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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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做好审理工作
根据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个人认为:要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只有在掌握审理业务知识的前提下,把好“三道关口”,做到“三个到位”,才能提高案件质量。
把好“三道关口”即:
一是把好事实证据关。事实是对案件定性处理的基础,决定错误性质的认定和处理是否正确。在审理案件时,要做到事实清楚,就必须把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主客观原因、后果以及本人应负的责任等问题搞清楚,为此,要坚持做到三个审核:首先是审核错误事实能否作为处理的依据。主要审核错误事实是否有社会危害性,是否违犯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构成违犯党政纪错误,是否达到了应该追究纪律责任的危害程度。其次是审核错误事实中有关人员的责任是否已经区分清楚。第三是审核错误事实发生的全过程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实际,作为处分依据的每一条错误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手段、原因、后果以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等是否清楚明了。
二是把好定性量纪关。正确的定性量纪是严肃执纪的关键。在定性时,要坚持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纪政纪条规,全面详细分析案情,不放松每一个细节,理清案件各
种关系脉络,抓住主要问题和问题的主要方面,确定案件的性质。做到根据错误事实定性,依据党纪条规定性,决不为了减轻或加重处分档次而改变对案件的定性。在量纪时,坚持“三条基本原则”,即: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情感因素;以正确定性为前提;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坚持“三个正确区分”,即:正确区分责任界限,既不使有错的人逃避纪律责任,也不使无错的人蒙受不白之冤;正确区分量纪情节,首先按照《条例》规定的法定情节,该重的重,该轻的轻,然后考虑认错态度等酌定情节,在量纪幅度内作适当调整;正确区分违纪与违法的界限,对构成犯罪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做到“五看”,即:看行为人犯错误的主、客观原因;看行为人的动机与目的;看行为人侵害的对象和后果;看违纪金额和损害程度;看认错态度和一贯表现。“把握好两个平衡”,即:在量纪处理时注意把握好受处分干部个体之间的平衡;把握好党纪处分与政纪处分之间的平衡。力求做到既严明纪律,又宽严相济,避免畸轻畸重。
三是把好程序合法关。程序合法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基本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所明确规定的工作方式、规程和步骤。因此,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及时、准确、全面、规范”的要求,对每起案件从受理、初核、立案、调查、错误事实见面、审
查结论见面、审批直至处分决定的执行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审查把关,看程序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
“三个到位”即:
一是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到位。在查处重大复杂案件的过程中,要注意发挥案件审理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让审理人员提前介入到位,使审理的“触角”深入到案件调查之中,主动分析研究已取得的证据材料,看证据的固定性、准确性,看证据的全部总和所构成的体系是否完整,逻辑是否严密,及时查漏补缺,不错过每个最佳取证时机。通过现有证据材料的审核鉴别,与案件检查人员一道从证据间的内在逻辑联系,挖掘疑点、矛盾,寻找新的案件线索,开拓查处深层次问题途径,并对照法律、法规,寻找突破口。对错误事实认定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检查人员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当好“情报分析员”和“参谋”角色。
二是坚持多人阅卷二重审理到位。违纪案件受理后,指定专人或组成审理小组阅卷,认真审核、鉴别证据、准确采信证据,看调查报告是否与事实见面材料相符,看事实见面材料是否与证据材料相符,看证据是否构成一个完整的逻辑严密体系,足以证明违纪事实成立,确认错误事实,提出初步审理意见。然后由分管书记组织召开案审会议,由初审人员介绍案情,发表各自意见,经集体研究审议,提出再审意见,交纪委常委会研究审定,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三是坚持审理谈话到位。在熟悉案件违纪事实及证据的前提下,精心组织阅卷后的审理谈话,在认真核对错误事实的同时,注意了解违纪构成以外的因素,如违纪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情节、责任、后果等,注意听取被调查人员的陈述,允许其对自己进行无错或错轻申辩,允许表明自己的观点,从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以确保准确判断错误大小、责任轻重,确保对违纪者定性处理准确。此外,还要注意听取被调查人员对案件调查的意见,发现调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调查人员交换意见,改进调查工作方式、方法或手段,保证案件质量。