。
(5)液氨储存区域必须具备符合规定的防火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人员安全管理(1)液氨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液氨使用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理液氨泄漏事故的能力。
(2)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防护服、手套等。
(3)液氨使用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特别是呼吸系统和皮肤疾病的检查,以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
(4)液氨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私自调整液氨设备和管道。
3. 应急处置措施(1)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泄漏源隔离,保护好人员的安全。
(2)液氨泄漏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于工业生产和农业冷藏的化学物质,具有高度的腐蚀性和毒性。
为了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保护使用人员和环境的安全,必须制定严格的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液氨的基本介绍液氨化学名称为氨气,化学式为NH3,是氮和氢的化合物,无色气体。
在常温和常压下,液氨为无色透明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易燃易爆。
液氨主要用于冷冻、冷藏等各方面的工业生产和农业运输。
2.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的使用必须遵守以下安全管理规定:2.1 确定使用范围和任务在使用液氨之前,应明确使用范围和任务。
任何人员在使用液氨前,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相关证书或资质。
2.2 安全装备和设施使用液氨时,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和设施。
包括但不限于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毒面具、安全靴等。
液氨操作区域应设有紧急淋浴和紧急洗眼设施,并保持畅通。
2.3 液氨储存和运输液氨的储存和运输必须符合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
要确保液氨储罐或容器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储存和运输过程中避免碰撞、撞击和剧烈震动。
禁止使用老化、腐蚀或磨损的容器。
2.4 液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使用液氨时,必须遵守以下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应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严禁单人操作。
•在操作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其他人员注意液氨使用区域。
•在液氨泄漏或紧急情况下,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包括撤离人员、封锁泄漏源、通风排除气体等。
•禁止使用与液氨不相容的物质或设备。
•定期维护和检查液氨的设备和管道,确保其完好。
2.5 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液氨泄漏是一种严重的事故,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
在泄漏事故发生时,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呼叫紧急救援电话,报告液氨泄漏事故。
•封锁泄漏源,避免泄漏的进一步扩散。
•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保持距离泄漏源。
•关闭液氨供应设备,切断泄漏源。
•通风区域,排除泄漏的液氨气体。
•提供急救措施给受伤人员。
2.6 废物处理和环境保护液氨使用产生的废物必须正确处理,遵守相关废物管理法规。
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制冷剂液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总则
1.1为规范液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管理规定所称液氨,是指适用于制冷的甲烷和氨的混合物,分
子量为17.0,统称为液氨。
二、安全贮存
2.1液氨必须在专用设施内存放,并进行安全贮存。
2.2液氨必须存放在密封的容器内,并保持指定的压力和温度。
保持
液氨装置的完好,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
2.3液氨罐不得处于潮湿、高温环境中,防止液氨渗漏,及时进行检
查和维护。
2.4液氨存放环境应注意防止火灾,并防止与易燃物质混合,减少爆
炸的危险。
三、安全使用
3.1液氨使用前必须检查液氨贮罐,确保其完好,使用安全无渗漏。
3.2在使用液氨时,必须携带安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护手套等,并穿戴防护服。
3.3液氨的使用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与其他易燃物质混合。
3.4使用液氨的地方必须保持通风。
3.5液氨使用后,应立即清理液氨,放置用过的液氨储罐,严格按照液氨的使用要求进行处理和安全存放。
四、安全检查
4.1液氨的使用前,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
4.2液氨贮罐外的部件,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它们完好无损。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5篇)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一、液氨的安全管理责任(1)生产部对液氨安全管理负总则,对公司负责管理,督促合成车间搞好液氨的贮存及充装。
(2)生产部主管工艺的部长每天要对氨流程是否畅通作检查,确保按工艺指标和操作规程办事,并以液氨的充装作督促,指导操作工充氨。
(3)生产部主管安全的部长每天要对液氨、管线和贮槽的温度、压力,液位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作检查,并确保无地方泄漏。
(4)生产部主管设备的部长工每天要对氨、贮槽、管线、阀门、液位计及仪表作检查。
(5)仪表车间要不定期地对液位计、仪表作检查。
(6)合成车间主管是搞好本车间液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7)合成车间主管每天要不定期地对氨槽、管线、仪表、阀门的工作情况作详细的检查。
(8)合成车间主管要教育并督促本车间人员搞好本车间的液氨安全管理。
(9)当班操作工必须定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迅速上报。
(10)与液氨系统无关的人员要坚决制止进入界区。
二、液氨系统的维修及保护(1)液氨系统的阀门和螺丝必须涂黄油,以便开关及下次拆除。
(2)液位计及压力表必须有现场和远传仪表两套同时运行,以防失灵。
(3)对有问题的管线、阀门、仪表要坚决更换和修理。
(4)对可能有问题(即使是怀疑)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也必须先让其停止工作,直至查清,并确认可以使用。
(5)液氨系统的动火必须由主管部长同意在场,并置换合格后方可进行。
(6)正常情况下,不得对氨槽界区从事维修或其它工作。
三、氨槽的管理(1)氨槽的编号:合成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1#氨贮槽;铜洗排管15M3氨槽命名为2#氨贮槽合成车间48M3氨槽命名为3#氨贮槽;(2)氨槽的液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齐全。
(3)严禁超温、超压生产。
(4)严禁高液位贮存。
(5)生产槽最高液位不能超过6T,计量线。
(6)严格作好液位交接班记录和氨槽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度。
四、设专人充氨(1)合成车间各班必须安排专人(主操)充氨,其它无关人员不得参与。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及存贮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见的氮气化合物,常用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制冷、冷冻和气体灌装等环节。
