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 [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会精神]文明城区建立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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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区创建工作会精神]文明城区建立工
作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打一场创建文明城区环境整治攻坚战,进一步明确攻坚目标、攻坚措施和攻坚责任,切实取得攻坚战成效,迅速改变全区市容环境卫生面貌并争取进入全市先进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攻坚时间
全区创建文明城区环境整治攻坚战从7月7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三个月。
第一阶段:全面启动阶段。7月底前,全面启动主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居住小区改造、店招店牌整治等工程类项目;全面推进治理乱占道、乱搭建、乱停车等整治类任务;全面落实清扫保洁“全覆盖”、开展综合执法、加强社会宣传等机制类措施。
第二段阶:重点攻坚阶段。8月底前,强力推进工程类项目并力争完成50%的工程量;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完成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社区“三乱”现象的集中整治并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
第三阶段:初见成效阶段。9月底前后,环境卫生质量进入主城区先进水平;初步展现建新南北路、渝澳大道等主干道改造和背街小巷改造、居民社区改造示范项目的改造效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转入长效管理。
二、攻坚目标
通过三个月的全力攻坚,一是确保区环境整治排名升位,全市考核排
名达到第5位;二是确保区创建文明城区工作通过检查验收。
三、攻坚措施
强力推进项目建设和重点整治,全面完成创建文明城区环境整治三个月攻坚任务。
(一)完成四大项目建设
2.完成3条示范道路店招店牌规范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圈办负责,确保7月底前完成建新南北路、红石路东段、商圈环道等店等主干道招示范路段店牌的规范整治,12月底前完成所有窗口地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店招店牌规范整治任务。
3.完成1个背街小巷示范片区综合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力争在9月底完成建新天街等主次干道和区周边道路的背街小巷市政设施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接受市领导对主城区背街小巷综合整治的“秋季拉练”检查。9月底前启动市级“民心工程”之一的松石路金果园小区人行天桥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前完工。
(二)抓好四个重点整治
1.抓好清扫保洁“全覆盖”工作。快速推进清扫保洁市场化作业“全覆盖”工作要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是清扫作业面积以街道自测为基础,最终以街道、作业公司、区市政园林局、区财政局等四方测定数据为准;二是清扫作业单价按照主次干道9.7元/年·平方米、背街小巷8.6元/年·平方米、社区范围7.6元/年·平方米的标准计算;三是主次干道清扫保洁作业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背街小巷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费按照区财政和街道7:3比例承担,社区范围清扫保洁
作业经费按照区财政和街道5:5比例承担;四是清扫保洁作业经费按照两个50%进行核拔,即区财政直接划拔街道70%,另外的30%由区财政局根据区市政园林局检查考核结果进行核拔。区市政园林局尽快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新的候选作业公司,建立竞争公司备选库;7月20日前,相关街道必须督促第一批中标公司的人员、设备迅速到位并签定合同;7月底前,各街道加强作业公司清扫保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清扫保洁水平全面提升。对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作业公司坚决终止合同并在竞争公司备选库中重新选择。
2.抓好“三大整治难点”治理。由各街道负责,区市政园林局配合,坚决整治乱摆摊、乱搭建,7月底前完成重点整治,8月底前完成全面整治,9月底前完成临时占道亭棚(摊区)的规范设置;由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牵头,各街道和区市政园林局、区交通局配合,全面整治乱停车辆,9月底前完成临时占道停车场、洗车场和修车点的规范设置。
3.抓好“两个窗口地区”整治。由区商圈办负责,街道、华新街街道配合,抓好商圈提档升级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街道配合,抓好汽车北站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力争两大窗口地区成为我区环境整治加分亮点。同时,各街道负责,市政、工商、税务、烟草等部门配合,全面推进临街门店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度。
4.抓好两条“最好”、“最差”道路整治。从7月份开始,区政府市容委办公室每月组织地区群众评选各街道两条整治效果“最好”道路和
“最差”道路。各街道力争用一个月时间完成“最差”道路的综合整治。
(三)落实四项保障措施
二是落实领导参与措施。区级领导要集中精力和时间,亲自参与,现场督战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区市政园林局和各街道负责列出每个社区的整治重点,区级领导每周到对口联系的社区调研一次,每月组织解决2个重点问题,相关部门负责每周解决2个难点问题。
三是落实项目推进措施。我区要按照市政府和市重点办的要求,简化程序,加快进度,采取超常规的快捷方式推进综合整治,对涉及主干道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居住小区整治、店招店牌整治、市政设施整治、社区公园建设等工程类项目均按照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已经确定方案的项目采取先行进场施工、同步完善手续的方式快速推进,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全程参与并进行跟踪监督。
四是落实齐抓共管措施。各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再出狠招,再下狠手,集中力量整治“三乱”现象;区工商、税务、烟草、卫生、残联等部门要运用相应政策要密切配合市政管理监察队伍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区公安分局要采取果断措施,对各街道阻碍整治工作的极少数违法人员坚决进行重点打击,在全区形成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强大声势。
四、攻坚责任
(一)环境卫生
各街道对本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及检查考核结果负责,凡是市、区检查考核扣分的区域,由相关街道承担责任,同时扣减清扫保洁作业经费。
(二)设施管理
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圈办、区交通局等区级相关部门对各自所管市政设施、园林绿化设施、市容景观设施、环境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及检查考核结果负责,凡是市、区检查考核扣分的区域,由管护单位承担责任;城市道路交通标志牌的维护管理由区交巡警支队负责;等各街道负责加强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安全及完好状态的日常监督,督促产权单位及相关社会单位加强自管设施的维护管理。
(三)监察执法
主干道的执法管理由区市政管理监察支队负责;支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执法管理由各街道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商圈范围的执法管理由商圈市政管理监察大队负责。
(四)违法建设
全区范围的违法建设、乱搭乱建由区规划分局牵头组织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实施拆除。
(五)冒装漏撒
建设工地未闭密运输的运渣(土)车辆出场前监督查处由区城乡建委负责;查处道路上冒装漏撒污染环境卫生的运渣(土)车辆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查处超限超载运渣(土)车辆由区交通局负责。(六)占道停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