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供应商寄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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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供应商寄售业务
供应商寄售业务:供应商物料放到我们仓库,我们只管数量,减少我们的库存金额。
当我们用的时候才会付款,也是JIT的一种实现方式。
一般是稳定的长期合作的供应商。
1、物料主数据采购类型为F、特殊采购类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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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下采购申请、采购订单、项目类别为K(不需要采购信息记录)
3、创建寄售信息记录(一定要有税码,MRKO做发票时必填)
4、按采购订单收货,放入供应商寄信库存(收货一定要有信息记录),此刻不产生会计凭证。
5、产生供应商寄售库存,有四种状态。
6、当从供应商库存转到工厂库存时,移动类型411带K,冲销412带K。
产生会计凭
7、MRKO做发票校验,不按采购订单做发票校验。
按会计凭证。
凭证明细
业务流程管理(摘自网络):
“寄售”代表一种过程,供应商将可用物料给你,你将物料放在你的库存中。
在你将物料的供应商寄售库存拿出来用之前,供应商仍然是物料的所有者。
只到你支付了供应商的款。
物料从寄售库存被消耗的付款方式可以采取与供应商协商好的期间进行开票,比如每月开一次票。
当然,你也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另一种付款方式:寄售库存剩余数量在某一段时间之后将全部归到你公司库存中。
流程说明:此流程适用于对OEM供应商商品寄售的采购作业,同时包含寄售商品的库存管理、发货及发票结算作业。
因考虑仓库空间及整体采购策略,针对厂商寄售需求,由仓库和采购主管共同确认寄售的可行性。
若确定可行,则由采购依据厂商提供之寄售明细现
在系统中创建寄售采购定单当厂商实际送货数量大于寄售采购定单数量时,仓库将信息传送到采购,采购与厂商协调确认处理方式-照收或拒收若确定照收,则由采购人员在系统中进行定单数量修正后,由仓库执行点货作业若经品保确认为不良品之明细,转采购与厂商协调处理方式-补货或修改定单(照良品数修正)。
仓库在系统将良品数量做收货作业,系统产生物料凭证,物所权属于厂商,不在系统内产生会计凭证。
当寄售货物实际发货后,物所权转移至我方,采购每月定期打印寄售对帐单明细,并传真至供应商进行确认作业。
每月结帐日经双方确认完成后之寄售明细,采购可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并转入发票校验作业。
整个寄售收货流程作业时间点管控在1个工作小时内予以完成。
品保质检管控时间点8个工作小时内完成。
收货期间,采购确认及仓库输入作业控制在1个工作小时内完成若某物料为供应商寄售的,则必须在维护采购信息记录中,维护成"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