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尺寸大小规定和公司公章的使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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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尺寸大小规定2008-06-03 11:26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斧头,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斧头外刊党组织名 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 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 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 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 化的宋体字。
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 上弧为单位名称, 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 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集体所有制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 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 自上而下横排,如刻 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 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 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有简化的宋体字。
股份有限公司印章 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 印章 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 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 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 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 4.
0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国税规格为4.0x2.8cm,
地税规格为4.5x3.cm。
区一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企事业单位的公章,直径一般在4.2—3.8厘米之间。财务章的直径统一规定是3厘米。看上去与众不同的椭圆章,只有发票章规定必须是椭圆的,此外一般只有外资企业使用。菱形章、三角章则只在某些特定范围使用,如义务兵的三角形免费邮件章。
公章使用标准
第一条 公司可以对外使用的公章包括公司章、公司业务专用章 (办公室章、人事部章、财务部章、国际合作部章,包扩合同专用章)。
第二条 公司章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上报总公司的报告和其他文件;
2.以公司名义向上级国家机关、各省市、自治区党政机关发出的重要公函和文件;
3.以公司名义与有关同级单位的业务往来、公函文件和联合发发文等。
向下属单位行文用章
第三条 公司业务专用章使用范围
1.办公室章:以办公室名义向公司外发出的公函和其他文件、联系工作介绍信、刻制印章证明。
2.人事部章:就有关人事、劳资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3.财务部章:就有关财务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4.国际合作部章:就有关国际间交往、业务联系、接待计划、组织国际性会议等方面业务代表公司用章。
5.合同专用章: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协议、合同和有关会议纪要等。
第四条 公司章使用手续
1.公司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必须经总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批准。
2.办公室章、国际合作部章,由办公室主任批准。
3.使用公章必须事先履行登记手续。
公司发信加盖部长印章规定
第五条 本规定就发信用部长印章 (以下称本印章) 的保管、管理及施印等有关事项进行规定。
第六条 本印章在适用于以下场合时,标志着一定的权利与义务,特别当传达经理旨意时使用,印章就标志着此旨意的权威性。
1)就所管业务事项,以部长名义,信件形式发出的公文。
2)就所管业务事项,以部长名义向公司以外的官方机构、协会等行文时。
3)其他秉承经理旨意,应加盖此印的文件。
第七条 本印章的制作由总务部事务处经总务部长和经理的批准后,按照表“印章样式规定”所列各类印章的形状、材质、尺寸等进行制作
。
第八条 本印章应盖于文件中部长姓名的下方。若是横写文件,应盖在部长姓名右方。文件分正副本时,原则上印章应盖在正本上,重要文件副本也应盖章。
第九条 本印章的保管由部长执行,委托他人或运用都是不允许的。
第十条 部长出差或缺勤时,本印章的施印管理由总务部长执行,在受托代行部长职责时也可代行管理印章。总务部长有不便之时,总务部长印由经理掌管。
第十一条 本印章丢失或发生损毁时,应直接向总经理及总务部长报告。
附录:印章式样规定
印模文字字体形状及尺寸材质
0 x x股份公司总务部长之印楷书圆形直径15mm 黑水牛角
0 x x 股份公司营业部长之印楷书圆形直径15mn 黑水牛角
o x x 股份公司经理室之印楷书圆形直径15mm 黑水牛角
o x x 股份公司销售部长之印楷书圆形直径15mm 黑水牛角
o x x 股份公司制造部长之印楷书圆形直径15mm 黑水牛角
o x x 股份公司会议部长之印楷书圆形直径15mm 黑水牛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