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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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三府办〔2024〕129号•【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崖州区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三亚市城市规划和项目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对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央生态修复工程项目部分用地进行调查。

为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用地位于崖州区内,用地调查面积约149272平方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具体的土地调查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界址图。

土地权属(海南三亚平面坐标系)为大蛋村委会集体土地约47006平方米、南山村委会集体土地约7417平方米、水南村委会集体土地约31539平方米、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土地约25571平方米、海南省国营南滨农场国有土地约1722平方米、第一次土地调查未确权土地约35879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农用地约110625平方米(其中沟渠约393平方米、灌木林地约13313平方米、果园约3268平方米、旱地约52857平方米、坑塘水面约1009平方米、农村道路约1893平方米、其他草地约827平方米、其他林地约408平方米、其他园地约2455平方米、乔木林地约12642平方米、水田约21560平方米),建设用地约38650平方米(其中城镇村道路用地约105平方米、公路用地约30948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约80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约43平方米、农村宅基地7026平方米、水工建筑用地约448平方米);该项目用地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调整成果》中,规划性质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07•【字号】三府办[2010]171号•【施行日期】2010.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三府办〔2010〕17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七日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为了引导城边村改造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功能,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统筹协调发展,遏制并打击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维护本地村民长远利益,促进我市城边村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城边村范围的界定本意见“城边村”是指依附在城市建成区、镇区建成区、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周边的居委会、村庄或散落村户。

二、城边村改造建设总体指导思想引进社会资金,规划先行,有序开发,改善民生,改变面貌。

三、城边村改造目标(一)通过城边村的治理,有效提高城边村人居环境质量,逐步将城边村建设成为居住舒适、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良好的现代文明社区。

(二)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挖掘村庄优势和特点,发展村庄特色产业和经济,切实提高村民收入,同时促进三亚旅游功能和旅游产品的完善。

(三)解决居民就业、教育和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问题,实现经济可持续繁荣与社会和谐。

四、城边村改造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原则。

通过政府主导,大企业进入,市场化运作,群众参与,实现政府、原住民、集体、企业四方共赢。

(二)坚持规划先行、依法推进的原则,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改造建设。

(三)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充分尊重原住村民意见,将城边村改造与维护群众利益有机结合起来。

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

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

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
摘要:
1.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背景
2.项目具体内容
3.招标要求与条件
4.投标时间与地点
5.联系方式
正文:
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
1.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招标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三亚海螺村正面临着城市更新的挑战。

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三亚市政府决定对海螺村进行城市更新。

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资质的企业参与该项目的招标。

2.项目具体内容
三亚海螺村城市更新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住宅区改造:对现有的住宅区进行改造升级,提高居民的居住品质。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内的道路、绿化、给排水等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

(3)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增加文化、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4)商业配套:打造具有特色的商业街区,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3.招标要求与条件
参与招标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更新相关经验的企业优先。

(2)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

(3)具备完成项目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

4.投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投标地点:三亚市__路__号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亚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__
联系人:__
电子邮箱:__
有意参与投标的企业,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3•【字号】•【施行日期】2021.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3日三亚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我市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琼发〔2021〕1号)、《中共三亚市委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海南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2021〕1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按照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妥善解决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突发严重困难家庭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安全,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接续推动乡村振兴。

三亚榆红村补偿方案

三亚榆红村补偿方案

三亚榆红村补偿方案第1篇三亚榆红村补偿方案一、背景鉴于三亚榆红村区域因公共利益需要,部分土地及房屋将被征用。

为保障村民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榆红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偿方案。

二、补偿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补偿工作合法合规。

2. 公平合理原则:确保每位村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 及时补偿原则:确保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到村民手中,保障其生活不因征收受到影响。

三、补偿范围及对象1. 土地补偿: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2. 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合法房屋及其它附着物所有人进行补偿。

四、补偿标准1. 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计算。

2. 房屋补偿费:根据房屋的合法性、结构、面积等因素,采用市场评估价或重置价进行计算。

3. 搬迁补助费: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4. 临时安置补助费:在过渡期内,为保障村民基本生活,按照规定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5. 其他附着物补偿:按照相关规定,对其他附着物进行评估补偿。