然而,液氨具有高压、高毒性和易燃性的特点,可能对人体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因此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使用和存储安全管理规定。
1.液氨使用安全管理(1)人员管理:液氨的操作必须由经过相应培训和持有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且必须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和防警服等个人防护设备。
(2)通风管理:液氨使用区域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以防止氨气积聚。
应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转是否正常,确保畅通。
(3)防火管理:液氨为易燃物质,使用过程中必须禁止火源,严禁吸烟。
使用区域内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
在液氨罐区附近,应设置明显的“禁止明火”标志。
(4)泄露管理:液氨泄露会形成有毒气体,如发生泄露,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迅速疏散人员,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容器管理:液氨通常以高压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形式存储,必须按照规定的容器型号和负荷限制进行存储。
存储的容器必须经过定期检测,并保持干燥、通风和远离火源等条件。
2.液氨存储安全管理(1)容器选择:液氨的存储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合格的厂家生产。
选择容器时,必须考虑其负荷、材质、密封性和耐腐蚀性等因素。
(2)容器标识:液氨容器必须在外部明显位置上标注“液氨”字样,并注明氨气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操作要求等信息。
(3)存储环境:液氨应存储在通风良好、远离有机物和易燃物的区域。
存放区域应进行防火设计,并随时保持清洁和干燥。
(4)容器检测:液氨容器应定期进行压力、温度和液位等参数的检测,并记录检测结果。
检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修理或替换措施。
(5)防护措施:存储区域应设立相关的防护设施,如安全防护围栏和安全警示标识,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6)应急预案:针对液氨泄漏、火灾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制定明确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相关培训和演练,以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常用的冷却剂和化学原料,主要用于工业生产中的制冷、冷冻、气体制备等领域。
然而,液氨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不正确使用和管理,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安全事故。
因此,为了保障液氨使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非常重要。
一、液氨的储存和供应1. 液氨储存区域应建立专门的氨气储罐,储存区域应避免与明火、可燃物品和易燃物接触,避免阳光直射,储罐周围应设置防护栏杆。
2.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 液氨储存区域应设有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以备应急。
4. 液氨供应应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并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5. 在液氨储存和供应过程中,严禁进行违法操作,如倒装、过量供气等。
二、液氨的使用和运输1. 使用液氨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毒面具、手套、防护镜等个人防护装备,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 液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泄漏,保持操作区域通风良好。
3. 液氨使用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液氨运输时,应使用专门的运输车辆和容器,并按照规定的容器标识进行标注。
5. 液氨运输车辆应设有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三、液氨的泄漏应急处理1. 发现液氨泄漏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包括迅速撤离人员、隔离危险区域、关闭液氨供应和电气设备等。
2.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和事故处置。
3. 在液氨泄漏现场,应使用专业的泄漏处理设备和化学吸附剂进行泄漏物的清理和处理,避免扩散和二次污染。
4. 液氨泄漏事故发生后,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对液氨的储存、供应、使用和泄漏应急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确保液氨的安全使用和防范事故的发生。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液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液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液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液氨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液氨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液氨安全管理,提高液氨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章生产与储存第七条液氨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生产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安全生产设施和人员。
第八条液氨储存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储存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储存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储存设施和人员。
第九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一)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储存操作规程;(二)加强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设施、设备完好;(三)定期检测液氨生产、储存场所的气体浓度,确保符合安全标准;(四)建立健全液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条液氨生产、储存单位应当对液氨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经营与运输第十一条液氨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经营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经营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经营设施和人员。
第十二条液氨运输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符合国家规定的液氨运输安全条件;(三)具有健全的液氨运输管理制度;(四)配备必要的液氨运输设施和人员。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液氨是一种广泛用于化工、石化、冶金、医药等诸多领域的重要工业原料。
但液氨这种化学物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安全问题,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因此,针对液氨的使用安全,下面就来详细介绍一下其管理规定。
一、液氨的安全性质液氨是一种无色、无味、易燃、有毒的气体,在空气中形成可燃性混合物,且与水反应能生成强烈的碱性溶液。
