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评优条例.
暑期社会实践评选细则
一、总则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望,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我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选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
2. 实事求是原则:以实践成果和实际表现作为评选依据,客观评价学生的实践能力。
3. 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学生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培养创新型人才。
4. 全面发展原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表现。
三、评选对象1.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2. 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团队。
四、评选条件1. 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术素养,无违纪行为。
2. 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应积极参与,认真负责,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 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应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实践中取得显著成果。
4. 参与实践活动的学生应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将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
五、评选项目及标准1. 优秀个人奖(1)评选标准:① 在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② 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对实践活动有深入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③ 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带动团队成员共同进步;④ 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能够在实践中服务社会。
(2)评选比例:根据实践活动的规模和参与人数,评选比例不超过10%。
2. 优秀团队奖(1)评选标准:① 团队成员积极参与,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实践活动;② 实践活动选题具有创新性,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③ 实践活动成果显著,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④ 团队成员在实践中表现出良好的综合素质。
(2)评选比例:根据实践活动的规模和参与人数,评选比例不超过5%。
3. 优秀指导教师奖(1)评选标准:① 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悉心指导,确保实践活动顺利进行;② 指导教师对实践活动有深入的研究,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③ 指导教师关心学生的成长,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实践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④ 指导教师对实践活动有较高的评价,认为学生的实践成果具有较高价值。
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
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对于培养优秀教师具有重要意义。
它既是对教师实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估,也是对教师教育质量的评价。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展开,探讨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的必要性、优势以及存在的问题。
1. 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的必要性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是确保教师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在教师教育实习过程中,评价标准的明确和执行是实现优秀教师的培养的基础。
评价规定的制定可以帮助学生教师明确实习目标,规划实习内容,并及时调整教学策略,提高自身的教学能力。
2. 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的优势(1)促进教师教育的质量提升:评价规定可以通过明确的评估标准和流程,推动教师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改进。
它可以帮助教师教育机构识别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培养教师的能力。
(2)确保实习过程的公平性:评价规定可以保证所有学生教师在实习过程中受到公平的对待。
评价标准的明确和执行可以防止主观偏见和不公平评价的出现,保证实习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提高学生教师的自我认知和成长:通过评价规定,学生教师可以及时了解自己教学的优势和不足。
他们可以根据评价结果进行自我反思,并采取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3.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合理:有些评价标准可能过于笼统或不具体,难以准确反映学生教师的教学水平。
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更好地反映学生教师的教学能力。
(2)实习评价过于依赖定性评价:过多地依赖定性评价可能导致主观评价和不公正评价的出现。
可以引入定量评价指标,提高评价的客观性。
(3)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评价结果应该及时反馈给学生教师,使其能够了解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教师教育机构也应该及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改进教师教育的质量,提高培养教师的能力。
4. 总结教师教育实习评价规定是确保教师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它在促进教师教育质量提升、保证实习过程的公平性以及提高学生教师的自我认知和成长等方面具有重要优势。
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评优办法
普通本科学生实习实训评优办法为加强教学实践环节,鼓励勇于实践,增强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的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实习实训质量,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业务素质,改善实习实训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的范围和对象除免费师范生以外的,参加实习实训的本科生、指导教师及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1.优秀实习实训指导教师(1)能充分做好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认真制订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周密安排学生实习实训任务。
(2)坚守工作岗位,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实习实训期间无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3)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圆满完成实习实训指导任务,受到实习实训生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好评。
(4)实习实训结束,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考核工作,组织全体实习实训生总结交流,提升实习实训效果。
