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协议书(确定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协议书
甲方:秀山县总工会秀山县安监局
乙方:秀山立辉演艺公司
因工作需要,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项目:重庆市第三届“安全伴我行职业健康文艺节目”创作、编排及制作。
二、节目内容:花灯二人传(舞蹈)、醒悟(小品)
三、节目完成时间:2016年5月10日前
四、节目制作地点:乙方自行选定
五、合作内容及要求:
1、乙方自行负责节目创作、编排及制作,所需服装、灯光、音响、舞台、演员等,以保证编排及演出需要;
2、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约定的两个节目录制成光盘交付于甲方;
3、若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完成节目并制作成光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4、付款方式:本次合作金额共计人民币贰万六千圆(26000元),交付成果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5、节目被选送后需外出参加演出的费用另行协商。
6、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三个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秀山县总工会秀山县安监局
甲方(总工会)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甲方(安监局)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乙方:秀山立辉演艺公司
乙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16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