液氨的燃点较低,一旦泄漏且遇到热源,易引发严重的火灾和爆炸事故。
同时,由于氨气具有一定的毒性,高浓度氨气可对人体呼吸系统及眼睛、皮肤等造成损害。
二、液氨的安全管理规定1.设立专门的保管区域液氨应设有专门的保管区域,同时应作好入库和库存记录,做好防突击、防撬门禁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液氨的安全保管管理。
此外,液氨应与其他物品分开存放,尽量避免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质等混杂存放。
2.完善液氨保管设施液氨的保管设施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通风设施等。
为了防范可能出现的泄露和事故,并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能够正确使用液氨安全设施和逃生设施。
3.对液氨进行检测液氨的存储和使用过程中,应使用液位计和气体检测装置等设备,以实现对液氨含量的监测。
应定期维护相关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地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4.加强操作人员培训液氨的操作属于高危工作,不得擅自操作。
应对相关岗位的员工进行全面的培训,使其了解液氨的基本性质和安全规定,并指导其熟练操作。
还应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培训评估,确保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达到标准。
5.制定应急预案液氨在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或事故,可能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必须实行紧急应急措施。
应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完备有效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进行防范。
6.建立安全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是企业中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液氨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也不例外。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液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包括化工企业、农业生产单位、冷库等。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液氨的特性和危险性,建立液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
并根据生产、存储等使用过程中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液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制度第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等。
第五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流程、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措施。
第六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液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报警、疏散、救助等。
第七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安全培训制度,对液氨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液氨的危害性、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八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对液氨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完善的液氨检测设备,确保及时发现液氨泄漏等安全隐患。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在液氨周围设置警示标志,明确警示颜色、形状和标志图案,警示标志应当清晰可见。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储存设施,确保液氨的安全存储,并建立储罐、管道等设施的防止漏氨的措施。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泄漏监测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仪表,及时发现液氨泄漏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当购买液氨责任保险,为液氨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供相应的保障。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管部门对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液氨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第十六条监管部门可以对液氨使用单位的涉及液氨安全的重要设施进行抽查检查,液氨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液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液氨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液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液氨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液氨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生产、储存、使用、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液氨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液氨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提高液氨事故应急能力和应对能力。
第二章液氨仓库管理第四条液氨仓库应设在与周边建筑物、交通干道、人员密集场所等有一定距离的安全地带,具备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第五条液氨仓库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火墙、阻燃涂料、自动报警装置等,确保仓库内外环境相对稳定和安全。
第六条液氨仓库内禁止存放其他物品,液氨桶或容器应进行分类存放,并标明相应的容器编号和内容物。
第七条液氨仓库应定期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液氨仓库应设立专门负责液氨安全管理的责任人,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液氨安全知识培训和操作规程宣传。
第三章液氨使用管理第九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制定液氨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加强液氨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十条液氨使用单位应确保液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随时检查液氨输送管道、阀门等设施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液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液氨安全操作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液氨使用单位应建立液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液氨事故。
第四章液氨销售和运输管理第十四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建立液氨销售和运输管理制度,加强液氨销售环节和运输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确保液氨包装容器的完好无损,严禁使用过期或破损的容器进行销售和运输。