(5)积极开展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工作,为建立和拓展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2.优秀实习实训生(1)实习实训期间,虚心好学,刻苦钻研,能较好地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出色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训任务。
(2)能严格遵守实习守则和实习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指导教师,服从实习实训单位的安排,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受到实习实训单位的肯定与好评。
(3)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认真完成实习实训调查报告或论文,成绩优秀。
(4)实训时间低于4周的,不能参加优秀实习实训生的评选。
3.优秀实习实训管理人员(1)实习实训前能够认真协调本院(部)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积极作好与各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安排实习实训工作,实习实训期间能够认真检查并了解本学院(部)实习实训情况,认真听取实习实训单位意见。
(2)能够认真听取各带队教师的实习实训工作情况汇报,并能够制定出合理的方案,及时解决实习实训工作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以保证实习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实习实训结束后,能够及时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对存在问题的环节能够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4.实习实训工作先进学院(部)(1)成立以学院(部)领导为组长的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部)实习实训工作。
完整word版,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条例
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实习工作质量,重视实习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加强实习指导教师的队伍建设,调动专业教师投身实习指导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成为学生实习实践过程的优秀领路人,对在实习教学环节中表现突出的指导教师予以奖励,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各实习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人数占指导教师总人数的20%。
二、评选条件1、对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有高度认识,责任感强,热心投入实习指导工作。
能积极主动完成实习指导(带队)任务,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实习指导教师职责,受到实习单位及实习学生的一致好评。
2、熟悉所指导专业的培养目标、实习计划和实习大纲,能对所指导的学生提出相应的指导方案,因材施教,并按照实习计划完成各项规定和要求。
3、全面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在实习指导中,能够对学生进行思想、组织纪律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校纪校规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4、实习结束后能给学生以合理的建议和正确的评价,督促实习生做好实习小结,及时按要求填写、上报各项实习材料。
5、所指导的实习学生能按照实习计划圆满的完成实习任务,无违反纪律和影响学校和实习单位声誉的不良现象,受到实习单位的好评。
6、对所在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三、评选程序1、各实习片负责人根据评选条件,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填写《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见附表),并提供能够反映实习指导过程的相关纸质支撑材料。
2、学校将在各片负责人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定,确定优秀实习指导教师人选。
四、奖励办法优秀实习指导教师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2012年2月14日。
校园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校园社会实践评优办法校园社会实践是学生在校园内外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锻炼实际技能和培养社会责任感的一种方式。
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社会实践并提高实践成果的质量,学校应该制定评优办法。
本文将从参与门槛、实践项目、评优标准、评优奖励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参与门槛学校应当设立一定的参与门槛,以确保参与校园社会实践的学生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门槛可以包括集体报名、个人申请或教师推荐等方式,同时要求学生通过专业培训或考试等形式,以确保其具备参与特定实践项目的基本能力。
二、实践项目为了丰富实践内容,学校应该设计多样化的实践项目,覆盖社会、环境、科技、文化等不同领域。
可以包括社区服务、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文化传承等各类项目,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并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三、实践指导学校应派出专门的教师或指导员,负责对学生的校园社会实践进行指导和管理。
指导员应具备相关实践经验和教育背景,能够对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和辅导,同时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四、实践记录学生参与校园社会实践的过程和成果应得到充分记录和反馈。
学校可以建立在线平台或实践档案,记录学生的实践经历和成果,并向他们提供个性化的反馈和建议。
这样不仅有助于学生反思和总结,也方便学校对其实践活动进行评估和管理。
五、评优标准为了对学生的校园社会实践进行评优,学校应建立明确的评优标准。
评优标准可以包括实践项目的难度和关键指标、实践成果的贡献和影响力、实践过程中的创新和团队合作等方面。
评优标准应具体明确,公开透明,以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评优方式评优方式可以分为学校内部评选和外部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学校内部评选可以由学校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委会负责,对学生的校园社会实践进行评审和评定。
同时,学校也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和社会组织代表参与评审,提供专业意见和评价。
七、评优周期为了鼓励学生长期参与校园社会实践并提高实践成果,评优周期可以设置为每学期或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
高师院校教育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
不高、 导质量偏低 、 程监控 缺位和过程 流于形 式等 问题 , 指 过 这严重影响 了教 师教 育专业学生教育 实习质 量, 大制约 了 极
高师院校教 师教 育专业人 才培养质量 。因此必须科学定位 实习指 导教师的职责 , 明确任职 资格 , 范选拔程序 , 强业 规 加
务培训 , 完善考核评价标准 , 教育 实习指 导教 师队伍 的各项 管理走 向规 范。 使
关 键 词 : 师 院校 ; 育 实 习 ; 导教 师 ; 高 教 指 管理
中图分类号 : 6 2 4 文献标识码 : G 4 。4 A
文章编号 :0 3 14 2 1 )5— 1 1— 3 10 —2 3 (0 0 0 0 6 0
教育实习是 教师教 育专业 学 生一项 必修 的校外 综 合性实 践课程 ,其 目的是 利用 真实教学情 境和学生参与 教学管理实践 , 促进实 习生所学 知识 、 技能反 思内化 , 获 得缄默 的实践性教学智慧 , 提高 从师任教能力 。 教育实习
们并不擅长的理论方面进行过多说教 , 对实习生的教学、 管 理 活动进行过多肯定褒 扬 ,而对 其实践活动 中表现出的教
