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我省某县高考群体舞弊案
南郑高考集体舞弊案的背后
•••••••••••••••••南郑高考集体舞弊案的背后南郑高考集体舞弊案的背后中国教育报 2003-07-14 陶明刘喜梅今年高考期间,陕西南郑中学考点发生了一起严重的师生集体舞弊案,违规者多数已受到严厉处罚。
记者日前来到汉中市南郑县的南郑中学,与涉及集体舞弊案的部分师生进行了一次“敞开式”交谈,同时采访了一向考风严谨的汉中中学部分师生,就“考场作弊为何屡禁不止”这一敏感话题进行了交流。
老师只想“脸上有光”学生只想“多得分”在此次舞弊案中,有35名涉案考生来自同一班级:南郑中学高三体育班。
体育班参加高考的学生73名,在今年4月中旬的体育专业考试中,学生们考分大多超过了本科录取线。
“作为班主任,多考上几个学生我觉得脸上有光,学校也有面子。
”体育班班主任、这次舞弊的主要责任者王琥说。
2000年,王琥当上了本届体育班班主任。
他一心想把这些学生“带出来”,做出点成绩给大家看。
为此,他每天早上5点半起床,和学生一起训练、学习,晚上很晚才回家,妻子孩子都很有意见。
3年来,他和体育班的学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
4月份在西安的体育考试,他的学生们大多成绩优异,这既让他激动不已,也让他有些担忧:这些学生的文化课基础差,6月的文化课要想考出好成绩恐怕很难。
一些家长也知道自己孩子的底细,有的找到学校,有的打电话,希望他能够“帮孩子一把”。
学生们由于和他的亲密关系,更是请求老师“帮忙”。
高考前的.动员会上,师生们不谋而合,想到了用手机发短消息作弊的方法。
“我拒绝过,因为我知道高考舞弊的后果;但到最后关头,我还是没有把握住自己。
”王琥面对自己的行为,懊悔地说,“这件事情的发生,对社会的危害,对学校和学生的影响,都是无法挽回的,对我个人的教训更是刻骨铭心,追悔莫及”。
张震宇是体育班成绩较优秀的学生,高考答案公布后,他保守估分360多分。
“作弊为我的成绩增加了四五十分。
”张震宇说,“今年体育专业本科录取分数线是260分,就算不作弊我也可以考上。
高考案例
高考舞弊典型案例案例一: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实施以来,我省查获多起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高考考场的案例,其中部分考生带有作弊动机,案发时手机上有答案信息,也有部分考生是属于无意携带的,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只要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都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而受到“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并被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某年高考结束后,省考试院收到宁波考生叶某某在考试中受到违规处理的申诉材料,考生在材料中陈述“在参加英语科考试时,因为赶到考场较为急迫,手机放于衣袋中忘记取出。
考试时,我的任课老师有事找我,导致我衣袋中的手机振动。
发现后立即主动上交监考老师。
”“我在手机发生振动时并未接听,也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立即主动向老师报告,承认错误,接受监考老师的处理。
”“我对此次收到的《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表示不服,申请复议,希望有关教育部门更改处理决定,将‘考试作弊’变更为‘考试违纪’,将我的作弊相关信息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删除”。
收到申诉材料后,省考试院仔细核查了考生的违规情况记录表和有关的资料,虽然考生属于无意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也没有实施作弊的主观故意,但“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是不争的事实。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认定该考生考试作弊,对叶某某的违规处理决定正确无误。
2013年、2014年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和2014年艺术类工艺美术专业高职单考单招中,全省分别有19名、11名和3名考生因为有意或无意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第四款,被认定为考试作弊。
这些考生不仅被取消了当次美术类考试的各科成绩,还被取消了当年高考文化课考试的各科成绩。
2014年浙江大学普通高校招生某专业校考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事后调用考场监控视频录像进行抽查回放。
五旬农民策划砀山高考舞弊案调查揭开惊人内幕
五旬农民策划砀山高考舞弊案调查揭开惊人内幕五旬老农策划高考舞弊案司法机关调查揭开去年砀山未遂案件惊人内幕砀山高考舞弊案发生后,司法部门立即介入调查,推动该案尽快进入司法程序,以平息舞弊(未遂)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的恶劣影响。
随着司法机关调查的深入,一桩由农民策划,教育、公安和医生参与的舞弊内幕,被揭露出来。
一、利益驱使让农民“策划”高考舞弊○关键人物:王文贤王文贤是这场高考舞弊案的绝对主角。
现年52岁的王文贤,是砀山县关帝庙镇清河村的一名农民,虽然身份是农民,但“能量”巨大。
当地教育、公安、医院等关键部门中的关键人物,被其“银弹”开道,致使2007年高考前,砀山成为全国焦点。
找枪手活动经费达30万2007年高考报名前,王文贤向安徽大学在校生孙某提供约30万元的活动经费,让孙某先付“枪手”每人1000元的“定金”,并告知若考取本科院校,还将得到5000~10000元的报酬。
30万的活动经费,对王文贤并非难事。
早先,他联系了一批欲找人替考的学生及多名河南籍欲在砀山县参加高考的学生(高考移民),先收取被替考生及“高考移民”每人数千元至万元不等的“定金”,计划根据录取高校的档次再收取相应的费用。
2007年高考学生体检期间,王文贤为使“枪手”及“高考移民”顺利通过体检,送给砀山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生朱杰6000元。
朱杰在“考生”未参加体检的情况下,违规办理了30人的体检表。
2006年12月间,王文贤将43人的高考报名资料交给崔剑、张辉,3人找程庄中学校长张洪学,让张以程庄中学学生的名义报名。
为此,崔剑、张辉先后向张洪学送现金3000元。
张洪学明知程庄中学当年度不组织学生参加高考,仍安排相关人员在崔剑、张辉携带的35份学生名单上加盖学校公章,同意报考。