第十六条液氨销售和运输单位应定期对液氨运输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
液氨使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北京中石化公司液氨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是为了保障液氨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以及保护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北京中石化公司液氨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液氨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并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液氨使用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并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五条北京中石化公司液氨使用人员应当熟悉液氨的性质、危害以及相关应急措施,严禁违规操作。
第六条液氨使用人员应当经常检查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七条液氨使用人员应当对液氨罐区域进行妥善管理,保持清洁环境,防止其它杂物污染。
第八条液氨使用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消防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落实责任,确保液氨使用的安全。
第二章液氨的生产和储存第九条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域应当划定专门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条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域应当配备专门的设备和工具,确保操作安全和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域应当配置足够的安全疏散通道,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安全疏散。
第十二条液氨生产和储存区域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液氨生产和储存设施应当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液氨罐区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应急时能够及时使用。
第三章液氨的运输第十五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严禁运输超过设计负荷的液氨。
第十六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配备专用的安全设备,如紧急刹车和泄漏报警装置等。
第十七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经过严格的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液氨运输车辆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运输,并保持车辆清洁,防止外界污染。
第十九条液氨运输车辆在停靠时应当选择合适位置,避免与其他危险品接触或发生事故。
第四章液氨的使用第二十条液氨使用人员应当熟悉液氨的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和泄漏报警装置的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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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液氨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总则1.1目的为了保证青岛市使用液氨的安全,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特编制本规定。
1.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青岛市使用液氨的管理。
本规定是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补充,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氨的理化性质对健康的危害及应急处理2.1氨的理化性质2.1.1标识中文名氨;氨气(液氨)英文名ammonia分子式NH3相对分子质量17.03CAS号7664-41-7危险性类别第2.3类有毒气体化学类别氨2.1.2理化性质熔点(℃)-77.7沸点(℃)-33.5液体相对密度(水=1)0.82(-79℃)气体相对密度(空气=1)0.6饱和蒸汽压(kpa)506.62(4.7℃)临界温度(℃)132.5临界压力(Mpa)11.40溶解性易溶于水、乙醇、乙醚2.1.3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聚合避免接触的禁忌物卤素、酰基氯、酸类、氯仿、强氧化剂。
燃烧(分解)产物氧化氮、氨。
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氮和氢,有还原作用。
在催化剂存在时可被氧化成一氧化氮。
2.1.4主要组成与性状主要成分纯品外观与性状无色有刺激性恶臭的气体。
主要用途用做制冷剂及制取铵盐和氮肥。
液氨是无色的液体。
是一种优良的溶剂。
蒸发热很大,在沸点时是每克1369.08焦(327卡)。
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
由气态氨液化而得。
2.1.5爆炸特性与消防燃烧性易燃闪点(℃)无意义引燃温度(℃)651爆炸下限(%)15.7爆炸上限(%)27.4最小点火能(mJ)至1000mJ也不发火(氢气为0.02mJ)最大爆炸压力(Mpa)0.5802.2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
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
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2.3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防火防毒服。
切断气源。
若不能立即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正在燃烧的气体。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
2.4灭火剂:雾状水、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2.5健康危害侵入途径吸入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
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水肿;胸部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X 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
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症,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
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
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
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
2.6急救措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保持呼吸道通畅。
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2.7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
切断火源。
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
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合理通风,加速扩散。
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废弃或修复、检验后再用。
2.8储运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仓间。
远离火种、热源。
防止阳光直射。
应与卤素(氟、氯、溴)、酸类等分开存放。
