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必须从简单到复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思想必须从简单到复杂

文章来源www. 作为一名教师,特别是一位思想品德课教师,如何将深奥、抽象、难懂的理论简单化是一个需要智慧的思考过程。我们在实际教学中要尝试着引入实践性教学,将课堂学习社会化、生活化,让学生主动地去建构、内化和践行,但又不能忽略培养学生学会思维。

法国哲学家笛卡儿从逻辑学、几何学和代数学中发现了4条规则,其中之一就是:思想必须从简单到复杂。看电视的时候经常会看到广告,细心的人会发现那些琅琅上口的、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广告词往往会让你记忆长久,如:“新北京,新奥运”,“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等等。实际上这就运用了广告传媒界一条很有名的定律,即:广告词超过12个字,读者的记忆力要降低50%。这条定律是由澳大利亚广告家h.赫斯提出,因此叫做赫斯定律。这条定律给我们教学的启示是:将复杂的知识,简单明了地梳理出来有利于学生的记忆和理解。因此,在教学中化繁为简,变滥为约是提高学生学习和思维效率的第一要义。

在思想品德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中,要让思维处在成长过程中的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的思维来思考和解释分析生活中发生的简单法律问题,同样需要对学生的思维训练有一个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由于初中学生年龄的特点和知识、能力水平的限制,面对众多的法律新名词和法律法规,学生在学习的时候会感到无所适从。学生要树立法律意识就必须明白法律的思维方式,只有懂得用法律的思维方式,才谈得上学会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进行分析问题、判断和解决问题,否则经常会出现不知从何入手而导致思路不清的问题;我们在实际教学中经常会发现学生不懂得把他们想说的比较规范清楚地表达出来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制约了学生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当然也就影响了“法律意识”目标的达成,很多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也注意到这个问题,想了很多办法,但往往效果不是很理想。因此,教师如何把复杂的问题学习思维简单化,解决问题的思路条理化,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这个问题关乎思想品德法律知识部分学习的优效问题。

一、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审判的基本原则引入便于学生理清学习思路,突出法律学习的重点,突破难点。

法律知识的学习,学生要在有限的学习时间内学会使用法律的规定、司法解释等法律知识用于分析、推理、判断,学生往往会不着要点,也尝试着从解题思路的角度进行归纳和引导,比如有很多教师会这么强调审题要注意的几个要素:①问题----本题要解决什么问题或哪些问题;②角度----围绕“问题”,是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三个角度分析,还是其中某一个或两个方面;③答题条件----设问中对于解答该问题有没有指向性或限制性条件,如“从……角度”、“结合(联系)……”等;④回归教材,找准知识点----是运用哪一课或是哪几课的什么知识点(法律知识、法律名词和法律规定)。教师要把对法律问题的思考和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学习进行指导,但这样的指导稍嫌复杂,不利于学生的记忆、操作和使用。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句话,大家都很熟悉,这是执法、司法机关应该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通俗地讲,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就是执法、司法机关在办案时,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以保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要求。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要查清事实;二是要结合事实正确适用法律。把这个原则提前引入到初中生的法律知识学习要求我们不要过多纠缠于这个原则的解读,而是利用这个原则重点突出了法律学习要把握的两个重点“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这样就能实现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便于学生学会和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

要跟学生讲清楚这个道理,必须是在学生已学习完主要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法律知识的基础上,以帮助学生理清思路为前提的。

为了让学生明白这个道理,我做如下的设计:

让学生先看这么一个案例:

社会青年小黑,1992年6月出生,在2007年1月14日至16日期间,连续到某校附近的公交车站、周边道路上抢劫该校多名学生的e通卡、MP3等钱物,并殴打一名学生致重伤,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学校领导非常重视,保卫干部和老师会同辖区的派出所积极进行排查,寻找线索,终于破案,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小黑。检察院经过审理即将向法院起诉。

要求学生思考:学过的哪些法律知识与这个案例有联系?产生这样的联想的根据什么?并填出下表:

联想到的法律知识

联想的依据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公民享有的权利中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

树立维权意识和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等

在此基础上,再接着设问:案例体现了对未成年人实施了哪些方面保护?老师设问的依据是什么?

教师在学生填写的基础上进行归纳、总结,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解决问题的思考过程,从而得出:因为有关案例中所列事实,才联想到已经学过的法律知识中的有关“法律保护”的知识,从而体会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个原则在法律学习中运用的本意。(如下图) 联想到的法律知识

联想的依据

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小黑的犯罪事实

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的基本内容

学校、派出所、检察院

公民享有的权利中的生命健康权、财产权

学生受侵害的事实

树立维权意识和未成年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等

学生受侵害

法律准绳事实依据

二、运用逻辑学的“三段论”让学生学会要说什么,如何说,做到条理清晰,表述规范。

我们在教学实践中会发现学生在学习了众多的法律名词、法律规定等法律知识之后,学生在表述或者回答推理、分析和判断类的问题时往往也不知如何下手,比较常见的是回答没有条理、不完整、罗唆、法律术语使用不准确等情况。针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我们在法律知识教学中的一个难点。

在教学实践中,教师们在对学生回答和表述法律问题这个问题上都会要求学生做到:要有层次性、逻辑性、全面性;做到“三化”(要点化、序号化、段落化);语言规范、简洁,恰当运用政治术语,反映时代主题等等。但这样的要求有抽象、不易操作之嫌,更何况对于初中生来说,这样的要求反而会使他们的思维受限,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学生在明白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学习法律思维以后,引进逻辑学的“三段论”的推理方式,有助于解决学生在学习法律知识所产生的表述问题。当然这里的“三段论”仅仅让学生知道这样的推理模式。

还是以上述“社会青年小黑”的案例为背景材料:

问:检察院院为什么要起诉小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