五、补偿方式1. 货币补偿:一次性支付补偿款。

2. 房屋置换:按照等值原则,提供安置房进行置换。

3. 货币补偿与房屋置换相结合:部分货币补偿,部分提供安置房。

六、补偿程序1. 公告征收决定:在榆红村范围内公告征收决定,告知村民相关事宜。

2. 开展调查登记:对被征用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进行实地调查,登记造册。

3. 评估补偿:对被征用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

4. 签订补偿协议:与村民签订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实施补偿:按照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补偿款。

6. 搬迁及安置:协助村民搬迁,落实安置事宜。

七、争议解决在补偿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1. 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征收补偿政策,提高村民政策知晓率。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最新版】
目录
1.引言:介绍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
2.拆迁计划的具体内容
3.拆迁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4.村民的反应和政府的措施
5.结语:对拆迁计划的展望
正文
近日,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的拆迁计划备受关注。

根据相关文件,凤凰岭村将被进行全面的拆迁,以便进行城市规划和建设。

具体来看,拆迁计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村民住房的拆迁,其次是村内公共设施的拆除,如学校、医院等。

最后是对村内的土地进行整理,为后续的建设做好准备。

此次拆迁计划的目的是为了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提高城市化水平,推动经济发展。

同时,也是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然而,拆迁计划也引发了一些村民的不满和担忧。

一些村民对拆迁后的安置问题表示关切,担心拆迁会影响他们的生活。

对此,政府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提供合理的安置补偿,为村民安排就业岗位等,以缓解他们的担忧。

总的来说,凤凰岭村的拆迁计划是一项重大的城市建设举措,其目的是为了推动城市的发展和改善村民的生活。

虽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但只要政府和村民共同努力,相信一定能够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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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原创版)
目录
1.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的概述
2.拆迁计划表的具体内容
3.拆迁计划对凤凰岭村的影响
正文
近日,一份名为“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的文件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凤凰岭村位于济南市历城区东部,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独特文化底蕴的古老村落。

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当地政府决定对凤凰岭村进行拆迁,并制定了相应的拆迁计划表。

根据拆迁计划表,凤凰岭村的拆迁工作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将对村内的老旧房屋、危房以及影响村容村貌的建筑进行拆除;第二阶段,将拆除村内的违章建筑和影响消防安全的建筑;第三阶段,将对村内剩余的建筑进行拆迁,并对拆迁后的土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

此次拆迁计划对凤凰岭村来说意味着一个新的开始。

拆迁将有助于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推进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的整体形象。

然而,拆迁也将使凤凰岭村失去一部分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

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当地政府应该充分考虑到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尽量减少拆迁对历史文化的破坏。

总的来说,拆迁计划对凤凰岭村来说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过程。

凤凰岭村应该抓住这次机会,积极配合政府的拆迁工作,共同打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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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土地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土地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法规类别】土地利用和治理【发文字号】三府[2012]221号【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11.08【实施日期】2012.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三府〔2012〕221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执行《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三府办〔2010〕171号,以下简称“三府办〔2010〕17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我市城边村改造建设和环境改善项目(以下简称“城边村改造”)实施过程中土地利用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民集体土地合法权益,依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及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科学划定城边村改造范围(一)坚持规划管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城边村改造应严格执行三府办〔2010〕171号文件精神,划入改造范围的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及城乡规划,在其确定的建设用地及现状村庄范围内进行。

市人民政府已经明确作为成片开发的区域内,原则上不安排城边村改造项目。

严禁城边村改造项目占用耕地,确因基础设施建设完整性等原因需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二)明晰土地使用权属,切实避免利益纠纷用于城边村改造的土地应权属明晰,原则上坚持“一村一案”,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地范围上进行。

因满足项目完整性改造范围涉及2个或2个以上村民小组,应分别征求各个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村民代表同意,镇政府(区管委会)应协调做好各村民小组的安置及利益分配。

二、优先保障城边村改造范围村民和村集体利益(一)规范编制、依法报批城边村改造方案各镇政府(区管委会)应依据三府办〔2010〕171号文件,负责组织编制城边村改造方案,意向参与企业给予配合。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3]212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1
【实施日期】2013.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调查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府办〔2013〕212号)
河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拟征收河东区临春村部分集体土地,及拟收回河东区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作为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为了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起点与凤凰路和新风路交叉点相接,终点至凤凰岭公园大门。