农民带着教师行贿教育局一日晚,王文贤、崔剑、张辉预谋向砀山县教育局副局长魏某某(另处)、招生办主任徐云峰、副主任赵桂连行贿,让“程庄中学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当晚,王文贤驾车先后将崔剑、张辉送至徐云峰、赵桂连的住处,崔、张二人出面,分别送给徐云峰4000元、赵桂连1000元。
河南高考特大舞弊案涉案130多人考生近千人
河南汤阴⾼考特⼤舞弊案真相还原核⼼提⽰:河南汤阴⾼考舞弊案的背后,是由考⽣、家长、监考教师等群体结成的利益链。
⽽斩断这⼀链条,还靠法律和制度的利剑。
⊙《法制周报》记者⽂峰⽂/图12⽉1⽇,湖南长沙,寒风呼啸。
“汤阴⾼考舞弊案是特⼤舞弊案,还有很多⼈没被追究责任……”⼀名中年男⼦低沉的声⾳,从⼿机那头传来,⾔语间流露出⼀丝愤慨的情绪。
这位⾃称是河南安阳汤阴本地⼈的男⼦,向记者声称该县2008年⾼考期间,出现特⼤考场舞弊案,此次舞弊事件的涉案⼈员达130多⼈,其中包括汤阴县长、教体局局长、校长、监考⼈员、巡视⼈员和60多名⾼中的教师以及作弊考⽣的家长等,涉案考⽣近千⼈次,⽽且舞弊成功的考⽣就多达⼏百名。
⽽当地有关部门查实后,却对⼤量违法、违纪者采取了⾏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试图⼤事化⼩、⼩事化了,包庇相关官员、教师的违法违纪⾏为,并未追究舞弊考⽣的责任,让其顺利进⼊⼤学。
此线⼈向记者曝出许多不为⼈知的内情,让⼈震惊不已。
⽽早在⼀个⽉前,《法制周报》记者就接到汤阴⾼考舞弊的相关举报,并赶赴安阳、汤阴等地实地调查。
⼀个被遮掩的特⼤⾼考舞弊案的真相,逐渐浮出⽔⾯。
县城的“反舞弊联盟”⾦秋⼗⽉,安阳汤阴县被暖阳环抱。
汤阴县位于河南省北部,古称荡阴,因居荡⽔(现汤河)之南⽽得名。
该县还是博⼤精深的中国⽂化经典《周易》的发祥地、中国古代民族英雄岳飞的故乡。
“现在媒体曝光都晚了,许多舞弊成功的学⽣都顺利进⼊⼤学了。
”在县城的⼀餐馆内,记者见到了⼀名举报者。
此事还得从数⽉前说起,在今年的⾼考前⼣,⾝为汤阴县本地⼈的黄伟(化名)就听闻,花钱可以请“枪⼿”*,⽽考场⽅⾯,也能买通监考⽼师,让其“睁⼀只眼闭⼀只眼”,放任学⽣相互抄袭答案或利⽤⾼科技与外界通答案。
另外,他还获悉⼀些家属已经花费⼤量钱财买通中间⼈,⽽中间⼈也与监考⽼师达成了⼝头协议,保证给指定的考⽣提供⽅便。
⾼考是别的⼤考,怎么会出现如此荒唐的事?对于这个消息,黄还是有所怀疑,可是后来的事实证明消息⾮假。
学生升学权利受损案例分析 郭志成
学生升学权利受损案例分析郭志成我国《教育法》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这一规定明确了我国公民享有平等的升学权利。
如果我们将学生升学权的实现看作是一个包括报名、升学考试、志愿填报、录取、入学等环节(以高考为例)所构成的过程,就会发现其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出现问题,损害学生受教育权。
报名时出现的权利受损考试报名是学生升学的第一步,它关乎学生能否进入考场,在此问题上,无论考生本人还是有关工作人员都应十分谨慎以免出差错。
案例1 考生名字漏报,学校成为被告1997年5月,河南省沈丘县北郊应届高中毕业生熊英俊在报名参加高考时,忘记上交有关资料而其班主任黄某得知情况后,却没有告诉熊。
直到熊进行高考体检时才发现自己名字漏报。
后虽补报参加高考,但为此花费了3342元。
沈丘县法院判决北郊高中承担主要责任,熊承担次要责任(1997年7月28日《中国青年报》本案中的考生熊英俊最终并没有因名字漏报而失去参加高考 的权利,进而导致升学权受损,但此中无疑含有升学权受损的隐患熊也为此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应该引起有关人员的高度重视考场舞弊有损考生升学升学权应该通过公平竞争获得。
但有的考生为了获得升学机 会,不惜采取多种不正当的手段; 个别领导干部、投机分子则或是为了追求升学率、标榜自己的政绩,或是为了渔利,不惜违法违纪、钻现行高考制度的空子,损害一些考生的升学权,图谋私利。
每年高考,都会在全国各地 发生或大或小的舞弊事件。
20000年高考期间,媒体披露了广东省电白县某些师生串通利用寻呼 舞弊事件,此次高考舞弊的手段之先进、规模之庞大、影响之恶劣,实为罕见。
而在湖南省嘉禾县一中考点,则发生了疯狂的高考 集体舞弊大案,再次震惊了全国。
高考给莘莘学子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上大学的机会,每个考生应当珍惜自己参加高考的权利,依靠实力参与竞争。
舞弊亵渎了 自己的权利,也损害了别人的升学权利。
志愿填报过程中权利受损填报志愿,即考生在升学时就学校和专业等做出的选择,以及它们之间的顺序和层次。
广东电白高考舞弊案主犯逍遥法外8年后被抓
核⼼提⽰:⼴东省电⽩县原教育局局长陈建明是曾震惊中国的电⽩⾼考舞弊案主犯,被判徒刑8年后以“肝炎”为名逍遥法外长达8年。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东省茂名市公安局19⽇发布通报,称16⽇下午抓获陈建明。
2000年,⼴东省茂名市电⽩县发⽣震惊全国的⾼考舞弊案。
资料照⽚新华⼴州5⽉19⽇电⼴东省电⽩县原教育局局长陈建明2001年因⾼考舞弊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但陈建明并没有被送到其户籍所在地依法监管,逍遥法外长达8年之久。
⼴东省茂名市公安局19⽇通报称,16⽇下午2时许,茂名市公安局民警在茂名市电⽩县岭门镇某果园⾥,将藏匿在⼀栋⼩楼⾥的陈建明抓获。
据茂名市公安局介绍,2000年,茂名市电⽩县发⽣⾼考舞弊案,2001年10⽉,电⽩县⼈民法院以玩忽职守、受贿等罪名,判决原电⽩县教育局局长陈建明有期徒刑8年。
其后,电⽩县⼈民法院以“患有传染性⼄型肝炎严重性疾病,不宜长期关押”为由,对陈建明实施“暂予监外执⾏”。
2001年11⽉,电⽩县⼈民法院持“释放通知书”到茂名市看守所提⾛陈建明。
但是,陈建明并没有被送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依法监管,⽽是逍遥法外长达8年之久,当地法院、公安等部门均不知其所踪。
茂名市公安局称,2002年,⼴东省⼈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汇同茂名市和电⽩县检察机关、纪委等部门对这起“监外执⾏”事件进⾏调查,认定释放程序有错,并由电⽩县对有关责任⼈进⾏了处分。
为进⼀步查清事实,电⽩县检察院于同年5⽉8⽇,委托陈建明所在地派出所采取公安机关特有的措施,对陈建明实施追逃。
6⽉10⽇,电⽩县⼈民法院发出“收监执⾏决定书”。
其后,电⽩县政法机关多次组织追捕⾏动,但均没有抓到陈建明。
茂名市公安局称,2009年3⽉,互联和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事进⾏了报道,再次引起了各级领导的⾼度重视。
⼴东省公安厅决定,要以茂名市公安局为主,尽快将陈建明抓捕归案。
其后,茂名市公安局多次召集有关警种负责⼈开会研究,并抽调警⼒组成⼯作组,对陈建明开展调查和缉捕⼯作。
河南濮阳反贪局一副处长涉嫌组织策划高考舞弊.