目前大 多数 高师院校 教育实习均采 取 “ 双指导教师 制” 即高师院校 和实习学校都指派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 , , 对实习生的学科教学 、 班主任工作 和教育调查等实习任务 收稿 日期 :0 0—0 2 1 7—1 5
淮北煤 炭师范学院学报 ( 哲学 社会科学版 )
第 3 卷 第 5期 1 21 0 0年 1 0月 J u n lo ab i C a n u t e c es C l g o r a f Hu ie o lId sr T a h r ol e y e
(hl oh n oi c ne) P i spyadSca Si cs o却不能很好地做实习生 的教 育教学活动的指导者和心理 的调适者” 】 【。而实 习学校指导 2
优秀实习生、优秀驻厂教师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外出实习教学工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表彰鼓励在实习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相关教师和实习生,特制订本方法。
一、奖励对象专业部、驻厂老师、实习生及实习相关负责人员。
二、评选条件及标准1、优秀实习组织〔专业部〕按照在校培养方案规定开展实习工作,实习内容、时间安排等符合要求;2、有完备的实习方案;3、实习前召开发动会,提出实习要求,宣布实习纪律,实习结束后召开总结会,撰写实习总结;4、实习单位对实习组织工作及学生实习情况反映良好,与实习单位关系融洽;5、学生各类实习考核成绩的优良率高,实习效果好。
三、优秀实习驻厂老师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实习指导工作,为人师表;2、全程跟队进行实习指导,实习指导效果好,在指导实习教学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3、认真履行学校各项实习教学工作规程,按照实习方案进行实习指导教学,各项实习文件填写真实、齐全、标准;4、重视实习教学工作的平安教育和管理,关心学生的生活与健康,实习期间所带队的学生未发生违纪违规现象及平安事故。
5、获得学生和实习单位较高评价。
四、优秀实习生1、尊重老师,团结同学,服从安排,责任心强;2、实习态度端正,积极主动,虚心好学,刻苦钻研,收到师生和实习单位的一致好评;3、认真遵守实习考勤制度,实习期间无旷工现象,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实习期间未出现过违纪违规现象;4、按时完成实习方案规定的各项任务,实习资料齐全,各阶段实习考核成绩达优良以上,实习成绩总评为优秀。
五、评选方式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学生总数15%的比例,驻厂老师总数的30%,提出优秀推荐候选名单并组织评议,最终确定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并公布评选结果。
填写?优秀实习组织/优秀实习驻厂教师/优秀实习生申请表?。
六、奖励制度获奖组织及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七、其他本方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实习就业办负责解释。
学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
学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学生社会实践是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办法的制定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学生社会实践评优办法的设计思路和具体实施细则。
第一,评定指标的制定。
学生社会实践评优应立足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因此应该综合考核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可以将学生社会实践分为参与度、表现度和影响度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参与度主要考核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表现度考核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的表现和能力发挥;影响度考核学生的实践成果对社会和自身的影响力。
第二,评优等级的确定。
根据评定指标的不同权重,可以设定不同的评优等级。
可以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一等奖主要颁发给实践成果显著,影响力较大的学生;二等奖适用于实践成果突出,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学生;三等奖适用于参与实践但未获得明显成果的学生;优秀奖适用于表现突出但未达到三等奖的学生。
第三,申报材料的准备。
学生在参与社会实践过程中应有规范的申报材料,以便评审小组全面了解学生的实践成果。
申报材料包括实践报告、实践计划、实践证明等。
实践报告应详细描述实践活动的目的、过程和成果;实践计划应包括实践目标、计划安排和预期效果;实践证明应提供社会实践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实践成果的评审。
评审小组由学校相关部门和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负责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严明。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定指标和申报材料进行打分,评出不同等级的获奖学生。
第五,评优结果的公示。
评优结果应在校园网和学校官方媒体上进行公示,以保证公开透明。
同时,可以设置评优成果展示会或颁奖仪式,让获奖学生展示实践成果,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
第六,奖励措施的设计。
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学生应按照一定比例给予奖金、荣誉证书和加分项。
奖金的数额可以根据评优等级的高低而有所差异,以激励学生更积极地参与社会实践。
优秀实习生评选方案
优秀实习生评比方案为全面提高实习生综合素养,鼓舞实习生在生产实习期间努力学习,认真工作,调动奋勉进取,全面成才的乐观性,更好地完成生产实习任务。
现将*届优秀实习生评比做如下方案。
一、评比范围全校*届(*级)各专业专科实习学生。
二、评比条件1、政治素养: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不绝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医疗法规。
发扬革命人道主义精神,关怀体谅病人,热心为病人服务,乐于奉献,乐观参加实习基地组织的政治活动。
2、业务素养:学习态度端正,勤学好问,乐观参加各种业务学习,认真完成实习大纲规定内容,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独立工作本领,实习期间由学校和实习单位组织各项考核平均成绩良好以上。
3、职业道德:职业道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酷爱集体,团结协作,富有团队精神,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出色完成实习任务。
4、纪律观念: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实习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布置。
无旷工行为,病、事假累计不超出10天(不包含就业假)。
履行实习生职责,工作乐观自动。
5、人际交往:工作中衣冠乾净、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沟通本领较强,能妥当处理好各种关系,团结校内、外实习同学,尊敬师长,敬重各级工作人员的劳动。
6、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直接评比。
①在实习期间立功。
②实习期间工作学习等优秀事迹获得学校或实习医院以上称赞、嘉奖的同学。
三、评比程序以实习队为单位,由实习单位实在组织初评,各系初审,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复审,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1、实习生个人小结每名实习生依据评比条件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小结,并在实习队会上宣读。
自行联系的实习生写出书面小结邮寄到学校教务处实习就业科汇总,再交系部统一组织初评。
2、由实习队长组织实习生互评在个人小结的基础上,由实习队长组织同学无记名投票,投票结果现场予以公布。
依据投票结果,依照本实习队人数20%比例,确定初选名单,并填写《怀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实习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所在实习单位教学管理部门。