具体的征地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用地面积约27998.67平方米(合约41.9980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和第。

三亚临春村棚改方案

三亚临春村棚改方案

三亚临春村棚改方案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关注农村地区的发展问题,并采取了多项政策措施来改善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

作为这一政策的一部分,三亚市政府制定了临春村棚改方案,旨在提升该村的居住环境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本文将介绍这一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方案背景临春村位于三亚市郊区,是一个传统的农业村庄。

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限制,该村的房屋条件较差,居住环境不佳。

为了改善村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其生活水平,三亚市政府决定实施临春村棚改方案。

二、方案内容1. 房屋改造根据临春村的实际情况,政府将对村民的旧房进行改造。

改造包括加固墙壁、修缮屋顶、更换门窗等。

通过这些改造,不仅可以提升房屋的安全性和抗震能力,还可以改善房屋的居住条件。

2. 基础设施建设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方案还包括对临春村的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改善。

政府将修建道路、供水系统、排水系统等,确保村民能够方便地出行和使用各种基础设施。

3. 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个旅游城市,三亚市非常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因此,在棚改方案中,政府还考虑了临春村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

他们将建设生态公园和绿化带,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给村民和游客。

三、方案实施情况目前,临春村棚改方案已经开始实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首先,房屋改造工作已经完成了一部分。

政府联合专业团队对村民的房屋进行了评估和改造,提高了房屋的质量和安全性。

其次,基础设施建设也在有序进行。

新修建的道路和供水系统已经投入使用,方便了村民的出行和日常生活。

最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在积极推进。

政府牵头组织了多次植树活动,增加了绿化面积,提升了村庄的生态环境。

四、方案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临春村棚改方案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首先,村民的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他们的房屋得到了优化和改造,提供了更加舒适和安全的居住条件。

其次,基础设施的改善也为村民的生活带来了方便。

道路和供水系统的建设使得村民的出行更加便捷,日常生活更加便利。

最后,生态环境的保护不仅为村民提供了更美的生活环境,也增加了临春村的旅游吸引力,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七届市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和2021年11月9日七届市委常委会第223次(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三亚市人民政府2021年11月11日(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三亚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工作,指导市场化安置区建设,保障被征收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2〕97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所有的房屋征收和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以及安置区的建设管理,适用本意见。

二、安置区建设原则(一)以人为本、保障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依规征地拆迁,维护好被征收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切实做到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积极探索被征地村民拆迁安置与村集体产业开发建设一体化推进新模式,优化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尽可能给予被征收人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惠,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被征地村民走产业富民道路,共享发展红利。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三府〔2016〕266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三府〔2016〕266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三府〔2016〕266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关于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工作若干意见》已经六届市委常委会第120次会议、六届市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11日关于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拆除工作若干意见为保障我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建筑(构筑)物征收拆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三亚市违法建筑拆除经费管理暂行规定》(三府〔2013〕19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的实际情况,现就完善我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房屋建筑(构筑)物征收拆除招标管理为规范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征收拆除工作招标程序,房屋建筑(构筑)物的征收拆除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必须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或政府采购。

由棚户区改造项目具体征收补偿实施单位作为项目房屋征收拆除工作的招标主体或政府采购主体,负责审核投标主体资质,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程序或政府采购形式组织完成全部征收拆除工作。

二、征收劳务费、管理费、建筑(构筑)物的拆除及垃圾清运费(一)征收劳务费征收劳务费(含不可预见费,其费率标准可由区政府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征收劳务费总额的20%),即按开行要求设定为劳务费,实际为工作经费,包括征收人员工资及补助、办公经费、测绘费用、评估费用、法律咨询等费用,按征收补偿总额(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总额包括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总额包括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征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的1.5%~4%预付。

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 年修订)

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2023 年修订)

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二O二三年十一月前言声环境功能区是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改善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和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用地现状,划定本行政区域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

本划分方案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文件要求,在原划分方案的基础上调整了部分区域的环境噪声标准适用类别。