河南濮阳反贪局一副处长涉嫌组织策划高考舞弊“濮阳市某考点也有高考舞弊案。
由濮阳市反贪局一干部夫妇涉嫌组织策划,并以赢利为目的。
”昨日,一知情人说,除了濮阳县三中高考舞弊案外,濮阳市警方在市区内还查获了一起舞弊案。
这起作弊案做题地点在濮阳市反贪局一干部家中。
警方当场起获了正在操作考题的六台电脑,并带走一些相关作案人员。
反贪干部家起获六台电脑据知情人说,高考期间,有学生家长举报,在濮阳市反贪局一干部家中,有人正在用手机传递答案。
接到举报后,由濮阳市一副市长带队,濮阳警方和招办工作人员参与抓捕。
在该反贪干部的家中当场抓获几名正在做答案的人和一高中老师,并在现场起获六台电脑和几部手机。
昨日,记者找到了该反贪干部的家,他家所在的家属院离濮阳市外国语高中仅相隔一条马路。
据附近的群众说,案发当天,有20多辆车将该家属院包围,大批民警冲进该干部的家中。
事前策划以赢利为目的据了解,该干部是濮阳市反贪局某处副处长,有一女儿在上高中。
但他们并不只是给其女儿传递答案,同时还带有赢利性质。
据知情人说,在考试前他们就放出风声,说他们从外省市请来高手做高考的“标准答案”,可以在考试中给考生的手机上传。
传一门“标准答案”要收一万元,所有考题都传的话要收4万。
据称,目前涉及该案的一老师已被警方拘留,该反贪局干部已保释出,但其妻子还在接受审查。
目前,濮阳市高考舞弊案专案组正在调查此案的详细情况。
照相机拍题外省高手做题据了解,他们的作案手法是,考试中用照相机在濮阳市某考点把考卷拍照,然后买通监考老师,把考题带到场外的该反贪局干部家中。
他们在家中做考题,并用电脑给考场中的学生的手机传答案。
这些做题的人事先由该干部妻子用重金从外省市找来。
河南濮阳反贪局一副处长涉嫌组织策划高考舞弊。
家长帮考生作弊青海查处一起高考舞弊案
青海省海东地区民和回族⼟族⾃治县⼀位考⽣家长帮助孩⼦在⾼考(论坛)中作弊被举报,⽬前,这起⾼考舞弊案的9名涉案⼈员正在接受纪检部门的调查处理。
今年⾼考前,民和回族⼟族⾃治县保密局局长张⽂祥依仗⾃⼰曾在教育部门⼯作过的“优势”,在考试前与县第⼆中学的教导处主任周起林、副主任李成寿密谋为他的⼉⼦张学鹏在考试中作弊。
另外,张⽂祥还与县川⼝镇⼩学的⼏名监考⽼师商定,由监考⽼师具体负责为张学鹏传递纸条。
青海省海东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朱泓告诉记者,在考试过程中,监考⽼师⼀共给张学鹏传递了3次纸条。
考试结束以后,当地群众举报了张学鹏的舞弊⾏为,纪检部门遂介⼊调查。
⽬前此案已调查清楚,张⽂祥、周起林、李成寿以及6名涉案的监考⽼师均承认策划、参与了考场舞弊。
民和⼆中校长⽩福来说,张学鹏是民和⼆中重点班的学⽣,⾼考前四次摸底考试成绩良好,如果不发⽣意外,考“⼆本”应该没有问题,若发挥出⾊达到“⼀本”分数线也在情理之中,但因为舞弊事件已被取消录取资格,明年的⾼考资格亦被取消。
⽬前,纪检部门正在拟定对舞弊案9名涉案⼈员的处理意见,当地相关部门的负责⼈也将被追究责任。
陈春秀案件的法律问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陈春秀案件是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教育公平案件。
陈春秀,女,河南省某县农民,因高考志愿填报失误,被录取到一所非全日制大专院校。
在毕业后,陈春秀发现自己实际上被录取到的是全日制本科院校,但未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随后,陈春秀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引发了社会对教育公平、招生录取等问题的广泛关注。
二、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1. 招生录取过程中的法律问题(1)招生录取规则的不透明陈春秀案件暴露出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不透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规则不明确等问题,导致考生权益受损。
(2)录取规则的合法性陈春秀案件涉及到录取规则的合法性。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高校可能存在以权谋私、违规操作等现象,导致录取结果不公。
2. 学历证书的法律问题(1)学历证书的发放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办法》,学历证书是证明受教育者完成规定学业、达到相应学历水平的法定凭证。
陈春秀案件暴露出学历证书发放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导致考生权益受损。
(2)学历证书的效力学历证书的效力问题也是陈春秀案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办法》,学历证书是受教育者享有就业、晋升、待遇等权益的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用人单位可能对学历证书的效力存在误解,导致陈春秀等考生在就业、晋升等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3. 法律救济途径的法律问题(1)法律救济途径的畅通陈春秀案件反映出法律救济途径不畅的问题。
在案件发生后,陈春秀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但过程曲折,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这反映出我国在法律救济途径方面还存在不足。
(2)法律救济效果的保障陈春秀案件还涉及到法律救济效果的问题。
甘肃天水2008年高考舞弊案昨日一审宣判
10⽉30⽇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度关注的2008年“天⽔⼭东籍考⽣移民*案”在麦积区⼈民法院马跑泉法庭⼀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5被告涉嫌犯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罪名不能成⽴,但公诉机关指控5被告的犯罪事实基本成⽴,予以确认,法院最终以徇私舞弊罪分别判处被告蒋鑫、霍继刚、赵晓峰、魏成甲、张⽟茹有期徒刑3年、2年、1年6个⽉、1年和拘役5个⽉。
被告被指控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天⽔市麦积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蒋鑫、霍继刚、赵晓峰、魏成甲、张⽟茹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8年8⽉15⽇向麦积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院于8⽉20⽇⽴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在法庭指控说,2006年10⽉⾄2007年12⽉间,被告⼈蒋鑫先后与被告⼈霍继刚,在逃犯罪嫌疑⼈王梦义、被告⼈赵晓峰3⼈分别商议或接受请托后,为霍继刚提供的16名、王梦义提供的4名、犯罪嫌疑⼈王继乐(在逃)经赵晓峰提供的8名共计28名⼭东籍考⽣,分别在麦积区第三职⾼及市六中办理了异地跨省移民2008年⾼考报名⼿续。
