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车辆报废制度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车辆报废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安全运输,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车辆报废管理规定》等国家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达到标准要求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
3 责任
车辆报废手续由车技部负责办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4.2报废条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轻、微型载货汽车累计行驶30万公里;
(2)中、重型载货汽车累计行驶40万公里;
(3)带拖挂的载货汽车使用8年;
(4)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情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5)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
(6)汽车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7)经修理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8)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4.3 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5 相关记录
《车辆运营年限及公里数登记台账》
《车辆报废登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