本划分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三亚市城市规划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12-2020年)》同时废止。

本划分方案编制单位:海口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划分方案由三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的声环境管理。

二、划分原则(一)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进行科学划定。

(二)主要以城市规划功能结构和城镇集中建设区为单元划分声环境功能区。

(三)单块的声环境功能区面积,原则上不小于0.5平方千米。

(四)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和促进噪声治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城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

三、划分方法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5类声环境功能区进行划分。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根据相关规划文件,本划分方案无符合划分为0类功能区条件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Ⅰ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

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表一、引言凤凰岭村位于济南市历城区,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村庄。

然而,随着城市发展的需要,凤凰岭村需要进行拆迁,为城市建设腾出空间。

本文将详细介绍济南市历城区凤凰岭村拆迁计划。

二、背景凤凰岭村是历城区最古老的村庄之一,拥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凤凰岭村的土地逐渐被城市用地所取代。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凤凰岭村需要进行拆迁。

三、拆迁计划3.1 拆迁范围凤凰岭村的拆迁范围主要包括村庄内的房屋、农田和公共设施等。

拆迁范围将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进行确定。

3.2 拆迁时间拆迁时间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市政府将与凤凰岭村民进行充分沟通,确保拆迁时间的合理安排,并给予村民充分的准备时间。

3.3 拆迁补偿为了保障凤凰岭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拆迁过程中将给予村民相应的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以确保村民的利益最大化。

四、拆迁过程4.1 拆迁通知在拆迁前,市政府将向凤凰岭村民发出拆迁通知,明确拆迁的时间、范围和补偿标准等内容。

村民可以通过拆迁通知了解相关信息,并做好准备工作。

4.2 拆迁协商拆迁过程中,市政府将与凤凰岭村民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沟通,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拆迁过程的公平公正。

4.3 拆迁实施在拆迁时间确定后,市政府将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拆迁工作。

拆迁过程中,将注重保护文物和环境,确保拆迁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4.4 拆迁补偿发放拆迁完成后,市政府将及时发放拆迁补偿款项给予凤凰岭村民。

补偿款项将根据个人拆迁情况进行核算,确保每位村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五、拆迁后的规划5.1 城市建设拆迁后,凤凰岭村的土地将用于城市建设。

市政府将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建设更加美丽和宜居的城市环境。

5.2 村庄重建为了保留凤凰岭村的历史文化和传统特色,市政府将对村庄进行重建。

重建过程中,将注重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使凤凰岭村成为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文化村庄。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市创意新城控规A28-11等地块34.402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市创意新城控规A28-11等地块34.402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市创意新城控规A28-1/1等地块34.402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7.12•【字号】三府〔2017〕215号•【施行日期】2017.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市创意新城控规A28-1/1等地块34.402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三府〔2017〕215 号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以“琼土环资耕字〔2008〕71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崖州区(原崖城镇)大蛋村委会第一、二村民小组、雀信、中华及龙港村委会34.4028公顷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土环资耕字〔2014〕14号),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规划性质:A28-1/1、A28-2/1、A28-3/1、A37-1/1地块为创意产业用地;A28-4/1地块为市政公用设施用地;A36-1/1、A36-2/1地块为创意产业用地,兼容二类居住用地;A36-4/1、A37-3/1地块为公共绿地;A37-2/1地块为道路广场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位于崖州区崖洲湾(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勘测定界图)。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崖州区(原崖城镇)大蛋村委会第一、二村民小组、雀信、中华及龙港村委会集体土地,面积:34.4028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按照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三亚市创意新城控规A28-1/1等地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手续的批复》(琼土环资耕字〔2008〕71号)批准的补偿标准对崖州区(原崖城镇)大蛋村委会第一、二村民小组、雀信、中华及龙港村委会34.4028公顷集体土地进行补偿。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4.24•【字号】三府办[2013]112号•【施行日期】2013.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3〕11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4日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改善三亚市第一农贸市场的整体环境,为游客、居民群众提供良好的购物场所,并改善居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整治老城区环境,提升我市城市形象。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海南省城镇农贸市场规划建设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0号)的规定,结合第一农贸市场拆除重建项目红线范围区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范围和基本情况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四至:东至河西路,南至新建街,西至新民街,北至亚航大厦;用地面积约18.9亩。