学生实习评估办法
学生实习评估办法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重要阶段,对于他们来说,实习既是展示自己能力的机会,也是学习与成长的阶梯。
为了促进学生实习的有效发展,学校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实习评估办法。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实习过程、实习成果等方面详细阐述学生实习评估办法。
一、准备工作学生实习前,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准备工作,为实习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首先,学校可以组织一次实习前的培训,介绍实习的注意事项、规范和要求,提高学生实习的整体水平。
其次,学校可以制定实习协议,明确学生实习的权责。
实习协议中可以包括实习期限、实习地点、实习内容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实习的顺利进行。
最后,学校可以安排一名专门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学生实习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实习过程学生实习期间,学校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实习评估办法,以对学生的实习过程进行评价。
评估办法可以包括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反馈等内容。
学生可以每天写实习日志,记录每天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所遇到的问题,以及自己的感受和思考。
实习报告可以在实习结束后提交,总结自己的实习经验和收获,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
另外,学校可以安排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定期的实习反馈,及时指导学生的实习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实习成果实习评估办法的重要一环是对学生实习成果的评价。
学生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实习目标,并在实习结束后对自己的实习成果进行总结。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评价,如实习报告、答辩、实际工作表现等。
通过评估学生的实习成果,学校可以判断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专业素养、工作能力和个人能力的发展情况,为学生今后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四、实习评估结果学校应该对学生的实习评估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以了解整体实习质量和学生的实习表现。
评估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等级,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实习情况。
学校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将实习过程和实习成果综合考虑,给予学生公正客观的评价。
五、评估反馈实习评估办法的另一个重要环节是评估反馈。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评优条例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评优条例(煤师院教字[2006]120 号)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教学环节。
为更好地总结与交流教育实习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条件(一)优秀指导教师1. 严格执行学院教育实习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实习指导任务,责任心强。
2. 认真制定实习点工作计划,及时、主动地与实习学校联系,做好实习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在实习期间,经常到实习学校听课,关心实习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 所指导的实习生能按学院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学校领导和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5. 实习结束,能按时完成实习生的考核工作,实习资料齐全。
(二)优秀实习生1. 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双方实习指导教师,团结同学,言行文明。
2. 备课认真,教案质量高,教学方法选用得当,能够恰当地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
3. 深入了解学生,结合青少年特点积极开展多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4. 积极参加社会调查,提交高质量的教育调查报告。
5. 教育实习成绩总评为优秀。
二、奖励凡获得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者,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三、名额分配各系推荐名额: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当年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 ;优秀实习生不超过教育实习生总数的5%。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1. 在广泛听取实习生、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
2.各系在实习结束二周内将推荐名单与推荐表(见附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学院批准后,公布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
逾期不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五、执行时间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负责解释。
原《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评优办法》(试行)(煤师院教字[1997]26 号)和《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煤师院教字[1999]60 号)停止执行。
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
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实习是大学生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而言,实习提供了锻炼自身能力和实践运用所学知识的机会。
为了有效管理学生实习,并确保学生在实习期间能够获得合理的考核和评价,学校应制定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
一、实习考核目标及内容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应明确规定实习考核的目标和内容。
考核目标要与所学专业的教学目标相契合,能够真实反映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能力水平。
考核内容应包括实习岗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工作态度与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等方面。
二、实习考核评价方式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还应规定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可以包括实习成绩、实习报告、实习指导老师评价等多个方面。
其中,实习成绩是最直观的评价方式,可依据学生在实习中的表现和能力进行得分。
实习报告是总结和归纳实习经历和所学知识的机会,能够考察学生的思考和分析能力。
实习指导老师评价可以提供实习期间的指导和反馈意见,对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三、实习考核标准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应明确考核标准。