此外,被告⼈蒋鑫⼜为其⼥以及天⽔籍考⽣霍某办理了⾼考报名⼿续。
其间,被告⼈蒋鑫从被告⼈霍继刚处获款约28万元,从王梦义处获款1万元,从赵晓峰处获款5000元。
在办理报名之前,被告⼈蒋鑫本⼈或通过中间⼈先后在天⽔市麦积区公安分局琥珀等5个派出所为19名⼭东籍考⽣办理了户⼝本及⾝份证;为其⼥及⼭东籍学⽣张某办理了假户⼝及⾝份证;接收使⽤了被告⼈赵晓峰提供的8个假户⼝本及假⾝份证。
2008年6⽉,被告⼈霍继刚、魏成甲、张⽟茹、在逃犯罪嫌疑⼈王梦义、王继乐组织各⾃联系的⼭东籍考⽣及*学⽣前来天⽔,使⽤蒋鑫交给的或经被告⼈赵晓峰转交的准考证件,分别参加了⾼考或*考试。
2008年6⽉7⽇,⾼考移民*案发。
被告⼈霍继刚向公安机关投案。
综上,公诉机关认为,5名被告⼈的⾏为触犯了法律,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提请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典型案例汇编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舞弊典型案例汇编引言回望历史,中国选拔人才的考试传统由来已久,隋时开科举制度之先河,直到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废除,历时整一千三百年,通过自由报名、公开考试的办法,达到平等竞争、择优取仕的目的。
社会各阶层的人,无论出身、门第、贫富、地域,都可以参加考试,一旦中举及第,则一跃而可以进入这个庞大政治社会的统治层,光耀门楣,名利双收。
“金榜题名”是古代士人最倾尽全力追求的人生理想。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种选拔制度带来的另一面,就是无数人挤在一条路、一扇门前,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奋力拼搏。
有的人轻易入选,有的人到老也榜上无名,还有人像“范进中举”那样被刺激疯了;人性在稀少的机遇和现实的名利面前,是非常具有灵活性和变通性的,各种考场舞弊手段,应运而生;加上封建官僚社会,吏治腐败,一些官员利用职权,上下其手,从中渔利,自科举制度诞生始,到其结束,舞弊之风始终无法禁绝。
统治者也深深了解这一问题的严重性,历代以来,科举考试时的防范措施都极其严密,对于舞弊更是严惩不贷。
实际上,再严酷的手段也不能完全制止科举中舞弊现象的出现,徇私受贿、替考、挟带、买号等现象层出不穷,考生作弊的花招也穷极智巧。
从1952年起,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全国高等学校一律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除了因为“文革”而中断的十年,高考一直是我国最重要、影响最大的选拔性考试,虽然时代不一样了,考试目的也有所变化,不再是学而优则仕,而是为了让优秀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但追本溯源,在某些方面,和从前的科举制度,还是有共通的、可以相互比较之处。
社会总是要择优录取,优胜劣汰,这是个普遍的法则。
不可否认,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社会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国家,高考是件能够影响人们终生的关卡,随之而伴生的,就是种种出于利害关系,由复杂人性所造就的矛盾冲突,舞弊现象就是其中难以真正完全消除的一项。
时代在进步,不能再要求今天的高考像过去的科举那样,对舞弊者残酷处罚,但是也不能轻易忽视。
坚守司法为民的“领头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振涛纪事
005■李骞 申燕坚守司法为民的“领头雁”——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振涛纪事星星点缀在天幕,夜深了。
隔壁传来同事们打鼾的声音,但王振涛仍毫无睡意。
他的眼前弥漫着一张幽暗的大网,朦朦胧胧,虚虚实实,令人难以捉摸。
他遥望深夜幽蓝的星空,思绪也随着案情陷入渺茫不可知的深邃之处。
突然,似一缕月光刺破这朦胧的夜色,似一缕清风拂去雾霭,数学课上老师曾讲的“分类归纳”“一一对应”的数学理念浮现于脑海。
他想,为何不效仿数学原理,采用“分散取证,集中组装”的方法,把证词和疑点分别归集一起,然后再一一对应呢?他兴冲冲地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专案组领导,得到领导的大力肯定。
他主动请缨,按照自己的设想,建立了两个数据库,为快速取证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经过几昼夜不眠不休,他敏锐地抓住案件的主干,最终理清了案情的根根梢梢,让每一个枝叶,都在清风中摇曳。
而此刻的他,却满脸胡茬,头发蓬乱,疲惫不堪;但他司法为民的初心,在办案历练中,更加坚定了,更加牢固了。
事后,他依此案撰写的侦查经验材料,被省院和最高检转发,经验得到大力推广。
“这年轻人头脑管用,了不得呀!”同事们对王振涛不由得刮目相看,都亲切地叫他“数据库”。
而那一年,他仅仅21岁。
他就像一只蓄势待飞的鸿雁,不怕苦,不畏难,凭借自己的智慧,蓄积着力量,时刻准备在蔚蓝色天空中展翅飞翔。
由于王振涛在此案中表现突出,他被调整到县检察院办公室工作。
从此,他脱离了办案,专心从事办公室材料组织工作。
不久,王振涛被任命为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
从此,他要求自己更严了,勤勤恳恳,夜以继日,恪尽职守,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圆满地完成了院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接着,王振涛调任市检察院办公室工作,他的办公室业务更加出色。
办公室工作很平凡,没有法庭上的唇枪舌剑,也没有讯问嫌疑人时的斗智斗勇,有的是枯燥的文字和数字,以及各种各样的公文写作。
这样的工作可能显得微不足道。
但王振涛认为,工作无轻重,责任无大小,只要是组织安排的任务,就应该认真完成。
高考录取中的舞弊伎俩透析
高考录取中的舞弊伎俩透析作者:熊国英来源:《江西教育·管理版》2010年第04期自古以来,有考试就有舞弊者。
当今,高考考场内的舞弊现象依然屡禁不绝,舞弊手段越来越高明。
与此同时,考场之外的舞弊手法也是五花八门,诸如冒名顶替上大学、政策加分弄虚作假、换国籍本土“留学”等等。
鸩占鹊巢:冒名顶替何以能得逞2007年,河南省宜阳县高三学生楚文博的高考分数已经上了三类本科分数线。
班主任李改伟在未经楚文博同意的情况下,给他报了三类本科的升达经贸学院。
楚文博不想去,因为他觉得一万多元的学费太贵了。
其父亲老楚说:“我当时让孩子去问老师,如果不去会不会影响明年再考。
”当时,班主任李改伟跟楚文博说,肯定不会影响第二年考试的,只要你把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寄回去就没问题了。
没想到,楚文博后来的高考录取之路竟变成了打假之旅。
2008年,在宜阳县实验中学复读的楚文博,报了河南中医学院,但是在录取时却因“不诚信”档案,被河南省中医学院退档了。
如果考试违纪或者被录取后不报到,都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省高招办会在下一年度录取时提供给高校参考,有可能被退档。