动拆居民户、人口和搬迁房屋面积,以现场调查和实际丈量为准。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我市区域居民居住、游客和民众购物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目的,按照市委、市政府“坚定不移地推进项目顺利进展,坚定不移地维护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坚定不移地打击黑恶势力”的工作思路,在坚持依法拆除的基础上,全力达到改造项目范围内和谐征收的效果。

三、征收补偿安置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合法、合理补偿安置,依法和谐搬迁的原则;(二)坚持先补偿安置、后搬迁的原则;(三)采取就地、就近安置的原则;(四)对违法建设(包括超期限的临建)的房屋及建筑附属物不作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实行依法拆除的原则。

三亚天涯区南边海渔村精品街区改造现状改造示范段

三亚天涯区南边海渔村精品街区改造现状改造示范段

三亚市天涯区南边海渔村精品街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加快做好三亚市天涯区南边海渔村精品街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征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2013年修订)的通知》(三府〔2013〕43号)、《三亚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三府〔2015〕112号)和《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南边海环河口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天府〔2017〕119号)等法律法规以及参照三亚市政府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三亚市天涯区南海渔村区域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拆迁)改造范围及基本情况三亚市天涯区南海渔村现状改造项目涉及土地面积约为21.7万平方米(约325.5亩)。

范围四至:东至榆亚路,西至小洲岛,南至鹿回头,北至南边海景观大道。

现状改造面积125428.71平方米,需削层面积108559.80平方米,需整栋拆除面积11796.34平方米(上述数据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范围内涉及拆除的各栋居民楼,以及因道路拓宽和景观提升改造涉及需拆除的其它房屋等,涉及拆除的房屋被依法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际性热带滨海旅游城市、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目标,为加快推进城市国际化进程,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城市面貌和居民居住条件及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价值和形象,打造疍家文化风情小镇,盘整现状民居建筑,保留已有权属建筑,全面提升步行街景观环境,维护被征收单位、被征收(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南海渔村现状改造与鹿回头景区共生联动发展,在依法征收的基础上,做到和谐征收。

三、征收(拆迁)主体和法律依据(一)征收(拆迁)主体1.征收(拆迁)人:三亚市天涯区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06•【字号】三府〔2022〕264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已经2022年5月27日八届市委常委会第19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八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三亚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6日三亚市城市更新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更新规划、计划与方案第三章微更新项目实施第四章综合更新项目实施第五章城市更新保障措施第六章附则为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城市功能结构,传承历史文化,促进生态修复,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推动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加快打造充满活力魅力的世界级滨海旅游城市,开放创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标杆城市,宜居宜业的民生幸福城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基本原则与目标任务城市更新遵循“规划引领、统筹实施,尊重民意、公益先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参与、共建共享”的原则。

城市更新工作要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实现以下目标任务: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功能韧性;二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整体环境品质;三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四是注重历史文化保护,提升城市特色风貌。

