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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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投资协议书
A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B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C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D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E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F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G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H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I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兹有A、B、C、D、E、F、G、H、I共九位股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拟就合伙开办“*********”经营的相关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享、风险共提。
二、合伙名称:
经营地址:*******公馆S1栋
三、合伙经营范围:KTV娱乐
四、合伙期限:合伙期暂定为捌年,从2016年5月至2024年5月止。
五、出资金额、时间及方式
1、本会所总投资柒佰柒拾万元,资金投入分三期进行,于2016年5月20日到帐300万元;2016年6月30日到帐300万元;2016年9月15日前到帐170万元。
A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B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C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D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E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F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G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H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I方出资万元,以现金出资,占总投资的%
2、合伙人出资必须按约定时间足额交齐,否则所注入的资金按违反合伙投资协议违约予以全部没收,且不得退还。
六、经营管理:A、B、C、D、E、F、G、H、I共九方推举经营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人业务的日常经营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会所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意见不统一时,可投票产生,以票数多胜出。
七、盈余、亏损分配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八、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会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经营届满三年后可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但其股份只限定于内部合伙人购买;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会所的法定事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会所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能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会所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会所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
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如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伙人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仅限本公司内部转让。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十、合伙的终止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按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出现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合伙会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十一、合伙清算: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
法院指定清算人;2、会所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清理会
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
伙会所未了结的事务;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6、清算后如亏损或会所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会所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会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会所注销登记。
十二、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
果其他合伙人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会所中
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保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会所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有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
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十三、职责和权限
股东会选举推荐出董事会成员处理会所日常事宜,任何股东不得以股东身份参与管理,其行为无效;法人不得以会所的名义贷款、投资其它项目,如会所确需贷款或投资其它项目,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进行,否则其行为与会所无任何法律地位关系,该法律责任由法人自行承担与会所无关;各股东个人的债仅债务与本会所无关。
十四、遵循的法律依据
本会所严格遵循《合同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合法经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