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概论教学辅导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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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概论教学辅导:第七章现代农业经营管理
学习目标:
掌握: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作用;
熟悉:农业合作经济的类型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涉农政策与法规;
了解:农业的产业化的基本特征及其发展的阶段性;农产品流通与贸易的发展。
本章要点:
一、农村经济体制的发展历程
1.农地制度改革历程
农地制度改革率先揭开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包干到户,重建农业生产责任制。1980年9月,中央文件,明确了农业生产责任制。1984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同年颁布的《宪法》明确了村集体对农地的所有权。199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同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农村一项基本经济制度,以法律的形式在《农业法》中确定下来。1998年,《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中增加了这一基本经济制度和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内容。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重申了“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同时赋予农民对土地的转让权。至此,农民拥有了在承包期内对土地的完整产权,促进了农地资源的优化配置。2007年,《物权法》的出台,明确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属性。
2.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历程
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推广催生了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家庭分散经营这两个经营层次。集体经济组织用合同的形式划分两个经营层次的经济内容,明确了两个经营层次统分结合的责、权、利关系。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各种形式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始产生。
3.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历程
从1979年开始,国家逐步减少农副产品的统派购种类,并较大幅度地提高粮食、棉花等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逐步推行农产品价格改革。至2006年,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达4000多个,成交额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市场1198个,其中,
农副产品综合市场820个,粮油菜果等专业市场378个。这些市场承担着近70%的农副产品流通任务,是农副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和重要载体。
4.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历程
1978年开始,社队企业在全国迅速兴办,农村个体、联办企业也悄然兴起并发展壮大。1984年中共中央4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正式改称为乡镇企业。新世纪以来,乡镇企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乡镇企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所占的比重逐年上升,农业所占比重相对下降,第三产业所占比重也有逐年增大的趋势,推动了工业化进程,顺应了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趋势,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效应不断释放,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
5.农村社会结构变化历程
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就业结构的变革。在30年的改革进程中,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的发展引发了农村就业结构的变革,随着城镇用工制度的改革以及允许和支持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经商政策的实施,解除了对农民流动的障碍。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使城乡之间生产要素隔绝的局面得以打破,推动了农村多元化就业格局的形成,也冲击并削弱了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促进了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国积极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机制,进一步矫正了长期以来以城市和工业为中心的经济增长模式,进一步落实以工补农,推动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功能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以农民为主体、在自愿互助基础上联合起来、实行民主管理并以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为目的的组织。它有别于政治组织,是农民自由加入或退出的组织,是实行成员民主管理的组织,是为其成员利益服务的组织。从本质上说,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就是为了改变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条件而建立起来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实体性经济组织。
作为一种经济组织,其经济功能包括:
1.降低交易费用。通过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可将农户少量的剩余农产品和有限需求集中起来形成较大批量的交易。
2.提高农户在市场交易谈判中的地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个比较强势的整体参与市场交易时,可增加农户在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讨价还价的能力,提高农户的地位,有效地抵御来自各方面对农户利益的不合理侵蚀,改善农户在市场中的不平等地位,形成农户利益的自我保护机制。
3.有效地减少或避免各种农业经营风险。农户按合作经济组织分工进行生产加工,发挥合作优势,大大降低盲目性,从而降低风险。可以抵御自然风险、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造成的重大损失。可以减少技术风险。
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和发展
(一)农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是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后,我国农村开展了广泛的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新中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也经历了从小农经济→农业互助组→初级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人民公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等阶段不同寻常的曲折演变。
1.互助组和初级社(1949~1954年)
2.高级社和人民公社(1955~1978年)
(1)高级社(1955~1957年)
(2)人民公社(1958~1977年)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1988年)
4.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1989~)。
(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分类
关于合作组织提法有多种,主要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来作为统称,进行研究并将其定义为:农民及相关企业为了在生产经营上谋求共同发展,按照平等自愿、互助互利原则组织起来,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在技术、资金、购买、销售、加工、储运等环节开展互助合作的经济或技术组织。根据农业合作发展历程,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分为以下三类:
1.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各种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为适应市场客观需要而发展的。主要从事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共同利用农业设施、机械和农业服务合作等业务。
(1)专业合作社
(2)专业股份合作社
(3)专业协会
2.社区合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