第二条适用范围与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意见。

本意见所称城市更新活动是指系统、有序、可持续改善城市空间环境和功能的活动。

本市建成区内符合低效存量建设用地条件的旧城区、老旧住宅、城中村、城边村、产业园区等列为城市更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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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 疗卫生
七个一 体化
公共交 通
教育事 业
公共文 化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2规划背景——《三亚市温泉度假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种功能分区
• 田园观光区 • 商业民俗文化综合服务区 • 拆迁安置区 • 温泉疗养保健区 • 酒店服务区 • 户外休闲健康运动区 • 度假休闲区 • 滨水休闲区 • 市政功能区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 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 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
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 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 的城镇化。
大中小 城市
新型农 村社区
新型城 镇化
小城镇
新型城镇化要保护农民的农村土地权益,让农民以更公平的方式分享 土地开发的收益;城镇化不是城市的蔓延,而要让城市服务于人民,用高效的城
改造任务:构建以温泉洗浴休闲为核心,绿色骑行的自行车道为纽带,形成蔬菜瓜果 采摘区、特色商业服务区、田园风光游览区、公园广场活动区四大功能区。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规划总用地面积 规划改造建筑面积
绿化改造道路 公园
配套商业 果菜采摘园 农业观光园
经济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数值
备注
平方米
2107905.7
市来促进增长。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1政策背景——海南省层面
海南省提出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重点发展绿色旅游服务业,同时充分
推进三大产业和谐发展,调整大中小城市(镇)发展模式,谋求新的融资机制从而加 快城镇与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双 向流动,健全地方政府监督和问责机制。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2规划背景——《上下乙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总体定位:通过对上下乙村的综合改造,力争达到村里生产得发展,农民生活富裕,乡
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依托三亚优异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旅游资源,提升小鱼 温泉在旅游市场的竞争力,更好的带动周边村庄农民共同致富。
2 现状分析
2.2村庄现状分析——土地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序号 用地类型
用地面积 比例 (公顷) (%)
备注
1 城市建设用地
3.28
0.93
2 村集体建设用地 36.81
3
道路用地
4
基本农田
1.14 57.87
10.45
上乙村、下 乙村村民聚
居区
0.32
828县道, 宽7米
16.42
5 其他农林用地 239.83 68.06
用地规划:规划建设用地以旅游度假用 地和提供旅游服务的公共设施用地为主,
总用地面积320.12公顷,其中 建设用地面积为127.94公顷。
拆迁安置:整体拆迁,异地集中 安置的原则进行;安置区布局位于基
地的西南角,面积为5.38 公顷,容积率 1.2,总建筑面积为6.5 万平方米;规划 区内不设置中小学,其服务由凤凰镇提 供。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 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2014年05月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主要内容
1 背景研究 2 现状分析 3 项目定位 4 安置模式 5 规划方案 6 投资平衡分析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1政策背景——国家层面
6
裸地
7
合计
13.47
3.82
352.4 100.00
图例
城市建设用地 其他农林用地
村集体建设用地 裸地
道路用地 研究范围
基本农田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2 现状分析
2.2村庄现状分析——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现状
基础设施
道路:827县道,路宽约7米。 乡村道路为宽2-3米的水泥路。 市政设施:电力电力设施均已 具备,但供水、排水系统尚无, 沿827县道两侧设有排水沟,其 他基础设施匮乏。
三亚市作为海南省城乡一体化建设的
试点城市,坚持以实现“农业加快发 达、农村更加美丽、农民更加富 裕”为目标,出台了《三亚市城中村
和城边村改造实施方案》,按照“政府 主导、规划先行、市场运作、安置优 先、产业支撑、功能完善、特色鲜明”
的原则,积极推进城中村及城边村改造, 统筹城乡发展。
就业社 保
基础设 施
公共服务设施
村内主要有水蛟村委会、水蛟 村合作医疗卫生站、水蛟小学 等,均分布在827县道两侧。
1
2
3
① 乡村道路 ② 水蛟村委会
③ 水蛟小学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2环岛高速凤凰机场出口 处,具三亚市中心约15分钟车程, 距三亚火车站仅9.0公里、三亚凤 凰机场6.0公里。
规划区北侧的小鱼温泉度假中心 已初成规模,具有一定的市场影 响力。
小鱼温泉度假中心 凤凰机场
项目位置
三亚火车站
三亚市中心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平方米
44251.3
平方米
13000.0
平方米
27038.8
平方米
83036.6
建筑层数为一层
平方米
667302.3
平方米
119622.24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2 现状分析
2.1区位分析——宏观区位
区位优势明显
规划区位于三亚市凤凰镇,东与 三亚市中心区接壤、南临南海、 西靠天涯海角风景区、北靠群山。
发展势头强劲
风景秀丽的“三亚湾”已被连片 开发;海坡开发区上一批高档次 的宾馆酒店拔地而起,别墅成群 林立;水蛟温泉山庄项目已经启 动;海航学院选址已落定。
水蛟温泉山庄
项目位置
天涯海角风 景区
三亚湾 南海
三亚市中心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2 现状分析
绿色旅游 服务业
推进三大 产业和谐
发展
调整大中 小城市 (镇)发 展模式
加快城镇 与农村的 公共基础 设施建设
完善土地 流转制度 和户籍制

鼓励城乡 居民双向
流动
健全地方 政府监督 和问责机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1政策背景——三亚市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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