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验收时要注意品名,槽车运输时要灌装适量,不可超压超量运输。
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气瓶装在车上,应妥善固定。
横放时,头部应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放时,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
夏季运输应有遮阳设施,避免曝晒;城市的繁华市区应避免白天运输;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重要机关附近停靠。
在其他地区停靠时,司机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
为及时导走汽车行驶时产生的静电,可采用导电橡胶拖地带按HG/T20675-1990《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接于槽车上。
2.9防护措施2.9.1车间卫生标准中国MAC(mg/m3)20(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30(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摘自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9.2依据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的规定氨为Ⅳ级(轻度危害)。
2.9.3检测方法纳氏试剂比色法2.9.4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2.9.5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防氨专用防毒面具。
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
2.9.6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2.9.7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2.9.8手防护戴橡胶手套2.9.9其他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10环境资料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2.11废弃严禁私自处理。
由当地有资质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12运输信息危规号23003UN编号1005包装分类Ⅱ包装标志6,7包装方法钢质气瓶、槽车2.13法规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2.3类有毒气体。
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3.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简称建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简称石化规)液氨属于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
3.2灭火器的配置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进行配置。
氨属于C类火灾。
3.2.1火灾危险等级的划分:液氨储罐区划为严重危险级,低温冷库划为中危险级,控制室(操作间)划为严重危险级。
3.2.2灭火器的配置数量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计算确定,并按规范规定选取。
3.2.3灭火剂的类型可选用喷射干粉灭火剂或二氧化碳灭火剂。
灭火器的型式可选用手提式灭火器,或推车式灭火器,或二者并存。
3.3使用液氨装置的总图位置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1999年版)的规定如下: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石油化工企业生产区防火间距(m)相邻工厂或设施甲、乙类工艺装置或设施居住区、公共福利设施、村庄100相邻工厂(围墙)50国家铁路线(中心线)45厂外企业铁路线(中心线)35国家或工业区铁路编组站(铁路中心线或建筑物)45厂外公路(路边)20变配电站(围墙)50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1.5倍塔杆高度Ⅰ、Ⅱ国际架空通信线路(中心线)40通航江河海岸边20注:①括号内指防火间距起止点。
(应符合石化规附录六的规定)。
②当相邻设施为港区陆域、重要物品仓库和堆场、军事设施、机场等对石油化工企业的安全距离有特殊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3.3.1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液氨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3.3.2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3.3.3在山区丘陵地区,液氨的生产使用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3.3.4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液氨的生产使用区。
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3.4液氨的生产使用设施(装置)与居住区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有关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结论确定。
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建常年固定居住的房屋,并应绿化。
(依据SH3024-199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定》3.0.5条)。
3.5冷库与其他建(构)筑物的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规定。
(依据GB50072-2001《冷库设计规范》4.2.2条)。
对使用液氨的厂房(仓库)的规定4.1液氨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
其厂房的设计应符合《建规》的有关要求。
4.2液氨生产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液氨仓库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4.3液氨厂房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厂房内,当必须与本厂房贴邻建造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烧体防爆墙隔开和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4.4液氨厂房内设置液氨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1昼夜的需要量。
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分隔开。
4.5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液氨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4.6液氨厂房(仓库)内不应设置铁路线。
4.7液氨的设备布置4.7.1液氨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通风排毒和事故处理,同时必须留有足够宽度的操作面和安全疏散通道。
4.7.2使用液氨的设备宜露天或半露天布置。
氨压缩机,宜布置在敞开或半敞开式厂房内。
4.7.3氨压缩机布置在半敞开式或封闭式厂房内时,其厂房的顶部应采取通风措施。
4.7.4为防止氨气及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氨压缩机的操作应设隔离操作室。
氨压缩机房的自动控制室或操作人员值班室应与机器间隔开,并应设固定密封观察窗。
4.7.5氨压缩机房的门应向外开启,并采用手开门。
4.7.6氨压缩机房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环境。
应设事故排风装置,换气次数不应小于8次/h.排风机应选用防爆型。
4.7.7氨压缩机房室内的采暖温度宜采取16℃。
氨压缩机房内严禁明火采暖。
4.7.8制冷设备的氨压缩机房和设备间的布置应符合《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中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