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服务公司-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时间-100万元扶持资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如果要申报2021年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则需满足相关申报条件,并在下发通知之日起至3月5日(周五)17:00之前完成网上申报。接下来,智多星将申报条件整理如下,请申报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1.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并持续开展创新活动。对已建成的各类市级企业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院士工作站等),每三年为一周期按技术领域分年度开展绩效评估,根据工作实绩给予最高50万元绩效补助。其中,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的补助经费由苏州市级财政和各市(县)财政按1:3比例分担。

2.引导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并积极对上争取获批建设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对苏州市区注册单位:

(1)新获批建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2)新获批建设省级院士工作站,建设期满后通过省评估验收的,一次性给予 100 万元建设经费支持。

3.若国家、省、市企业研发机构类别发生调整,参照相同级别补助条款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