标准应该针对不同实习岗位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具体化,以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考核标准可以分为基本要求和优秀要求,基本要求是对学生实习能力的基本要求,优秀要求是对表现优秀学生的要求。
四、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协作机制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还应规定实习单位与学校的协作机制。
实习单位应当向学校提供学生实习成绩及实习表现的反馈意见,学校应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共同评价学生的实习表现。
双方应进行定期的实习反馈会议,商讨学生的实习情况和改进措施。
五、实习考核纪律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应规定实习考核的纪律要求。
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实习单位的纪律要求和工作规范,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对于违反纪律的学生,学校应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将其实习成绩相应地降低。
六、实习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反馈学生实习考核管理规定应规定实习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反馈。
教师教学实习评价规定
教师教学实习评价规定第一节:背景介绍近年来,教师教学实习在中国教育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确保教育质量和教师培养的有效性,制定一套明确的教师教学实习评价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第二节:评价目的教师教学实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评估教师培训质量、指导教师教学实践、提供改进教学方法的建议以及确定教师资格认证的标准。
通过评价教师的教学实习表现,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提高教学质量。
第三节:评价标准教师教学实习评价应基于一套明确的评价标准。
这些标准应涵盖教师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教育敏感性、师德以及与学生和家长沟通的能力等。
这些标准应该细化、明确,以便能够全面客观地评估教师的实习表现。
第四节:评价方法教师教学实习评价应采用多种方法,如观察、记录、问卷调查和学生和家长的反馈等。
观察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以及学生的学习情况,记录教师的教学准备和教学过程,可以提供客观的评价依据。
此外,教师教学实习评价还应该充分考虑学生和家长的反馈,以便全面评估教师的表现。
第五节:评价程序教师教学实习评价应具有一定的程序,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评价程序包括评价计划的制定、评价工具的选择、评价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评价结果的反馈等环节。
评价程序应透明公开,以便教师和相关当事人了解评价的过程和结果。
第六节:评价角色在教师教学实习评价中,评价角色应包括导师、评价专家、教师本人以及学生和家长。
导师在实习期间负责指导教师,评价专家负责评估教师的实习表现,教师本人应主动参与评价过程,并进行自我反思,而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也应被充分考虑。
第七节:评价结果的应用教师教学实习评价的结果应该得到有效应用。
评价结果可以为教师提供指导,促进其教学实践的不断改进和成长。
同时,评价结果也可以为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和改进教师培养计划的依据。
第八节:评价的挑战在教师教学实习评价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挑战。
评价过程的复杂性和主观性、评价标准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评价结果的可信度等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
(新)淮北师范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煤师教字[2008]172号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为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经研究,制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符合下列条件的当年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均可申请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1.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2.毕业论文(设计)应资料齐全,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和规范;3.毕业论文(设计)具有一定的实用、推广价值或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优秀指导教师1.在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的指导教师均有资格参加评选;2.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认真负责,敬业爱岗,严格按照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从严要求学生,注意培养学生严谨、勤奋、求实、敬业的精神;3.积极配合学院、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前期准备、中期检查和答辩、总结工作;4.定期检查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能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与水平进行指导,指导方法适当,水平较高;5.所指导的毕业论文优良率在60%以上,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评选程序(一)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程序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的2周内,学院评选推荐工作小组按照2%的比例推荐,上报的主要材料包括:3000字左右的毕业论文(设计)压缩版(含电子版)、《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2.教务处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审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确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3.评选结果公示后,由学校以文件的形式公布。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程序1.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由个人根据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并填写《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2.学院在广泛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师、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评审,推荐候选名单;3.教务处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组织评审,最后报请学校批准。
大学实习教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大学实习教学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为提高实习教学水平,促进实习教学改,加强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激发教师参与实践教学活动与改的积极性,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申报对象
近两年中,指导学生教学实习、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及社会实践等实习教学中成绩突出的基层教学组织。
