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微电影”的创作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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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微电影”的创作思考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2014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将是中国的首个宪法日。公民普法守法、知法懂法是法律实施的基础,近年来有关部门在普法宣传的形式上与时俱进,紧跟时代需求,其中依靠新兴媒介传播的“法制微电影”开启了全民普法的新模式。微电影由于投资小、时间短、传播快而成为当下草根阶层乐于接受并广泛参与的主渠道。本文将从行业微电影谈起,着手分析“法制微电影”的显著特点,思考在全民普法新常态下“法制微电影”的创作路径。

[关键词]法制;微电影;故事化;影像化表达

2014年,微电影进入一个新的平稳发展阶段,不再以博人眼球为目的,而是生产出了许多引发社会思考的“行业微电影”,它讲述各个行业领域的人和事,展示行业面貌,凸显行业特征,成为微电影发展的新兴增长点。“法制微电影”作为行业微电影的重要代表,在全民普法的互联网时代应运而生,它围绕法律和法规领域的人和事来讲故事,以传播法治法规为目的,以低调务实的制作风格挖掘人性的光辉,营造正能量的社会氛围,已经成为当下大众懂法学法的新途径,也成为国家司法机构努力打造的普法新形式。最早的“法

制微电影”出现在2012年四川成都青少年法制微电影大赛上,到2013年,昆山法制微电影大赛和苏州法制微电影大赛相继举办,引领“法制微电影”的崛起,同时树立了地方“法制微电影”品牌,而2014年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联合举办的首届法制微电影大赛,则将“法制微电影”的创作推向高潮。

一、“法制微电影”的特点

“法制微电影”广受欢迎,并且成为时下传播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的主要形式,它除了具备微电影传播的一般特征外,还呈现出一些与众不同的属性。

(一)法律是灵魂

在“法制微电影”中,互联网是载体,微电影是形式,法律是灵魂。将法律与微电影融合是内容与形式的结合,是内涵与外延的升华。在30分钟以内通过光影艺术诠释一个法律条文,表达一个法治主题,让受众在观赏声画影像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法制宣传活动从80年代社区张贴海报横幅开始,到90年代法制电视节目的风靡一时,到今天的融媒体时代,广大受众在互联网思维下,更乐于去追逐碎片化的视频信息。一部优秀的“法制微电影”,在有可观赏性的前提下,处处具备法理要点,将受众带入陌生又与自身紧密相关的法律领域,打破法律知识的盲点,养成“小警惕”的法治思维过程。

例如,2013年江苏省昆山市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制作的“法制微电影”《“亲”的威胁》获得了极高的评价,也引发了网络收视狂潮。该片讲述了游走在网购灰色地带的“职业差评师”的生存状态,引起网购者关注网络虚假评论、受骗上当的案例。这一行当游走于灰色地带的法律边缘领域,并没有明确的相关的法律条文规范,但是它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诚信和行业公平,打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体制。当通过微电影展开讲述时,立即引起每一个网购者的警惕,让广大民众了解到社会灰色地带的法律禁锢,起到了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二)柔性表达是核心

过去,中国的法制宣传活动主要通过法制专题片、纪录片、剧情片的形式展开,往往以真人真事的犯罪案件改编而成,呈现出力求真实的真人真事画面,我们最为熟悉的是收视率和重播率都极高的警匪剧《重案六组》,这样的涉案片除了满足娱乐功能以及受众抒发惩恶扬善的快感之外,其实不会引起观众在法理层面的思考和认知,对于民众预防犯罪活动几乎无济于事。

“法制微电影”不以展现国家武器的强硬和曲折的剧情为看点,而是坚持从柔性化表达着手,从善与爱的关怀角度出发展开叙事,以情打动人,以理说服人,以法警示人。众所周知,“法律”在人们心里是严肃、强硬、抽象的,那么如何将强硬的法制规定变得让人接受,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

得让人容易理解呢?这就需要把握法制微电影的核心――

柔性的叙事策略,这正是“法制微电影”有别于其他行业微电影的突出特点。避免讲述生硬的法律条文和法制规定,避开冷酷的犯罪现场画面,将内在法理的硬与外在影像的柔相结合,以柔化解硬,碰撞受众心灵,激发人性思考,最终重建道德观念,唤起公民理性。

“法制微电影”的另一特色是选择典型的故事人物进行艺术加工,用好的故事和情感打动人,改变过去正面开展法制教育的弊端,通过柔性表达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例如2014年由人民日报传媒广告公司独家出品的微电影《判若云泥》,登陆国际影坛,荣获6项国际知名电影节大奖,被誉为“微电影”走出去的代表之作。作品聚焦普通杀人犯,讲述了一个杀人犯在逃亡过程中来到一家“平安馒头”店,年老的店主用粗糙的双手递给正有杀害之念的嫌疑犯一个热腾腾的

馒头时,激发了杀人犯的善念,他顿生愧意放下屠刀,最后主动自首,并且有意将悬赏金留给了老店主。真实传达了以“善”为本的人性自我救赎的过程,短短的15分钟,承载了深刻的主题和深邃的内涵。在整个微电影的画面构成中,警察、罪犯、武器、逮捕、警车都不是重点交代的载体,而灰暗中恐惧的双眼、饥饿中递上馒头的双手、彼此微笑目送的眼神、广播里主人公式的独白才是重点,也是触动观者内心的丰满情节。一个沉重的犯罪题材因为一幕感人的善举而

变得柔性至极,将人性回归的主题展现得淋漓尽致。

(三)“溢出效应”彰显力量

“法制微电影”都具有很强的“溢出效应”,往往能突破其他行业微电影的局限,无处不在地向社区、企业、院校、机关渗透。法制与微电影的相遇,受到了越来越多民众的青睐,特别是年轻人,广泛的社交渗透能力让微电影作为一种新型的网络传播手段具有了广阔的市场空间,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身边的人。

第一,“法制微电影”的内容贴近民生,针对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生活陷阱或看似不起眼的法律法规,实实在在提供法律帮助,筑起法制预警的堡垒,注重贴近民生,受众广泛,传播迅速。第二,“溢出效应”还得益于普法对象的广泛参与。在具备“开放平等、即时互动、联姻文化”的微电影特征下,普法对象从单纯的“接受者”转变为“创作者”“传播者”“实施者”,越来越多的法制微电影大赛促使更多年轻人投入到微电影制作中,让老百姓走上“微”银幕,主动担任起微电影的剧本创作、表演甚至导演的工作,讲述身边的法制故事和亲身经历。很多演员都本色出演,他们演自己熟悉的人,说自己熟悉的话,做自己熟悉的事,演技真实自然,很容易与观众产生共鸣。受众在参与过程中,轻松了解陌生晦涩的“法言法语”,限制消除“犯罪预防”,顺利完成从受者到传者的角色转换,大批草根青年成为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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