老楚急了。
后来,李改伟和年级主任李少旭又找到老楚,提出让楚文博改名字或者身份证号,老楚没同意。
之后,楚文博坚决要求去宜阳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次复读。
所幸的是,在2009年高考中,楚文博考了566分,结果顺利地被河南大学录取。
可是,楚文博去河南大学报到时,又一个意外让他措手不及。
到学校后,楚文博打电话告诉父亲说,他的学籍注册不了,因为学籍信息已经在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注册了。
老楚赶到河南大学后,在升达经贸管理学院广告学二年级学生楚文博的电子学籍注册信息中发现,别的信息都有,就是没有照片。
河南大学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老楚,只有在升达经贸管理学院那边注销“楚文博”的学籍之后,他们才能在国家学籍注册平台上重新为楚文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于是,老楚带着楚文博一起去了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陕西南郑高考师生集体舞弊 有关责任人被查处
新华社西安6月26日电(记者陶明)今年高考期间,陕西省南郑中学考点发生一起有组织利用手机发送答案的师生集体舞弊案,涉案师生67人。
26日,南郑县做出决定,对参与组织舞弊的两名教师王琥、岳汉斌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考不力的15名监考教师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名涉案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对这起集体舞弊案负有领导责任的县教育局长陈阖、副局长周汉成、招生办副主任余程荣、南郑中学校长张文保,分别给予停职、撤职处理。
6月4日至5日,南郑中学高三体育班班主任王琥、教师岳汉斌在进行考前动员时,部分学生请求高考时给予“帮助”,并愿出资酬谢。
王、岳二人表示同意。
王琥提出:根据考生家庭经济状况,酬谢最多不超过300元,并要求学生在考试期间将手机带进考场,以便他们在得到答案后,立即以短信息传给考生。
此后,有52名考生共交给岳汉斌现金12000元,并在岳汉斌处登记了各自的手机号码。
6月7日上午,全国高考语文开考,南郑中学第74考场、第79考场考生相互抄袭、传递答案,监考老师却视而不见。
下午数学开考时,王琥看到余斌、顾帆等3位监考教师一起看数学选择题答案,走过去将答案迅速输入自己手机。
随后,王琥、岳汉斌分别向1考生发送了答案。
理科综合科目考试开考后约一小时,后勤组人员孙樊从78考场本校监考教师李轲处取到部分考试答案后揉成纸团,扔给警戒线内的王琥。
王琥拣起纸团后,立即前往事先与南郑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庹山青约定好的地点。
约20分钟后,庹山青收到儿子庹康(考生)从考场里发送的选择题部分答案。
庹山青将两份答案对比后说:“以庹康的答案为准”。
顾帆随即将答案用手机发给了3名考生。
王琥也将庹山青提供的选择题答案抄在纸条上,同岳汉斌一起用短信息发送给5个考场39名考生。
在场的顾帆、余斌也将答案用手机分别发给各自“帮忙”对象。
81考场监考教师陈建军默记下前排考生选择题答案,利用随身携带的手机发给其外甥。
在两天的考试中,有多名监考教师在发现考生作弊时,未予制止。
作弊案例
收到申诉材料后,省考试院相关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察看了考生的违规情况记录表和有关的资料,认定考生的违规事实是明确的:一、考生已经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二、考试过程中手机振动,且有来电显示。为了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参加考试的考生,为了让申述的考生能够心服口服,省考试院特意就“考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开机状态是否认定为使用通讯设备”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做了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复函(教试中心函[2008]79号),答复如下:“考生进入考场后,未按照规定将通讯设备放在指定地点,而将其随身携带或者将其装在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在该通讯设备处于开启状态下,无论考生是否接听,均视为使用通讯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即认定考生考试作弊,对叶××的违规处理决定正确无误。
2008年高考结束后,省考试院收到宁波考生叶××在考试中受到违规处理的申诉材料,考生在材料中陈述 “在参加英语科考试时,因为赶到考场较为急迫,手机放于衣袋中忘记取出。考试时,我的任课老师有事找我,导致我衣袋中的手机振动。发现后立即主动上交监考老师。”“我在手机发生振动时并未接听,也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立即主动向老师报告,承认错误,接受监考老师的处理。”“我对此次收到的《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表示不服,申请复议,希望有关教育部门更改处理决定,由‘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变更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考试作弊’变更为‘考试违纪’,将我的作弊相关信息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删除”。
经调查,作案的系耒阳两名中学生、一名在校大学生和一无业人员,他们分别给正在参加高考的3名考生发送答案。据初步查明,参与舞弊的7名人员首先花数千元从网上购买了无线对讲机和反屏蔽工具等,并以5000元每科的价格联系好了网上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的买家,约定高考期间将答案传送给3名考生。为查清作弊设备和高考“答案”的来源,以及“答案”是否属实,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由于这起作弊事件涉及的范围较小,被及时发现并制止,对该省高考和其他考生没有造成影响。
10行政伦理监督与评价
(3)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监督内容的广泛性。
不仅要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各级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不仅要对行政机关各部门、各级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而且还要对行政管 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理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4)监督的互动性。 监督的互动性。
