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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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研室活动制度
教研室是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基层单位。教研室活动是教研室存在的核心方式,是发挥教研室功能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手段。为确保教研室活动质量,使之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原有教研室活动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形成本制度。
一、例会制度
l.教研例会。教研活动例会每周一次,研究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制定教学和实习大纲,进行年末和期末工作总结;讨论解决备课、授课和生产实践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论文与设计等相关任务;探讨教学和实习、实践方式方法及教材改革和科研立项与分工;开展教学观摩、交流等工作。并制定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具体的教研室教学文件。
2.民主例会。每学期展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内容主要有:
教研室主任认真听取教师对教研室的工作意见,在此基础上进行解释、磋商,提出保留和改进意见。讨论教研室内成员的进修选送问题及研究制定室内各种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以明确目标,调动积极性。
二、听课制度
为加强本教研室教师之间、不同学科之间的学习与交流,取长补短,不断进步,教研室内教师每学期至少保证相互听课1次,跨学科听课2次。
三、评检制度
一般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评估检查的内容有:
1.教学评检。具体包括:
落实计划评检。对教师落实授课计划情况、教师准备教案、讲义情况、学生作业情况、教学和实验设施建设情况、实习报告批改情况以及其它的学期计划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检查,以便准确把握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改进。
教学与实践效果评检。每学期末根据室内听课、交流情况,结合视导组评价和学生评价情况,对教师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给出具体评价,并备案。
2.教改评检。在教师自评的基础上,根据观摹、研讨,对每个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改革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交流、整改意见。
3.科研评检。每学年末,对本教研室共同的科研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检,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评检本室的科技开发、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和技术转让等社会服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教师个人的科研情况和论文写作情况进行评检。
四、总结制度
学年(期)结束,教研室应召开工作总结会。教师本人进行学年(期)述职,填写述职情况表,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考察和集体评价情况在表上签署评语,报系(部、中心)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教务处存档;同时,教研室主任应向系(部、中心)主任提交本室学年(期)工作总结。
五、奖评制度
每学年末,教研室根据评检情况,经过教研室集体商定,对积极参加教研室活动月且在教学改革、生产实践、科研推广等方面业绩突出、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学年(期)各项工作计划的成员予以适当的室内奖励,并向系(部、中心)和学校提出奖励申请,并以此作为各种评比、评聘、晋职、进修和科研立项的优先条件。
(2000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