二、申报条件
1.实习教学团队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岗位分工明确,能认真有效地开展实习教学活动。
2.实习规章制度齐全,过程管理规范,教学资料齐全,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合理,无安全责任事故。
3.与实习单位协作关系良好,能顺利完成实习任务。
4.实习教学质量有保障,符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能提高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5.积极参与实践教学研究与改,撰写有关教改论文。
三、评选指标
四、评选时间
评选时间为评选当年的下半年,每两年评选一次。
五、评选程序
1.由学院(部门)实习教学先进集体,填写申报材料。
2.教务处负责实习教学先进集体的申报及评审组织工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审阅材料和听取汇报,根据评选指标体系按比例评选出实习教学先进集体。
六、奖励办法
被评上“实习教学先进集体”的基层教学组织,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
七、本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管理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管理的若干意见煤师院教字[2003]72号教育实习是高师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师范生的培养过程中具有特殊的作用。
为适应我院发展的新形势、加强教育实习管理和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在《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如下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教育实习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院、系二级教育实习基地为主体、个别学生(包括专升本学生)自主联系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的三级教育实习管理体制,保证教育实习质量。
在继续开辟新的院级教育实习基地、完善个别学生自主联系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的基础上,各系可以建立系级教育实习基地。
系级教育实习基地学校应为院级教育实习基地以外的市级以上示范中学。
凡由各系组织学生在系级教育实习基地进行教育实习的,教育实习经费按学院标准和学生数,全额划拨到系,由系统一支付教育实习各项费用。
二、教育实习指导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按参加教育实习的学生数,以系为单位计算教育实习工作量。
集中实习:1.5个标准学时/生。
分散实习:0.9个标准学时/生;专升本学生教育实习按6周计:0.65个标准学时/生。
各系根据实习指导教师工作态度、实际工作量及学生实习效果等,制订相关的实习工作量考核标准,并按此标准依据学院分配制度进行分配。
三、指导教师的选派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选派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有指导能力和协调能力的教师担任。
各系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聘请实习基地学校的领导和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全面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协调、指导等工作,其指导费由各系从系教育实习工作量酬金中支付。
对委托指导教师指导教育实习的学校,各系应确定本系实习专职负责人定期到实习学校巡查,加强联系,保证实习质量。
四、教育实习质量的保障措施1、学院除按照有关教育实习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外,将加大对系级教育实习基地及分散教育实习学生的检查、监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系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实习点的巡查力度,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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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评优条例
(煤师院教字[2006]120号)
教育实习是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主要教学环节。
为更好地总结与交流教育实习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教育实习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指导教师
1.严格执行学院教育实习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实习指导任务,责任心强。
2.认真制定实习点工作计划,及时、主动地与实习学校联系,做好实习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3.在实习期间,经常到实习学校听课,关心实习生的学习、思想和生活,及时发现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
4.所指导的实习生能按学院规定,圆满完成实习任务,成绩突出,受到实习学校领导和实习生的一致好评。
5.实习结束,能按时完成实习生的考核工作,实习资料齐全。
(二)优秀实习生
1.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及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双方实习指导教师,团结同学,言行文明。
2.备课认真,教案质量高,教学方法选用得当,能够恰当地运用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
3.深入了解学生,结合青少年特点积极开展多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
发展的活动,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调查,提交高质量的教育调查报告。
5.教育实习成绩总评为优秀。
二、奖励
凡获得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实习生者,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三、名额分配
各系推荐名额:教育实习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当年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总数的10%;优秀实习生不超过教育实习生总数的5%。
四、评选程序和时间
1. 在广泛听取实习生、实习指导教师及实习学校意见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向学院推荐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
2.各系在实习结束二周内将推荐名单与推荐表(见附件)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合格、学院批准后,公布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名单。
逾期不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五、执行时间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负责解释。
原《淮北煤炭师范学院教育实习评优办法》(试行)(煤师院教字[1997]26号)和《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办法》(煤师院教字[1999]60号)停止执行。
附件:1、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2、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二ΟΟ六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1: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
注:推荐表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2: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优秀实习生推荐表
注:推荐表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