行政伦理监督既包括行政机关对自身的监督, 行政伦理监督既包括行政机关对自身的监督,又包括行政机关中不同机构和部门 之间的相互监督。 之间的相互监督。
5
一、行政伦理监督概述 1.行政伦理监督的含义
行政伦理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 行政伦理监督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 ,对行政机构 及其工作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有关伦理道德原则与规 范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范所进行的监察和督导。
2.行政伦理监督的特点(5点) 行政伦理监督的特点(
(1)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监督主体的多样性。
16
二、行政伦理评价的标准
1.具有阶级性和历史特征的标准。 具有阶级性和历史特征的标准。
阶级社会中的各社会阶级从其特定的阶级、阶层、 阶级社会中的各社会阶级从其特定的阶级、阶层、群体利益出 发形成了各自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 发形成了各自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 同时, 同时,行政伦理评价的标准在本质上总是具有特定历史阶段性 的。
(5)监督的规范性。 监督的规范性。
一方面,监督应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 一方面,监督应该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另一方面,监督本身就是依 照规范和产生规范的过程。 照规范和产生规范的过程。
7
3.行政伦理监督的原则
(1)日常性原则。 日常性原则。
在高度开放、高度流动的社会环境下, 在高度开放、高度流动的社会环境下,行政伦理监督的优越性就体现 在它是日常性的,每时每刻地与行政人员相伴随的。 在它是日常性的,每时每刻地与行政人员相伴随的。
河南濮阳高考舞弊案首批7人被公诉
河南濮阳高考舞弊案首批7人被公诉
佚名
【期刊名称】《教师之友》
【年(卷),期】2004()8
【摘要】7月13日,涉嫌制造河南省濮阳县第三中学高考舞弊案的田春山等七人,已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移交至濮阳县人民法院审理。
【总页数】1页(P67-67)
【关键词】河南;濮阳县第三中学;高考舞弊案;作案手法;考场监管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527
【相关文献】
1.2004年濮阳高考舞弊案10余教师收了考生20万元“好处费” [J], ;
2.河南镇平高考舞弊案追踪 [J], 闻新
3.奏响教育凯歌谱写育人新篇——记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濮阳市油田第一中学[J], 马领杰;王景雨
4.精英诞生的沃土学子成才的摇篮——访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濮阳市油田第一中学 [J], 韩勇刚;王继刚
5.教育部严肃处理河南杞县、通许县高考替考舞弊案件有关人员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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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作弊案例
作弊案例和手段据英国《每日邮报》2014年6月12日报道,吉林省、江苏省和广东省的安保人员日前曝光学生使用先进的雷达背心接受场外人士的帮助。
报道称,考生通过藏在笔或手表中的针孔摄像机拍摄试题内容,然后通过连接到衣服的铜丝天线装置传输给场外守候在接收器旁的帮手。
帮手随后答出这些问题的答案,并把答案发送到考生藏在考场的手机中。
手机接收到答案后把声音传送到隐形耳机。
2000年嘉禾高考舞弊事件2000年7月,湖南嘉禾县爆出我国恢复高考以来最大的集体舞弊丑闻,在嘉禾考点参加考试的507名考生中,已经调查发现有236份雷同试卷,涉及192名考生。
由于一电视台的记者事先得到消息,偷拍了舞弊现场,才使得这一事件被曝光。
事件发生后,嘉禾一中考点资格被取消,之后连续几年该县高考考生都要异地考试。
6月11日,一名为“李根”的网友在他的私人博客上发表了《湖南耒阳市高考舞弊?》的文章。
文章中称,6月8日下午,衡阳市无线电监测车在耒阳一中考点附近为高考舞弊进行监测时,发现有一组强信号从附近一宾馆陆续传出,是为高考考生报答案的声音。
这些作案人员(多名教师)先是用无线摄像头拍摄试题并传送到宾馆,然后利用大功率无线电发射台把答案传进考场。
当公安人员进去时,里面有几个一中老师在做题,衡阳师院也有老师参加。
目前此事还没有任何处理消息。
贵州对纳雍县高考作弊事件作出处理2005年高考前,纳雍县雍安育才中学高三文科补习班考生左志斌、纳雍县天府民办中学高三文科班学生王奎等人谋划在高考中雇用“枪手”,将考题抄带出考场,考场外专门等候的人帮助解答,再通过手机将答案传回考场作弊,并在第一天的高考中得手。
6月8日上午,综合科考试正在进行时,左志斌身上携带的手机铃声被监考老师听到,并从其身上搜出了手机,巡视人员紧急向主考报告。
随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作弊人员除左志斌等8名考生外,还有纳雍县天府中学校长冯江波等6名教师和纳雍县电力公司职工李勇等人,涉案人员多达18人。
浙江永嘉2008年高考舞弊案三人被公诉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头镇副镇长⾕晓春因涉嫌在今年⾼考期间购买⾼考答案,利⽤⽆线电设备向考场内的⼉⼦传送试题答案,10⽇以涉嫌⾮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与其他两名犯罪嫌疑⼈⼀起被依法提起公诉。
永嘉县检察院的起诉书称,1964年出⽣的⾕晓春为永嘉县桥头镇副镇长。
2008年夏天,⾕晓春因其⼉⼦⾕某学习成绩不理想,为了帮助其⼉⼦考取理想的⼤学,让犯罪嫌疑⼈朱煜锋打听哪⾥能搞到今年⾼考试题的答案。
朱煜锋让犯罪嫌疑⼈曹孝帮忙。
曹孝通过上查询得知⼀个名叫“考试王”的男⼦有今年⾼考的试题答案,即跟“考试王”周志伟(另案处理)联系上,并谈好每门课程的⾼考试题答案价格为3000元,四门课程⾼考试题答案价格总共为12000元。
6⽉7⽇⾄8⽇⾼考期间,在语⽂、数学、综合等课程结束考试前半⼩时左右,⾕晓春等⼈收到试题答案后开始通过对讲机、⼿机短信将答案转发给正在考试的⾕晓春⼉⼦等⼈。
6⽉8⽇下午,在考最后⼀门英语时,温州市⽆线电管理监测车对永嘉中学进⾏⽆线电信号实时监测,正在进⾏发送答案的⾕晓春等⼈的信号被进⼊监测范围,引起了注意。
⼯作⼈员判断这个可疑信号应该是⾼考的⼀个作弊信号,信号源被锁定在永嘉中学后⾯的⼭上。
当永嘉警⽅赶到现场后,⾕晓春还在⼭上利⽤对讲机、⼿机等⼯具进⾏⾼考作弊,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据悉,公务员⾝份的副镇长为⼉⼦⾼考⽽⼀⼿策划⾼考舞弊案,⽐较罕见,此案发⽣后,曾引起教育部⾼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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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舞弊典型案例案例一:2007年我省某县高考群体舞弊案2007年高考前夕,为了让孩子高考考出好成绩,我省某县几名考生父母望子成龙,精心谋划,明确分工,聘请“枪手”、采购先进通讯设备及高考试题和答案,密谋作弊。
该县某乡镇干部王某与同事方某都在为自己孩子高考的事情头疼,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子女成绩不是很理想。
6月1日晚,王某、方某分别约上今年孩子也参加高考的施某、任某和同事谢某某等,聚在一起商量作弊办法。
经过3个多小时的商量,王某等人决定先购买一批手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相关费用由各考生家长按份承担。
按照预定的计划,王某先后购买了一批手机、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谢某某在浙江某大学物色到支某等6名在校大学生,在高考前两天亲自把他们接到县城,把他们安置在县城一宾馆内;这宾馆不但是枪手们住宿的地方,同时也被作为作弊场所,王某等人给这些房间配置了两台复印机、传真机;当时负责购买试题的施某则经过多方联系找到卖家林某。
6月7日上午开考后,施某向林某购得语文高考试题及部分答案,通过“枪手”解答后,将答案复印给几位考生家长,再由考生家长通过手机将答案传给考场内的考生,考生则通过事先携带进考场的无线耳塞、线圈等作弊工具获取答案。
与此同时,该县商人黄某、章某、施某等也购置了一批作弊工具,专门物色了数名老师进行答题,并以同样方式进行作弊。
正当作弊三方自以为神不知鬼不晓紧密分工合作时,6月8日下午3时许,参加安全保卫的公安民警通过无线电检测车检测到考场周围一些不明信号。
民警顺着信号源头,找到了施某等人作弊地点,一举查获相关作弊人员12人和大量的手机、无线耳塞、复印机等作弊工具。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仔细排查摸底,一个组织严密、分工精细、作弊工具多样、作弊手段先进的高考作弊团伙由此浮上水面。
案发后,作弊各方都懊悔不已,纷纷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应有的责任。
作为考生家长的王某曾在法庭上这样说:“孩子是家长全部的希望,高考又是孩子一生中最关键的一步,为了孩子家长甘冒风险,以侥幸的心理、不法的手段,企图在关键时刻‘帮’孩子一把,没想到这一‘帮’不但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
”警示: 1、参与违规舞弊的15名考生均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2、有多名已被录取的学生被取消录取资格;3、2008年3月31日,该县人民法院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谢某、王某、方某等帮助作弊的考生家长和老师8人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不等。
2008年我省某县级市高考群体舞弊案2008年浙江某县级市共有6741名学生参加高考,设了5个考点和1个备用考点。
高考期间通过无线电监控截获作弊信号,现场抓获了9名涉嫌作弊的考生和他们的21名涉案亲属,抓到3名涉嫌提供“试卷答案”的犯罪嫌疑人。
被查获的案发考点均是该市一中和二中。
6月7日至8日高考期间,无线电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乘坐装有球形雷达接收器的无线电监控车在所辖的各个县市巡查。
7日上午10点55分,语文考试时检测车在考点之一该市第一中学附近,发现可疑的无线电频率,警方随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抓获了一伙嫌疑人;当天下午,以及第二天下午,警方又分别在该市第二中学附近,分别抓获了两批嫌疑人。
当场依法传唤了21名场外涉案人员,并扣押了手机21只、对讲机6台、电脑6台。
经查,这21人分别是两考点9名考生的亲属。
根据他们的供述,之前这些考生已在耳内放入无线电信号接收器,他们发送信号是为了向考生提供作弊信息。
事件发生后,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
设区市政府、省教育厅、公安局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专家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来到该市,指导案件调查工作。
6月14日,涉嫌提供“答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在公安部门的全力侦查下被刑事拘留,查实这3名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上通过QQ买到了所谓的“高考试题答案”,然后在该市进行转卖。
对于此次的高考作弊者,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处罚。
对其他的涉案人员,由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制裁。
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进行党纪和行政处罚。
在这次高考舞弊案中,涉嫌泄密的高考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和英语。
省考试院专家对这些“答案”进行了鉴定,结果是,考生购买的“语文答案”为今年全国统考答案,而“数学和英语答案”,既非全国统考答案,也非浙江省单独命题的高考答案,根本就不知道这些是哪里的答案。
警示: 1、涉嫌提供“高考试题答案”的吕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于考后第六天即6月14日被永康警方刑事拘留。
2、涉嫌购买答案的18名考生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3、有多名已被录取的学生被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取消所有考试科目成绩高考期间,我省查获多起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的案例,其中部分考生带有作弊动机,案发时手机上有答案信息,也有部分考生是属于无意携带的,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只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均要受到相应的处理。
如果考试期间手机开机、铃声响或振动等,均被认定为使用手机的行为,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留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2008年高考结束后,省考试院收到宁波考生叶××在考试中受到违规处理的申诉材料,考生在材料中陈述“在参加英语科考试时,因为赶到考场较为急迫,手机放于衣袋中忘记取出。
考试时,我的任课老师有事找我,导致我衣袋中的手机振动。
发现后立即主动上交监考老师。
”“我在手机发生振动时并未接听,也没有遮遮掩掩,而是立即主动向老师报告,承认错误,接受监考老师的处理。
”“我对此次收到的《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表示不服,申请复议,希望有关教育部门更改处理决定,由‘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变更为‘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将‘考试作弊’变更为‘考试违纪’,将我的作弊相关信息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删除”。
收到申诉材料后,省考试院相关部门和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察看了考生的违规情况记录表和有关的资料,认定考生的违规事实是明确的:一、考生已经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二、考试过程中手机振动,且有来电显示。
为了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参加考试的考生,为了让申述的考生能够心服口服,省考试院特意就“考试过程中考生手机开机状态是否认定为使用通讯设备”向教育部考试中心做了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复函(教试中心函[2008]79号),答复如下:“考生进入考场后,未按照规定将通讯设备放在指定地点,而将其随身携带或者将其装在随身携带的物品中,在该通讯设备处于开启状态下,无论考生是否接听,均视为使用通讯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进行认定和处理”。
即认定考生考试作弊,对叶××的违规处理决定正确无误。
警示: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以考试作弊处理,取消该次考试的各科成绩,处理决定记录、保存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案例四:湖南耒阳高考舞弊4人被刑拘2人被记大过2008年6月8日16时40分,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巡视暗访组利用电子监测车,在耒阳市一中考点附近静园宾馆725、727房现场抓获了涉嫌作弊的伍桥、唐晓明等人。
该事件引起了耒阳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当即成立了由耒阳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事件展开深入调查,调查查明伍桥、唐晓明等利用反屏蔽无线通信作弊。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衡英、唐晓明等四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有人6正在查处当中。
据了解,耒阳市今年共有高考考生5730人,设耒阳一中、耒阳二中、职业中专3个考点,192个考室,其中耒阳一中考点安排考生2250人。
耒阳市为抓好今年高考工作,除严格按照《考务手册》规定外,还特别加强了防电子作弊硬件设施建设,在各考点安装了手机屏蔽系统,考前还安排专人对所有屏蔽器进行了测试,省暗访组在暗访时试用过手机,屏蔽是有效的。
耒阳市教育局对违纪舞弊现象严格按照依法、依规、依条例及时处理,在省巡视暗访组到达耒阳之前,已查处9起擅自带手机的考生,收缴手机9部,并对违纪情况如实记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
经调查,作案的系耒阳两名中学生、一名在校大学生和一无业人员,他们分别给正在参加高考的3名考生发送答案。
据初步查明,参与舞弊的7名人员首先花数千元从网上购买了无线对讲机和反屏蔽工具等,并以5000元每科的价格联系好了网上售卖高考试题“答案”的买家,约定高考期间将答案传送给3名考生。
为查清作弊设备和高考“答案”的来源,以及“答案”是否属实,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由于这起作弊事件涉及的范围较小,被及时发现并制止,对该省高考和其他考生没有造成影响。
警示:湖南省耒阳市高考舞弊案4人刑拘,对监考不力的监考员王亚东、朱新武给予了行政记大过处分。
湖北监利6名家长涉嫌参与高考舞弊被抓2008年湖北监利县警方破获一起有组织的高考舞弊案。
10多名涉案人员被警方控制,其中包括6名向作案者购答案的学生家长。
监利外国语学校是当地一所民办中学,今年有100余名考生参加高考。
6月7日,高考第一天,监利警方在考场外控制一名涉案男子,搜出了一部电台及相关设备。
根据其提供的线索,民警很快又控制了参与作弊的6名考生家长。
据监利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6月7日晚11时左右,当地移动公司电话报案,称位于监利县翔宇学校周边的移动电话中断,怀疑有人破坏移动通信设备。
翔宇学校周边的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架设在学校斜对面的监利县交通局楼顶,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调查。
在监利县交通局大院内,民警发现一辆武汉牌照的别克车停在院内,现场有2名男子,车子后备箱内有一台通信电磁波发射锅。
经调查,其中一名司机姓章,另一人名叫陈力,今年24岁,毕业于西安某大学。
据陈力交待,和他一起拆除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的还有两名监利籍的武汉某高校大学生。
高考前夕,他们便在翔宇学校周边租住,准备好手提电脑、基地电台,给校内考生传递高考答案,每门课收费几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7日上午,陈力一伙人躲在别克车内传递答案,但没有成功。
他们怀疑附近的通信设施干扰了发射频率,便撬开交通局办公大楼东侧门,攀爬至楼顶,将移动通信发射锅卸下,并剪断了通信光缆,造成通信信号中断13小时。
在监利城区宋家湾的租住处,警方将另外两人抓获,他们是武汉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潘某、王某,学的专业是电子软件工程。
据3人交待,他们是受一名叫刘勇的监利人指使传递高考答案。
拆除移动通信电磁波发射锅时刘勇也在场。
警方赶去时,刘勇已逃跑。
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控制2名“枪手”、2名传送答案的男子、一名联系人、6名参与作弊的学生家长等10余人。
警示:本次高考舞弊案中,除涉案舞弊考生6名被取消所有课程成绩外,涉案人员陈力、两名监利籍的武汉某高校大学生潘某、王某等人均因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破坏通信设施罪被刑事拘留并判刑;潘某、王某也被就读高校取消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